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信奉這主義最熱烈的,有和孟子同時的許行,許行的門徒陳相說: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今也滕有倉廩府庫,則是厲民而以自養也。《孟子·滕文公上》又說:從許子之道則市價不二,國中無偽,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同上正祖述老氏之說,和現代無政府黨同一口吻。
我們要問,老子、許子心目中的“烏托邦”,要有什麼先決條件才能實現呢?我們從《老子》書中察勘得出來,他說: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又說: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不錯,果然能夠人人都少私寡欲,自然可以鄰國相望……老死不相往來,自然用不著甚麼被治、自治。你說不尚賢使民不爭,他們自己會“尚”起來呀。你說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拿可欲的給他見,固然是幹涉;一定不許他見,還不是幹涉嗎?況且他自然會見,自然會欲,你又從何禁起呢?荀子說: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禮論》篇韓非子亦說:古者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今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而供養薄,故民爭。……《五蠹》篇老子的無治主義,以人民不爭不亂為前提,荀子、韓子從經濟上觀察,說明老子所希望的不爭不亂萬萬辦不到。孟子駁難許行,也是從經濟方麵立論,老子之徒若不能反駁,那麼,無治主義算是受了致命傷了。
五
人治主義,是儒家墨家共同的,拿現在的話講,就是主張賢人政治。孔子說:為政在人……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禮記·中庸》又說: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論語》諸如此類,不可枚舉。孟子說的“法先王”,荀子說的“法後王”,歸根結底,不外人治主義。荀子更明目張膽抬出人治主義和法治主義宣戰,說道:有治人,無治法。……法不能獨立,類不能自行。得其人則存,失其人則亡。……《君道》篇孟子較為帶折衷精神,說道: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離婁上》然而孟子所謂法,不外“遵先王之法”,也可以說仍在人治範圍內。他說的“行仁政”,說的“保民而王”,都是靠賢人做去,所謂“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可以算他最後的結論。
墨家的人治主義,主張得尤為簡單堅決:“尚賢”“尚同”是墨家所標主義裏頭很重要的兩種。尚賢主義和老子的“不尚賢使民不爭”恰是反麵,他主張的理由如下:何以知尚賢為政之本也?曰:自貴且智者為政乎,愚且賤者則治;自愚賤者為政乎,貴且智者則亂。…………且夫王公大人……不察其知而以其愛,是故不能治百人者使處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夫不能治千人者使處乎萬人之官,則此官什倍也,夫治之法將以日至者也。日以治之,日不什修;知以治之,治不什益。而予官什倍,此則治其一而棄其九矣。……《尚同中》這些話是針對當時貴族政治立言,很含有一部分精理。拿歐美官署或公司裏頭的辦公人和中國比較,他們的勞力能率,總要比我們加好幾倍。我們都是“以不能治千人者處萬人之官”。我有位朋友曾說兩句話很妙,他說:“人人都說中國國民程度不夠,我說隻有國官程度不夠。”墨子這一派尚賢主義,可以說現在還該極力提倡,而且我信他永久可以適用。
墨子的尚同主義,也是從尚賢引申出來,而結果益趨於極端。他說:是故裏長者裏之仁人也。裏長發政裏之百姓,言曰:“聞善而訓或不善,必以告其鄉長。鄉長之所是,必皆是之;鄉長之所非,必皆非之。去若訓汝不善言,學鄉長之善言;去若不善行,學鄉長之善行。”……鄉長惟能壹同鄉之義,是以鄉治也。
鄉長者鄉之仁人也。鄉長發政鄉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必以告國君。國君之所是,必皆是之;國君之所非,必皆非之。……”國君惟能壹同國之義,是以國治也。
