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天論(2)(2 / 3)

2.講三類“人妖”(其實也不好全稱為“事情”)的文字,大意好懂,也隻須明白大意,我就隻解釋這幾點了:“傷歲”是說妨礙當年收成;“糴貴”是指米價很貴(買入叫“糴”,賣出叫“糶”);“本事不理”是說把農業生產這件根本大事甩在一邊不管;“寇難並至”是說外敵入侵和內部叛亂同時到來(“難”在當時可以特指叛亂,因為那是君主之難)。接下至“傳曰”前的話是說:這種禍事乃根源於(居上位者的)昏亂,上述三類人祅隻要一發生,國家就不會安寧了;其產生的原因很容易解釋,但一旦發生,造成的災難就很慘重;所以它們確實是可怕的,但不值得奇怪。——注意:①“襖是生於亂”句中的“是”字相當於“凡是”,本應放在“祅”字前麵,錯位到後麵了。又,這句中說的“亂”是特指君主的糊塗、混亂。②“三者錯”的“錯”字,一般譯作“交錯發生”,我以為這理解不合事理,理當是我翻譯的意思,我的根據是:這個“錯”和前文“舉錯不明”的“錯”字一樣,也通“措”,“安放、放置”義,一個東西被安放好了,也就是產生了、出現了,故而“措”字可以有“發生、出現”的引申義。③“其說甚邇”的“其說”,是同後句中的“其菑”對舉並言的,故而相當於“關於它的說法”,這裏自然主要指對於產生原因的說法(“菑”通“災”)。④“勉力不時,則牛馬相生,六畜作襖”這十三個字,各種版本給出的原文都放在“其菑甚慘”句之後,張覺先生認為“當在‘本事不理’之下”,我深以為然,就幹脆移到它應該在的位置了。

4.末了征引“傳曰”的話,以及接下又說上那樣幾句,明顯毫無必要,所以我認定為後來某個讀者寫的“旁批”,再後來就羼入到正文裏了。

11雩而雨,何也?曰:無何也,猶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後決大事,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也。

1.“雩”讀虞,是祈求老天下雨的祭祀儀式,所以頭句是問:舉行了求雨祭祀典禮以後就真下雨了,這是為什麼?這自是相信“雩”很靈驗的人對不信者提出的質問。荀子的回答可說妙極了:不為什麼,因為這(原因)和不祭祀也下雨(的原因)是一樣的。——一般都援引這個事例、這個對話來說明、指證荀子是個徹底的無神論者,我則以為,這個例子隻足以說明荀子既有豐富的生活經驗和知識,又善於思考,就是說,他會如此回答這種質問,直接的原因隻是他注意到了,事實上不但也有“不雩而雨”和“雩而不雨”的情況,而且更多,所以下雨同人們“雩沒雩”決無必然聯係。純粹從邏輯上說,有神論者也可能像荀子這樣回答那個問題的,因為你要對他進一步提出駁論的話,他並非不能給出自洽的解釋,例如神的愛好、脾性和祭祀者的用心誠或不誠,就是常用的有效的托辭。

2.其實,開頭這組問答必是荀子自己設計的,是為過渡到下文做導引,所以接下是再增加兩個類似的例子來一起說明:舉行祭祀典禮不是為了向祭祀對象求取什麼,而是為了對自己做的事情進行一種文飾,(使之顯得莊嚴、隆重,)隻不過老百姓誤以為是請求恩賜的敬神活動了;最後結論道:視祭祀活動為文飾性的儀典,那是好的,當作是求神賜福的活動,那就有害了。——“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兩句,一般翻譯為:“並不是認為這些做法能得到所祈求的東西,而隻是用它們來文飾政事罷了”,這就把兩個“以”字看作是不同義的了,但我以為理當同義,都是用作表示目的的介詞,所以作如上的轉述。又,這裏還需要兩點小知識:古人以為日食、月食是“天狗”把日、月吞食了,故在看到日、月食時就敲盆擊鼓,以求嚇跑“天狗”,“搶救”日、月;古代用龜甲占吉凶叫“卜”,用蓍草占吉凶叫“筮”,“卜筮”則可用作合詞來泛指這兩項活動。

