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釋夢的方法論(2 / 3)

堅信其他夢理論或夢信仰的人也很容易無意識地歪曲夢,使之與自己的理論信仰相合。

如果講述夢的人缺少編造夢的能力,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兒童的夢報告比較可信,因為他們幾乎不可能編造一個夢而不被識破。

不了解夢的任何科學知識和理論的人報告了一個複雜的並且切合某種理論的夢,則我們認定這個夢有可信性。

例如,一個完全不懂弗洛伊德夢理論的人,卻報告了一個典型的由凝縮作用形成的夢,則有可信性。

2.為避免遺忘帶來失真,我們可以提出原則:如果夢者是在剛醒時報告夢,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講述夢的時間距夢發生的時間越近,可信性越高。

由於我們對夢遺忘得很快,所以在剛醒時報告夢可以大大減少遺忘。如果一個人講述一個幾個月甚至幾年前的夢,那麼他的講述可信度極低。因為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夢的絕大部分細節已經失去了。

如果在剛醒時就把夢記錄下來,這個記錄也同樣有可信性。

3.如果夢的形式和內容符合夢的一般特點,則這個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例如,大多數夢主要是由視覺形象構成的,很少有長篇對話。那麼某人報告說他夢裏看到什麼事情就較可信,而他說在夢裏聽別人講了幾百句話就不可信。一般來說,夢中數學計算能力較低,如果有人說他在夢裏準確地計算了複雜的數學題就不可信。

但是,如果夢見有人說了很多話的夢者是盲人,夢中計算能力較強的夢者是數學家,這種內省報告就不能說完全不可信。

4.雖然夢無法重複,但是如果有相似的夢互相印證,則夢報告的可信度增加。印證的夢越多,可信度越高。

假如過去從沒有人報告夢見了有顏色的事物,所有人都說夢是黑白的,隻有一個人報告說“我做了一個彩色夢”,我們對他的報告不可輕信。而當許多人都說自己做過彩色夢後,我們可以相信彩色夢確實存在。一般來說,畢竟不大可能有這麼多人說同樣的謊言。

夢的情節也可互相印證。例如,某人報告說他夢中被追趕,他想跑但是跑不動,後來就嚇醒了。如果別人也報告過類似情節,則這個夢報告有可信性。

夢的結構也可以互相印證。例如,某人報告她相繼做了兩個夢,這兩個夢完全相反。前一個是她和男友一起站在帆船上,周圍是陽光燦爛的大海;後一個是她獨自在海水裏站著,馬上就要被淹沒。

看起來這兩個夢更像是同一個夢的兩個部分,通過它們之間的對比,說明了這樣一個主題,過去的幸福和今天的孤獨。那麼,事實是這樣嗎?夢會采取這種對比的方式嗎?

如果我們不隻一次地發現這種前後對比的夢,我們就可以肯定夢的確有這樣一種結構。

5.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所受的刺激及生活事件有關聯性,則他的內省報告有可信性。

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做夢時所受到的內外界刺激有關,則有可信性。

例如,睡夢中聽到門鈴響,稍過一會兒夢者醒來,說夢見到寺廟遊覽,塔上風鈴在響。再如,夢中大吃大喝,稍過一會兒醒來發現自己很餓。

6.如果夢的內容與夢者近期的生活事件有關,則有可信性。

例如,某人夢見一條白蛇咬他。釋夢者讓他回憶前一天發生過什麼事。他說沒有什麼特別的事,隻是和一個同學吵過幾句,然後說,這個同學穿的是一件白襯衫。夢和這一事件之間有相關:白蛇——穿白襯衫的人。此夢有可信性。

7.如果夢的內容和夢者過去的重大生活事件有關,則有可信性。

某女生常做一個噩夢,夢見窗子開了,一個長毛怪物站在窗上。據調查,她曾被人入室強奸,當時罪犯就是越窗而入的。因此,此夢有可信性。

掌握了以上原則,我們大體就可以判定某個人所講述的夢大致是可信的。當然,實際應用時,不可能每個夢例都能滿足以上所有這些原則。一個夢能滿足的原則越多,它就越可信。

在實際生活中,我發現講假夢的事雖然很少,但是講真夢時加上少量改編或刪節卻是極為常見的。

最常見的是對你說:“我有一個朋友做了一個夢,夢見什麼什麼……”十次中有六七次這個“朋友”其實就是他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我不去管他是誰,先釋夢。如果需要了解背景情況或需要聯想,就直接問講夢者,“做夢前他是不是生過氣?”或者“他結婚了嗎?”等。如果講夢者對答如流,那也許這個夢就會是他的,否則他不會對夢者的情況那麼了解。如果講夢者說不出來,那也許真是他朋友的夢。

有一次我釋夢,一麵釋一麵提問:“你這個朋友工作了嗎?是不是想換工作?”對方一一回答。一開始回答時還說“我這個朋友的確想換工作”,到後來她說著說著,就說“我就是和這個頭兒合不來,我想今年一定要調走”等之類的話了。