國君者國之仁人也。國君發政國之百姓,言曰:“……天子之所是,必皆是之;天子之所非,必皆非之。……”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義,是以天下治也。……《尚同上》又說: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而天下亂也,是故選擇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立以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天子既以同已立矣,以為唯其耳目之請情字假借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是故選擇天下讚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置以為三公,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以為天下博大山林遠土之民不可得而一也,是故靡分天下設以為萬諸侯國君,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率其國之萬民以尚同乎天子……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尚同中》墨子這種主張,可以叫做徹底的賢人政治,可以叫做絕對的幹涉主義。他要“壹同天下之義”,要“是上之所是非上之所非”,要人人都“上同而不敢下比”,簡直連思想言論的自由,都剝奪淨盡了。墨子為什麼信任天子到這種程度呢?他說:天子之視聽也神。……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使人之吻助己言談,使人之心助己思慮,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尚同下》他的意思,因為天子能尚賢,所以可信任。尚賢尚同,是連帶的理論。
墨子的主張,要有一個先決條件,倘若國君一定是一國的仁人,天子一定是天下的仁人。那麼,這種學說,還可以有相對的成立餘地。試問墨子有何方法能夠保證呢?墨子說,“選舉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不錯,選舉是好極了,由甚麼人選舉呢?怎麼選舉法呢?選舉出來的人何以靠得住是“天下賢良聖知辯慧”呢?可惜墨子對於這種種問題,都沒有給我們滿意的答覆,但我們細讀《墨子》書,大略看出他的方法來了。墨家是一個宗教,教主自然認為天下最仁賢的人,教主死了過後,承襲教主道統的,也是天下最仁賢的人。這個人,墨家上他一個徽號,叫做“钜子”。我們從傳記中看見好幾處記钜子的行動,可以看出他在本教中權力如何,簡單說,倘若墨教統一中國,恐怕要采用歐洲中世羅馬教徒所主張的“法王政治”。這種政治,教徒當然說是最好,但到底好不好,用公平的政治學者眼光看來,怕沒有什麼可商量的餘地罷。
墨家的人治主義,本來太極端,不須多辨,即儒家之中庸的人治主義,可指摘處亦甚多,後來法家駁得極透徹,尹文子說:田子田駢讀《書》,曰:堯時太平。宋子宋鈃曰:聖人之治以致此乎?彭蒙在側,越次而答曰:聖法之治以致此,非聖人之治也。宋子曰:聖人與聖法何以異?彭蒙曰:子之亂名甚矣。聖人者自己出也,聖法者自理出也,理出於己,己非理也。己能出理,理非己也。故聖人之治,獨治者也。聖法之治,則無不治矣。《大道下》此言對於人治、法治兩觀念根本不同之處說得最為明白。然則何以見得“聖法之治則無不治”呢?尹文子又說:若使遭賢則治,遭愚則亂,是治亂續於賢愚,不係於禮樂,是聖人之術,與聖主而俱沒。治世之法,逮易世而莫用則亂多而治寡。……《大道上》韓非子亦說: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抱法……則治,背法……則亂。背法而待堯舜,堯舜至乃治,是千世亂而一治也;抱法而待桀紂,桀紂至乃亂,是千世治而一亂也。《難勢》篇這兩段都是說“人存政舉,人亡政息”不是國家長治久安之計,最能指出人治主義的根本缺點,韓非亦以大多數的“中人”為標準,說得更為有力。
人治主義派自己辯護,或說,雖有良法,不得人而用之亦屬無效,法治派反駁道:……夫曰良馬固車,臧獲禦之,則為人笑;王良禦之,則日取乎千裏。吾不以為然。夫待越人之善海遊者,以救中國之溺人,越人善遊矣,而遊者不濟矣。夫待古之王良以馭今之馬,亦猶越人救溺之說也,不可亦明矣。夫良馬固車,五十裏而一置,使中手禦之,追速致遠,可以及也,而千裏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禦非使王良也,則必使臧獲敗之;治非使堯舜也,則必使桀紂亂之。此則積辨累辭,離理失實,兩未之議也。《韓非子·難勢》篇這一段說的是“人無必得之券,則國無必治之符”。政權總是有人把持的,希望賢人政治的人,碰不著賢人,政權便落不肖者之手,豈不是全糟了嗎?法治則中材可守,所以穩當。
