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王霸(2)(2 / 3)

17上莫不致愛其下,而製之以禮;上之於下,如保赤子:政令製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故下之親上歡如父母,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君臣上下,貴賤長幼,至於庶人,莫不以是為隆正,然後皆內自省以謹於分,是百王之所以同也,而禮法之樞要也。然後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建國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總方而議,則天子共己而止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而禮法之大分也。

這一節是講曆代明君(“百王”)的又一個共同之點,那就是一律都極其關愛臣下和百姓(“莫不致愛其下”,“致”通“至”),同時又用禮製約束他們(“製之以禮”),因此,百姓對君主親如父母,全國人人都把禮製當作行為的最高準則,還都在內心反省自己是否稍有違背,生怕有失本分(“莫不以是為隆正,然後皆內自省以謹於分”)。——這自然是荀子的想當然,頗充分地反映了他的理論的理想主義色彩。所以這一節沒有多少意思。注意:①“政令製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這個長句是對上句“如保赤子”(“赤子”指初生嬰兒也)作具體的申說和強調,意思是:所有政策和製度都是用來對待下層民眾的(“接”是“待人接物”的“接”),所以如有不利於百姓的地方(“理”是借作“利”,音同通假),哪怕細小如毫末,都一定不予實行,即使對鰥寡孤獨,也不得因他們可能不知實情而實施之(“鰥寡孤獨”是弱勢群體,他們可能發現不了政令製度對他們的不利之處)。注意:注家們都把“百姓”二字斷屬上句,又感到不好理解,就說此二字是衍文。我斷屬下句,又認定“理”通“利”,就把這二字安放熨貼了。②“可殺而不可使不順”句,是承接上句而發,並且是用百姓自己的口吻說出,即好像是老百姓在向別人表態:你可以要我死,但不可能讓我對君主不順從。這是描述百姓對於君主待他們“如保赤子”的回報。③“然後農分田”以後的文字,是講上述政治局麵下人們都各得其所,各安其職,人際關係一定非常友好,以致君主“共己而止”(“共己”即“拱己”,指拱著手不做任何具體事情)。“出若入若”是說朝廷外和朝廷內一律如此;“治辨”是得到好的治理的意思。——這局麵確實好,像我們曾經宣傳、向往的共產主義社會一樣,因此,你不可否認這個理想內容的崇高性,也不應該指責提出它來的合理性:它正是現實社會不合理性的一種“否定式反映”,其產生是必然的,而必然的就是合理的;因為理想是夢,“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思”的是假惡醜,“夢”的就可能是、更必然有真善美。應該提醒的是不可把夢想當做客觀規律,必須反對的是強求別人去爭取實現自己的夢想。

18若夫貫日而治平,權物而稱用,使衣服有製、宮室有度、人徒有數、喪祭械用皆有等宜,以是用挾於萬物,尺寸尋丈,莫得不循乎製度數量然後行,則是官人使吏之事也,不足數於大君子之前。故君人者,立隆政本朝而當,所使要百事者誠仁人也,則身佚而國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立隆正本朝而不當,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則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是人君者之樞機也。故能當一人而天下取,失當一人而社稷危。不能當一人而能當千人、百人者,說無之有也。既能當一人,則身有何勞而為?垂衣裳而天下定。故湯用伊尹,文王用呂尚,武王用召公,成王用周公旦。卑者五伯,齊桓公閨門之內,縣樂、奢泰、遊抏之修,於天下不見謂修,然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為五伯長,是亦無它故焉,知一政於管仲也。是君人者之要守也,知者易為之興力,而功名綦大,舍是而孰足為也?故古之人,有大功名者,必道是者也;喪其國、危其身者,必反是者也。故孔子曰:“知者之知,固以多矣,有以守少,能無察乎?愚者之知,固以少矣,有以守多,能無狂乎?”此之謂也。

1.這一節,隻要理清論述脈絡、層次,把握了每一層的大意就可以了。從頭一句起,到“故君人者”之前,是舉出許多事情來,說那是應該由大小官吏去處理的,不值得在君主麵前數說(“官人使吏之事也,不足數於大君子之前”)。——“以是用挾於萬物”句何意?我真不懂,無力解說,隻能轉告一個注家的意見:其中的“用”字是“周”字之誤,故是“把這樣的治理方法普遍運用於萬物”的意思。

