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猶太談判經(1)(3 / 3)

傳說中亞伯拉罕的談判對手是上帝,這樣的對手夠強大了吧?但亞伯拉罕並沒有因為對手強大而放棄爭辯,相反,最終還爭取到了對自己最有利的條件。

1809年1月,拿破侖從西班牙戰事中抽出身來匆忙趕回巴黎。他的間諜證實外交大臣塔裏蘭密謀反對他。一抵達巴黎,他就立刻召集所有大臣開會。他坐立不安,含沙射影地點明塔裏蘭的密謀,但塔裏蘭卻沒有絲毫反應。

這時候,拿破侖無法控製自己的情緒,忽然逼近塔裏蘭說:“有些大臣希望我死掉!”但塔裏蘭依然不動聲色,隻是滿臉疑惑地看著他,拿破侖終於忍無可忍了。

他對著塔裏蘭喊道:“我賞賜你無數的財富,你竟然如此傷害我。你這個忘恩負義的東西,你什麼都不是,隻不過是穿著絲襪的一團狗屎。”說完他轉身離去。

其他大臣麵麵相覷,他們從來沒有見過拿破侖如此失態。

塔裏蘭依然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他慢慢地站起來,轉過身對其他大臣說:“真遺憾,各位紳士,如此偉大的人物竟然這樣沒禮貌。”

皇帝的失態和塔裏蘭的鎮靜自若像瘟疫一樣在人們中間傳播開來,拿破侖的威望降低了。

偉大的皇帝在壓力下失去了冷靜,人們感覺到他開始走下坡路了。如同塔裏蘭事後預言的那樣:“這是結束的開端。”

故事中的拿破侖因為失態而失信於民,也失去了談話的主動權,從中可見:言語最容易使人產生憤怒的情緒。而談判是以言語為工具的,因此,把憤怒帶到談判桌上是一種經常性的行為。這一行為帶來的結果隻有一個——談判破裂。這樣的結果對談判雙方都是沒有任何好處的。

因此,易感情用事者不宜談判。一是情緒混亂會延緩談判的進行;二是會導致談判失敗;更可怕的是,感情用事往往會使人上當。

商業談判時,一定要用理智來控製感情。談判直接和你的經濟利益掛鉤,不要因為貪圖一時的痛快而使自己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失。

在猶太人看來,把情緒帶到談判桌上是非常愚蠢的行為。他們認為,一旦把情緒帶到談判桌上,人就會表現出憤怒,一憤怒人就會把事情搞砸。

13.6 談判各部分總和不等於全部

如何才能做到信守簽訂的協議呢?

猶太人認為:

第一,如果一個商人對談判協議、諒解備忘錄和程序三者之間的差異並無了解,那麼你將會處在糟糕的局麵裏。

在談判中,僅僅達成一項協議是遠遠不夠的,甚至當雙方都有意向時,協議也會因某些原因而終止。之所以會出現終止,是因為那些負責執行協議的人對當時協議簽訂時雙方的共同觀點、態度和背景一無所知。還有,因為任何一方都不知道如何使協議運轉起來,或者不懂得怎樣證明它在運轉還是沒有執行運轉。

假設甲是一個美化環境的承包商,乙是一幢房子和那塊土地的擁有者。雙方商定由甲來做美化的具體工作,而乙為此付給甲1萬元。在簽訂協議之前,雙方就所預計的工作量、選用植物種類和要使用的磚達成一項協議。雙方還商定對以後發生的更改都要付費。一份好的協議不應該僅僅開列出工作量的價錢,它還應包括對書麵文字含意的注釋,以及當工作量出現增減時計費的程序。糟糕的合同會讓人因質量標準是否滿足了口頭協議、費用是否按公平方式核計等問題發生爭執。

第二,關於協議備忘錄的警告。在提交備忘錄之前,談判人應讓談生意組的其他成員過目,這樣就會避免遺漏及委托等方麵的錯誤。同時,備忘錄應該把重點放在意向上而不是措詞上,要簡明扼要而不是通篇充滿法律術語。

談判人員應記錄所有達成的一致意見,並做到互相參照,以便讓起草最終合同的人不致產生歧義和混淆。如有可能,對那些已經討論過的工作、條件和規格作具體而詳盡的描述,尤其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價格、交貨、保證和質量標準這類問題。經驗表明,花幾分鍾時間寫一份協議,可以減少日後的麻煩。書寫協議備忘錄需要良好的判斷,也需要勇氣。

談判人員不要害怕將細節留給合同起草人。一份好的備忘錄隻是規定雙方的意向和協議的主要條件,但不是細節。如果協議備忘錄是由對方擬就,你就必須特別小心,要不止一次地仔細閱讀備忘錄,努力去發現遺漏或委托方麵的錯誤。因為,不指出它們就可能損害你的利益。

第三,“分塊締約”戰術。當雙方很難就所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時,有一種方案可以采納,那就是“分塊締約”。雙方可就低風險事項先達成協議,而把困難的問題留待以後慢慢商量。等過一段時間,條件成熟,雙方均感滿意時再處理難度較高的問題。

建立信任需要時間,互相不熟悉的買賣雙方在對所有問題承擔義務方麵是心存疑慮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把問題分解成若幹部分。然後讓協議的內容隻限於這些較小的事情上。例如,一個特權授予人可能希望找人來管理,有一個候選人似乎符合條件,那麼可以同他達成一項協議,也可以按地理區域、產品係列或者服務中心安排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