第五篇之專欄:朝花夕拾(1 / 3)

對世界的信心由世界建立,你隻需找到回家的路。

{命裏至關重要的人,情義,喜好,我都沒丟,該握在手裏的,自是要牢牢握著。要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想過的是怎樣的生活,然後一口咬下去,不要鬆開。}

《十年飲冰,難涼熱血》

又是秋天。

這一年,除了每月一期的專欄,我幾乎沒有再多餘的寫作心力,從2011年至今,在這三年多的期間,完成四本長篇,三十多個專欄。

數年的軌跡,可以用這些存在於文檔中的字裏行間來顯現。

那天看港劇,有個自閉症的小男孩見心理醫生,醫生拿了一張紙,讓他畫一幅畫,從畫中來探尋病人的內心。我從桌上找到一支筆,畫了一口井,暗無天日的井底裏,坐著一隻青蛙。

身邊關係最密切的朋友,開始建議我去看心理醫生,甚至還給我找來算塔羅牌的人。她們擔憂我的現狀,對我說,我們一起出去散散心吧。

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隻有靠自己來走出,沒有人安慰得了我。

看過重度抑鬱症病人的情況,可能以後會無法工作,交流障礙。我也不知自己能寫到什麼時候。

人的一生會有很多角色和身份。寫給好朋友的一句話:於我而言,這一生最重要的角色,是父母的女兒,女兒的母親,丈夫的妻子,還有你的摯友。

後來有讀者問我,那我們呢,我們這些陪在你身邊這麼多年的讀者呢,對你,就不重要嗎?

一時,我無法回答。

夜深時,獨自站在天台上。各種道理,我都明白。對於寫作者這個身份,我並不在意。當年沒有人看我寫的文字,我還是會寫,一寫就是好多年。如今也是。

那些喜歡我的讀者,對我來說,怎會不在意,隻是,未來無法保證,我會在何時停下。所以,豈言一生。

看愛格9A雜誌,主編夜未央寫的那篇專欄。我想起,她當年簽約我來愛格的時候,她給的稿酬對於新人作者算是高價,當時我什麼都沒有,她就敢簽我。我坐了一夜火車跑去長沙見她,我什麼都不懂,就這樣跟著她了。

我有個作者朋友,她在與一家圖書公司簽約之際,來問我要注意什麼,如何談條件。我說,這方麵我沒有經驗,我和主編從不需要談條件。我們不用去談版稅,我隻管寫好文字本身,做好這件事,就夠了,餘下的,交給她。

有人說,良好的婚姻,是一個好人遇上另一個好人。合作也是。這種信任的合作模式,使我愉快。很難得,隻有兩個都是坦誠相待的人才能夠有的達到。

也因此,寫作本身變得簡單而真誠。

梁啟超先生說:十年飲冰,難涼熱血。

敬畏這八個字。

過去那幾年,用滿腔孤勇去對抗外界,執著要與喜歡的一切生活在一起,同所有的不公直麵相對,要麼愛,要麼死。如今,我開始平靜接納命運帶來的全部,好與壞,悉數容下。孤獨和悲望,不再是情緒,而是生命的一部分。

收到的來信中,有個女孩,她用非常詼諧的語氣對我講述了她的生活經曆。遺憾的是,這封信到我手上,已是半年之餘。在信裏,她說:我有三個父親,這都歸於我那隻要丈夫出軌就會離婚的母親。我現在和我第三個父親住在一起,母親和他又生了一個兒子,是我的弟弟。我很喜歡這個弟弟......

