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0年,元朝為了東征日本,在朝鮮半島設置征東行省(又稱日本行省或征日本行省),專務征討日本之事,並在高麗首都開城派遣「達魯花赤」監督高麗。1281年,隨著進攻日本失敗曾一度解散征東行省;
1287年,複設征東行省,並以高麗國王兼任征東行省達魯花赤(丞相),《元史?世祖紀》記載: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五月,“授高麗王睶行尚書省平章政事。”二十五年二月,“己卯,以高麗國王王睶複為征東行尚書省左丞相。”二十八年(1291年)五月,“征東行尚書省左丞相、駙馬高麗國王王睶為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
征東行省在高麗國的統治沒有達到地方統治的層麵,隻在高麗國都城設有行省官署,沒有建立管轄路府州縣的地方統治體製。
征東行省的長官隻任命高麗王一人為丞相,其下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等官職基本是缺而不任,下屬機構的官員一般由高麗人來擔任。征東行省一般官員的任命程序,是由行省丞相(高麗王)向元廷保舉任官人選,奏請元廷批準備案批準。
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爆發了紅巾軍起義,迅速發展為大規模的農民戰爭,元朝統治已經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在這種形勢下,高麗恭湣王決意逐漸脫離元朝的控製,走獨立發展的道路。
1356年(元順帝至正十六年、高麗恭湣王五年)3月,“罷征東行中書省理問所。”10月,在高麗使臣李仁複的上書中告知元廷,高麗已將征東行省“理問所等官司,一切革去”。又向元廷請求:“蒙欽依世祖皇帝舊製,除三萬戶鎮守日本外,其餘增置五萬戶府及都鎮撫司,乞皆革罷”;“(元朝)樞密院所差體複使亦宜停罷;宣徽院、資政院、將作院、大府監、利用監、太仆寺諸衙門所差人吏,一切禁斷。其方物可充用度者,明立額數,聽本國自獻。”理問所與都鎮撫司是征東行省的諸機構中涉及高麗國軍事、行政事務較多的部門,這兩個機構及所屬的5個萬戶府撤銷後,征東行省的職能實際上轉變為以迎送元使為主的機構。同時,又禁止元廷各官司派遣來高麗所取物品的官使,由高麗國向元廷供奉方物。從而使高麗國與元朝的關係,由特殊政區恢複到行省設置以前的內屬國
2元地理誌
《元史?地理六》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領府二、司一、勸課使五。(大德三年,立征東行省,未幾罷。至治元年複立,命高麗國王為左丞相。)
高麗國。(事跡見《高麗傳》。至元十八年,王睶言:“本國置站凡四十,民畜凋弊。”敕並為二十站。三十年,沿海立水驛,自耽羅至鴨綠江並楊村、海口凡三十所。)
沈陽等路高麗軍民總管府。
征東招討司。
各道勸課使。
慶尚州道。
東界交州道。
全羅州道。
忠清州道。
西海道。
耽羅軍民總管府。(大德五年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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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年,元朝為了東征日本,在朝鮮半島設置征東行省,在高麗首都開城派遣“達魯花赤”監督高麗國政。
1281年,隨著進攻日本失敗曾一度解散征東行省。
1284年,忽必烈將耽羅(濟州島)歸還高麗。
1287年,複設征東行省。
1301年,元成宗撤銷高麗征東行省的行省建置。
1355年,高麗吞並元朝雙城總管府。
1363年,崔榮成功戰勝殘留在濟州島,平壤等地的蒙古軍隊,收複這些地區的主權。
4機構和職能
征東行省由於具有羈縻統治的特殊性質,其下屬機構的設置、官員的任免以及行省的職能與元朝內地行省也有所不同。元順帝至正十六年(1356),高麗恭湣王遣政堂文學李仁複如元的上表中論及了征東行省的設置及相關的事情:
切惟世皇(元世祖)征東,令國王為丞相,行省官吏,委國王保舉,不入常調,非他行省比。其後續立都鎮撫司、理問所、儒學提舉司、醫學提舉司。比來省官皆托婦寺,濫受朝命,擅作威福。小邦有監察司、典法司,掌刑聽訟,糾正非理,而省官聽人妄訴,拘取諸司所斷文卷,以是為非,莫敢誰何,人疾之如狼虎。況今省官有與逆賊謀者,願自今其左右司官,令臣保舉,勿蹈前弊。其理問所等官司,一切革去。世皇東征日本時,所置萬戶中軍、右軍、左軍耳。其後增置巡軍、合浦、全羅、耽羅、西京等萬戶府,並無所領軍,徒佩金符,以誇宣命,召誘平民,妄稱戶計,勒令州縣,不敢差發,深為未便。如蒙欽依世祖皇帝舊製,除三萬戶鎮守日本外,其餘增置五萬戶府及都鎮撫司,乞皆革罷。朝廷使臣及府寺院監司所差人吏,多是小邦之人,不務宣上德意,專要誇耀鄉閭,威福自恣,恩仇必報,屈辱宰相,淩犯國主,經年不還,增娶妻妾,無惡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