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由於弗洛伊德等人的天才的工作和成就,使夢的研究終於進入了科學的殿堂。但是,直到今天,它仍然被擠在這個殿堂的角落。研究夢的科學家被另外一些更嚴格的或許是更固執的科學家所輕視。後者提出的疑問是:“你們說夢有意義,可是你們如何證明這一點?怎麼才能分辨出你們對某個夢的解釋是不是它原有的意義?舉例來說:你們說某個女子夢見打針表示想性交,而我們說這隻不過是因為她那天打過針,有什麼方法可以證實你們是對的?”
這裏,我們對釋夢的方法論問題作一些簡要的闡述。對關注釋夢的科學性的人來說,這一部分很關鍵,不過如果你隻是關注釋夢的技術層麵的話,可以略過此章。
一、對各種夢的觀點的方法論質疑
認為夢沒有意義的巴甫洛夫式的解釋,在邏輯上不成立。因為它混淆了生理和心理兩個層次,或者說,他忽略了夢的心理意義。在生理層次上,或許可以說夢隻是大腦皮層的殘餘活動(現代對夢的生理學研究發現,問題也不是這麼簡單)。但是這並不說明心理活動是無意義的,大腦皮層部分活動並不說明其心理內容也隻是部分殘片。
夢是預兆這種觀念的信仰者舉出了許多例子,證明某個夢兆出現後,的確發生了相應的事情。但是他們忽略了這一點,夢也常常有預兆未實現的時候。從來沒有人統計過夢兆的準確率。例如,說夢見棺材會升官發財,假如某一個人夢見棺材後過不久真升官了,這個夢就會眾口相傳,作為準確預見的證據;而另一個人夢見棺材沒有升官發財,就不會有人提起這個夢。因此,也許實際上夢和後來的事並沒有關係,夢見棺材後升了官,隻是一個偶然的聯係。
更何況,許多預兆性的夢也許完全是偽造的。周文王遇見薑太公,認為他是很好的人才,想破格提拔他,又怕群臣不服氣。於是他假說自己做了個夢,夢見先王讓他去某處找一個什麼什麼樣子的老人作輔佐。這樣大臣們就同意讓貌如夢中人的薑太公做“總理大臣”了。周文王被譽為聖賢尚且如此,後世皇帝和想當皇帝的人,以及其他懷有政治目的的人,更不用說,也會編造預兆性的夢去達到自己目的了。
何況,一件事被傳得越來越神更是常有的事。
夢是靈魂活動的說法也難於證實。因為我們無法證明靈魂存在。如果說因為有夢所以證明靈魂存在,因為靈魂存在所以有夢,這就成了循環論證。何況這種說法還有它難以解釋的現象。如果某甲夢見某乙是某甲的靈魂遇見了某乙的靈魂,那某乙在同夜也應該遇了某甲才對。可是實際上兩個人在同一天夜裏互相夢見對方的例子卻很少。多數的情況是,某甲在夢裏用刀刺死了某乙,而某乙卻一點也沒在夢裏感到疼痛,也根本沒見到某甲。
認為夢是身體狀態或病變反映的人,一般還可以找到一些例子證明他們的觀點。但是,這種解釋隻適用於少數的夢。多數時候,我們沒有任何病變,身體沒有什麼特殊情況,也沒有饑餓、口渴、寒冷等感覺,卻仍然在做夢,這些夢就需要其他的解釋了。
弗洛伊德提出夢是願望的滿足,並且發展了科學的解釋法,因此他的證據相對來說可靠性大多了。他的釋夢法可以揭示出夢的顯意和隱意之間的聯係,從而使他對隱意的解釋更可信。
例如,“她把蠟燭置在燭台上,但蠟燭斷了無法撐直”。
根據弗洛伊德的解釋,這暗指她丈夫陽痿。證據是,這個女子回憶起她聽到的猥褻的歌:“瑞典的皇後,躲在那緊閉的窗簾內,拿著阿波羅的蠟燭……”
但是弗洛伊德關心的,主要是如何通過釋夢了解一個人內心隱蔽著的東西,而不是如何證明他的解釋正確。他就像一個偵探,從一點點蛛絲馬跡中尋找罪犯的蹤跡。他不像法官,要讓每一個證據都盡可能地可靠。因此對於如何發現夢的潛在意義,他考慮得很多,對於如何證明這些意義可靠,他考慮得就稍少了一些。弗洛伊德的理論常常遭到“科學性不夠”的批評,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
二、現象學方法的應用
任何對夢的內容的研究都不可能沿襲實證主義的科學方法論,夢這種現象和許多其他現象不同。在實證主義科學中有這樣的原則:認為隻有兩個以上的人同時觀察的同一事件才可信,並且一個現象必須可以在相同的條件下能重複。如果按這個原則,夢是不可能成為科學研究的對象的。夢既不能由兩個人同時看到,又不能重複。我們可以和幾百人一起觀察海市蜃樓、彩虹、潮汐,而從不可能有兩個人一起觀察同一個夢。雖然我們可以用腦電圖、測量眼動等方法判斷人是否正在做夢,但是我們絕不可能知道他夢見了什麼。
這並不意味著夢的研究注定不科學,隻是說明夢的內容的研究不是實證主義的科學研究對象,它可以是現象學基礎上的科學的研究對象。
