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路費。
1923年春天,盛家的七小姐愛頤,在妹妹的陪伴下,穿一身旗袍,沒準還披著披肩,輕倩地站在杭州錢塘江邊上,觀一年一度的大潮。那時誰也想不到,這位晚清重臣盛懷宣的嫡親女兒,上海灘頂級豪門千金的內心深處,正經受著和眼前潮水一樣的波瀾。1923年,五四運動雖然退潮,但“五四”帶來的心靈衝擊,卻沒有散去,“戀愛自由、婚姻自主”的呼喊,像一則童話故事,激勵著紅男綠女們幻想並追逐屬於自己的“愛情”,就連盛家的七小姐也不例外。
盛愛頤遇到宋子文時,盛懷宣已經去世。宋當時剛從美國留學回來,是標準的“海歸”,他在給盛家老四——漢冶萍公司的總經理盛恩頤當英文秘書。宋是十足的洋派,gentleman作風,彬彬有禮,鍾點掐得準準地來盛公館彙報工作,老板沒起床,他就在客廳裏耐心地等。落地座鍾,高級木質家具,空氣中混合著黃浦江的濕氣、檀香味和院子裏樹葉的味道,在盛家中西合璧風格的客廳裏,亦中亦洋的宋子文存在得恰如其分。盛老四遲遲沒出來,替母親打點一切的七妹倒先出來招呼客人。盛七落落大方地跟宋打招呼。他趕忙起身,四十五度彎腰問好,她嫣然一笑。
五官端正、留學背景、談吐不俗、頭腦機智、能力出色……綜合分數頗高的“鳳凰男”宋,很快取得了盛七的好感。可他們感情卻並不為莊夫人(盛七之母)看好:就算留過洋,他宋子文也隻不過是個秘書,他的姐姐宋藹齡,曾給盛家五小姐盛關頤當家庭教師。她找管家打聽,結果得到消息說,宋家是廣東人,他爸是在教堂裏拉提琴的。嫁去這等人家,在莊夫人眼裏,簡直就是“成何體統”!
1923年初,宋子文在二姐宋慶齡的引薦下,準備南下廣州,參與孫中山的革命政權。臨走前,他追盛七到杭州錢塘。錢塘江邊看潮的人熙熙攘攘,空氣中水汽味更重,有股腥味,江水在腳下嘩啦啦響。宋穿著西裝,皮鞋,一手大概還拎著皮包,另一隻手捏著三張船票。他想要盛家兩位小姐跟他走,做出走的“娜拉”。盛七靜靜立在江邊,背對著宋,再一轉身,禮貌地表示拒絕。臨別時,她拿出一把金葉子給宋,權作路費。
分別後,兩人境遇大不同。這邊盛七遭遇母親去世,財產官司,好在風雨過後,她依舊過她的豪門千金日子,她直到32歲才結婚;那邊宋子文與張女士喜結連理,並且一路高升,最終成了民國時代呼風喚雨的“四大家族”中的一員。當年的“鳳凰男”涅槃飛升,成為權重一時的人物,盛七有沒有後悔當初?不得而知。也許,對於出身豪門的盛七來說,抓住靠得住的金錢,未嚐不比抓住靠不住的男人明智。宋子文有三個女兒,名字裏都有個“頤”字。晚年盛七,身居鬧市,卻能獨享清淨,她練書法,抽雪茄,穿真絲睡衣,優雅地坐在窗口,看世間過往。身居浮華,享受浮華,看透浮華,也算一種難得的福氣。
風自十萬八千裏。
張愛玲童年時代就看《胡適文存》。《歇浦潮》、《人心大變》是拖出去看,隻有《胡適文存》是坐在桌前看,端端正正的。1944年她寫《詩與胡說》,起筆也是提到胡適——胡先生不甚成熟的新詩,究竟是現代新式的肇始。在後輩張愛玲看來,胡適是高的,遠的,不可觸及的,他們根本算是兩代人。在上海的時候,正當紅,她體會著民間的快樂,不曾想過自己的人生會與胡適這個大人物有交集。雖然胡適,在外國人看來,名氣沒有林語堂大。他牽頭引導的五四,張愛玲也隻是趕上了一個嫋嫋的尾巴,但多年以後,愛玲在美國見胡適,也還是如對神明。
愛玲的祖父張佩綸,當年幫過胡適的父親胡鐵花一個小忙。這在張家當然是小事,但在胡家,這件事卻值得一直記取。張胡算是世交。張愛玲的母親、姑姑和胡適打過牌,她們並沒有把胡適當做大人物,戰後報上登出胡適照片,笑容滿麵,笑得像個貓臉的孩子,打著個大圓點的蝴蝶式領結。張愛玲的姑姑笑著說:“胡適之這樣年輕。”
胡適是文化圈內出了名的老好人,“我的朋友胡適之”的叫法,流傳一時,就連張愛玲那麼清晰凜然慣了的人,也被胡適溫暖到。胡適先生,很像是一個知心的前輩,也像是剛下過雨的午夜時分,街角的一盞燈,總能給人一點薄薄的希望。1953年,美國頒布難民法令,張愛玲有心離開香港,去美國尋求發展。1954年秋天,張愛玲給胡適寫信,寄了本《秧歌》去。也許張愛玲都想不到,胡適給她回了信,言辭之懇切,真是能讓人感動得落下淚來。胡適把《秧歌》讀了兩遍,說張愛玲小說寫得成功,“平淡而近自然”,而且個別情節,胡先生還細致地點出來。他說要把張愛玲的書推薦給朋友看,也說想看看她的其他書。
