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禮論(1)(2 / 3)

1.這段話,我敢保證,你讀了任何一個《荀子》注譯本後都隻會更加不懂,因為都是先作這些注釋:“本”:根本;“類”:種族;“惡”:怎麼;“偏”:部分,“三者偏亡”指“三者缺一”;“焉”:通“則”,然後就一句句直譯。這就既不能幫助你讀懂原文,卻一定會限製了你的想象空間。——我還補充一個注釋:“安人”是偏正結構,指享有安寧的人。

2.原來,這段話難懂的原因不在字義不明或意思隱晦,而是另有所在:頭句說“禮有三本”,其實不是說“禮本身”有三個“本”,而是說:禮,或者說禮的製定和遵行,同三個“本”有關。所以才馬上交代這三個“本”之所指:人的生存以天地為本,人類的繁衍、傳承以祖先為本,國家社會的得治以君師為本。這三個“本”字明顯是根據、原因的意思。接下說三個“惡”字句,再加一句“三者偏亡,焉無安人”,不過是對三“本”的意義加以強調,同時也是作論證。問題是:這三個“本”怎麼關涉到“禮”了呢?荀子沒有明說,就得靠你自己去領悟了,就要請注家來幫忙了,而我們的注家往往正是在這個時候和這種地方不作注釋,不予解說。我的體認是:前文說過,“禮者,養也”,而“養人”,按“遞進關係”排序,不首先是讓人得以生存,其次是讓人能夠繁衍後代、傳承文化,最後是讓人過上好日子,亦即在大治社會中享受太平生活嗎?可見“禮者,養人”的論斷中蘊含著一個思想,那就是:禮的“養人作用”,實質上就是指的它能讓人尊重生長和承載萬物的天地,敬慕生出了自己身軀的祖先,和順從足以把社會導向大治的領袖人物,亦即君師。所以,用“故”字引出的三句不過是挑明這一點,而這意思,卻先概括為“禮有三本”了,後又呼應說“是禮之三本也”。——據此可知,“上事天,下事地”的“事”字,就是侍奉義,但譯作“敬重”,可能明白一點;由於古人敬重天地具體表現為對天地舉行祭祀儀式,所以有本書注曰:“事:指祭祀”,不是毫無道理,隻是就用“祭祀”去翻譯“事”字,恐怕會讓人摸不著頭腦。

3.我為了解讀這一節,特地查了一下《漢語大字典》,發現“有”字還有這樣兩個義項:①“相當於‘以’。用,使用。”②“通‘友’。相親愛。”(都舉了例證)我自然作想:用這兩個意思訓釋此節頭句的“有”字,似乎也能夠講通。

5故王者天太祖,諸侯不敢懷,大夫、士有常宗:所以別貴始,貴始,得之本也。郊止乎天子,而社止於諸侯,道及士、大夫:所以別尊者事尊、卑者事卑、宜大者巨、宜小者小也。故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持手而食者不得立宗廟:所以別積厚者流澤廣、積薄者流澤狹也。

這一節是承接上節末尾說的意思說下來的,但幾乎沒有“思想”,隻是“傳承”了一些觀念,所以還有點史料價值。讀懂這段話需要借助曆史知識,我就幹脆以翻譯代講解吧:所以,天子(“王者”)可以把他的太祖當作天來祭祀,諸侯就不敢有這個想法,大夫和士還隻能祭祀他們的大宗:這是為了顯示,官階不同的人,其始祖的尊貴程度也不一樣,而敬重始祖是道德的根本(“得”是借作“德”)。因此,郊祭(在城郊行祭天大禮)僅限於天子使用,社祭(祭土地神)則從天子到諸侯都可以使用,道祭(祭祀路神)就向下延及到士和大夫了。這都是為了顯示區別:尊貴的人才能事奉尊貴者,卑賤的人隻能事奉卑賤者;適宜於做大事的就做大事,適宜於做小事的就做小事。因此,天子是祭祀他的上七代祖先,諸侯是祭祀他們的上五代祖先,擁有五個六裏見方土地的大夫祭祀他們的上三代祖先,隻有三個六裏見方土地的士,就隻可以祭祀他們上兩代的祖先了,依靠雙手糊口的百姓,更是根本不準建立祖廟:這是為了表示功績大的人傳布的恩德廣遠,功績小的人傳布的恩德狹窄。——我翻譯得即使不大準確,也無傷大雅,所以也不做說明了。隻請注意:“天”在這裏用作動詞了(意動用法),郊、社、道都是一種祭祀典禮的名稱;兩個“貴始”應該同義,但前一個實際上可理解為名詞性偏正結構,我就做了不同的翻譯;“士”是指謂低於大夫的一個官職;“常宗”是士的第一個獲得封號的嫡係祖先;“持手而立”的“持”通“恃”,依靠,憑借義;“積厚”的“積”通“績”,指功業。又,依一種說法,古代兵賦法規定,六裏見方的土地出兵車一乘(包括一輛車、四匹馬、二十八個甲士、二十個盾手,三十個民夫),故六裏見方的土地為一乘之地(見《管子·乘馬》),“五乘之地”即五個一乘之地,相當於今天的五百平方裏。還有,有的版本中“懷”作“壞”,也說得通。