3.我從這幾句話還“讀出了”荀子的一個意思、想法:像“雩而雨”這種情況也是可能出現的,雖是巧合,並不能證明“求”確實有效用,但“求”也不一定就造成負麵作用,因此也就不必反對像“雩”這類的祭祀活動;特別是,這類活動可能給人以希望、安慰、鼓勵,從這方麵看並非毫無意義,所以古人才發明了這類祭祀儀式,舉行這些儀式還成了傳統、風俗;因此,他非但不反對,還提出“君子以為文”和“以為文則吉”的理論來維護之。想到這裏,我就又記起孔子關於祭祀鬼神的那個著名說法:“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論語·雍也》)這話無疑表明,孔子也認為,對敬鬼神的祭祀活動抱著求取現實功利的目的,那是不明智的,明智的做法是切實做好“民事”,又不反對“神事”活動,亦即對鬼神是采取“敬而遠之”態度。據此可知,在對待祭祀之類的涉及人神關係的問題上,荀子也是繼承、發展了孔子思想的。——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出版的一本注釋《荀子》的著作,在對“以文之也”句做了解釋後,立刻寫道:“荀況是一位傑出的無神論者,他不信敬神求雨這一套鬼把戲,但卻認為求神、卜筮等可用來文飾政事,欺騙群眾,這是他剝削階級本性決定的。”撇開當時“政治環境”給予作者的“左的影響”不說,平心而論,這種分析和批判究有多少“學術含量”?

12在天者莫明於日月,在地者莫明於水火,在物者莫明於珠玉,在人者莫明於禮義。故日月不高,則光暉不赫;水火不積,則暉潤不博;珠玉不睹乎外,則王公不以為寶;禮義不加於國家,則功名不白。故人之命在天,國之命在禮。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權謀、傾覆、幽險而盡亡矣。

這段話意思明白,隻有兩處需要解釋:“睹”通“暏”,或是“暏”字之誤;“暏於外”是說顯露於外;“禮義不加於國家,則功名不白”的字麵義是:做君主的若是不用禮義治國,他的功業名聲就不會彰明顯赫,但其實是說他就不會取得功業,不可能有好的名聲。掃除了這兩個可能的難點,意思就全明白了,主旨落在末幾句也清清楚楚了。——但正因為明白,簡直不能有其他解釋,就產生了一個問題:這意思怎麼放到《天論》篇來講?放到《君道》篇裏麵去才對呀?我不猜測了,更不想硬找出個“放到這裏講也可以”的理由來忽悠讀者。又,前一“故”字明顯是用來表示轉折,翻譯為“但是”最能達意,但我在字書上查不到“故”的這種用法。這可以解釋為字書收集的義項不完全;許多注家不顧文義,竟然把這個“故”字也翻譯為“所以”,又該怎樣解釋呢?

13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從天而頌之,孰與製天命而用之?望時而待之,孰與應時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與騁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與理物而勿失之也?願於物之所以生,孰與有物之所以成?故錯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

1.前六個排比句中的“孰與”相當於“哪裏比得上”(“孰”:哪個;“與”:比),所以頭句是說:把天當做偉大的存在而寄希望於它的恩賜,不如把它當做牲口一樣的東西養起來而加以控製(“大”是用作意動用法的動詞)。——此句中的“思之”,一般都譯作“思慕它”,“物畜”多翻譯為“當作物資積蓄起來”,“製”則有人譯作“利用”;因此,全句的意思同我的理解出入很大了。我的想法是:①“思之”是同“製之”對言,“製之”是強調我對它的主導作用,“思之”就該有“我被動地接受它的作用”的意蘊,而不會是說“思慕它”,加之在這個語境中說“大天”,顯然是著眼於天的“慈悲、寬宏、慷慨”等美德,所以我對“思之”作如上翻譯。②整個這一句是說“與其被動等待天賜,不如主動向天索取”,所以“物畜(天)”是同“大天”對言的,其實是指“非但不大天,還把天當做為我所用的存在物來對待”,再加“物”本是指“雜色之牛”,也可用來泛指牲畜,我就作上述的翻譯了。③“思之”同後文的“頌之”、“待之”,以及“製之”同後文的“用之”、“使之”,都是針對“天”而發(“時”實質上也是“天”),程度上又明顯有著遞進關係,這對我的上述理解自然也是一個支撐。

2.接下五句的大意和第一句相同,也都是說對待自然界(“天、時、物”),與其被動地等待它的賜予,不如主動地去向它索取,換言之,前六句是從不同角度分別教誨對天的“應然態度”,所以最後的歸納結論是:總之,不致力於做人應做的事而希求上天的恩賜,那是把握不到萬物的本性的。——“錯人”的“錯”通“措”,但這裏是從“放置”義引申出“廢棄”義來,故“錯(措)人”字麵上是說放著人自己固有的能力而不動用。這當然含有責備的意味,所以我做如上的意譯。“萬物之情”的“情”明顯是指“本性、本質”,“失萬物之情”的深層含義是不按事情的本質亦即不按客觀規律行事,暗示“那一定導致失敗”。——“望時而待之”,一般都理解為“盼望天時而等待天的恩賜”,這不同第一句重複了?我以為這裏沒有重複,因為這一句不是這意思:這裏,“望時”是同“應時”對言,並不意味著“盼望恩賜”,“待之”是同“使之”對言,也不必是“等待恩賜”義,所以此句其實是說:隻是消極等待時機,哪比得上做好各種準備,到時臨機應變因勢利導地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