要知道,彼時彼刻,實在是張愛玲文學上最迷茫的時候,離開了上海,到了香港,她寫的東西失去了許多讀者,生活又沒有著落。即便去了美國,那裏也是片文學的新大陸,“白而胖”的西方人,未必能像“白而胖”的上海人一樣歡迎她的小說——雖然她的英語很不錯。胡適的回信,是懇切的鼓勵,也是內行人的讚許,多少給冷了心的張愛玲些許鼓舞,她真是“高興到極點”,且“感到非常大的榮幸”。
到了美國,張愛玲跟炎櫻一起去拜見胡適。一進胡家門,她就有種時空交錯感,杯子裏的綠茶,胡太太的安徽國語,張愛玲都記得很清。她隱隱為胡適不值,包辦婚姻的太太,怎麼也不像她理想中的伉儷模本。張愛玲感歎,“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
感恩節那天,張愛玲出去跟友人吃烤鴨,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剛巧胡適打電話來,約去吃中國館子。張愛玲沒能去成。炎櫻介紹她去職業女子宿舍住,胡適也去看她。臨別時,張愛玲把胡適先生送出大門,兩人在台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一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曠的灰色河麵,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眯眯地老是望著,看怔住了。”張愛玲微笑著望過去,隻覺得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裏從時代深處吹來。
胡適曾為張愛玲作保。她要去薩克斯頓基金會住。回信的時候,他順帶寄回了她的那本《秧歌》,通篇圈點,還在扉頁上題字。誰看了也要感動。隻是,他們注定各自尋找人生。
不知什麼時候,胡適返回了台灣。又隔了好些時,胡適去世了,聽到噩耗,張愛玲隻是惘惘的。知音、故友、天涯淪落時的一個精神通道,忽然消逝,就仿佛太平洋的風,直接從海岸刮過來。
那一年,張愛玲譯《海上花》,想到早幾年或許可以請胡適先生幫忙,這才真正覺得胡適先生不在了,更是悲從中來,眼睛後頭一陣熱。
張愛玲談胡適之死:“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張愛玲在美國又結婚了,她嫁給了賴雅,一個很多人眼裏的“老頭子”。令人驚奇的是,賴雅竟然跟胡適是同齡人。
雌起雄伏。
秋瑾的婚姻,門當戶對。她和王廷鈞,一個是湖南湘潭厘金局(稅務局)總辦的女兒,一個是晚清重臣曾國藩的表侄子(王廷鈞的父親王黻臣與曾國藩是表兄弟,當過曾家的賬房,後來在鎮壓太平天國的戰爭中發了財),他們的結合,在外人看來,更像是強強聯手,齊心協力往富貴的路上奔的。王廷鈞相貌不俗,白麵皮,很少相,一看就是那種可憐巴巴的、溫順的青年,還靦腆有禮,善良民主。從世俗意義上看,秋瑾嫁得不可謂不好。王廷鈞給秋瑾提供的,是尋常意義的幸福,那幸福有點溫柔,有點麻醉,像一口咬到一顆酥糖,粉紅色的甜甜蜜蜜。那幸福不是實現理想的幸福,而是富貴太太的幸福,打打麻將,會會朋友,逛逛街市,扯兩匹布麵,做一身旗袍,吃喝不愁,快快活活。王廷鈞給秋瑾提供的,是白流蘇期待的幸福。穩固的婚姻關係,長期的飯票,一個女人守著一個男人過下去,就算世界再變,也總容得下一對平凡的夫妻。
可秋瑾對這種幸福不滿意。剛嫁過去的時候,她嫌他不能與她詩詞酬唱,不能滿足她精神交流的渴望,秋瑾寫信抱怨:“妹如佳偶,互相切磋,此七八年豈不能精進學業?名譽當不致如今日,必當出人頭地,為我宗父母兄弟光,奈何遇此比匪無益,而反以終日之氣惱傷此腦筋。”能怎麼辦呢?怪隻怪自己沒才華,沒氣性,王廷鈞啞口無言,卻不知“防微杜漸”。秋瑾漸漸地新潮起來,王廷鈞卻還是舊的。他們一個上升,一個下沉,一個要做時代潮頭的舞者,一個卻要老老實實過安穩的日子。家庭對於愈來愈前驅的秋瑾來說,不是一個溫暖的庇護所,而是一闕憋悶的鳥籠,縱然金絲做欄,也是無味。1903年,王廷鈞捐戶部主事,秋瑾隨夫進京,視野隨之大闊,社交範圍也愈來愈廣。秋瑾一生揮灑恣意,北京時期是個起首。她心懷民族國家,小小家庭,已經不能滿足她。