法治派之駁難人治,再進一層,說道: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嚐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則羿、逢蒙以五寸的為功,無常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韓非子·問辯》篇此論極刻入。以為人治主義,不得人固然破壞,即得人也不算成立。因為偶然的事實,不能作為學理標準。學理標準,是要含必然性的。
法治派對於人治派之尚賢故策,還有一種攻擊,說道:今上論材能知慧而任之,則知慧之人希主好惡,使官製物以適主心。是以官無常,國亂而不壹。《商君書·農戰》篇前所舉各條,不過說賢人不易得,並非說賢人不好,還是消極的排斥。這一條說尚賢根本要不得,是積極的排斥,雖說得過火些,卻也含一部分真理。
平心論之,人治主義,不能說他根本不對,隻可惜他們理想的賢人靠不住能出現。欲貫徹人治主義,非國中大多數人變成賢人不可。儒家的禮治主義,目的就在救濟這一點。
六
禮治主義,是儒家所獨有的,也是儒家政治論的根本義。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當時法治的學說,雖尚未盛行,然而管仲、子產一流的政治家,已有趨重法治的傾向。孔子這段話,算是對於當時的政治實際狀況,表示自己的態度。
禮到底是甚麼?我們試把儒家所下的定義參詳一番: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禮記·樂記》禮者,因人情之節文以為民坊者也。《禮記·坊記》禮也者,義之實也。《禮記·禮運》禮也者,節之準也。《荀子·致士》篇禮,眾之紀也。《禮記·禮器》禮者,斷長續短,損有餘,益不足,達愛敬之文,而滋成行義之美者也。《荀子·禮論》篇儒家最崇信自然法,禮,是根本自然法製成具體的條件,作人類行為標準的東西。
然則禮為什麼可以做政治的工具呢?儒家說:禮起於何也?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故禮者養也。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荀子·禮論》篇又說:天下害生縱欲,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離居不相待則窮,群而無分則爭。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莫若明分。《荀子·富國》篇又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貧苦,人之大惡存焉。故欲惡者心之大端也。……欲一以窮之,舍禮何以哉?《禮記·禮運》他們從經濟上著眼,以為社會所以有爭亂,都起於人類欲望的衝動。道家主張無欲,雖然陳義甚高,無奈萬做不到。他們承認欲望的本質不是壞的,但要給他一個度量分界,才不至以我個人過度的欲望侵害別人分內的欲望。這種度量分界,名之曰禮。所以說:“禮者因人情之節文以為民坊。”他們以為這種“根據人情加以修正”的禮,是救濟社會最善最美的工具。所以說:禮豈不至矣哉。……至文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荀子·禮論》篇我們讀了這段話,不知不覺把禮治家所謂禮和法治家所謂法聯想到一起。法家說:有權衡者不可欺以輕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長短,有法度者不可誣以詐偽。馬氏《意林》引《慎子》此外法家書這一類話還甚多,恕我不一一征引了。
儒家讚美他的禮,法家讚美他的法,用的都是一樣話,究竟這兩件東西是一是二呢?那一件真能有這種功用呢?孔子有段話說得最好:君子之道,譬猶防歟。夫禮之塞,亂之所由生也,猶防之塞,水之所從來也。……凡人之知,能見已然,不能見將然。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禮雲禮雲,貴絕惡於未萌,而起敬於微眇,使民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大戴禮記·禮察》篇法是事後治病的藥,禮是事前防病的衛生術,這是第一點不同。孔子又說:禮義以為紀……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勢者去,眾以為殃。《禮記·禮運》法是靠政治製裁力發生作用,在這個政府之下,就不能不守這個政府的法。禮卻不然,專靠社會製裁力發生作用,你願意遵守禮與否,盡隨你自由。不過你不遵守時,社會覺得你是怪物,你在社會上便站不住。製裁力源泉各別,是禮與法第二點不同。