2.從“故君人者”起,到“是人君者之樞機也”止,是承接上麵說的的意思,從正麵說“君人者”要做的是什麼事,以及做得好就“上可以王,下可以霸”,否則就“身勞而國亂,功廢而名辱,社稷必危”。——於此可知,荀子確實是認為君主隻需做兩件事:確定國家的根本製度、施政方針和任用宰相。注意:“上(下)”相當於說“達到最高(低)目標的話”;“可以”等於“可能”;“立隆政本朝”是所謂的“連動結構”,即“立”和“政”都是動詞,“政本朝”是交代“立隆”的目的(“隆”名詞化了,指謂最高準則,作“立”的賓語;“政”通“正”);“所使”的“使”是“用”的意思;“要百事者”顯是指宰相(“要”是控製義)。

3.從“故能當一人而天下取”起,一直到“知一政於管仲也”,可以看作一層意思,是說:任用了一個好宰相,君主就成功、就輕鬆,並舉許多實例加以證明。——引出這段話的“故”字,有注家譯作“所以”,我則以為是發語詞,因為這整段話明顯隻同上文說的君主要做的第二件事有關,即是專門針對宰相的重要性而發的感慨和議論,而不是整個前文的推論。注意:①因為前文中已有“而當”、“而不當”兩句,所以這裏連著使用的幾個“當”字有了特定的含義,例如“能當一人”就等於“能恰當地任用一個人”了。②“……,說無之有也”句,可以這樣翻譯:不能恰當地任用一個宰相,卻能恰當地任用其他千百個一般官員,這情況按說是不會有的;語法上可以這樣分析:“說”字前脫漏了一個“此”字,或者“說”是衍文。但注家們都不做說明,隻徑直把“說無之有也”注釋、翻譯為:“沒有這種說法”、“在理論上是沒有這種事情的”。③“則身有何勞而為”句中的“身”字是“自己”的意思,“有”通“又”,所以講了這一句以後,就大量舉例,說以往的明君聖主都是選了個好宰相以後就不用操心了,而事業成就卻是大得很,最差的(“卑者”)也當了霸主(“五霸”也叫“五伯”)。④“一政於管仲也”是說把政事全部交給管仲處理,即“一”在這裏是用作及物動詞。

4.“是君人者之要守也”句,直接是針對齊桓公“知一政於管仲也”而言,但這正是此節要予以申說的中心觀點,所以此句其實是為這一節作總結、寫結束語的開始,前幾句應這樣翻譯:這可是做君主的人最重要的守則啊!聰明的君主都隻在做到這一點上下功夫,所以功業和名望極大,除此以外,他們還有什麼要做的呢?因此,古代的君主凡是獲得偉大功業和名望的,一定是走這條路的,凡是喪國危身的,一定是反此道而行之的。——注意:“知者易為之興力,而功名綦大”句中的“易”字,是借作“亦”(音同通假),兼有“都”和“隻是”的意思;“興力”等於說“用力”(“興”,發動也)。最後征引的孔子的話,我不知出自何處,可翻譯為:“智者所知本來就很多,加之他管的事情少,他會不明察嗎?蠢人所知本來就很少,加之他管的事情多,他能不惑亂嗎?”(“以”同“已”,“有”通“又”)。順便還說一句:“必道是者也”句,我自信我的翻譯既達意又簡潔,訓詁上更是有根有據,可注家們就是同我想不到一塊兒,一律把其中的“道”字注釋、翻譯為“實行”、“遵循”,“遵行”,這是為什麼?

19治國者,分已定,則主相臣下百吏各謹其所聞,不務聽其所不聞;各謹其所見,不務視其所不見。所聞所見,誠以齊矣,則雖幽閑隱辟,百姓莫敢不敬分安製以禮化其上。是治國之征也。

1.這裏的“治國”是偏正結構,與“亂國”相對待,指謂治理得好的國家;這整段話則是陳述“治國”的基本特征,頭句是說:在治理得好的國家,名分(職務)一經確定之後,君主、宰相和各級官吏就隻是各自謹守自己分內的工作,不打聽、不過問非屬自己工作範圍的事情。分別使用聞、聽、見、視這些字眼,不過是為了說得生動些、形象些罷了。下一句是說,切實地做到了這一點,那就即使是幽遠閉塞隱蔽偏僻地方的百姓,也沒有人敢於不嚴守本分、不遵守製度,或不依禮製的規定對待君主了(“辟”通“僻”):“誠以齊矣”的“齊”是“一致”的意思,這裏理當是指“聞”和“見”的範圍和方式都同聞見者的名分相一致,可有本書說這是指“都能用統一的原則去處理”;“莫敢不”是針對“敬分”、“安製”、“以禮化其上”三者而發(“化”是順從義)。

