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後記(1 / 2)

20世紀70年代末,我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師事卞之琳先生攻讀莎士比亞,卞先生卻勸我注意20世紀英美的新批評,一種形式主義文論運動。我把散藏在北京各圖書館的資料都找來讀了一下,一讀鍾情,立即愛上了現代形式文論——或許那種對思維整飭的追求,比較適應我這個力求化簡的頭腦。

我明白,意義是個雲霧籠罩的迷魂陣,一個沒有明確形狀和邊界的星雲團。麵對這個迷宮,批評家有兩種態度可選擇:一種是沉溺其神秘,醉步其曲徑而不想走出來,用詩意轉達玄奧,用美文抒發感官的享受,我們不妨稱之為詩意的詩學;另一種是力圖尋出一種解義的策略,找出一個可嚐試走上一段的方向,哪怕走不出迷宮也留下幾個路標或腳印。我們不妨稱之為分析的詩學。

前者是知其不可為而不為,後者是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我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後者。倒不是因為勇敢,沉溺其中才需要勇敢。我做了一個計劃,準備用十年時間一個一個流派,一個一個領域地讀懂現代形式文論。下這個決心,倒也不是對“詩意派”的反感(中國道禪是現代詩意派詩學公認的始祖,但這派在中國後繼者也不多),而是對盛行於現代中國的另一種批評不滿,那就是“內容批評”。這種批評視文本為真實世界的描述“反映”,因此用治理統治真實社會,或評說真實曆史的種種規範標準來批評文學。批評家的工作類似檢察官,或小報“道德法庭”專欄作家,整日價就人物該做不該做什麼評是斷非。既然無法懲罰想象中人物,就讓作者和出版者對人物的罪過負責。

內容批評或許是一種對文學的自然而幼稚的反應。東吳弄珠客《〈金瓶梅〉序》雲:“讀《金瓶梅》而生憐憫心者,菩薩也;生畏懼心者,君子也;生歡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獸耳!”這四種人,都是“信以為真”派,都以內容作為文學的本質。現在卻要添上第五種人:“勃然大怒而痛加懲罰者,現代批評家也。”就《金瓶梅》而言,受罰者還少?

我當時之所以要走形式文論之路,是感到這是廓清彌漫文學藝術批評(包括文學史研究)的“內容幼稚病”的唯一出路。壓力自然不請自來,一個研究生做出個力挽狂瀾的姿態,使個別誨人不倦者厭惡。其實我自己心中也虛得很。我的成長過程注定了我是個曆史感很強的人,斤斤於形式屑屑於技巧,置文學的社會曆史聯係於不顧,我自己也感到未免過於偏頗,總覺得失落了什麼。

在當時,70年代末,中國批評界恐怕沒幾個人願意弄懂,或能夠弄懂形式文論的種種“科學化”的術語和分析方法,所以我的沾沾自喜,掩蓋了自我懷疑。從那時起我苦讀了七八年形式文論,其間做過一些文學翻譯,做了一些東西文學影響史研究,偶爾手癢,還寫了些小說詩歌,但老學生從中國做到美國又做到英國,這個讀書計劃一直在遵行。

大約在1985年左右,我從敘述學讀到後結構主義的符號學,豁然明白了一個道理:形式分析是走出形式分析死胡同的唯一道路,在形式到文學生產的社會—文化機製中,有一條直通的路。是形式,而不是內容,更具有曆史性。這一“悟”使我欣喜若狂,超越內容(或盡少依賴文學的素材)來探究文學與社會之關係,看來並非不可能之事。

然而,從這理論構想,到具體的令人信服的討論,還要做許多工作。為此我選擇中國小說從傳統到現代的發展,作為理論構想的第一個實驗。現在獻於讀者前的這本書,就是這個實驗的總結報告。

我坦白承認,這個實驗是理論先行的,並非純然“從實踐中發現真理”。然而,哪一種學術研究不是先有一個構想,一個待考驗的模式?隻不過一個誠實的學者應在研究中不斷修正這模式。自然,先“研”範疇的存在本身就證明它決不是終極真理,甚至不一定是“真理”,隻是在特定的研究範圍中比較“說得通”而已,隻是在意義的混沌星雲中能像模像樣地理個頭緒而已。但這一點不就夠了?我們已經目睹過多少牢不可破的真理大廈之倒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