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預曰:示以小利,誘而克之。
[兵法劄記]
“利而誘之”意即針對敵人貪利的心理,施以小利,誘其上鉤,落入既設之圈套,戰而勝之。在孫武之前,鄭國的世子忽就曾用此法對付北戎,大獲全勝。孫武提出的“利而誘之”,顯然是概括了在他之前象世子忽戰北戎這一類的戰爭經驗。
公元前706年夏,北戎攻占齊國的祝阿,又兵臨曆城之下。齊國過去也曾遭受過北戎的侵擾,但北戎往往是搶掠一番便走,而這次大舉進犯,卻一直向齊國的縱深突擊。齊僖公認識到問題的嚴重,一麵組織抗擊,一麵派人去鄭、魯、衛等國借兵。
鄭莊公應邀後立即派世子忽率軍前往救援,第一個到達齊國曆下。齊僖公與世子忽共商退敵之策,世子忽說,北戎性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不相讓,敗不相救,可以誘而取之。齊僖公很讚賞這個辦法,於是便作了分工和部署。《東周列國誌》第八回描繪說,準備工作完成後,負責引誘敵人的齊將公孫戴仲把城門打開,出關挑戰;戎帥小良馬上率軍迎敵。兩下交鋒,打了約二十回合,戴仲回車便走,但卻不進北門,繞城向東路而去。小良緊追不舍,大良率戎兵大部隊隨後。將到東門,遭到預先在那裏埋伏的齊軍的伏擊。小良大喊:“中計了!”撥回馬頭後撤,卻將大良的軍隊衝亂。戴仲和伏兵合兵追趕,戎兵遠遁。戎兵行至鵲山,又遭預先部署在那裏的鄭軍攔擊,一場激戰,小良被射死馬下,大良也被世子鐵斬之。齊鄭聯軍打了一個殲滅戰,保衛了齊國的北部邊境。
在東周之初,實力比較強大的鄭國,戰略戰術相當靈活,很有一些創造精神。公元前713年假托王命令齊魯共同伐宋、公元前714年勝利地伏擊北戎、公元前707以魚麗之陣大破王師,在謀略方麵都是相當高明的。這一次的誘而取之,又獲得了極大的成功。鄭軍之所以在謀略思想上能不斷有新的突破,除了個人的天賦因素之外,恐怕與鄭國當時的經濟、技術發達有關,鄭國的農業、商業、治鑄技術都比較先進,這反映了他們的智力水平。
“凡與敵戰,其將貪利而不知害,可誘以利;愚而不知變,可設伏以破之。”《百戰奇略·利戰》篇中的這幾句話,說明誘、伏都是有條件的。世子忽很好地把握了這些條件。正是由於北戎“貪而無親”,愛得小利,所以一誘就上鉤;它隻知道強攻,不知變化,所以可以設伏殲擊。對於不貪不愚的敵人,誘伏的效果就不會很好。但是,兩軍交鋒,皆為爭利,問題在於如何使對方“貪”起來。聰明的將帥總是設法誘敵貪利。楚人伐絞,先讓絞人抓住了少許打柴人,絞人胃口大開,傾巢而出,遭到楚軍伏擊,隻好舉軍投降。此外,赤眉委輜重而餌鄧禹,也是一個利而誘之的例子。
利與害是緊密相關的。有其利必有其害,有其害必有其利。然而利有大小,害有輕重,必須全麵考慮,詳加權衡,利大害小方可行,利小害大不能幹。孫子告誡說:“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強調在軍事行動之前,一定要周密考察利與害兩個方麵,盡量減少盲目性,不幹或少幹蝕本生意。象北戎那樣貪利忘害,不知道權衡利弊,或錯誤地權衡利弊,必定是要吃大虧的。
[人生感悟]
利而誘之是一種以小利換取大利的原則。用在處世做事中,就成為了“拋磚引玉”這一心計。從謀略上來說,拋磚引玉意思用相類似、或者低賤的東西去迷惑、誘騙對方,讓其上當,然後就可以引出自己希望得到的目的來。
拋磚引玉這一轉化技巧,可以使用的場合很多,效果也比較良好。在使用拋磚引玉計謀時,“拋磚”隻是手段,“引玉”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一般來說,為了自己追求的那塊美玉,一塊磚頭之小利大都也還是舍得,隻是要察覺出何謂“磚頭”,怎麼樣去拋磚頭,才能引出自己的目的來,卻是不無技巧與方法。這一點上,就需要我們動些心機了。
鄧權山是一家工廠的業務員,業務跑得也還順心,業績也還不錯,隻是手頭有一個讓人頭痛的客戶。這個客戶其實也沒有別的,也不賴賬,但就是喜歡拖賬,而且往往一拖就是幾個月。這樣的客戶本來應該跟他快刀斬亂麻,但因為這位客戶每每要貸不少,就又舍不得丟掉,搞得他心頭總是有所掛牽。
這一天,鄧權山開完財務會議出來又被狠狠地克了一頓,就因為這位客戶那兒還有一筆金額不少的賬款。沒奈何,便與一位朋友商量了一番,想了個策略。第二天上午,他沒打電話就直接趕到了客戶的公司。
在辦公室大樓,老板的助理上前詢問他是否找老板?可有預約?見他不曾預約,便說:“很抱歉,我們老板不在,等明天老板回來再打電話給你。”
鄧權山知道,這是這位客戶愛用的一招,一有什麼事情就推說自己在外頭辦事,忙得很。這位助理其實認識自己,但既然對方已經這般開口,便也隻好點點頭向大門口走。忽然,他像是想起了什麼事情,就由包內掏出來一封信交給助理,說:“你們老板回來之後,麻煩你將這封信轉交給他。”說完就匆匆離去了。
過了一刻多鍾,鄧權山又急急忙忙地走了回來,跟那位助理說:“很對不起,剛才的信給錯了,請你還給我。這封信才是給你們老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