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人生之道(2)(1 / 3)

費定說:“艱苦的生活比舒適的生活往往會更使人養成良好的品質。”愛因斯坦說:“簡單淳樸的生活,無論在身體上,還是精神上,對每個人都是有益的。”佩索阿說:“儉樸的生活,總是偉大而高尚的。”武者小路實篤說:“健康的簡樸的物質生活,能生成最崇高的精神生活。”田偉說:“簡樸不是生活小事,是智者洞察世界後產生的美感。”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的奢靡與享受,以致沉淪為物欲的奴隸,容易受外物引誘,因而常會判斷錯誤,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生活儉樸的人,內心平靜、恬淡。單純的生活習慣,使我們的思考能集中,智慧、精力不會分散,做事情才容易成功。

一個儉樸的人,他對物質、自然資源的消耗,將降到最低點,他從不向外索取什麼,並且還無私地奉獻,因此,他堪稱是一部最省油、性能最好的車子。儉樸的人生,也是最有活力的人生。

回歸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原文]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

[今譯]

人取法於地,地取法於天,天取法於道,道取法於自然。

[抨語]

河上公:人當法地安靜柔和也。種之得五穀,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製也。天澹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道清淨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自然,無所法也。

王弼:法,謂法則也。人不違也,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

老子把人和天地並提,都列為宇宙間最珍貴的事物,可見他對人的估價不低。可是他又強調說,人必須“法地,法天,法道”,也就是“法自然”。這就大有深意了。人固然是了不起的,可是人的了不起並不是他能主宰宇宙抗拒自然,而是他能像天地一樣順應自然,服從自然的規律。正像列寧指出的那樣,“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規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的基礎”,而人隻有在其活動方式、活動過程中反映這些規律,才能把自然材料轉變為“人類意誌駕馭自然的器官”。人最偉大的特點就在於,他能意識到自己在宇宙的位置,因而能自覺地按照自然的方式去生存、生長,以保持人原有的那種質樸、純真的自然屬性。這一點,東晉詩人陶淵明特別值得稱道。

陶淵明原是晉朝大司馬陶侃的後人,他一生仕途不達。原來在家鄉附近得了一個小縣令他正準備赴任時,有名督郵前來視察,旁人提醒他“應速帶是之”,要送些厚禮給他。陶淵明一聽心裏不高興,督郵算個什麼人物?乃鄉裏小兒。我怎能為五鬥米折腰呢?這樣他就找了理由辭去了這個縣令,歸鄉隱後,回歸自然。

返鄉後,陶淵明過著耕讀的生活,生活雖然並不富裕,但精神上自由,“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舟搖之以輕曳,風飄之而吹衣”,他過著悠然自得的生活。以後他寫下了《桃花源》的著名詩篇,表達了他的理想。

自然可以開啟人的心靈,陶冶人的情操,人久居鬧市,心久係官場,人實際活得很累,一些榮華富貴,一些名聲譽讚都是很表麵的。月明風清時,人立於月下,就會突然覺得自己生活的很可笑,荒唐。整日絞盡心思與人鬥,為官職而不恥說那些不願說的話,為何要這樣難為自己?此時,放下來,走出去。到自然的懷抱中沐浴春風,攀登高山,放歌曠野,你會舒服許多。因為,自然是功名的清新劑。

蓋棺論定——死而不亡者壽

[原文]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老子·第33章》)

[今譯]

不喪失其本性的就能長久,身死而精神永存的才算長壽。

[按語]

張鬆如:“不失其所”之“所”字,在這裏尚未與“能”字對稱,然已具有了中國哲學中認識論的一對範疇之含義。原“能知”和“所知”,即認識主體與認識對象。釋家以為“所知”依附於“能知”,即把認識對象消融在認識主體中,否定客觀世界的存在,所謂“消所以入能,而謂能為所”。

易順鼎:《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謂得正而斃者也。河上本雖亦作“亡”,而注雲,“目不妄視,耳不妄聽,口不妄言,則無怨惡於天下,故長“壽”是亦讀“亡”為“妄”矣。

生命是做什麼用的,這不是人人都能夠回答的問題。讓生命有意義是一種活法,讓生命沒有意義也是一種活法。有的人活得轟轟烈烈,熱熱鬧鬧,領略了一世的風采;有的人活得空空寂寂,窩窩囊囊,消磨了一生的無聊。前者所成自然順理成章,後者所失無疑理所當然。

生與死是人生的兩大問題。人生在世,不能對生死的兩大問題有所覺悟、有所理解,無論成就有多大的人,學問名望有多高的人,也會失去人生意義與人生價值,而且是枉然人生,實在與禽獸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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