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世凱複出(3 / 3)

袁世凱果然不負眾望,很快指揮北洋新軍收複了漢口和漢陽,將起義軍壓縮到武昌。他更是成功地控製住了華北各省的獨立傾向。這讓他在和朝廷的較量中更有底氣了。武昌起義之後,“皇族內閣”遭到了體製內外的強烈反對。許多官員認識到奕劻內閣非但不是朝廷憲政的成果,反而成了激化革命的惡果。10月21日,江蘇巡撫程德全聯合多省將軍、督撫,聯銜會奏解散“皇族內閣”,另選賢能組織內閣。第二天,資政院召開第二次年度會議,主題就是改組內閣,呼喚真正的責任內閣。議員們在隨後呈上的奏折中公開指出“君主不擔負責任,皇族不組織內閣,為君主立憲國唯一之原則……皇族內閣與立憲政體有不能相容之性質”。第三天,兩廣總督張鳴岐電奏,尖銳指出朝廷之前立憲有名無實,懇請明確宣布滿族親貴永遠不得擔任總理。其中最有分量的奏請,就是“灤州兵諫”中革命的新軍將領以北方各軍將士名義發出的政治改革綱領了。載灃不得不讓宣統小皇帝下“罪己詔”,承認在第一個責任內閣組織上犯了錯誤。奕劻內閣的崩潰已成定局,獲得多方支持又剛立新功的袁世凱無疑是繼任的頭號人選。

在北洋軍攻入漢口的當天,清廷宣布解散“皇族內閣”,授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

清廷還走出了更遠的一步。它全部采納了地方督撫、資政院和革命將領們的要求,在解散皇族內閣之後又宣布召開國會,還命令資政院迅速起草憲法。在沒有國會、沒有憲法之前,清廷許可資政院先擬定了《重大信條十九條》作為“臨時憲法”。這19條基本原則在11月3日正式公布。我們來看看它的內容就可以知道清廷走得有多遠:

皇帝之權,以憲法所規定者為限;

皇位繼承順序,於憲法規定之;

憲法改正提案權屬於國會;

總理大臣由國會公舉,皇帝任命。其他國務大臣,由總理大臣推舉,皇帝任命。皇族不得為總理大臣及其它國務大臣並各省行政長官;

憲法及法律的起草、憲法改正案的提出、涉外事務的決策、海陸軍調遣、官製官規、預算開支、皇室經費之製定及增減,由國會議決。

單就文本內容來看,清廷完全接受了“虛君立憲”的主張。小皇帝宣統的權力完全局限在憲法規定範圍內,沒有任命和罷免大臣的權力,沒有私自頒布聖旨、指揮軍隊的權力,就是連紫禁城的吃穿用度所需要的銀子也要看法律的“眼色”。而皇室成員們不能擔任大臣,不能到外省擔任督撫,就是連原本人人都可能有份的皇帝寶座都要由國會決定人選。這19個信條較之《欽定憲法大綱》,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也達到甚至超越了立憲派之前奔跑呼籲的要求。《重大信條十九條》和當時世界上的君主立憲國家法律相比,開明和限權程度也毫不遜色。

在王朝生死存亡時刻,清廷做出了遲到的讓步。載灃集團放出了袁世凱這頭猛虎,還在短時間內一股腦兒地進行了激進的憲政改革。不知道這危機麵前展現的“憲政誠意”能否平息南方的叛亂,能否在關鍵時刻拴住立憲派的心?

在資政院議員和多名官員的敦促下,攝政王載灃代替年幼的溥儀,在太廟宣誓愛新覺羅皇室遵守19條信條。12月6日,隆裕皇太後降旨準許載灃辭去監國攝政王之位,同時要求其他王公貴族“恪守家法,束身自愛”。看來,最高統治層是動真格的了。

載灃乖乖上繳了攝政王印章,退歸府邸,不再問政。回到醇親王府,載灃抱起次子溥傑,如釋重負般地說:“從今天起我可以回家抱孩子了!”醇親王福晉被他那副輕鬆的神態氣得痛哭了一場,告誡溥傑:“長大了萬不可學阿瑪那樣!”

11月8日,資政院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公選總理大臣,袁世凱得票最多。清廷以溥儀的名義發表上諭,第二次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這一次,清廷是“依法辦事”的。

袁世凱從前線抵達北京,16日組織了新內閣。名單如下:梁敦彥為外務大臣,趙秉鈞為民政大臣,嚴修為度支大臣,唐景崇為學務大臣,王士珍為陸軍大臣,薩鎮冰為海軍大臣,沈家本為司法大臣,張謇為農工商大臣,楊士琦為郵傳部大臣,達壽為理藩大臣。並以胡惟德、烏珍、陳錦濤、楊度、田文烈、譚學衡、梁啟超、熙彥、梁加浩、榮勳分任各部副大臣。這屆責任內閣中,原內閣中的滿族成員被全部斥退,新成員絕大多數人是漢族人,大多數人屬於袁世凱派係。值得注意的是,張謇、梁啟超這樣的立憲派領袖被拉入了內閣——盡管他們並沒有到任。

袁世凱在朝廷風雨飄搖之際,在萬眾矚目之下,合法地攝取了清朝大權。

民國肇建:革命黨站穩腳跟,成立南京臨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