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榮心背後是個人利益作怪,作弊者過分看重個人利益,置學校和整體利益於不顧,為了顧及自己的臉麵,寧願損害學校考紀考風,傷害其他同學的自尊心。
3從眾攀比。心理學原理告訴我們,一個人在采取僥幸行為之前,都會產生激烈的思想、心理鬥爭,即動機衝突。有的學生在考試時,並不一定就做好充分準備要實施舞弊,但看到人家作弊而占到便宜、得到好處時,心裏就感到不平衡,覺得他們能這麼做,我為什麼不能?結果在這種“不做白不做、不撈白不撈”的心理驅使下,一步步走向違紀的歧途。有的學生跟著違反交通規則,抽煙喝酒的學生團夥化,都是受從眾攀比心理作用的結果,他們總是抱著“隻要我們不說,老師就搞不清楚”,“事故不可能發生在我身上,也不可能因我而起”、“罰不責眾”等僥幸冒險心理行事,往往造成嚴重的後果。
4自負導致僥幸心理。優秀學生或學生幹部在開展工作,特別是組織開展各項活動中,總認為自己有知識,年輕靈活,思維敏捷,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應付突發事件沒有問題;高年級學生有的認為自己見多識廣,經驗豐富,逞能,聽不進別人的提醒。這兩種人的自負都可能導致心存僥幸、行為馬虎、思想鬆懈、麻痹大意,明知可能發生事故,仍然不管不顧,往往容易導致災難性後果。
人的僥幸心理產生的原因是複雜的,除上述幾個原因外,人在具有無知、逆反心理和承受巨大壓力時候,也容易情緒衝動,心存僥幸。
僥幸心理會助長違規違紀行為,有的學生初次做錯事,多有懼怕心理,由於僥幸心理的強化作用,懼怕心理受到抑製,這時思想上就有了縫隙,就容易受不良思想與言行的影響和誘導,就容易明知故犯。僥幸心理會使人思想麻痹,僥幸常使人放鬆警惕,疏於防範,縱容著不良生活習慣和不文明行為方式的長期存在,使人過度自信,違反規定和要求,導致思想上不求進步,學習上停滯不前,生活上自由散漫,結果是貽害自己的健康成長。
第三節僥幸心理的克服與矯正方法
1提倡慎獨。慎獨是自律的最高境界,其表現形式是自律和自我約束。慎獨就是要在無人知曉或是個人獨處、無人監督時,嚴格要求自己,謹慎小心,自覺遵守,不做違背道德的事,不因別人不在場或不注意而幹壞事,自覺不做非分之想、違規之行。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見到這樣的行為:在眾人麵前,講究衛生,獨自一人時則隨地吐痰;有警察時,遵守交通規則,一旦路口無人值守就闖紅燈;在自己熟悉的團體內謙恭有加,一旦置身於陌生的環境就不遵守公德。在校園中,時有發生的現象是老師在課堂紀律就好,老師不在,紀律就遜色;有的學生當著老師的麵有禮貌,背著老師的麵就議論貶低老師,甚至發牢騷講怪話;有的當著同學們的麵老實守紀,背地裏就抽煙、看黃色書刊,表現出言行不一致。
中小學生正處於人生逐步走向成熟、穩定的時期,這一時期也是他們人生觀、世界觀形成的關鍵時期,他們的思想和心理素質將是決定他們能否走向成功的重要條件。因此,培養他們的慎獨觀點和誠實守紀的良好品質非常重要。
2培養誠信。誠信是人類社會共有的一項根本性道德原則和行為準則,是我國自古以來尊奉的道德原則和立身治國之本,也是當前我國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動中的一條重要原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在原版要求學生“誠實”的基礎上,更加提高了對學生的誠信意識的要求。在《中小學生守則)中要求學生“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的第六條明確規定要“誠實守信,不說謊話,知錯就改,不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借東西及時歸還,答應別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考試不作弊。”《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第十四條也提出了“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答應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時表示歉意,借他人錢物要及時歸還。不說謊,不騙人,不弄虛作假,知錯就改”的要求。
根據上述規範要求,中小學生不但要了解誠信的基本內容,懂得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還要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提高守法、守規的自覺性,牢固樹立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道德觀念,從小立誌做講誠信、講道德的人。
有僥幸心理的人往往誠信意識較差,為滿足虛榮心,不顧紀律要求,采取欺騙、蒙混的態度。因此,不管是從其心理問題本身,還是從規範要求的角度,我們都必須有針對性地開展誠信教育。可以考慮從以下幾方麵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