6大饗,尚玄尊、俎生魚,先大羹:貴食飲之本也。饗,尚玄尊而用酒醴,先黍稷而飯稻粱;祭,齊大羹而飽庶羞:貴本而親用也。貴本之謂文,親用之謂理,兩者合而成文,以歸大一,夫是之謂大隆。故尊之尚玄酒也,俎之尚生魚也,豆之先大羹也,一也。利爵之不醮也,成事之俎不嚐也,三侑之不食也,一也。大昏之未發齊也,太廟之未入屍也,始卒之未小斂也,一也。大路之素幭也,郊之麻絻也,喪服之先散麻也,一也。三年之喪,哭之不反也;《清廟》之歌,一倡而三歎也;縣一鍾,尚拊之膈,朱弦而通越也,一也。

這一節是介紹古代祭祀禮儀上的一些具體操作,一般讀者不必閱讀,我就隻征引張覺先生的譯文了:“在太廟合祭曆代祖先時,以盛著清水的酒器以及俎裏盛著的生魚為上等祭品,首先獻上不加調味品的肉汁,這是為了尊重飲食的本源。四季祭祀遠祖時,以盛著清水的酒器為上等祭品,酌獻甜酒,首先獻上黍、稷,再陳供稻粱;每月祭祀近祖時,先進獻未加調味品的肉汁,再盛陳各種美味的食物;這些都是為了尊重飲食的本源而又接近實際的食用。尊重飲食的本源叫做形式上的修飾,接近實際的食用叫做內容上的合理,這兩者結合起來就形成了禮儀製度,然而又使它趨向於遠古的質樸狀態,這才叫做對禮的最大尊崇。所以酒杯中以替代酒的清水為上等祭品,俎中以生的魚為上等祭品,豆中先盛不加調味品的肉汁,這三種做法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不把佐食的人所獻的酒喝光,祭禮完畢時俎中的祭品留下不吃,勸受祭者飲食的三次勸食而不食,這三種做法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婚禮中還沒有進行喝交杯酒的時候,祭祀太廟而尚未使代表死者受祭的人進廟的時候,人剛死還沒有換上壽衣的時候,這三種情況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天子祭天的大車用未染色的絲綢做車簾,在郊外祭天時頭戴麻布製的禮帽,居喪時先散亂地係上麻帶,這三種車服與遠古的質樸是一致的。三年期的服喪,痛哭時放聲直號而沒有曲折的聲調;《清廟》的頌歌,一人領唱而三個人隨聲詠歎;樂器隻掛一口鍾,而崇尚使用拊搏與鞷;把琴弦染成紅色而打通瑟底的孔:這三種做法是和遠古的質樸一致的。”

7凡禮,始乎棁,成乎文,終乎悅校。故至備,情文俱盡;其次,情文代勝;其下,複情以歸大一也。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時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萬物以昌;好惡以節,喜怒以當;以為下則順,以為上則明;萬物變而不亂,貳之則喪也。禮豈不至矣哉!立隆以為極,而天下莫之能損益也。本末相順,終始相應;至文以有別,至察以有說。天下從之者治,不從者亂;從之者安,不從者危;從之者存,不從者亡。小人不能測也。

