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放縱心理(2 / 3)

案例50某初級中學三年級學生王某,是位往屆留級生。由於養成了不良習慣,經常有人告他的狀。該生從氣質類型上說屬膽汁質,做事易衝動,衝動起來吼聲如雷,動起手來不顧後果,在火頭上連老師也敢頂撞。一般情況下班主任老師采取冷處理的辦法。針對他打人且手狠的行為,除了教育同學少和他發生衝突之外,教師還專門進行了家訪。經家訪了解到,他父親也是膽汁氣質類型的人,教育兒子的唯一的辦法就是千奇百怪的肉體懲罰,下手一次比一次重。怪不得兒子的打人手段也屢出新招,原來“老師”是他爸爸。明白了孩子打人的原因之後,班主任老師向這位父親指出:他兒子愛打人跟他愛打兒子有關,要求他們不能再動手打孩子,改變自己在孩子心目中太凶的形象,降低對孩子的期望,先不要求孩子一定“成龍”,隻要孩子努力學習文化,學會做人,將來能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就行了。因王某的父親接受了意見,控製了自己的過激行為,不再體罰孩子,孩子的心情也好多了,不再在學校拿人出氣,打人的現象也減少了很多。

2學校教育的失誤。毋庸諱言,學校教育的失誤是青少年學生行為放縱的重要因素。作為教師,重視和喜愛優秀學生,本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但是我們不能因此歧視甚至厭惡後進生。因為這違反了教育公平性原則。一方麵,後進生也是人,他們同樣需要理解,需要溫暖,需要幫助。如果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就會產生自卑感,對周圍的人和事產生厭惡感,加之他們的自我控製能力較弱,因而很容易行為失控而發生攻擊性行為,有的甚至走向社會的對立麵。另一方麵,我們定義的“後進生”是根據我們製定的標準來衡量,它本身就可能存在片麵性,缺乏科學性。僅憑著考試分數並不能全麵評價一個人今天的智能,何況用來斷定其未來的發展前景呢?因此,對後進生歧視和厭惡,不利於青少年學生的身心健康,並可能影響他們的前途。

學校教育方法簡單,教育內容脫離學生實際,也是造成青少年學生放縱行為的又一重要因素。有些學校領導和老師不了解改革開放形勢下青少年學生的特點,不善於把握學生身心發展的年齡特征,不懂得寓教育於教學活動和管理之中,不會抓住良好的教育時機,仍然采取封閉式、模式化和簡單說教的方式來教育學生,用歧視、嘲諷、體罰,甚至推出學校的辦法來對待差生。有的學校隻注意製定和頒布規章禁令而缺乏人性化管理。例如對抽煙、喝酒的問題不注意講清危害,提高認識,結果是禁而不止。教育教學分離,校內校外教育脫節,有的教師隻教書不育人,甚至對學生出現的一些不良苗頭往往也視而不見,采取不管不問的態度,這實際上是害了學生。校內校外教育脫節表現更為明顯,常常是教師對學生在校外的情況一無所知,而家長對孩子在家庭外的情況也莫不如此,隻是當孩子出了問題時,他們才會大吃一驚,埋怨孩子怎麼會這樣,而忘記了自身應承擔的教育責任。

3社會不良的影響。社會是什麼?有人說它是隻大染缸,它可以把人染紅,也可以把人變黑,其中既有真、善、美的東西,也有假、惡、醜的現象。雖然真、善、美的東西有利於青少年學生求真、尋善、愛美,對其健康成長無疑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假、惡、醜現象給青少年學生帶來的負麵影響同樣不可低估,有的學生正是在社會環境的不良影響下走上行為放蕩,甚至違法犯罪的道路。社會的不良的影響通常包括如下幾個方麵。

(1)不良的社會風氣。國家實行對外開放,不可避免地帶進一些腐朽的東西。那些原已銷聲匿跡的醜惡腐敗現象的重新出現,社會上分配不公現象的存在以及經商不講道德,搞假、冒、騙,諸如走後門、請客送禮、大吃大喝、打架鬥毆、偷盜搶劫、殺人放火等,無疑都給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學生以不良影響。

案例51徐某,某校高中二年級男生,初二以前各方麵尚可。由於父母長期在外搞工程建築,疏於對孩子的管理與教育,加上一味遷就溺愛,徐某從初二起就開始玩電遊,看黃色書刊、影視,沾染抽煙、打牌、談戀愛的壞習慣,帶女同學到家裏住宿。父母對其進行教育時,他竟拿刀威脅父親。進入高中後他仍然惡習不改,我行我素,發展到打人,到校外旅店開房玩樂,嚴重違反學校紀律和道德行為規範。

(2)不良文化信息的誘惑。由於中小學生識別能力較差,很容易跌入電遊、網絡中設置的“陷阱”。例如低年級學生迷戀於電遊中武打和具有迷信色彩的賭博遊戲,有的學生學著揮拳舞棒和騙人錢財,放縱自己的行為。而有些年級稍高的學生在良莠混雜的網絡節目中,受黃色信息的誘惑影響,意誌力減弱,學習信心下降,有的甚至跌入網戀的圈套,上當受騙,後悔不已。我們在心理谘詢室曾接待了幾位中學生,他們從玩電遊到上網聊天,最後發展到嚴重違紀,小小的年紀就有了一段不愉快的經曆,令人痛心疾首。

(3)壞人引誘。有些青少年學生因思想單純,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響,也容易被社會上的壞人引誘,沾染壞習慣,一發不可收拾。目前城市中流浪兒的違法犯罪都是受壞人教唆。青少年學生犯罪為何以團夥犯罪見多,個中原因不言自明,團夥首領的引誘和威逼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