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循道而不忒,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養略而動罕,則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則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襖怪未至而凶。受時與治世同,而殃禍與治世異,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於天人之分,則可謂至人矣。
1.這一篇的篇名叫“天論”,其實是講天人關係。一般認為,“天人合一”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近幾十年來,由於生態失衡、資源匱乏、人口爆炸等問題對於人類發展的威脅顯得特別突出了,流行多年的“向自然進軍”的口號遭到了質疑,所以“天人合一”的觀點被許多人說成是中國人思維的大特點和大優勢,吹噓為解決人類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最高指導思想。但實際上,天人合一的觀點並不是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時期學者的共識,荀子就不僅不是天人合一論者,還明確提出了天人不合一即“天人相分”的觀點,而且,就論證的邏輯性和說理的充分性而言,怕還沒有哪個稱得上“天人合一”論者的學人比得上他。
這段話是《天論》篇的第一節,頭三句話就明顯是表達、聲明天人相分的思想:“天行有常”是說自然界的變化是有規律的,“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是指出它的變化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同人和社會的統治者是好是壞沒有關係;這無疑可以認作“天人相分論”的一種表述,同時又是對它的指證。至於末一句,更是直接、明確出現了“天人之分”的提法,還用明乎此就是至人的論斷來肯定和讚揚這個觀點的正確與偉大。——“常”本有常規、綱常義,荀子用來描述“天行”,當然相當於今天說的“規律”了。這說明在他心中,規律就是事物運動、變化中的不變的、恒常的東西;後兩句顯是申明這規律對人來說具有客觀性(“為”在這裏可以理解為“因為”,也可訓作“為了”)。憑著這兩點,荀子這句話被當做表達了唯物主義觀點的名言,常被引用來說明什麼是唯物主義,或證明中國哲學也有著“唯物主義的傳統。請注意:荀子說的“天”大體上有兩個意思,一是與“社會”對言,相當於今天說的“自然界”,此節論述的就是這意義的“天”,因此,“天行”不僅是指日月星辰的運轉、風雨雷電的變化、四季寒暑的更替,也包括了地上植物的生長、動物的繁衍以及地震火山的發作等等;二是與“人為”對言,即是“先天決定的”、“自然而然地形成”的意思,他所謂的“天官”、“天情”中的“天”字,就是這含義。
2.頭三句隻是擺出不可否認的事實,為下麵的議論提供前提。所以下文不是對之作論證,而是說:“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我感到這兩句來得突兀,一定是中間跳過了一些應說而未說的意思,即荀子的思路是先提問:麵對“天隻按它自己的規律運行”這個事實,人該如何應對呢?可這問題沒有說出來,他就做回答了,那就是這兩句。兩個“應之”句中的“之”字無疑是指代“天”,也即“天行”。怎麼把“治”、“亂”扯進來了呢?我的理解是:荀子既然把結果相反的兩種應天方式(或者說態度)都稱之為“應”,這個“應”字就是中性的,是“應對”、“對付”的意思;所以他說這兩個“應之”句的時候,還不直接是教誨該如何應對天,質言之,這兩句與其說是對“如何應天”的回答,不如說是對於人類過去實際采用的“應天方式”的回顧、檢討、概括和總結,並且蘊含一個意思:這兩種方式的對立,乃根源於人們對於天人關係的認識的對立,“則吉”和“則凶”不過是同時交代說,二者的效用、結果也是對立的,相反的。因此,這裏的“治”、“亂”二字仍然是指的社會政治局麵,不過又把君主實行的政策舉措,看作是他實際踐行的“應天方式”了。所以“應之以治則吉”,展開來說是:采用其結果是導致國家得治的方式去應對天行,那就意味著吉祥(這吉祥自是指“效果好”);“應之以亂則凶”應仿此理解。注意:因為這是在講“應天”,所以才用了吉、凶這樣的詞語。讀者或許會問:按你這理解,這兩句豈不等於說“治則吉,亂則凶”,不是廢話了嗎?對此,我的回答是:原文本來就是你這理解下的“廢話”,所以我理解得一點沒錯;但更要緊的是,荀子正是用這樣的說法、“廢話”來告訴人們和君主:國家的治亂完全取決於當權者實行的政策舉措,同“天行”沒有必然聯係,所以隻須求治避亂,不得把亂和凶的原因與責任推給“天不作美”;換言之,你在把國家引向大治,你也就是在正確地應對天,從“應天”方麵看,可以預言“吉”;相反,你的政策舉措若是在把國家推向動亂,你的“應天方式”就也是錯誤的,必然不能避免和降低天災的危害,即“凶”。這樣看,還是廢話嗎?不更要說這是發人深省的警句嗎?我敢說,這樣理解,才讀懂了荀子這兩句話,如果也用上“合一”這個詞的話,那麼可以說,荀子是用這樣兩句話宣布他的觀點和主張:應天的正確方式和待民的正確方式是合一的。
