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並稱二聖(1 / 3)

按照陰陽家的傳統觀點,皇帝主陽,皇後主陰。皇帝與皇後,如同日與月,陽與陰,各有所主守。具體說來,就是皇帝主管外廷,處理軍國等大事;皇後則是主持內廷,料理後宮中的事務。二者分工明確,庖丁不能代俎。但是由於當時的一些特殊情況,武後卻打開了宮闈之門,漸漸地走上了政治舞台,從參與朝政逐漸發展成為決斷朝政的“宮中二聖”,與高宗平起平坐,一起處理國家大事了。

武後得以參與朝政既有其客觀原因,更有其主觀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

首先唐高宗患病,這是武後得以參與朝政的一個客觀原因。從公元660年十月開始,高宗龍體欠安,給武後的參政提供了一個難得的機遇。史書記載說:

冬,十月,上初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後決之。後性明敏,涉獵文史,處事皆稱旨。由是始委以政事,權與人主侔矣。

這就是說,從公元660年冬天開始,因為高宗有病,有時讓武後參決政事。而武後處事還非常符合高宗的旨意。

唐高宗所患的病,“風眩頭重,目不能視”,是一種難以根治、易於複發的慢性病,而且還不是一般的頭痛腦熱的小玻一旦病情發作,則頭暈目眩,什麼東西也不能看,這對於日理萬機的大唐天子來說,的確是不可言狀的痛苦和困難。

唐高宗的風眩病經常複發,而且有時還染上其它疾玻今據《通鑒》一書的記載,從公元660年至公元683年駕崩,在這二十多年的時間裏,就有數次之多。如:

公元663年十一月,因患風痹,高宗不能料理政事,詔令太子“每五日於光順門內視諸司奏事,其事之小者,皆委太子決之”。

公元667年九月,高宗因久病不愈,命太子李弘監國,代理軍國大政。

公元673年九月,唐高宗又患了瘧疾,不能治理朝政,“令太子於延福殿受諸司啟事”。

公元675年四月,唐高宗“苦風眩甚”,議使武後攝知國政,經中書侍郎郝處俊勸說而止。五月,太子李弘猝死於合璧宮。六月,高宗曾下詔說:“朕方欲禪位皇太子,而疾遽不起,宜申往命,加以尊名,可諡為孝敬皇帝。”可見,這時深受風眩病所苦的高宗已難以料理國事,欲按照傳統讓位於太子,可他卻又病得厲害,甚至臥床不起,故未能遂願。

公元681年七月,唐高宗因舶服餌”,不能上朝理政,“令太子監國”。

由於高宗晚年多病,使他痛苦不堪,不能處理政事,因此想或讓武後攝知國政,或命皇太子監國,這成為武後得以參與朝政的一個十分有利的客觀條件。

其次,當時的太子年幼,也患有疾病,雖奉命監國,但並無力治理國政。公元660年,唐高宗“初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這年,皇太子李弘年僅九歲,隻是一個乳臭未幹的少兒,根本不懂什麼軍國大事,更談不上什麼治理國政了。所以“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後決之”。到了公元663年十一月,高宗因風痹甚苦,令皇太子每隔五日即於光順門料理諸司奏事,小事皆讓太子處理。詔令雖這麼說,但時年僅十二歲的少兒既非神童,自然也無能力處理複雜的諸司奏事。所以太子年少無知,是武後得以參與朝政的第二個有利條件。

再從武後本人的主觀條件來說,她所具有的聰明才智也完全具備參與朝政的條件。武後時年三十七歲,年富力強,早年涉獵文史,通古達今,熟諳國家的興衰治亂。而且在宮中已生活了近二十年之久,過去做唐太宗的才人時,得以聆聽了太宗君臣論治,教益良多,對宮中情況了如指掌。在同高宗廢立皇後的鬥爭中黜陟大臣,對朝政也較熟悉。再加上她秉性聰敏,辦事果斷,在開始料理朝政時,即“處理皆稱旨”,非常符合高宗的心意。這說明她完全有能力充當此任。而更重要的一點,還是武後與高宗誌同道合,深受其信任。在一般的情況下,皇帝是絕不會輕易把朝廷的權力交給大臣的,主要的是擔心朝臣權高震主,鬧不好還可能導致大權旁落、江山易主。所以即使皇帝病危、太子年幼,在駕崩前也是把朝政暫時托付於顧命大臣,隻是讓他們輔佐太子,而不是代替新即位的年輕皇帝行使皇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唐高宗既然不肯把權力交給大臣,太子又年幼無知無法獨擋一麵,讓他所信任的而且頗有辦事能力的武後來參與朝政,這自然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武後參與朝政的第三年,即公元662年春天,在她的建議下唐高宗下令改定百官和衙門名稱:原來三省中的門下省改為東台,中書省改為西台,尚書省改為中台;三省長官也相應改了名稱:侍中改稱左相,中書令改稱右相,尚書仆射改稱匡正;尚書左、右丞改為肅機。六部尚書也改了名,吏部改為司列,戶部改為司元,禮部改為司禮,兵部改為司戎,刑部改為司刑,工部改為司平;各部尚書改為太常伯,侍郎改為少常伯等等。據說這些官名、衙名都是由武後自己擬定的。衙門、官名雖已改變,但其職能依然如故,它本沒有什麼特別意義,隻不過表麵上給人氣象一新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