她以輕快說笑的方式在給我展露她所處的困境。

由於她沒有留下地址,我想在這裏回複她:

在我們人生的前二十年,大部分的歲月都是無法自由行走和支配。貧窮與孤獨,在那個階段,真的是無力去逃避的,甚至還有不完整的家庭。但接下來的二十年,你幾乎可以主宰你的前路,而這前路,全靠你前二十年所具備的良好品質來走。將來,你會有能力去改善眼下的一切,幾年後,樂觀如你,美好如你,也一定會遇見個溫暖的人,建立一個新的家庭。

那個原生家庭帶給你的陰影,不會影響你一生。你會比一般人更珍惜愛。

希望你看得到。

也希望,你一切都好。

《不是每一個久別都會有重逢》

表哥的婚禮宴席上,鄰座的是一位老人。她說起她住在哪裏哪裏,我好像一下想起,我曾經認識的一個人,也住在那個地方。

那是十三年前了。我們家開了一間小餐館,高師傅是位出租車司機,他每天都來餐館吃飯,從早餐吃到晚餐。漸漸就成了我們飯店的熟客。

他很瘦,四十多歲,鼻子尖尖的,嘴上有一個痣,頭發總是灰塵撲撲的,穿著藍布上衣黑皮鞋,愛喝點兒酒。對,那時候酒駕還沒有現在這樣嚴查。印象中總是有他坐在小方桌上喝酒的側影,一碟椒鹽花生米,筷子夾著一顆一顆吃著,再抿一小口酒。

我喊他大伯。

他會和我這個小孩子以及我的父母聊聊天,有時候我考試分數低了,父親責罵我,高師傅會打個圓場繞開話題。比如讓父親幫他推一下車什麼的,然後將父親喊到一旁開導一番,大致是叫我父親對孩子要有耐心,別動不動就發火。

直到酒足飯飽,才起身鑽進了他的出租車。那時出租車還是紅色麵包車,不像現在都是小轎車了。

高師傅是個好人。

那時我養了一隻小貓,非常活潑好動,趁我們不注意,竟鑽進了高師傅的出租車底下,一時間出不來。我急得不得了,伸手也夠不著,膽怯的貓瑟縮在車底盤的角落裏,完全不懂自己身處的危險性。

我跑去和高師傅說了,央告他能不能遲些再出車。周圍人滿不在意地說:一隻貓而已,至於要等嗎,你小孩子知不知道出租車都是靠時間賺錢的啊。

但,高師傅還是幫著想辦法,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把貓從車底救出來。耽誤他一個下午,他卻釋懷地說:跟賺錢相比,這是一條生命啊。

我抱著貓,站在馬路邊,目送他的出租車開走,對高師傅生出敬佩之意。

還有一次,我去外婆家,他還捎了我一路,分文未收。

第二天我們聽新聞說,那條路一輛出租車自燃了,我們都好擔心,生怕是他。因為那條路是鄉下,去的出租車並不多。等到中午他又老樣子來吃飯時,我們才長籲一口氣,虛驚一場,還好,還好不是他。

後來,城市建設,我們的餐館被拆了,也就這樣,和高師傅再也沒有見過麵了。可他真的是我記憶裏最深刻的一個食客。雖然很多細節我記不清楚了,可他必定是個很好的人,在我年少的心中,他是慈祥的,所以我對他記憶這樣深。

他那時候提起他的兒子,是非常驕傲。喝點酒,就會提兒子,總是說我兒子怎樣怎樣,說他兒子即將大學畢業,還未踏出校門就和一家名企簽訂了工作協議,接下來他啊就盼著兒子能夠早日成家立業。再過十年,不開出租車了,回家帶孫子去,每天接送孫子上學。他說得美滋滋的,就好像跑車再辛苦也值得了。

那些畫麵和言語,至今皆曆曆在目,清晰如昨。他代表著中國千千萬萬個普通父親,在辛苦的崗位上工作著,供養孩子上大學,任勞任怨。兒子,就是他的希望。

對我而言,他是食客,也是伯父。

甚至前陣子,我還和母親提起高師傅,他一定沒有再開出租車了,一定是給那個有出息的兒子帶孩子。

“你說小高啊?就是開出租車那個,他都死了骨頭渣子都沒了哦,死了好多年了啊,我想想,有六七年了吧。”

“自從他兒子意外事故死了之後,他整個人就垮了,沒過一兩年,他就病死了。”

