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天上雲朵飄,地上人兒跑,有些命數躲不了(2 / 3)

上海是小曼的“福地”。劉海粟在“功德林”素菜館的一場飯局,聯合上海名媛唐瑛,張幼儀的哥哥,一幹人等,說服王賡同意離婚,“功德無量”。

小曼結婚後北京的流言蜚語鋪天蓋地,幾乎容不下一個陸小曼。小曼與誌摩南下硤石老家,過與世隔絕的神仙日子,怎奈戰事紛擾,兩人才向舅父借了點錢,倉促逃往上海。

在上海,小曼紙醉金迷。她住大房子,吃大館子,包大場子,也抽大煙,白天黑夜,顛倒來過。

誌摩去世後,小曼還是不離開上海。她閉門思過,持心自守,上海在她眼裏,成了清湯掛麵。小曼成了紅綠上海的一顆素心。

她更像民國上海的泥塘裏開出的一朵蓮花,經春曆夏,入秋進冬,鉛華落盡後,她迎風挺立,還是有種颯爽。

小曼寫道:年來更識荒寒味,寫到湖山總寂寥。

唉,紛擾的上海,寂寞的小曼。

黎紹芳的婚事。

袁世凱做大總統的時候,黎元洪是副總統。1914年春,袁世凱請黎元洪一家做客。席間,袁世凱把兒子、女兒都叫出來,對黎元洪說:“我們兩家要交換,你給我一個女兒做兒媳婦,我也給你一個。”黎元洪說:“我先給你一個吧。”並問他要哪一個。袁表示不計較,隻要是黎家的女兒就行。黎元洪決定把女兒黎紹芳許配給袁世凱的九子袁可久。黎紹芳當時8歲。黎元洪發妻吳敬君對這門婚事十分不滿,堅決不同意。黎元洪說:“沒辦法!這是政治婚姻,不然他(袁)不會和我合作。”就因為此事,多年和睦、患難與共的夫妻,竟然鬧別扭,一個月內互相不理睬。而後袁家來要黎紹芳的八字合婚,吳敬君閉口不談,後來還是從嬸子口中得到數據。

訂婚時,吳敬君不出麵招待客人,眾人都來勸解,她才勉強出來,應付了事。那時當然還談不上自由戀愛。吳敬君不是對包辦婚姻不滿,而是她覺得,自己女兒是正房太太所生,袁家的九公子卻是庶出。

袁家送來的聘禮,吃的東西多,綢緞有幾匹,首飾有一些,翡翠、珍珠、鑽石都沒有。黎紹芳當時年紀小,什麼也不懂,後來年歲日長,懂了人世,對婚事十分不滿,精神抑鬱,整日悶悶不樂。可以預見的包辦婚姻,好像一個宣布死刑的deadline,揮著小手,時刻提醒著黎紹芳,不愉快的未來。恐怖得好像一場大考。

黎紹芳自覺前途無望,幹什麼都不起勁,南開大學預科隻讀了一年,就退學待在家中。整日價昏沉沉。家姐黎紹芬去美國留學,寫信勸她到國外玩玩,散散心,她也不肯去。

黎紹芳曾和父親黎元洪商量退婚的事,黎元洪堅決不同意,認為已經商定的事,不可反悔。黎紹芳感覺人生破滅,精神漸漸失常。黎元洪去世後,袁家來催娶。

1930年2月,吳敬君過世,黎家請黎元洪的秘書劉鍾秀向袁家講明:“紹芳精神已不正常,是否還準備迎娶?”袁家答複:必定要娶。並說:“婚後要老九陪她玩玩就會好的。”一場政治婚姻,在政治聯合倒台後許多年,袁世凱、黎元洪都已經去世的情況下,還仿佛捆仙繩,牢牢捆住兩個年輕人的手腳,扼殺青春。

袁老九曾對袁家姐姐紹芬說:“我是為我的父親才答應和令妹結婚犧牲我自己的。”五四自由戀愛風潮在中華大地刮了許多年,她不想嫁,他又何嚐想娶?一場婚事,一不小心,便從政治聯姻變成了錢財的交易。

準備結婚時,袁家老六對黎家大弟重光說:“我嫁個妹妹花了二十萬,你可別小氣啊!”

