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解蔽(2)(1 / 3)

3.第二段的第二層意思是對進入“大清明”境界的人做描述、讚揚、歌頌,是說:任何東西,隻要有所表露,他就不會看不到;隻要看到了,他就不會不加評論;隻要評論了,他就不會有失準確性。他坐在屋裏就能看到整個天下,生在當代卻能評判遠古。對任何事物,他粗看一下就能知道它的本質;對一個社會,他考察一下它的治亂情況就能了解它的法度。他既能從宏觀上經緯天地,又能在微觀上控製利用所有個別事物;因為掌握了全局性的大道理,他對整個宇宙都了如指掌了。寬闊啊,廣大啊,誰能指出他能力的界限?浩瀚啊,廣大啊,誰能說明他德行的深厚?他的思想千變萬化、紛繁複雜,誰能知曉他到底怎樣表現?他的光輝與日月齊明,他的精神充塞了四麵八方極遠的地方。這樣的人才叫做偉大的人,這種人哪裏還談得上有蔽呢?——如此翻譯估計沒有大錯,但當然可以大加修改,這種抒情詩一樣的文字也很難有“達詁”,我也就不做解說了,隻說一點:有些注家沒有看出,從“萬物莫形而不見”句起,已經是描述處於“大清明”境界的人了,因而把這以後的話仍然當做“敘事而非講人”的文字來理解,他們給出注釋和翻譯會錯得怎樣,可想而知。

4.荀子的這段話,特別是他關於心知“道”靠的是“虛壹而靜”的觀點,以及對這個觀點的表達,讓我想起《老子·十六章》頭兩句:“至虛,極也;守靜,督也”,那也是講的得道之人認識“萬物”的方法、途徑,按我的理解,意思同此節陳述的荀子的“識道法”,十分相近;兩位思想家對得道之人的讚揚,也是非常一致的,這有《老子·四十七章》為證,那裏也說得道之人“不出於戶,以知天下;不規於牅,以知天道”。因此我要說:在認識論方麵,荀子是受了老子很大影響,繼承了老子的基本觀點的。馮友蘭先生也認為,“這裏表明荀況所受稷下黃老學派的影響”,並且作了頗為詳盡的分析(見704頁)。

9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無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奪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而使墨雲,形可劫而使詘申,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則受,非之則辭。故曰:心容,其擇也無禁,必自見;其物也雜博,其情之至也不貳。《詩》雲:“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嗟我懷人,寘彼周行。”頃筐易滿也,卷耳易得也,然而不可以貳周行。故曰:心枝則無知,傾則不精,貳則疑惑;以讚稽之,萬物可兼知也;身盡其故,則美。類不可兩也,故知者擇一而壹焉。

1.本節是講心的獨立自主性。上節頭句說“以心知道”,即人認識“道”靠的是“心”,這個觀點很重要,可說是荀子的認識論的基礎;但是,如果心沒有自主性,而是聽憑某個東西的擺布,這個基礎就不牢靠了;因為這一來,認識之最終決定者就要歸結為“那個東西”,心不過是起中介、工具的作用而已。情況究竟是不是這樣呢?這一點更為重要,是必須予以說明的。因此,在講了心是怎樣認識外物的,還指出了人隻要做到了“虛壹而靜”就可以達到“大清明”的境界之後,為了避免懷疑,樹立起對於“知道靠心”這個觀點的信心,就又回頭來對這問題做個補充交代。——我以為,這是荀子寫作此節的用心和目的所在。

