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附錄(6)(1 / 2)

有時單是一個名字就已煞費周章。譬如說《滿天裏亮晶晶的星星》那個默片明星“朱焰”,我們是該把他名字意譯為Crimson Flame(紅色的火焰)呢?還是音譯為兩個毫無意義的章節——Chu Yen?我們采用的是一個折中辦法。一如在全書中我們對人名、地名有時僅采音譯有時力求其生動和表達含義,也就是師法《紅樓夢》英譯的最佳傳統。就朱焰來說,我們還可以認為一語雙關,進一步解釋為“朱顏”——中國幾千年詩文中累積起來的“青春易逝”的象征。單這一個名字就需要一個雙料的腳注來闡明作者的用心,更不必說其他還有一大堆對中國讀者來說也是機關重重的名字了。在這種情形下譯文隻好先顧到可讀性,而把其餘的問題留給課堂上的老師或未來的博士候選人去傷腦筋了。

書中倒有一個特別的例子,在《思舊賦》中譯者采用了一種確屬創新的譯法:他們用美國南方方言來譯故事裏兩個老婦間的閑話家常,在這段對話中兩人感歎她們所幫傭的一個顯宦人家的衰落。我曾聽對美國深為了解的中國朋友們談到,美國南方很使他們想起自己舊時的生活方式,包括柔和的口音、多禮的態度,以及主仆關係之深,處處看得出一些古老文化的遺跡。了解了這點,我們就會覺得這樣的翻譯技巧——其實也可以說是文學的一種“戲法”——並不像乍聽之下那麼奇怪;因此我讀這篇譯文時,隻需要拿掉幾個鄉土意味過重而不協調的字眼,其餘的部分沒有更動。因為譯者所用的是一種我所稱為的“世界性的白話”(universal vernacular),也就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口語。如果不是有這種語言,這兩位嬤嬤或任何其他《台北人》裏的角色,恐怕都無法輕易而傳神地在英文裏麵活現了。

本文為一九八一年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出版

《台北人》英文版之序文

翻譯苦、翻譯樂

《台北人》中英對照本的來龍去脈

白先勇

今年七月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出版了《台北人》的中英對照本,英譯是采用一九八二年印第安納大學出版的本子,重新做了修訂,並且把書名也還了原:Taibei People。每本書的出版背後大概總有一段故事,《台北人》從英譯本到中英對照本都是一項“團隊工作”(teamwork),主編高克毅(喬誌高)先生、合譯者葉佩霞(Patia Yasin),以及原作者我自己三個人各就各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的一樁相當費時吃力的文字工程。印大的英譯本從一九七六年開始,八一年完成。五年間,我們這個“翻譯團隊”由高先生領航掌舵,其間有挫折、有顛簸,但有更多的興奮、喜悅,“團隊”的士氣一直很高,乘風破浪,終於安抵目的地。

出版《台北人》英譯本最先是由於劉紹銘與李歐梵向印大推薦,因為印大出版社那時正好有出版一係列中國文學作品英譯的計劃。但在此之前,《台北人》有兩篇小說,《永遠的尹雪豔》、《歲除》已經譯成英文刊載在《譯叢》雜誌一九七五年秋季號上。前者由餘國藩教授及他的學生Katherine Carlitz合譯,後一篇的譯者為Diana Granat。這兩篇譯文,我們後來稍加修改,也收入了《台北人》的英譯本中。《譯叢》(Renditions)是高克毅先生及宋淇先生於一九七三年創辦的,屬於香港中文大學翻譯中心。這是一本高水準、以翻譯為主的雜誌,對香港翻譯界以及英美的漢學界有巨大影響。中國文學作品的英譯,由古至今,各種文類無所不包,而其選材之精,編排之活潑,有學術的嚴謹而無學院的枯燥,這也反映了兩位創始人的學養及品味。一九七五《譯叢》的秋季刊是高先生自己主編的,我也因《台北人》的英譯,與高先生開始結下了長達二十多年的文字因緣。參加《台北人》英譯,是我平生最受益最值得紀念的經驗之一。

如果說我們這個“翻譯團隊”還做出一點成績來,首要原因就是由於高先生肯出麵擔任主編。大家都知道高先生的英文“聒聒叫”——宋先生語,尤其是他的美式英語,是有通天本事的。莫說中國人,就是一般美國人對他們自己語言的來龍去脈,未必能像高先生那般精通。他那兩本有關美式英語的書,《美語新詮》、《聽其言也——美語新詮續集》,一直暢銷,廣為華人世界讀者所喜愛,他與高克永先生合編的《最新通俗美語詞典》更是叫人歎為觀止。高先生詮釋美語,深入淺出,每個詞彙後麵的故事,他都能說得興趣盎然,讀來引人入勝,不知不覺間,讀者便學到了美語的巧妙,同時對美國社會文化也就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因為高先生說的那些美語故事,其實反映了美國的社會史、文化史。高先生的英文能深能淺,雅俗之間,左右逢源。他那本Cathay by the Boy(《灣區華夏》)把舊金山的唐人街寫活了,那些舊金山伯的一言一行,都被他一手幽默生動的英文刻畫得惟妙惟肖,不是美國通,寫不出這樣鮮龍活跳的英文。但他的英文又有深藏不露的一麵,一九七八年《譯叢》刊載了他那篇回憶老舍的文章“Lao She in America—Arrival and Departure”(中文原文發表於《聯合報》),這篇文章綿裏藏針,分析老舍在美國的生活以及一九四九年離美回返中國前夕複雜矛盾的心情,冷靜客觀,隨處暗下針砭,表麵卻不動聲色,英文用字的分寸拿捏恰到好處,讀來非常過癮,這應該是研究老舍的一篇重要史料文獻。光是英文好,並不一定能成為翻譯大家,高先生的中文功夫也是一流的,讀讀他那些行雲流水舉重若輕的小品文就知道了,所以他中譯的幾本美國文學經典,費滋傑羅的《大亨小傳》、奧尼爾的《長夜漫漫路迢迢》以及伍爾夫的《天使,望故鄉》,譯作本身也就成為了典範。尤其是《大亨小傳》不容易譯,這是費滋傑羅的扛鼎之作,也是美國小說中之翹楚,費滋傑羅文字之精美在這本小說中登峰造極,高先生譯《大亨小傳》,把原著的神髓全部抓住。這就需要對美國文化的精粹有深刻體認才做得到。高先生曾長期居住紐約,那正是這本小說的背景。能夠悠遊於中英兩種語文之間,從心所欲不逾矩的作家不多,高克毅先生是一個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