多想能夠再說一句,還好,還好不是他。

我已經哭了。

在聽到老人說這段話的時候,還有,在我寫到這裏的時候。

無法想象那樣一位慈祥,以兒子為驕傲的父親,該如何承受住喪子之痛。什麼是悲劇,悲劇就是當著你的麵一點點殘忍地撕碎掉原本可以很美好的事。

不是每一個久別都會有重逢。

世上沒有月光寶盒,時間不能倒流,而我們也沒有對未來的預知能力,可是命運又賦予人一種特殊的感情,來應對歲月無情,這種感情,在正經曆時叫做珍惜,在已過去時叫做懷念。

要做那種平凡樸素卻用細枝末節的善意,在他人心田種下信心的人。

——高師傅,大伯,一直以為我們會在這個小城市的某一輛出租車上重逢。你一定不知道,你曾在一個小女孩的心裏,傳遞了善良的光芒。願你在天國繼續喝著酒,吹著牛,和最愛的兒子,永遠在一起。

《最紅》

多年前珍藏的唱片,張國榮的《最紅》。

幾人當得起這二字。

仍記得,買到這張唱片時,我還是個叛逆的文青,一無所有,唯有孤獨,以及寫滿了兩本厚厚筆記簿的手稿。

光陰已去。

朋友S是傑倫的歌迷。見麵時,他正看完演唱會,開夜車趕回來。我問他:十幾年了,你竟然還那麼喜歡傑倫。我話音一落,周圍幾個一同來的人,都各自笑了。

我轉頭,平靜地問:你們覺得是哪裏很好笑嗎?

S說:當你喜歡一個偶像一樣的人,長達十多年,他就不再是簡單的偶像了,他更像是一種靈魂上的支撐。在我工作累的時候,晚上靠在床上休息,會看看他的相關新聞,聽聽他的歌,看到他過得很好,我也很好,就夠了。我也不會去瘋狂呐喊,接機,要簽名合照。他有演唱會,我就去看。再無別的。

我們都過了那種瘋了般去喜歡一個人的年紀了。

表達的方式,也變成了沉默中去支持。

三毛的以往未公開隨筆結集出版,微微第一時間來告訴我,我忙放下手邊的事,立刻去買了。盡管現在還沒有讀完,隻是覺得,不能不擁有。

“明後年,有機會的話,我們一起去非洲吧,朋友中,你我最喜歡三毛。”她說。

知道嗎,類似這樣的約定,以此織成了餘生的力量,夢和光。

即使不再流行,卻是屬於我們的經典。

最紅。

是你自己心中無法被逾越的那個偶像。

黃昏時,翻著手機日曆,不斷往下滑,竟滑了四千多年。6026年。本想看看到底何時是盡頭,後來想,時光哪有盡頭。手指在一些年月裏停留,想著也許那時我尚在,也許已不在。2020,2034,2046,2058......越到後,再到那一年,父母恐怕已老去了,心生悲愴。某年某月隻是一個標記,每一年都是一樣的時間在走啊。

最終,留在身邊和留在心中的人,少之又少,更難的是,往往都不會是同一個人。

拜訪了一對年輕的夫婦,他們開著一輛麵包車,遊遍中國,尋找各地的老手工藝者。他們夜晚睡在車上,以山中的泉水和柴,生火煮飯。二人相對坐著吃茶。

將在隨筆集中描述這段交流過程和所得。

寫這本書,毫無旁他,隻為有人翻開讀它時,能夠從中獲得片刻的安寧。

記錄美好的人與事。

在寫《不如眠去夢中看》的過程中,我身為寫作者也朝一個更好的方向在提升,我比從前,更能容易寬容和放下。從曾經傷害過自己的人身上看到對方的難言之隱,並且坦然接納自身的種種不足。

孤獨和悲憫,不是情緒,而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清靜無為。

南普陀寺,看到“無我”兩字。我更願讀作:

我無。

暴風雨到來之前,用相機拍電線杆上的一隻鳥。

直至驟雨降臨,它紋絲不動。我在雨中和它一起淋著,直到遠處又飛來一隻鳥,它這才撲哧著翅膀飛起,兩隻鳥一起飛走。鳥的腦中,也有等待與堅持。

一位姑娘私信我,說她最喜歡的男神結婚了。

她哭了。可是男神從未屬於過她啊。她說看著男神過得很幸福,她很高興。“湖湖,我真的真的好高興啊。”