禮治絕不含有強迫的意味,專用教育手段慢慢地來收效果。《論語》記:子適衛,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提倡禮治主義的人,專務“移風易俗”。最高目的,是“使人人有士君子之行”。他們以為經過這一番工夫,便可以“無為而治”,孔子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歸,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諸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是謂大同。《禮記·禮運》這是儒家理想的社會。把社會建設在兼愛助互的基礎之上,真可以實行無治主義了。但何以能如此呢?下文說:故聖人能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於其義,明於其利,達於其患,然後能為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十者謂之人義。講信修睦,謂之人利。爭奪相殺,謂之人患。故聖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義講信修睦尚賢讓去爭奪,舍禮何以治之?同上據上所說,禮治主義的根本精神大略可見了。這種禮治主義,儒家雖然說得很圓滿,然而逃不了四方八麵的攻擊。道家因為他帶有幹涉氣味,違反自然,所以攻擊他說道:失道而後德,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
墨家尊實利主義,因為他偏於形式而太嚕蘇。所以攻擊他說道:儒學不可以議世,勞思不可以補民,累壽不能盡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墨子·非儒》篇法家和道家正相反,道家因為他幹涉,所以攻擊他;法家因為他不幹涉,所以攻擊他。法家說: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也?……所治非一人也。《韓非子·顯學》篇各家攻擊禮治主義之言大略如此。我們試平心把這個主義的價值檢查一番。禮這樣東西,本是以社會習慣為根據。社會習慣,多半是由曆史上傳統的權威積漸而成,不能認他本質一定是好的。絕對尊重他用作政治上主義,很可以妨害進步,我們實在不敢讚成。但換個方麵看來,習慣支配社會的力量實在大得可怕。若不能將習慣改良,一切良法美意都成虛設。儒家提倡禮治主義的深意,是要使“人人有士君子之行”。法家說:“弗貴有自善之民。”儒家正和他們相反,確信非有“自善之民”,則良好政治不能出現。《論語·陽貨章》說: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遊曰:“吾聞之,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這一章很可以見出儒家政論根本精神。他們是要國中人人都受教育,都成為“自善之民”。他們深信賢人政治,但不是靠一兩個賢人。他們最後目的要把全社會人個個都變成賢人。質而言之,他們以養成國民人格為政治上第一義,他們反對法治,反對的理由就專為“民免而無恥”,於國民人格大有妨害。
拿辦學校做比方,法家以為最要緊是嚴定章程,信賞必罰,令學生整齊嚴肅,學校自然進步。儒家不然,以為最要緊是養成好學風,得有“自善”的學生,學校乃能進步。法家的辦法,例如每學期隻準告假若幹次若幹點鍾,過了便扣分數,以為這樣便可以防懶惰的學生。例如圖書館規則嚴密規定弄汙了如何懲罰,撕破了如何懲罰,以為這樣便可以防亂暴的學生。儒家以為專靠這些,效力有限得很,而且會生惡結果。你立許多告假章程防備懶惰,那懶惰的學生,盡可以在不違犯告假章程內,依然實行懶惰。你立許多借書章程防止亂暴,那亂暴的學生,當著旁人不見的時候撕破書,你便無法追究,你要懲罰他時,他可以有法抵賴。所以立法無論若何嚴密,到底不能得豫期的效力。不惟如此,你把學生當作賊一般看待,學生越發不自愛,逼著他想出種種方法遁逃於法之外,養成取巧或作偽的惡德,便根本不可救藥了。所謂“免而無恥”,即指這種現象。儒家的辦法,以為隻要想方法引起做學問的興味,學生自然不會懶惰,隻要想方法養成公德觀念,學生自然不會亂暴。在這種學風底下發育的學校,倘若學生中有一兩位懶惰亂暴的,全校學生都不齒他,這種製裁力,比什麼章程罰則都強。禮治的真精神,全在這一點。從這一點看來,法治主義,很像從前德國、日本的“警察政治”;禮治主義,很像英美的自由主義。儒家所以站得住的地方在此,若從繁文縟節上求“禮”,便淺之乎視儒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