在現象學的基礎上,作者認為我們可以拓展上述原則,修改為:兩個以上的人觀察到相近的事件有可信性,可以用相似的形式重複出現的現象有可信性。這樣,雖然人們不可能夢到同樣的夢,但是隻要大家的夢有相似性,就可以進行研究了。
在現象學基礎上,夢在一個人那裏顯現出來的樣子是研究的基礎,但是這個樣子隻有夢者才能知道,因此,證明夢的意義或進一步研究夢,都不能不依靠夢者的自我觀察或稱內省法。因此在方法論上,作者認為,內省是夢研究的基礎。
但是,內省會不會不可靠呢?在心理學研究中,內省法是最早被使用的方法,但是後來心理學放棄了這種方法,至今這種方法仍舊不受重視。原因就是內省法有它的局限性。在對夢進行內省時,也有許多局限,這包括:
1.幹擾。內省活動會幹擾正在進行中的心理活動。在半醒半睡時,如果努力內省努力記憶夢,夢就會停止,而人會醒過來。
2,欺騙。如果一個人講述了一個編造的假夢或者他改編自己的夢,我們不能直接看出來,判斷真假也並不容易。
3.遺忘。在做夢的時候,人不能講述或記錄自己的夢,隻能在做完夢醒來後才能講述夢,而這實際上是回憶夢。夢很容易被遺忘,所以人們講出來的夢隻是真實夢的一些片斷。
4.無法重複。絕大多數夢是一次性的,它們出現一次,然後就再也不出現了。少數夢雖然會重複,但是我們也無法有意讓它重複。我們不能說:“昨夜的夢沒看清楚,今天讓我重新夢一次。”
5.難以控製。絕大多數人不可能控製自己的夢。
為了提高研究的可靠性,作者認為可以提出一些原則和方法。本書作者使用了三種內省法。
1.自然內省法。讓夢者用講述或畫圖等手段表述夢。
2.內省印證法。用不同的人的夢或其中材料作旁證。
3.控製內省法。控製某種條件進行內省,例如,吃鹹菜後看是否做飲水的夢。再如,有訓練的人可以對夢境進行控製。
作者認為內省法研究可以按以下幾條原則減少不可靠性:
1.如果判斷出講述夢的人沒有欺騙的動機,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這個原則的意義是,如果講夢的人不想欺騙我們,他的話就可信。
那麼如何判斷講述夢的人沒有欺騙動機呢?這又可以從以下幾方麵判斷。
如果講述出來的夢不會給講述夢的人帶來實際利益,則他的內省報告不大可能會有欺騙,從而有可信性。
《後漢書·馮異傳》中有一個例子。劉秀問馮異天下的形勢。馮異說現在天下無主,勸劉秀即位做皇帝。劉秀這時講了他的夢:“我昨夜夢乘赤龍上天。”在中國古人心目中,夢見龍或上天都預示著夢者將成為帝王,於是馮異解釋說這夢表明劉秀命定要做皇帝,劉秀也就同意即位了。
這個夢對劉秀就很有益。因為劉秀很想做皇帝,但是按中國人的道德傳統,他又必須竭力推辭,直到有強有力的做皇帝的理由使他無法推辭才能接受。夢就是一個強有力的理由,是他接受做皇帝建議的最好借口。中國曆史上流傳的大量這類的夢,可信度都是極低的。這類夢不可以用來作證據。
如果講述出來的夢會給講述夢的人帶來危害,或者包含著講述夢的人不願意暴露的內容,則他的內省報告不大可能有欺騙,從而有可信性。
例如,一農民說他做夢當了皇帝,因此而被皇帝殺死。他的夢就有很高的可信度。
再有,如果夢暴露出夢者不願意讓人知道的心理內容,如對親人的憤恨、不合道德的性衝動等,這個夢就有一定的可信度。
某女大學生在旅途閑談中對一個第一次見麵的男學生講了一個夢:“一個男的要給我打針。我有些害怕,那個男人說,不要緊,吃了這片藥就沒事了。”
這個夢的意義是:那個男人想和她性交,她害怕懷孕,於是那個男人說吃了避孕的藥就沒事了。顯然這個女學生不會願意對一個剛認識的異性公開自己的性生活,所以這個夢也有可信度。
如果講述夢的人很誠實,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相反,如果講述夢的人喜歡嘩眾取寵、出風頭,他的夢可信性就差。因為他有可能故意把夢“改編”得更為離奇,以圖吸引別人的注意。
如果講述夢的人對夢沒有一種極為固定的信念,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假如夢者是堅決相信夢是一種預兆,他可能會報告一些準確地預見了未來的夢。而實際上也許是這樣,當一件大事發生後,他在記憶中的許多夢裏找到一個和這件事似乎有關係的夢,並且有意無意地改造這個夢,使它似乎成為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