2.所以本節開頭就說:人心不僅是人的身軀(“形”)的統帥(“君”),並且是人的思想、精神(“神明”)的主人,亦即主宰者;換言之,人心隻發出命令而不接受任何命令,它是自己約束自己和自己支配自己,是自己決定拋舍什麼和自己決定索取什麼,是自己行動起來和自己停止下來的。因此,對嘴巴,你可以強迫它沉默或說話(“墨”是借作“黙”,“雲”是“黙”的反義詞;“劫”是威逼義),對身體,你可以強迫它彎屈或伸直,但對心,你不可能強迫它改變想法,它認為什麼對就接受,認為什麼錯就拒絕。做了這種淋漓盡致的申述之後,才直接針對上述可能發生的懷疑,借用別人的話結論道:人心在接納、確定其思慮的時候,它的選擇是不受外物限製的,必定隻以它自己的想法為標準;它物色的東西雖然繁雜而廣泛,但它一旦鍾情於某個對象,就會對之專心致誌,決不三心二意。——第一個“故曰”引出的幾句,注家們的理解分歧極大,我不介紹了,隻說明我的看法:“心容”的“容”是動詞,收留、容納義(賓語省略),因此後文才談得上“擇”;“無禁”即不受限製;“自見”就是“見自己”,此處當是“以自己的想法為標準作取舍”的意思;“其物也雜博”句是講“擇”的結果,故其中“物”字是動詞,而且理當是“擇”的同義詞,所以我認定是“物色”義;這樣,末句當然就是其字麵義,不必另行索解了。

3.“頃筐易滿也”以後的話,是說:斜口筐(畚箕之類)是容易裝滿的,卷耳(一種可食用的植物)是容易采到的,但不可以因此就三心二意地呆在大路上(不去采摘);所以說:心有旁騖一定得不到知識,居心不正則形成的想法不會精當公允,想問題要是三心二意,就會對得來的認識心存疑惑,很沒有把握(“枝”、“傾”、“貳”都是動詞);依靠道的指引和幫助去認識問題,那就萬事萬物都了然於心,還能身體力行地去實踐認識了的道理,那就達到完美的境地了;但還須注意,既然對任何一類事物的正確認識,都不是憑著三心二意的不認真的態度就可以達到的,所以真正的聰明人考慮問題時,總是不但每次都隻求解決一個問題,而且對這一個問題也必是專心致誌地去進行探討的。——對這段話的注釋、理解、翻譯,分歧就更大了,有些注家給出的譯文簡直讓人莫名其妙;我也不敢說我這翻譯毫無錯誤,但相信能得到大體無虧的評價。隻想交代三點:①“以讚稽之”句的“讚”是導引、輔助義,“稽”是考核、治理義。②“身盡其故則美”句中的“故”字,是指特定事物的事理、規律(《易·係辭上》有“是故知幽明之故”句,後一“故”字就是此用法),其中的“盡”字通“進”,所以“身盡其故”是說親自奉行、實踐那道理。③引詩(出自《詩·周南·卷耳》),但內容不能拿來作為“心有獨立性”的佐證,可以不予理睬。

4.最後還說兩個意思:其一,荀子這樣論證、強調人心的獨立自主性,是為了什麼?就是說,除了我開頭說的那個理論上的需要之外,他還有實用的目的嗎?我以為有,那就是他也有個孔子表述為“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的觀點(《論語·子罕》),他也想為這個“英雄氣概”提供一個理論根據,於是特地來加以論述,結果就是這一節。其二,荀子如此確信、論證人心的獨立自主性,明顯隻是著眼於個體的人對於某特定事物的認識、見解,並且是脫離他的全部實踐活動而孤立地看待他“此時此地對此事”的想法;如果他想到了,一個時代的人,或者一個集團的人必定會有某些共同的想法,以及處在某個實踐過程中的個人考慮問題,作觀點、主張的選擇時,必定常常會感到“身不由己”,實乃“心不由己”,他就一定會有條件地承認“人心沒有獨立自主性”,亦即認可這個獨立自主性是有限的、相對的吧?所以,要我給荀子的認識論寫鑒定意見的話,將是這樣兩句話:從他相信認識的對象是獨立於主體的客觀存在物來看,他堅持了“反映論”;從他過分強調人心的獨立自主性來說,他沒有實踐的觀點,因而也就缺少辯證的觀點。馮友蘭先生在征引本節開頭幾句後評論道:“照荀況的這個說法,心的領域好像成了一個不受任何影響的獨立王國。這顯然誇大了心的作用。這和他的政治思想強調君權的重要是相聯係的。”(708頁)這說得非常中肯。思想家的政治思想會影響他的學術觀點,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10農精於田而不可以為田師,賈精於市而不可以為市師,工精於器而不可以為器師。有人也,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於道者也,精於物者也;精於物者以物物,精於道者兼物物。故君子壹於道而以讚稽物。壹於道則正,以讚稽物則察;以正誌行察論,則萬物官矣。