正式迎娶的前一天,先過嫁妝,據陪嫁的女傭說:袁母當天晚上,便把陪嫁的嫁妝打開過目,覺得嫁妝不豐,臉色很不好看。婚後一年多,袁老九納妾。黎紹芳被送進北京瘋人院,直到解放後病故。

最淒慘的舊式婚姻故事,大抵也隻能如此。

李姐。

前段時間電影院放港片《桃姐》,是講主仆情,催人淚下。其實,主仆關係,在民國更為普遍,越是亂世,越能出一些傳奇的大家庭。而大家庭裏,往往也有一些小仆人,深知內幕,成為曆史的一個有趣注腳。

民國最傳奇的保姆,應該是宋慶齡身邊的那位李燕娥。她與宋慶齡的故事,比《桃姐》還催淚。

李燕娥比宋慶齡小20歲,16歲就到孫夫人身邊。宋慶齡卻一直稱她“李姐”。

李姐吃飯與宋慶齡同桌,並且還坐主人座,宋慶齡坐側座;李姐睡覺用定製的矮床,因為她胖;每逢十月初十,李姐過生日,宋慶齡都要給她祝壽,偶爾不在,就托人買一隻熟的大油雞、八斤蘋果、兩斤香蕉並附贈一張賀卡,作為壽禮;新中國成立後,宋慶齡在北京時候多,李姐居留上海,不小心受了傷,宋慶齡十分擔心,趕緊指派人幫李姐治療;李姐後來身體不好,宋慶齡就又請來一個小保姆,照顧李姐,自己也常常端湯送藥,噓寒問暖;李姐晚年患子宮癌,宋慶齡請來最好的醫生為她治療,從上海到北京,不遠萬裏;1981年李姐病逝,宋慶齡哭了;李姐去世後,被葬在宋氏墓地,宋慶齡要求,自己去世後,也要和李姐埋在一起,並且墓碑也要“和李姐做同樣的”。

李姐也著實忠心。

沈醉在回憶錄裏提到,軍統曾經從李姐入手,準備暗殺宋慶齡。盡管李姐不識字,沒文化,卻相當警覺。最開始軍統派了個女特務,很快就被李姐識破。後來派了個男特務,使用“美男計”,想讓李姐上鉤。李姐果然中計,但她一轉身,卻把自己交男朋友的事,向宋慶齡和盤托出。宋慶齡聽了之後,就留心察看,“美男計”終於在李姐快要出嫁前被識破。

李姐對男特務避而不見,大哭了好幾天,從此消失……直到有天被男特務堵住,李姐才忽然淚奔,一個勁兒地罵“前男友”壞蛋,想欺騙她。

美男計過後,李姐決定不找對象了,她也要像孫夫人一樣,一心一意工作,照顧好夫人。

李姐一直照顧宋慶齡的飲食起居,處處留心。

解放前,宋慶齡的臥室,除了李姐,旁人不得進入;在香港,李姐不顧頭上飛機亂飛,炸彈轟鳴,架好扶梯,讓宋慶齡先逃;在重慶,她又與特務周旋,保護夫人安全。特務讓她交朋友啊,找高薪的工作啊,李姐都嚴詞拒絕。

宋慶齡常對身邊的人說:“李姐雖然沒有文化,但是是非分得清,是位堅強高尚的女性。”

李姐陪了宋慶齡53年,臨死前,她抱著宋慶齡的頭,含淚說:“我去了以後,誰來照顧你呢,我最放不下心的就是你啊!”

誰能陪誰一輩子?太難!可李姐做到了。

原本,一個忠心的仆人,實在是無價之寶。

李姐去世三個多月後,宋慶齡也因病去世。

綠袍紅紐。

張愛玲和炎櫻一度好得恨不得成一個人。

她們是發小、同學、閨密,當年跟著一個老師補習去了港大,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又一塊回的上海。炎櫻是張愛玲燈前窗紙上的花,早年曾全方位地參與到張小姐的生活中。炎櫻矮小、黝黑、活潑、充滿活力,和高大靦腆瘦長條子的張愛玲形成了鮮明的對照。她們像是神話世界裏懷有絕技的兩個仙女,呼嚕嚕,一哼一哈,來到了上海,叩響了文壇的門。

張愛玲出書,封麵由炎櫻操刀,書裏麵,張愛玲則不厭其煩地把炎櫻寫進去,《炎櫻語錄》、《炎櫻衣譜》,炎櫻這炎櫻那,點點滴滴,信手拈來,萌翻了上海的讀者。

她們一起逛街,一起接受訪談,一起吃飯,一起笑,一起罵,一起走過了人生最肆無忌憚的年華。她們在一起,真像蔥綠配桃花,參差地對照,格外觸目。

張愛玲談戀愛,炎櫻也全程參與,卷入其中,她給胡蘭成寫信,滴滴答答。胡蘭成則說炎櫻像敦煌壁畫裏的天女。炎櫻回來估計也見過桑弧,但她沒有點破桑張的關係,隻是敲敲邊鼓,隻是說:“接連跟人發生關係的女人,很快就憔悴了。”