我對她說:

我們都在這樣的情愫中長大。

失去過,得到過。

甚至有些人,你不曾得到也不曾失去。

毫無關聯。

卻深深留在你的心中。

在最艱難的日子裏,我想起你的臉,會覺得路好走一些。

我們在同一個世間的各處,都要安好啊。

——你要記住,以後不管多久沒有我的消息,我都會給你信念,希望,愛。

說這段話的人已經不在了。

但,還是想送給你。

《似曾相識燕歸來》

旅食驚雙燕,銜泥入此堂。

若不是在讀詩的時候看見這一句,我還真沒有想到這麼多往日畫麵來。

窗外的布穀鳥鳴個不停,隱約可聽見不遠處田園間的耕犁聲,機器轟隆隆的。

往後退十幾年,同樣的這個季節,正值春種之際,那時還是原始的牛耕,田間的蝌蚪在水中甩著尾巴,我課本上正學著那篇《小蝌蚪找媽媽》,蚯蚓從泥濘裏翻出來打了個滾,耳邊時不時傳來農夫使喚老牛的聲音。

一晃好多年了。

清明時,和朋友去深山中采摘野生春茶,翻山花了六個小時,才到達那片野生茶林。匆匆摘了些,放在背簍中,下山的時候,正是黃昏,在山腳的時候,與兩隻牛狹路相逢。

我穿著紅衣裳,朋友便笑:“你可當心點,牛一見著紅色,會發狂的。”

“萬物皆有靈,怎麼會胡亂傷人呢。”我退後,給這兩頭牛讓路。擦身而過時,它離我近得隻有四五公分的距離,我安靜地望著它的眼睛。

它的眼中,流露著很善意很慈和的光。我深信,這種上了年紀的耕牛,是深諳人心的,有著日複一日在這山水間生長的安寧之氣。

這種生命,令人敬畏。

燕子也是。

家中的屋簷下,每一年都會迎來這兩位小客人。

一雙燕子。

春種時,它們成雙成對地從田裏銜來濕潤的春泥,在屋簷下築巢,安家,不知不覺中,就會聽到雛燕的細呢聲。那一雙燕子,繁衍生息,成了一個多口之家。

我坐在院前的石榴樹下,看這堂前燕,飛出飛進的身影,覺得光陰,很美。

兩隻燕子相依偎,在巢裏露出兩個小腦袋,眯著眼打盹,真的是溫柔了春天。

幼年時,家裏的老宅還未拆,記得燕子是將巢築在堂屋中的木梁上。每天早上,推開厚重的木門,燕子就會飛出去,就像我們每天打開門走出家門一樣。傍晚的時候,若是我們還沒回來,燕子就會在空中低低盤旋,直到我們歸家,它們就俯衝會巢內。

儼然就像是一家人。

安靜的夜裏,我在房間都能聽到燕子一家的呢喃。也許是和我一樣,會做個美夢呢。

無數的年月過去了,每年的燕子,不知是換了一對,還是依舊是去年的那一對呢?或許這都不重要,生命的生生不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這才是歲月走過留下最珍貴的地方。

花間舞蝶和香趁,江畔春泥帶雨銜。棲息數年情已厚,營巢爭肯傍他簷。

古代的詩人,用這樣的句子來讚美燕子。

似曾相識燕歸來,這也是一種情懷。

晚霞時,特別夏日雨後,天空中,低飛的是成群的蜻蜓,有紅蜻蜓,彩蜻蜓,還有黑色的大體型蜻蜓,而高飛的,就是燕子啊,喜鵲啊這些鳥兒。我手中握著西瓜,邊啃邊往空中吐西瓜籽。