2.這一節的主旨可以歸結為:國家治亂的分野,就在於人們是否完全地按名分行事,換言之,國人是否謹守名分,乃是判定一個國家是治還是亂的標準。這同孔子的正名理論,可謂如出一轍。《論語·顏淵》:“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不是說“為政”,亦即爭取國家達到大治的要領就在於讓“主相臣下百吏各謹其所聞”嗎?特別是,《論語·憲問》中還有:“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就是教誨官員們要“不務聽其所不聞”、“不務視其所不見”嗎?如果不知道孔子年長於荀子,還可能以為是孔子抄襲荀子,隻是換了個說法呢!

20主道:治近不治遠,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主能治近,則遠者理;主能治明,則幽者化;主能當一,則百事正:夫兼聽天下,日有餘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極也。既能治近,又務治遠;既能治明,又務見幽;既能當一,又務正百:是過者也,猶不及也,辟之,是猶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不能治近,又務治遠;不能察明,又務見幽;不能當一,又務正百:是悖者也,辟之,是猶立枉木而求其景之直也。故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詳。主好要,則百事詳;主好詳,則百事荒。君者,論一相、陳一法、明一指,以兼覆之、兼炤之,以觀其盛者也。相者,論列百官之長,要百事之聽,以飾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勞,論其慶賞,歲終奉其成功以效於君,當則可,不當則廢。故君人勞於索之,而休於使之。

1.這一節是講君主如何施治,即“治道”了,也就是頭一句講的“主道”(君主施治之道)。前八句是綱領、中心,就翻譯一下吧:君主施治的原則是:處置近處的事而不處置遠方的事,處置明處的事而不處置暗處的事,處置根本性的大事而不去處置各類小事。君主處置好近處的事了,遠方的事就會因之而得到處理;君主處置好明處的事了,暗處的事就會因之而起變化;君主恰當地處置好根本性的大事了,各類的小事就會因之而得到正確處理:處置天下萬事而又感到時間綽綽有餘,似乎要辦的事少得不夠做,這才是為君者施治的最高境界啊!——三個“能”字是“能夠做到”的意思,因為這裏理當是強調結果,如果翻譯為“能夠”,就譯得不到位了。

2.接下是批評在這問題上的“過”和“悖”兩種錯誤態度,講得很有意思,很好懂,就不翻譯了,隻指出一點:荀子把“既能治近,又務治遠”稱為“過”,並且說“猶不及也”,可謂思想深刻、表達精當,而這裏又見孔子對他的影響:孔子有“過猶不及”的名言。兩個“辟之”(“辟”通“譬”)也很有趣,隻有極有智慧的人才能作出這樣的比喻。又,“是悖者也”的“悖”字,一般都譯作“昏亂”,我以為譯作“荒謬”更為準確。

3.“故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詳”以後的話是結束語,既申說了辦事“好要”(“要”,要領也)和“好詳”之間的關係,又順便交代了“好要”的關鍵在於選擇一個好宰相、頒布一套好法製和闡明一個好宗旨(“論一相、陳一法、明一指”),最後說:所以當君主的隻是在尋覓賢相時勞累,在使用他以後就安逸了,於此結束這段關於“主道”的議論,真是恰到好處。——“論”通“掄”,選擇義。“指”同“旨”。“覆”是覆蓋,庇護義,此指統治。“炤”同“照”,察見義。“盛”通“成”。“列”指安排位次。“飾”同“飭”,整治,整頓義。“當則可”自是說稱職就留用:“當”指德才堪當該職務,“可”是作肯定表態。末句“君人”後麵當有個“者”字。

21用國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強,得百姓之譽者榮;三得者具而天下歸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湯、武者,循其道,行其義,興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歸之。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禮義以道之,致忠信以愛之,賞賢使能以次之,爵服賞慶以申重之,時其事、輕其任以調齊之,潢然兼覆之,養長之,如保赤子。生民則致寬,使民則綦理。辯政令製度,所以接天下之人,百姓有非理者如豪末,則雖孤獨鰥寡必不加焉。是故百姓貴之如帝,親之如父母,為之出死斷亡而不愉者,無它故焉,道德誠明,利澤誠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