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早就知道“智商”一說,如今人們口中多了“情商”一詞,其實,對於孩子們來說,還有“玩商”,也就是孩子對玩耍的參與及收獲。
每個孩子都喜歡玩具,每個孩子都愛玩。雖然已做家長,但是我們一定還記得自己孩提時代玩耍時的樣子。
在我童年的記憶中,放學後的黃昏是玩耍的最美好時光,書包往家裏的炕上一扔,人刺溜就鑽出了門。大家三五成群聚到一起,春天玩扔坑、推圈、踢毽子,夏天去河裏抓魚摸蝦,秋天到廣闊的田野裏捕鳥,躲到稻草堆裏捉迷藏,而冬天好玩的遊戲就更多了,坐雪爬犁、甩陀螺、打雪仗、堆雪人……一年四季,365天,幾乎每天都要玩到星星露頭,各家門口出現母親的身影,響起:“回家吃飯了……”的呼喚,大家才玩興未盡地散夥。
周末、假期要幫家裏幹農活。小學的時候,我幹得最多的活是打豬草、拾牛糞、打柴禾。豬草自然用來喂豬,牛糞賣了換回買筆和本子的錢,柴禾自然用於生火做飯。雖說是幹活,可是不乏玩的樂趣。垮著籃子邀約著夥伴一起去地裏打豬草,你追我趕,邊幹活邊唱著兒歌,任務完成了就把籃子找個地方放好,大家一起抓螞蚱、撲蝴蝶、捉蜻蜓,直玩得一身土一身汗,才背上豬草回家。正是由於有了童年的豐富的玩耍生活體驗,才有了今天東子的快樂教育理念。
想玩、愛玩、會玩,在傳統中國人的眼睛裏似乎並不是一件好事,最典型的解釋就是“玩物喪誌”。但是在兒童世界裏,這套成人的邏輯並不管用——想玩是理所應當,愛玩是天經地義。然而會玩就不那麼簡單了——這要靠孩子自己的智慧。
會玩是兒童起於快樂,終於智慧的一種最佳學習效果。玩耍蘊藏著兒童的發展需要和教育契機。幼兒從玩耍中學習是一種自發的學習、自發的探索,能夠接受更多的環境刺激,有助於促進腦的發育,啟迪智慧,使大腦技能得到充分發展,因而也就更聰明。
瑞士著名的兒童發展心理學家皮亞傑通過多年的觀察發現,幼兒的玩耍要經曆三個階段:
1.練習性玩耍,在孩子出生後的兩年內出現,這類玩耍的主要特點是對各種動作的重複再現。比如:一次次地把剛壘高的積木推倒重來,一遍遍地拖著小車來回走,樂此不疲。對幼兒來說,任何一種活動、任何一個玩具或材料,隻要他還在不厭其煩地重複進行、反複擺弄,就意味著對他來說還有挑戰性。
2.象征性玩耍,即模仿遊戲,出現在幼兒時期,所獲得的最主要的認知發展能力就是學會使用不同的象征。兒童常常模仿成人的活動,如“過家家”“小醫院”“商店購物”等,裝扮成想象中的角色。幼兒玩耍在象征性階段正是想象力發展、社會性發展和語言能力發展的重要階段。
3.規則性玩耍,從孩子4-5歲開始出現,意味著規則意識的萌芽。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孩子已經會選擇玩伴,變化玩的方式(選擇玩的時間,改變玩的空間和環境,約定、協商玩的方法和規則等),他們不再局限於那些固有的遊戲,而更喜歡創造新的遊戲,不斷拓展遊戲的空間。
看來,一個“玩”字裏的講究還真不少,那麼,怎樣才能讓孩子一步步變得更會玩、更聰明呢?
答案隻有四個字——親子共玩。爸爸媽媽隻有多觀察孩子,多為孩子創造遊戲的氛圍,多參與到孩子的遊戲中,才能引導孩子玩出智慧,玩出精彩!
東子給家長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