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兵打仗離不開法規製度,沒有法製,士兵就如一盤散沙,不受約束,難以形成合力。製定了法度,就有一個行動的準則,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士兵自然服從指揮。
孫子主張獎與罰、寬與嚴並用,恩威兼施。即在官兵關係中,“官”對“兵”要有感情投入和切身關懷,另一方麵,官兵關係必須受規章製度的約束,其中的意義非常明顯。恩威並舉、寬嚴相濟,這正是孫子統軍的基本思想。
戰爭要求鐵的紀律,治軍之要就在於嚴明軍紀,有罪必罰,決不姑息縱容。
製定法度——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原文]
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孫子兵法·形篇》)
[今譯]
善於用兵打仗的人,能夠修明政治,確保法度,所以能夠掌握決定戰爭勝負的主動權。
[曆代論引]
曹操曰:善用兵者,先自修治為不可勝之道,保法度不失敵之敗亂也。
李筌曰:以順討逆,不伐無罪之國,軍至無虜掠,不伐樹木、汙井灶,所過山川、城社、陵祠,必滌而除之,不習亡國之事,謂之道法也。軍嚴肅,有死無犯,賞罰信義立,將若此者,能勝敵之敗政也。
杜牧曰:道者,仁義也;法者,法製也。善用兵者,先修理仁義,保守法製,自為不可勝之政,伺敵有可敗之隙,則攻能勝之。
[兵法劄記]
帶兵打仗離不開法規製度,沒有法製,士兵就如一盤散沙,不受約束,難以形成合力。製定了法度,就有一個行動的準則,有功則賞,有過則罰,士兵自然服從指揮。
曹操是三國時期重要的政治家軍事家,他治軍一向嚴格,早在青年時期就初露鋒芒,年僅20歲時,官拜洛陽北部尉。洛陽是東漢王朝的首都,分東西南北四部,每部設尉一人,主管治安工作。由於交通四通八達,來往人員複雜,加上達官貴人恣意妄為,治理難度很大。曹操到任後,在衙署門外懸掛五色大棒十餘根,宣布今後凡違犯朝廷法令者,不論是誰,一律嚴懲。情節惡劣的,要用棒打死,決不寬貸。他說到做到,一次,靈帝寵幸宦官蹇碩的叔父違禁夜行,曹操得知後,立即派人將其捉住,打死於棒下。從此,那些目無法紀的權貴們再也不敢放肆,社會秩序因此有極大改觀。
曹操做大將軍時,曾任命滿寵治理許都。曹操有位弟弟曹洪,他的賓客犯法當死,曹洪向滿寵求情,滿寵不允。曹洪又去求曹操,曹操本打算過問,但滿寵得知後,提前把那賓客處死了。事後曹操非但沒有怪罪,反而稱讚滿寵這種依法辦事的作風。
在執行軍法方麵,曹操更是以身作則,身體力行。他在討伐南陽張繡時,行軍路上,兩邊盡是綠油油的麥田,曹操下令士兵,不準踐踏麥田,違者斬首。不巧曹操自己的坐騎受驚,跑進了麥田,踐踏了一大片。曹操立即要主簿議罪。主薄說:“《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你是軍中主帥,不能治罪。”曹操說:“製定法令的人,自己違反,如果不治罪,怎能統率部下!我是主帥,不能自殺,但也要加刑。”於是,他拔出佩劍,將頭發割下一綹,擲在地上,表示“以發代首”。全軍將士聞此,個個悚然。
[人生感悟]
將孫子的“修道保法”引入今天企業的管理工作中,就是要製定切實可行的工作信條。領導部屬的人,必須對管理原則持有堅定的信念、製定一套明確的方法,並本著確定的經營方針;否則,就無法推行其業務。
所謂信念,比較抽象,其意就是指要有工作信條。有的公司在信條裏列有“尊重他人”、“多花點心力”等項目,這些條文務必要具體可行,使部屬容易了解才是。譬如:
要做有原則性的工作。要有服務社會的精神。為自己創造既明朗又富吸引力的工作環境。保持心胸開闊。培養自動自發的精神。堅守貫徹始終的工作態度。
像上麵的信條,有些比較平穩可行,有些則趨向極端。從信條中,亦可以看出主管的個性。除此而外,這些信條與主管所屬的企業、環境也有很大的關係。
信條的製訂,一定要出自主管之手。若隨隨便便將古今中外賢人君子、英雄豪傑的座右銘搬過來,然後說:“這是我所訂下的信條”,如此,則毫無價值可言。
擬訂信條時,要考慮自己所處的時代環境、本身個性和工作性質,然後再訂出信條,方能收到具體的效果。
所訂出的信條要能透過工作來實行方針,因為再好的信條若線純空談,毫無用處,反會遭到部屬的竊笑。隻有透過實踐,信條才能發揮它最大的功效。
激將法——殺敵者,怒也
[原文]
殺敵者,怒也。(《孫子兵法·作戰篇》)
[今譯]
要使將士英勇殺敵,就應激勵全軍的士氣,在戰鬥中英勇作戰。
[曆代論引]
曹操曰:威怒以致敵。
李筌曰:怒者,軍威也。
杜牧曰:萬人非能同心皆怒,在我激之以勢使然也。田單守即墨,使燕人劓降者,掘城中人墳墓之類是也。
賈林曰:人之無怒,則不肯殺。
張預曰:激吾士卒,使上下同怒,則敵可殺。《尉繚子》曰:“民之所以戰者,氣也。”謂氣怒則人人自戰。
[兵法劄記]
這裏所說的“殺敵者,怒也”,是通過一種“激將”的方法來激發群體的潛能。高明的將領善於鼓舞士氣,他們總能激發部隊的對敵人的仇恨,使大家同仇敵愾,在戰場上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