在對方不明說的時候,我一般仍不點破,除非對方說出“我”如何如何。顯示自己聰明,能看穿別人,是沒什麼意思的。根據夢,把該注意的事告訴他就是了。

把夢加以刪節也是常見的,刪節方法是把一些不好講的內容省略。這種情況往往可以從夢的前後文中發現不連貫。

但是一般來說,隻要不影響釋夢,不必管它。

刪節有時候是無意識進行的,當夢者講夢時,會說:“這兒有一段我忘了。”這忘了的一段往往包含著不欲令人知的意義。

弗洛伊德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那就是夢者講夢時順口說的話都與夢有關。比如,一個人講夢,中間忘了一段,他便說:“這兒好像少了點什麼。”經分析,發現他的夢和一件往事有關,小時候,他曾誤入別人房間,正遇上女人換衣服。他看到對方私處,驚奇地發現“少了點什麼”。再有,一個女人忘了一段夢,便說:“這兒有些不清楚。”經分析,她的夢和她現在的處境有關,她有外遇,現在懷了孕卻不清楚孩子的父親是誰。

釋夢中,忘了一段不用管它,先釋別的部分。當把別的部分釋好後,被忘卻的部分往往會從夢者腦中湧出。也許這是因為夢前後有聯係,這段夢會令人聯想到另一段夢,釋這一部分可以揭示出那一部分夢的意義吧。

改編夢的情況更少,往往隻是把夢中的人名改一下。經過改編後的夢聽起來會有些別扭,較容易識別。如果你懷疑對方改編,隻要問一句“這地方好像有些不對,你再仔細回憶一下”即可。

萬一別人說了個假夢,你沒有發覺,按真夢釋了。當別人揭穿時,你也不必窘迫。中國古代有這樣一個故事:

有人問周宣:“我昨天夢見芻狗,預兆什麼?”周宣說:“你將要得到美食。”過一會夢者果然遇到宴請。後來這人又問周宣:“昨天我又夢見芻狗,預兆什麼?”周宣說:“你要從車上掉下來摔斷腳。”過一會兒又應驗了。後來這人又問周宣:“我又夢見芻狗了,怎麼回事?”周宣說:“你家要著火。”後來果然如此。那個人對周宣說:“這三次我都沒有做夢,我是試你呢,怎麼這麼靈。”周宣說:“這是神靈讓你說的,和真夢沒有區別。”那人問:“三次夢得一樣而預兆不同,又是為什麼?”周宣說:“芻狗是祭神之物,所以夢見它應有飲食,祭完後芻狗被車碾過,所以表示你墮車斷腳,芻狗最後做柴燒掉,所以表示你家失火。”

周宣認為夢是神靈的啟示,這一點我們不能同意。但是,有一件事他說得很對,那就是假夢也可以當真夢釋。為什麼呢?因為人的潛意識會影響人的言行,或用我們的話說,在白天你內心中的潛意識也在活動。當你隨口說一句話時,潛意識會指使你說出和你內心一致的話。曾經有個人主持一個會議,他自己對這個會一點不感興趣,結果在想說“現在我們開會”時,口誤說成“現在我們散會”。這就是潛意識在暗中起作用使他無意中把“散會”說了出來。在一個人編假夢時,也會出現這種無意吐真言的情況。如果你釋假夢釋得很正確合理,這個解釋也一樣能揭示對方的內心活動。

三、解釋學方法的應用

當然,僅有內省隻能告訴我們夢的表麵內容是什麼,而不能揭示其深入的意義,既然我們認為夢有意義,就必須增加一個研究方法,就是解釋。解釋學的作用,是研究夢可能有的意義。如果通過解釋過程,我們發現了夢的意義,這個問題就得到了解答。

“你根據什麼說你對這個夢的解釋是對的?”這裏作者提出了幾個原則,作者認為這些原則可以大致判定一個解釋的正確程度:

1.解釋本身應該沒有內在矛盾,至少可以說明夢的部分內容。

也就是說,夢的解釋至少要能自圓其說,言之成理,要能把夢的大部分內容都加以說明。如果一種解釋能說明夢所有細節的意義,那就更好了。

例如弗洛伊德的病人的夢:

“夏天,我正走在街上,戴著一頂形狀奇特的草帽,中間部分向上彎曲,帽簷部分向下垂落,而且一邊比另一邊垂得更低。我心情愉快並充滿自信,當我走過一些年輕軍官身旁時,我心裏想:你們都不能對我怎麼樣。”

弗洛伊德解釋:“帽子實際上是男性生殖器官,它中間部分隆起,兩邊部分下垂。她的帽子或許特別應該假定為一個男人,而且最終一個人會說‘鑽到帽子下去’,(在德語中)這意思就是結婚去……因此如果她的丈夫具有這樣完好的生殖器,她就不必害怕那些軍官。這就是說,她並不希望從他們那裏得到什麼。”弗洛伊德對這個夢的解釋完全可以自圓其說,而且所有細節都得到了解釋,對各個細節的解釋能相互聯結成為一個整體。帽子是生殖器,這可以說明帽子為什麼中間隆起、兩邊下垂。夢中的“你們都不能對我怎麼樣”,指軍官們不能誘惑她。這和前邊對帽子的解釋正好可以相互聯結。因此,這個解釋有一定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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