也做過捉些蜻蜓放在紗帳中讓它捕蚊子的蠢事。

院牆上的蜻蜓花一簇簇開著,香得醉人。摘了曬幹,泡茶喝。

又名金銀花,忍冬,可入藥。

還記得後院隔壁的老奶奶家,有一株神奇的樹,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樹,它有一種讓我羨慕的能力,那就是吸引螢火蟲,以至於幼年時期的我一直堅信那棵樹是會生螢火蟲的。

一到晚上啊,一整棵樹上,飛滿了螢火蟲,有停在樹葉上休息靜靜發光的,有輕輕飛舞繞著枝葉光芒一名一滅的,那真的是一株樹撐起的天空和繁星。

我喜歡這樣的日子。

來世一趟,隻為親眼見一次這人間的美。

我在夢裏,又去了一次我夢過的世外桃源,夢中的我打算和你,在那兒定居。

一天,我坐在風中,邂逅了一隻綠屁股的小蜘蛛。

於是,寫了首不可稱為詩的詩:

清晨的風裏|一隻翠綠的小小蜘蛛|被風吹落到我的發絲上|它打了個滾|順著一根發結了一根細絲|蕩蕩悠悠落在地上歡喜地爬走|我成了一隻小小蜘蛛的降落傘。

送給你們。

願你們是幸福的,好運的。

《似我一樣的你》

這是一封信。

原諒我沒有按照傳統寫信的格式,因為至今為止我還無法想出一個稱呼給你。時隔太久,我對你略略生疏,隻是在夢中見過一次你的背影,穿著舊得發黃的白襯衫,瘦瘦弱弱。

最近在聽李宗盛。歌詞裏那句:我初次見你,人群中獨自美麗。你仿佛有一種魔力,那一刻我竟然無法言語。

不過,你並不美麗,隻是我聽到這裏的時候,會想起你。

因為你總是一群人中最孤獨的那個。

我很想見你。

你讀小學三年級那年,第一次寫日記,對於你來說,這真是個難事。那天是堂姐的婚禮。晚上,你握著筆,對著空白的本子茫然地發呆。你的母親指點著說:不如就寫今天姐姐嫁人了,你有多麼不舍得,這就是一篇很好的日記。

那篇日記,幾天後在六年級課堂上當做範文念出來。

那一定是自卑又膽怯的你在過去的九年中,幹的最發光的一件事。

從此,你就喜歡上寫日記,迷上了漢字和語文課。你的每篇日記,都會在學校裏引起轟動。直到你念初中一年級那年,你不再滿足寫幾百字篇幅的作文,你開始寫了你人生中第一本長篇小說。

你給這本長篇取了一個憂愁的名字——《那一年我們沒有過完春天》。

書中的女主,是一個寫作者,擁有喜歡她的讀者,擁有深愛她的男孩子。她身上有你對長大後的自己,全部的美好寄托。既然如此,你卻設定了悲劇的結局。

你一定認為,那是個夢,是你晦暗的人生中永遠看不見的夢。

在書店一本本書的最後一頁信息中,你尋找出版社的地址和聯係電話。你站在黃昏後的學校門口,手裏握著硬幣,鼓起勇氣走進電話亭,按個給出版社打電話。

“對不起,我們不接受個人出版,我們一般和圖書公司合作。你今年多大了?”

“我十三歲,讀初一了。”

……

通話內容被一個女生聽到了,結果很快傳到了全班,在同學們眼中,這真是最大的笑話。之後,你更加孤獨了。

你說,你永遠忘不了有天夜晚和母親為了生計,坐在狹隘的三輪車裏,母親被人擠成一團,你憐憫地看著這個給了你富足的精神世界的女人,你緊緊替母親擋住那些人的推擠。

車廂渾濁的空氣晃晃蕩蕩,光線隨著路燈忽隱忽現,一幕幕,至今還那麼清晰。你真想快一點,再快一點長大。

你仍舊在寫著,你是全年級語文成績最出色的那一個,好到什麼程度呢,全校人都知道有個女孩子,語文特別好。閱卷老師批改你的作文,說,就算不看學生名字,也知道那是你寫的。

作文寫得好,語文成績第一名,這成為渺小,普通到不足道的你唯一發出光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