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由於對“什伯之器”和“結繩”作了不合老子原意的解釋,一直被當作老子主張倒退到遠古蒙昧時代去的證據。沈先生對這兩個關鍵詞作了全新的解釋,就使這個“曆史冤案”完全翻了過來。我以為,沈先生對這一章的“顛覆”是基本成功的,我的講解也就主要是介紹他的意見。
一、小邦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遠徙。這頭一句就有兩個大誤解。任先生對“小邦寡民”作注曰:“‘小’、‘寡’,都是動詞,使它小,使它寡。”因此,他翻譯為“國家要小,人民要少”。我以為,這即使是老子的思想,他也不敢這樣教誨當時的君主,因為他們當然不會接受。當時各國都想兼並他國,向他們作這種教誨,豈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韙,他哪還有立身之地?從三十五章說“樂與餌,過客止”,五十七章說“天下多忌諱,而民彌貧”,六十一章說“大邦者不過欲,兼畜人”看,老子隻會教誨他們如何增加人口和擴大領土,不會教他們減少人口和縮小國土麵積的。因此,“小”和“寡”在這裏決不會是動詞。高亨說,第二句的“使”下也應有個“民”字,並說“下文再言‘使民’,是其證”。這是把兩個“使”字句看作並列的了。沈先生對此辨析說:“《老子》中凡‘使民’者,‘民’必明言;如‘使’後省略稱謂,則必指‘使上(君主)’。”還說:“把上句理解為‘使君’,則與下句‘使民’發生了因果聯係。”這意思很不錯,隻是沒有說明這兩個“使”字的含義根本不同。其實,前一“使”是連詞,“如果”義(《論語·泰伯》:“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其中“使”就是“假如”的意思),可以說後麵省去了“君”字,但不是“使”的賓語,而是“有”和“用”的主語;後一個“使”才是動詞,構成所謂“兼語式”:“民”是“使”的賓語,又是“重死”和“遠徙”的主語。由於這個誤解,自然不能理清這三句話之間的關係。陳、任二先生將前一個“使”翻譯為“即使”,本來不錯的,卻隻讓它管到“而”字之前,接下不添加任何連接詞語就譯下一句,也使得兩句間本有的因果聯係不見了。
這三句中難懂的是“什伯之器”——帛書甲、乙本都作“十百人之器”。對此,盧育三介紹了三種說法:俞樾說:“按‘什伯之器’,乃兵器也。”若是這樣,後麵又說“甲兵”,就重複了,所以此說少有人采納。奚桐說:“什伯之器”即是指各種器物,相當於今天說的“什物”。胡適說:“‘什’是十倍,‘伯’是百倍。文明進步,用機械之力代人工,一車可載千斤,一船可裝幾千人。這就是‘什伯人之器’。”陳先生從胡適說,按此說,這句話中“有”的主體是誰就不好說了,全句隻好理解為“什伯之器是有的,但卻不使用”。所以陳先生的譯文不交代是誰“有”,含混過去了。任先生從奚桐說,所以將這句翻譯為“即使有各種器具,也不使用”,同樣不說明是誰“有”,但“各種器具”都不使用,人怎樣生產和生活?僅此一點,就說明這理解和翻譯有問題。
沈先生對以上三種說法都不滿意,從《墨子·辭過》篇中找到了一個根據後,認定這個“什伯之器”乃是指的當時諸侯用餐時桌上擺的盛菜肴的器皿,由於“大國累百器,小國累十器”,所以統稱“什伯之器”了。沈先生這個說法的優點是能夠據以將這句解釋為:“如果君主在用餐時不擺十多盆百多碗的奢華排場”,從而與下句構成了因果關係,並同時也就說明了這一句體現的是君主堅持“儉”和不過分盤剝人民的原則,因而至少可以當作一說,缺點是這個說法不能說明,為什麼帛書本這一句作“十百人之器”。
我的意見是:從七十五章說“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和這一句明顯是說的“使民重死而遠徙”的充分條件看,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的人無疑是“上”,而不是“民”,於是同時可以知道,“什伯之器”的生產和使用必是“其上求生之厚”的表現,並且因之將極大地加重人民的負擔。肯定這兩點也就夠了,至於“什伯之器”或“十百人之器”具體指什麼,可以暫時不去管它。而從“使民遠徙”也是“有什伯之器而不用”的目的之一,和本章最後一段,特別是末句說“民至老死,不相往來”看,這一章的主旨是教誨君主如何使自己治下的“民”不外流。將頭一句“小邦寡民”和這個主旨聯係起來,就該想到,它是交代這章論說的大背景,即是在向設定的“小邦寡民”的君主說話。這樣,這頭三句就必是說:盡管你的邦國小、人口少,但隻要你即使有什伯之器也不想用,你治下的人民就會重死而不作亂,安居而不外流。言外之意是,必會使“遠者來”,你的邦國的人口就會增多起來。說明一句:“遠徙”前麵,王本有個“不”字,但意思相同,因為“遠徙”和“重死”並列,“遠”就是作動詞,“避開”的意思,從而“遠徙”也是說不願遷徙到別的地方去。“不遠徙”可能含“隻近徙”義,而這章顯然不是這意思,所以《老子》原文作“使民重死而遠徙”的可能性大些,因此這句我選從帛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