1.這段話的意思同“蔽”和“解蔽”沒有直接聯係,如果說有,那就得理解為這是教人去除一個特定的“蔽”,亦即明確一個具體問題:必然是不懂某行當的人去管理、役使精通那行當的人。論述的順序是先舉出事實情況:管理農、商、工的官員都不是實際從事農、商、工的人(“田師”是指管理種田人的官員,“市師”、“器師”可仿此理解),還有人這三種行當他都不會,卻可以讓他去治理、領導這三類官員;然後據此得出結論說:可見人是各有所精的,有精於道的人,有精於物的人;精於物的人隻是直接支配、改造作為他工作對象的事物(“以物物”的“以”是副詞,相當於“惟”、“隻”;“物物”的前一“物”字用作動詞,支配、改造的意思),精於道的人則是通過前者去支配改造事物。最後說:所以君子隻專心於道,用道來幫助自己治理人事;專心於道就能認識正確,用道來幫助治理人事就能達到明察(“以”的賓語是“道”),用道來端正自己的思想(“誌”)、行為(“行”)、認識活動(“察”)和定罪決定(“論”),那就一切都治理好了(“官”通“管”)。——前麵幾句比較好懂,隻須注意:“兼”是和前句的“以”對言的,即是“以”的反義詞,所以該句是說精於道的人(官員)同時還“物”人。“故”字引出的末幾句,我的翻譯又獨樹一幟,最主要的是我認為“以正”句中的“誌行察論”四字乃聯合結構,一起作“正”的賓語,其中的“論”字是“討論罪行”也即“定罪”的意思(《史記·孝文本紀》:“今犯法已論。”其中“論”字就是定罪義);注家們把這個“論”字訓作“道理”或“言論”,自然弄不清這四字的結構,也就無從做出正確的解讀,以致做出的翻譯簡直令人莫名其妙了。還說一句:我想到這個“論”字該是“定罪”義,是因為這是在講君子“壹於道”就會怎樣,而君子的職責是管人,常要給人定罪的。

2.這裏我又要說:從社會分工的要求看,荀子認為必有“以物物”者和“兼物物”者這樣兩類人的分工(按孟子的說法,就是必須有勞力者和勞心者的分工),那是無可非議的;至於後者成了前者的統治者、壓迫者,而他實際上是為後者張目,隻承認統治者是得道者,要求把這個人類不平等的製度合理化、合法化、永恒化,則應歸結於“時代使然”,不必說成他的錯誤;但他開頭列舉那樣三個事實情況來,明顯是視之為自然而然的現象,似乎根本不必、不能追問那局麵的形成是否也有社會的原因,從而也就把一個人在社會分工中的地位看做是他的不可移易的宿命,這就不對了,就要說是他的“蔽”了,因為按照他在《榮辱》篇申明的“凡人有所一同”,特別是“可以為堯、禹,可以為桀、蹠,可以為工匠,可以為農賈,在注錯習俗之所積耳”的說法,他本來不應該抱持這種宿命論觀點的。這裏,該說是他的立場影響了他的學術思想,還是該說我的上述解讀中存有某種誤解,因而我的這個責難其實不能成立?這,請讀者幫我考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