3.從“強本而節用”句起,到“襖怪不能使之凶”句為止,是陳述作者認定為正確的“應天方式”及其效用,細心一點就會看出:頭三個“則”字句都是針對天的某種可能的破壞作用而發,即都是說:隻要你怎樣做了,天就在這個方麵奈何不了你;頭一“故”字引出的三句,則不過是依次對前三句的結果分句(“則”字後的部分)做解釋性的補充,完全可以分別插在前三句中的“則”字後麵的,例如兩組的頭一句可以合並為:“強本而節用,則水旱不能使之饑:天不能貧”。從“應對”方麵看,這無異於說:天可以通過澇旱災害使你歉收以致饑、貧,但你可以用“強本”(指加強農業建設)和“節用”(指厲行節約)去對付它,而結果必定是你勝它敗,亦即“吉”。另二組應仿此理解。毫無疑問,從政治的角度看,這種應天方式必定是把國家導致“治”的局麵,“正確地應天”和“爭取國家大治”,簡直是一回事。惟其如此,所以前文概括為“應之以治則吉”。從思想理論方麵說,這裏闡發的明顯是一種曾經稱為“人定勝天”的思想(荀子表達為“製天命而用之”)。——“養備而動時”,是說衣食等保養身體的東西齊備了,各項活動又進行得合理及時;“循道而不忒”句中的“道”字是在最一般意義上使用的,即是兼指自然規律與社會規律;“忒”是差錯義;“襖怪”是指“妖怪”,即是泛指類似人禍的自然災害。
4.從“本荒而用侈”句起,至“襖怪未至而凶”句止的兩組六句話,是對比地講不正確的應天方式及其“凶”的結果,故同前兩組六句話,結構基本相同,意思恰好相反,應該很好懂的,就不必解說了(“罕”字可能有誤。“倍”通“背”;“薄”是迫近的意思)。結尾幾句,是先對上述兩種對立的應天方式必然導致對立的結果,從理論上作歸結說:(由此可見,一個國家)遭遇的天時和國家處於治世時期的天時相同,蒙受的災禍卻比那個時期大得多,這不可以埋怨天,乃是當政者采取的“應天之道”也即治國之道造成的啊。最後作最高概括:因此,明乎天人之分,才可以稱為至人。——可見荀子是個明明白白的、自覺的天人相分論者。毫無疑問,在他那裏,這個觀點是他的政治思想的一個方麵,即直接是為他主張的政治行為亦即治國之道做論證的。
5.對於本節中的“治”字,注家們多注釋、翻譯為“正確的措施”或“導致安定的措施”(把“正確”、“安定”換成反義詞,就是“亂”),這從訓詁上說毫無根據,但從體認原文的角度看,可說“方向上對了”,特別是用上“安定”一詞,更接近於正確的理解了,因為“安定”很接近於“治”。可惜的是,他們都終於沒有想到,荀子是把“正確地應天”和“爭取國家大治”,看作簡直是一回事,他乃是從這個立場、角度說“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的。
2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如是者,雖深,其人不加慮焉;雖大,不加能焉;雖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謂不與天爭職。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之謂能參。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
1.這段話同上文有聯係嗎?是如何聯係的?這應該是個問題,但我未見有人明確論及過。我認為,這是承接著上節末句說下來的,即是對“至人”作描述。至人,在《莊子·逍遙遊》中有過論述,最有名的是這三句:“至人無己,神人無功,聖人無名。”從字麵上說,“至人”當是指達到了做人最高境界的人,莊子大概就是據此把他同神人、聖人並列的,或者認為至人、神人、聖人“三位一體”。荀子心中的至人是怎樣的?“天有其時”之前的幾句,似乎就是他給至人下的“描述性定義”,意思是:不具體去做什麼就真正成功了,不刻意求取什麼就完全得到了,這就叫做“天職”;一個人要是能夠恪守天職(“如是”),那麼,他遭遇到的事情即使意義深遠,他也不會對之有所圖謀;即使影響廣大,他也不會去對之進行幹預;即使十分精妙,他也不想對之細加審察:這就叫做不同天爭搶職能。這明顯是說,“其人”,亦即至人,是無為的,就是說,他沒有非怎樣不可的個人欲望(用莊子的話說是:“聖人不從事於務”《莊子·齊物論》),因此,他決不、也無須把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外物,迫使它朝某特定的方向變化,他可以並且總是對外界抱著“不慮、不能、不察”的態度。這也正是老子和莊子筆下的聖人形象。於此可見,荀子也吸收了老、莊的道家思想的。注意:“不加能焉”句中的“能”字是“力”的意思。——我這翻譯無疑是建立在我對“如是者”句的上述理解的基礎上,注家們多把“如是者”含混地譯作“像這樣的情況”,對後文的解讀也就不明不白,但當然不像是我這翻譯所體現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