炎櫻和張愛玲最大的不同,在於炎櫻是現實的,張愛玲卻是理想的。這可能與她出身商賈世家有關。炎櫻談戀愛,往往故布迷陣,對痞氣的不敢沾染,遇到老實的,她又故意說幾句大膽色情的話,引誘別人來追求。炎櫻相信婚前的貞操。張愛玲呢?卻是“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三段戀愛,兩次婚姻,都不是俗世愛情,最終遍體鱗傷。

炎櫻後來嫁得不錯。張愛玲的情感跋涉,卻每況愈下,到後來她自己都覺得有些不好意思,怕好友瞧不起。和賴雅登記結婚時,張愛玲寫信給友人說:“Fatima(炎櫻)願意做證,但我寧願臨時在登記處抓到一個證人。”

一對閨蜜的相處,似乎也隨著張愛玲在文壇的忽然跌墜而日描日淡,仿佛陰天清晨的薄霧,總給人感覺有些淒愴。

戰後張愛玲曾經從香港前往日本,似乎去投靠炎櫻,但最終铩羽而歸。同在美國的時候,炎櫻曾經陪張愛玲去探望胡適,但兩人似乎沒有以前那麼好。異國他鄉,張愛玲心境冷落,但炎櫻這個混血兒,卻似乎更加如魚得水。

張愛玲寫:“Fatima並沒有變,我以前對她也沒illusions,現在大家仍舊有基本上的了解,不過現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說話。我對朋友向來期望不大,所以始終覺得,像她這樣的朋友總算了不得了。”

說都懶得說了。

人到中年,張愛玲在美國過得並不如意,她似乎也確實不太注意朋友說什麼做什麼了。生活這條流水,已經衝掉了太多的浮皮,包括當年喧嘩的友誼。

張愛玲說:“Fatima上月結婚,自紐約寄請帖來,對象不知是醫生還是博士,我也沒查問,大家都懶得寫信。”

信都懶得寫了。

成功時認識自己,患難時認識朋友。聚了,散了,走著走著就淡了。人生大抵如此。

除了自己,誰都靠不住。哪怕曾經我是綠袍,你是紅紐,參差地相配。

校花凶猛。

民國校花裏,名氣最大的是陸小曼。

她自小接受的是中西合璧式的淑女教育,學繪畫,學禮儀,在北平,她讀的是法國聖心學堂,學英語,也學法語。小曼頭發烏黑,皮膚雪白,長相甜美,聲音柔細,是個少有的美人,她彈得一手好鋼琴,寫得一手蠅頭小楷,畫西洋畫,也畫中國畫。她集南方女子的靈巧與北方女子的大方於一身,走到哪裏都是焦點。

陸小曼的崛起,是在校園。她是以校園為立足點,逐漸把名氣滲透到社交界,20歲不到就成了北方社交界的領袖。還在讀書時,小曼就是男人們追捧的對象。她是香花一朵,身邊少不了許多狂蜂浪蝶。她身後的追求者,有男同學,有名校的大學生,有富家的公子,也有不少高鼻子凹眼睛的西方人。小曼走到哪裏都是前呼後擁,許多男人都以跟小曼說上幾句話,幫小曼拿一下東西為榮。

時尚是一種權力。在電影明星崛起之前,民國的校花門,也成功接過妓女和舞女的旗幟,成為女子時尚的代言人。與在著裝上一味走清純路線的陸小曼不同,上海中西女校的“首席校花”殷明珠,則多少有些民國Lady

Gaga的意味,頻頻在著裝上出位,引動市麵上的潮流。

與北平的校花比,上海的校花顯然更西式,更洋氣,也更全才。殷明珠會騎馬;會騎自行車;會遊泳;能踢足球;還會開汽車,至於舞蹈、唱歌,這些女孩子的傳統強項,她更是駕輕就熟。

殷明珠崛起在社交界,憑借的就是“奇裝異服”。16歲,她就開始自己剪裁服裝,模仿好萊塢明星。美國影片《寶蓮曆險記》在上海公映時,殷明珠模仿片中女星白珠的服裝神態,惟妙惟肖。她穿著自製的奇裝走入社交界,一舉轟動,引來追隨者無數。殷明珠被同學稱為F F小姐,F F意為following fashion,指她是個緊跟時尚的人。難得的是,現在看殷明珠的小照,也還是會覺得她十足的時髦:帶領結的白色罩衫,黑色燈籠褲,長筒襪,梳著個自然的“垂髫”式發型,抿著小嘴,手中抱著個球,前衛得可以。顯然,民國的校花是反傳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