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聲在四川響起(1 / 3)

“鐵路國有”上諭頒發以後,得到了許多省份的支持。不過這些省份都是民間資本匱乏、無力修路的邊遠省份,比如雲南、廣西、貴州等。他們大喊“國有化”的好處,但在鐵路建設事業上基本是“打醬油”的角色。而商辦鐵路已經起步的省份,比如湖北、四川、湖南、廣東等省則比較抵觸。他們反對朝廷將鐵路收歸國有的理由是,“國有化”是朝廷“與民爭利”。

不過局勢仍然在盛宣懷的掌控之下。他縱橫商場多年,見慣了風浪。商辦事業的爭論,核心圍繞一個“利”字,隻要處理好利益關係,反對聲音自會慢慢平息下去。所以,盛宣懷按照自己的思路,加快推進。一方麵,郵傳部著手製定國有化細則,核心內容就是如何補償各地百姓已經付出的修路資金;另外一方麵,考慮到朝廷並沒有錢用來修路,盛宣懷開始接觸外國銀行團,籌措對外借款,企圖用外國資金建設國有鐵路。

在借款方麵,盛宣懷進展順利。當時西方列強資金充裕,各國手裏都有閑錢,急需尋找投資項目,願意借錢給中國的人很多。上諭頒發僅僅十日後,清政府便與英、法、德、美四國銀行簽署了借款合同。就合同本身而言,盛宣懷不愧是談判高手,為中國爭取到了相當優越的借款條件:借款年利息為5厘,貸款期限為40年,和之前的外債合同相比算是低利率了;之前列強借款給中國往往附加政治條件,要以中國鐵路管理權或鐵路所有權作為抵押,這次盛宣懷說服列強同意以百貨雜類與鹽厘捐為抵押品,風險很低。此外,合同明確說明,日後鐵路所有權和管理權歸中方所有,鐵路建設過程中優先使用中國工業產品與原材料(比如合同專門說明鐵軌要從漢陽鐵廠購買),中方督辦大臣有權指揮外國工程師等等。因此,盛宣懷推動的這份借款合同,算不上是“賣國條約”。

但是,郵傳部製定的鐵路國有化細則,捅了大婁子,導致了整個國有化政策全盤崩潰。

郵傳部、度支部製定的收路細則,規定湖南、湖北的路款照本發還。因為這兩省湊集的鐵路款基本保持完好,有錢發還給股東們。但是廣東、四川兩省的鐵路款已經出現巨額虧空,比如四川在1903年成立了鐵路公司,尚未修一寸鐵路,幾年下來卻已支出近千萬兩,賬目堆積如山,無法算清。朝廷沒有錢填補這筆虧空,就是有錢,盛宣懷也不願意掏錢。他態度強硬地表示,地方鐵路公司的虧空屬於自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不能由國家來填補。當然,盛宣懷也不是一點情麵都不講,他承諾這些可以以“入股”的形式轉化為國有鐵路公司的股票。因此,廣東路款隻發還六成,其餘四成轉化為日後建成的國有鐵路的股票;而四川則隻退還賬目上尚存的700萬兩,其餘都變為了股份。

收路細則公布後,原先反感國有化的湖北、湖南百姓對補償條件基本滿意,情緒逐漸平緩下來。廣東人因為隻能收回六成資本,意見仍然很大。不過,因為掏錢參與商辦鐵路的股東很多是海外華人華僑,他們在海外發泄不滿,對國內影響不大。隻是到了四川,朝廷的細則致使群情洶洶,激起了眾怒。怎麼會這樣呢?

其他省份商辦鐵路的股東是士紳官商,四川鐵路公司的股東則是全省千百萬普通百姓。之前為了籌資修路,四川省采取抽租的方式,在老百姓繳納的正稅之外再收取專門的鐵路費用,比如農民交租時按照“值百抽三”的比例繳納築路費。這和增稅無異,擾民十分嚴重。結果造成百姓深受修築鐵路之苦,同時使得四川百餘州縣的大小紳商、城鄉百姓都和鐵路利益息息相關。四川人的要求是“川省人民辦路用款,應照數撥還現銀”,希望早點領回自己的血汗錢。收路細則公布後,人們發現連一半的錢都拿不回來,頓感失望。大家紛紛反對這個細則。加上的確有一部分人想利用民間力量修築鐵路,反對朝廷與民爭利,再加上“鐵路國有”政策是繞過資政院和諮議局發布的,導致很多人進而反對起“鐵路國有化”的政策來。

朝廷為了推動鐵路國有,工作態度粗暴,且不注意和四川地方的溝通,進一步激化了矛盾。這是崇尚絕對權力的人的通病:閉塞自大,一意孤行,一條道走到黑。收路細則公布後,四川諮議局和代理四川總督王人文幾番親自上奏或代奏官民呈文,言明“群情激切”,“請暫緩接收川路”,都遭到清廷嚴厲申飭。王人文,當時57歲,雲南大理白族人,光緒年間進士,在貴州、廣東、陝西等地做官二十餘年,當時剛剛接印一個月。他是個務實的官員,為朝廷和百姓雙方考慮,希望朝廷暫緩在四川推進鐵路國有化政策。6月1日,盛宣懷和渝漢鐵路督辦端方發給王人文電報,指示處理四川鐵路款項的辦法。電報稱將虧空款項一律填給股票,如果四川方麵一定要索還,朝廷隻有再借外債了。王人文清楚,公布這樣的電報,無異於在四川火上澆油,大膽地將電文秘而不宣。盛宣懷、端方不但不理解王人文的苦心,還對王人文不滿,在7日直接致電川漢鐵路宜昌分公司,令其向成都索閱款項、處理電文。王人文不得不將電文公布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