1.這一節是歌頌禮的偉大作用,但這個“禮”主要是指禮儀形式,所以“天地以合”之前的幾句,是說一種禮儀的形成,其全過程會有三個階段。讀懂這幾句須要知道:“棁”通“脫”,疏略、輕慢義(《左傳·僖公三十三年》:“輕則寡謀,無禮則脫。”);“文”是文飾的意思,此處指對禮儀程式進行加工,使之臻於完善;“校”通“恔”,指人心情舒暢。要注意的是,“情”在這裏是特指人參與禮儀活動時所要表達的情感,“代”是交替義,故“情文代勝”是說內心情感與外在文飾兩者不相協調,有時情勝過文,有時文勝過情(這讓人記起孔子有“質勝文”、“文勝質”的提法)。——所以這幾句是說:一般說來,一種禮儀形式,開初是很簡略的,幾乎沒有什麼特定的操作規定,即未加文飾;後來,經過加工文飾,才成為成熟的禮儀製度;最後則更進一步,發展到人參與此禮儀時會產生一種心馳神往的暢快感。所以最初的禮儀其實也是很好的(“備”有美好義),因為它使人的內心情感和禮節儀式結合得十分和諧(《說文》:“俱,偕也。”),後來則情感和儀式互不協調了,但最後又恢複到情感和儀文的高度統一(“大一”)。說明一句:我這譯文所體現的理解,同注家們給出的注釋和翻譯,一定在很多地方大有徑庭,但我頗有信心,至於區別所在,就不說了。

2.這裏我想說的是:這段話表明,荀子看出了,甚或清楚地知道,禮儀形式的發展是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而這是他的一種洞見,隻有思想非常深刻又有極強領悟能力的人,才能做出這種發現,具有這種洞見的。請注意:“複情以歸大一也”句中的“以”字,必是“儀”字之誤(音同而誤);“至、次、下”三字在這裏是用來表示時間順序,依次指一種禮儀形成之初始階段、中間階段和成熟階段(“次”與“下”本來就可以表示時間先後;“至”是指端點,同“次、下”連用,自然是指起點即初始階段了);“複”字表明,第三階段是“回到”第一階段。可見我說荀子看出了一個“否定之否定過程”,並不是要用這種說法來拔高他。

3.從“天地以合”起,一直到結尾,是極度讚頌禮的偉大作用,前一部分還采取了韻文的表達形式,大概可以這樣翻譯:天地因為禮的作用而風調雨順,日月因為禮的作用而光輝明亮;四季因為禮的作用而井然有序,星辰因為禮的作用而正常運行;江河因為禮的作用而奔流入海,萬物因為禮的作用而欣欣向榮;人的愛憎因為禮的作用而有所節製,喜怒因為禮的作用而恰如其分;君主用禮來治理臣民就可使臣民服從依順,民眾用禮來整飭君主就會使君主通達英明;遵循了禮,萬事萬物將千變萬化而不混亂,違背了禮,就會走向滅亡。禮難道不是偉大到極點了嗎?聖人把高度成熟的禮製作為人行事的最高準則,天下沒有誰能夠再對它加以增減了。它的原則和細節之間互不抵觸,目的和結果互相應合;它文飾得極其完善,對所有人都明確規定了等級區別;它規定得極其明確,對各種情況都有清楚的說明。所以天下遵循它的國家就得以大治,不遵循它的國家就總是長年混亂;遵循它的國家就安定團結,不遵循它的國家就危機四伏;遵循它的人就能存在發展,不遵循它的人就會走向滅亡。對於禮的這些作用,小人是估量不到的。——我以為,這是把人在參與祭祀典禮時的祝願當作禮的實然效用來陳述和歌頌了,做這個歌頌本身,則說明荀子對於禮的社會作用是懷著深深的崇拜感的。注意:開頭的論述主要是著眼於禮儀形式,後來作歌頌時則逐漸轉到一般意義上的禮義製度了。這不必責為轉移論題,說是寫頌詞時的激情使然可能更符合實際。對這一節的“讚歌”部分,我們也最好當做抒情散文來讀,不必視為嚴格的論文。

