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太祖朝(1616-1626) (2)(1 / 3)

努爾哈赤攻占沈陽、遼陽等城後,由蘇子河流域遷至廣闊富饒的遼沈地區,新的矛盾便不斷湧現。滿族以一個經濟文化落後的民族,進入到一個經濟文化發展高於自己的漢族地區,自然會產生先進與落後的矛盾。

滿族奴隸製內部,已經有了一些封建製的因素,而到了遼沈地區後,這種新的封建製因素,有了更適合它生長的士壤,從而使舊的奴隸製和新的封建製的矛盾加劇。

日益尖銳化的還有滿族社會的階級矛盾,很多奴隸要求過封建農民的生活,於是出現了奴隸大批逃亡的現象。

針對這些矛盾,努爾哈赤於天命六年,即1621年7月,參照原來明朝的遼東屯田,結合後金已有的牛錄屯田,頒布實行了“計丁授田”。

“計丁授田”規定:把海州、遼陽一帶30萬日(日是當時的土地單位,1日合6畝土地)分配給滿人和漢人耕種,每男丁給田6日,其中5日種糧,1日種棉。

然後納賦的辦法是,每3個男丁,耕官田1日,每20個男丁,抽一人當兵,一人服役。

這種“計丁授田”製度,就其土地所有製而言,是把土地分為官田和份地,直接生產者除了以無償勞役耕種官田外,還能在自己的份地上經營自己的田產。就其生產關係而言,農民成了養活自己的勞動者。就其分配形式而言,官田實行的是勞役地租。

“計丁授田”在土地所有製、生產關係和分配形式上,都有著封建生產方式的特點。

但是,“計丁授田”的土地所有權仍屬後金,分得份地的男丁並沒有真正所有權,有的隻是土地的使用權,份地不許自由買賣。

什麼是“拖克索”

拖克索,滿語的意思是“莊屯”、“莊田”。

拖克索的建立,最早可以追溯到女真人統治的十五、六世紀。

努爾哈赤興起之後,特別是在其驅騎占領遼沈地區之後,發展非常快,後金在當地的農業生產組織中,居於統治地位。於是,拖克索就成了農業生產的主要組織形式。

每一拖克索,由若幹壯丁、耕牛和土地組成。

什麼是“莊田渝”

努爾哈赤施行“計丁授田”之後,它的缺點很快便暴露了出來。

首先,“計丁授田”並沒有觸及到滿族社會原有的奴隸製莊園,即“拖克索”土地所有製,這便阻礙了“計丁授田”的推行。同時,“計丁授田”又強烈影響了“拖克索”奴隸製莊園,使其無法照舊統治下去。

其次,對於原先處於奴隸製的滿族社會來說,“計丁授田”無疑是一大進步,然而對於早已是封建地主經濟的漢族人民來說,這無疑又是一大退步,它使得廣大農民淪為半自由的農奴,引起了遼東漢民的反抗。

鑒於以上原因,努爾哈赤對“計丁授田”製度進行了一些改革,改造了以“拖克索”土地所有製為基礎的生產關係。

天命十年,即1625年10月,努爾哈赤頒布了“莊田渝”。

“莊田渝”規定:每一拖克索,由男丁十三人、牛七頭、田百日組成,其中二十日的田產交納官糧,八十日的田產留作拖克索自己食用。

“莊田渝”是“計丁授田”製度的發展,它以男丁為基礎分配土地、征收賦役,剝削方式仍是勞役地租。

“莊田渝”還表明,莊田上的男丁不再是“拖克索”中毫無經濟自由的奴隸,而是擁有自己的經濟自主權的農奴;不再受奴隸主驅使,而是半自由的勞動生產者;他們不再需要把剩餘價值全部上交領主,隻需要把剩餘價值當中的一部分,作為封建勞役地租交給領主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