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國家確定的考試大綱和有關規定,自行組織本地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命題和考試工作。
二、由建設部提供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試題庫,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在規定時間內,使用題庫中的試題自行組織考試。 編製試題庫的費用由使用單位分擔。
請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商人事行政部門確定選用的方案,於2005年4月20日前將書麵意見告建設部建築市場管理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例文二:
關於工程總承包市場準入問題說明的函
建市函【2003】161號
江蘇省建設廳、上海市建委:
在《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取消了工程總承包資格核準的行政審批後,為加強對工程總承包工作的監督管理,我部今年印發了《關於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建市【2003】30號)。按照《指導意見》的規定,《工程總承包資格證書》廢止之後,對從事工程總承包業務的企業不專門設立工程總承包資質。具有工程勘查、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工程項目範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因此,中國寰球工程公司可以在其工程設計資質證書許可的工程項目範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但工程的施工應由具有相應施工承包資質的企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三日
例文三:
關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放中有關問題的複函
危化函【2006】25號
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放中有關問題的請示》(內安監管危化字【2006】54號)收悉,經研究,現函複如下:
按照《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GB50156-2002)中的表5.0.8規定:“液化石油氣罐”分為“地上罐和埋地罐”,而“汽、柴油罐”隻有“埋地罐”,所以第9.0.10條中的“地上罐”是指“液化石油氣罐”,而非“汽、柴油罐”。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規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