8禮之理誠深矣,“堅白”、“同異”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誠大矣,擅作典製、辟陋之說入焉而喪;其理誠高矣,暴慢恣睢輕俗以為高之屬入焉而隊。故繩墨誠陳矣,則不可欺以曲直;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規矩誠設矣,則不可欺以方圓;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故繩者,直之至;衡者,平之至;規矩者,方圓之至;禮者,人道之極也。然而不法禮,不足禮,謂之無方之民;法禮,足禮,謂之有方之士。禮之中焉能思索,謂之能慮;禮之中焉能勿易,謂之能固。能慮,能固,加好者焉,斯聖人矣。故天者,高之極也;地者,下之極也;無窮者,廣之極也;聖人者,道之極也。故學者,固學為聖人也,非特學為無方之民也。

1.頭句說的“禮之理”,自是指關於禮的道理,那麼,這道理是誰闡發的呢?無疑是儒家。所以頭三句其實是說:儒家所闡釋的關於禮的道理又深又大又高,以至於其他各種學派的理論觀點一進入到這個領域,就會或者“溺”(淹死),或者“喪”(逃亡),或者“隊”(通“墜”,衰落義)。不說“儒道”、“儒學”,幹脆說“禮之理”,是因為這畢竟是針對禮這個對象而發,隻能暗示出這個意思:儒家的道理是又深又大又高的,因為它正確地揭示了、反映了禮的實際。所以,這頭一句不但起著承接上文的作用(前幾節的話題一直是禮),還同時巧妙地申明了儒學的正確性、真理性。就因為如此,接著用“故”字領起的三句,是先隱蔽地把儒家學說比作“繩墨”、“衡”、“規矩”,也即“標準”,來比喻地說明:有了儒學,其他各派的理論就不足以行騙了,然後用一句“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來挑明這一點。注意:在荀子那裏,君子實際上是“儒者”的代稱,“審於禮”自是說建立了關於禮的學說(這種比喻,有人稱之為“擴喻”)。對這幾句,我作這樣的解讀,大概不會有錯;不這樣領會,隻是照字麵翻譯,那是不能幫助人讀懂的,“故”字引出的話更會顯得突兀。又,“‘堅白’、‘同異’之察”無疑是指公孫龍、惠施的學說,另兩派指誰,不必深究,因為在這裏,荀子不僅是“對事不對人”,並且隻想對儒學(“禮之理”)作讚頌,不是要對別的學派做批判。——前三句中的“入”字是“進入”義,接下三句中的“陳、縣(懸)、設”是當做同義詞使用的,隻是為了修辭才用了不同說法。“暴慢”句可翻譯為:所有那些視粗暴傲慢、恣肆放蕩和輕視習俗為高尚的理論,一進入禮的道理就行不通了。

2.從“故繩誠陳矣”起,直到結尾,是先用繩墨、衡器、規矩的“標準作用”,類比出禮是人的行為準則,得出“君子審於禮,則不可欺以詐偽”的結論,然後進而說:就因為禮是“人道之極”,所以“法禮”(依禮行事。“法”是仿效義)、“足禮”(重視禮,亦即把禮當作自己做人的根本)成了人的本質特征,能否法禮、足禮,自然就把人區分為“有方之士”和“無方之民”了;不但遵循禮義行事,又能思考它的道理,並且持之以恒,始終不渝,同時還十分愛好禮,那就是聖人,是人們學習的榜樣了(“加好者焉”句中的“者”字當作“之”)。——這裏請注意:①第二個“故”字領起的三個“之至”句,同樣是用作類比前提,即是為了引出第四句“禮者,人道之極也”,因此,“至”和“極”理當同義,都是標準、準則的意思,注家們多分別譯作“極點”、“根本”,很不恰切。②接下的話是根據上麵說的道理來批評不依禮行事的人,所以“然而……”應讀作:“然(既然這樣),而……就”。③“方”在這裏是從“方向”義引申出來的“道理、原則、定準”的意思(《禮記·樂記》:“樂行而民鄉方。”),所以“無方”、“有方”乃相當於“無道”、“有道”。在這裏,“民”和“人”同義,“士”不是“士大夫”的“士”,隻是對“有方之民”的褒稱。④兩個“禮之中”句,注家們的理解很不一致,我則以為“禮之中”就是指行為符合禮義,“思索”和“勿易”都以“禮”為對象,所以做了如上的轉述。⑤“故天者”開始的四個“之極”句(這個“極”自是“極點”義),顯然又落在“聖人者,道之極也”句上,而這又是為收尾句“故學者,固學為聖人也,非特學為無方之民也”作鋪墊,因為這個意思才是此節要表達的中心、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