心中的大誌願,像一個不斷脹大的氣球,使得家庭的小天地與秋瑾之間,愈來愈不搭配。秋瑾奇裝異服。“首髻而足靴,青布之袍,略無脂粉,雇乘街車,跨車轅坐,與車夫並,手一卷書”,絲毫不符合官宦女眷典雅莊重,笑不露齒,行不動裙的標準。她還女扮男裝攜小廝去戲園子看戲,令王廷鈞成為京城笑柄。秋瑾不打掃衛生,友人來訪,她家裏“書架上胡亂地放著書籍和衣服,瓜子皮、果皮撒在屋角裏,發出一股異臭,並不很清潔”,不大“主內”。秋瑾不滿足家庭穩定,在和友人談起自己的家庭時,她甚至說:“我的家庭太和睦了,我對這種和睦總覺得有所不滿足。”“我希望我丈夫強暴一些,強暴地壓迫我,這樣我才能鼓起勇氣來和男人抗爭。”的確,秋瑾總在反抗著些什麼。她一度愛穿男裝,以此反抗男性的壓迫,隻是她的方式,不是立足女性本身,而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把自己男性化,她要比男人還要強。秋瑾反抗統治者,同樣也用最極端的方式,刺殺。女俠的天空,向來凜冽。最難忘秋瑾的一張相片,畫麵中,她穿著厚重的衣服,麵色端凝,很有種大義凜然,最觸目的是她右手握著的尖刀,白白的刀刃,剛烈,不由分說。
王廷鈞麵對這樣一個秋瑾,先是忍耐,然後,唯有成全,她不是跟他看細水長流的女人,她有她追求的天地。他們婚姻的破裂,不是簡單地像坊間認為的“家庭暴力”,而是兩人在思想上漸行漸遠。王廷鈞願意做一個普通的溫柔的男子,秋瑾卻是個剛烈的女子,或許放手,才是最好的結局。據說,當年秋瑾要東渡日本留學,還是王廷鈞幫秋瑾求情,才得以應允。此前,王廷鈞為了挽回秋瑾的心,陪她逛街、看戲、買字畫,但全沒用。1907年秋瑾回國後,從事革命工作,需要大量資金,也是王家慷慨解囊相助。王家出錢,是希望秋瑾回心轉意,跟隨丈夫,照顧兒女,可這哪裏是秋瑾的誌向。一片天空,被秋瑾用尖刀劃開,破成兩半,互不粘連,從此,你走你的,我走我的。秋瑾愛佩刀,善飲酒,可刀與酒,終究不是女兒家善用之物。秋瑾把自己的名字改為競雄。她一輩子不願“雌伏”。王廷鈞則是秋瑾高大形象背後一個孤獨的影子。1907年,秋瑾英勇就義。據史料記載:秋瑾死後,王廷鈞遭大故,奉湯藥數月,哀傷過度,體漸消瘦……病延兩載,遂不起,年30歲,葬潭邑三都四甲葉子塘巳山亥向。秋瑾和王廷鈞一度合葬。後來,秋瑾的遺骨改遷杭州外西湖西泠橋畔。他們生前仳離,死後,也終究沒能在一起。
女王和女仆。
在無聲電影時代,阮玲玉真是一個女王級人物。
她靠文藝片出名,在一片武打的電影市場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她的相貌十分出挑,帶笑又帶淚的眼睛,十分適合穿旗袍的身材,十分具有辨識度,一見難忘。
演技方麵,更是不用說。她情感豐富,隨意流露,毫無障礙,她是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揮灑自如。她的一雙眼,也含淚,也留情,笑起來仿佛春花俯首,哭起來仿佛月牙掛霜。《神女》的導演吳永剛說,阮玲玉是“感光最快的底片”。
電影是阮玲玉感情的出口,她一笑,百媚俱生,她一哭,兩淚頓存。她的哭戲最出色。她總有許多委屈、煩難排解不開,她是真正的悲劇女王。趙丹說:“阮玲玉穿上尼姑服就成了尼姑,換上一身女工的衣服,手上再拎個飯盒,跑到工廠裏的女工群裏去,和姐妹們一同上班,簡直就再也分辨不出她是個演員了。”
她是無聲電影時代的無冕女王。她的《神女》、《新女性》可以說是達到了無聲電影的一個高度,演技的高度、社會批判的高度、電影藝術本身的高度。她的粉絲,從北方到南方,層層疊疊,處處都有,最著名的李綺年,完全因為對阮玲玉的狂熱,而走上電影道路。
可是,這樣的一個電影女王,在感情上,卻總是充當女仆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