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飯後,夕陽還沒下去,隻是把線條抖落了,變成了一片甜軟如黃酒的雲。兩個年輕人的媽媽一起聊著事,兩個年輕人牽著手出去溜達。很多年後,他們對那天的細節把握得不甚清楚,有時是這一種說法,有時是另一種說法。也許是他們都忘記了,也許是他們不想讓我知道那天他們究竟說了什麼。我從三十年後的現在,看那個一切塵埃落定的黃昏,他們的身影就融化在黃昏的光芒裏,兩個人都披著紅爛爛的光,就像——那個報信的矮個子嚷嚷的——“新郎和新娘”!
我聽到的一種說法是,小夥子就坐在河邊,指點給那個姑娘看,說他小時候在這橋邊捉癩蛤蟆,如何一口氣捉了五六隻;小時候在這河裏淘米,如何掉進河裏,被父母訓了一頓;小時候在這石頭上坐著釣蝦,釣了蝦又是如何從機床廠牆洞裏鑽去,偷了起火的材料烤蝦吃。小時候他怎麼挖蘿卜、挖菜根,如何用火烤花生,聽見劈啪作響的聲音,聞見那些香氣。他說他要買一台日立電視機,要買一個五鬥櫥,要買一個沙發,上麵放一張繡著孔雀的毯子;他說他要買一個茶幾放在沙發旁,茶幾上麵放盆景。他說縫紉機最好放在床尾,底下可以堆衣櫃。最後他認真地說:
“將來有了孩子,可以叫張佳瑋——“瑋”這個字,是玉的意思。男的女的,都可以叫這個名字。”
我聽到的一種說法是:聽了這番話,姑娘感到整整二十四年以來從未有過的害羞、從未有過的幸福。她覺得未來的生活被這麼一描繪,爛漫如眼前所見的雲錦夕陽。她被這種突如其來的幸福感嚇了一跳,都來不及細思考兒子或女兒叫張佳瑋有什麼不妥,隻是說:
“啐,真是臉皮厚!”
玫瑰症
在去首都的高速公路上,男人初次看見了玫瑰花。那時是黃昏,冬天的灰雲像屋簷,一爪一爪,卷在暗藍色的天上。一牆的玫瑰花在長路中間的圃裏,一路紅著,把道路剖為左右兩半。他坐長途車一路行來,離首都越近,道路上塵沙飛舞得越張狂。除了橘子汁色的燈光和司機的煙頭,別無暖色調可看。於是玫瑰花觸目,幾乎讓他相信自己眼眶充血、將欲流出。司機見怪不怪,驅車而過。男人的頭情不自禁地轉了半圈,還在追隨自己初看到的那叢玫瑰,直到司機提醒了他一聲:
“好多呢,一路都是,別盯著看了!”
果然如此。男人橫開目光,看見玫瑰花牆像一幅卷軸,綿延開去。他想看得細一些,然而車開得快,玫瑰影隻倏然一抖,就從他眼尾溜走了。車不留情,眼睛又不是高速攝像機,沒法看清花的樣子,看清刺、葉、枝、瓣。這樣,他隻來得及記起最初看到的那叢:灰雲下,那叢花在路上,衝進他眼裏,像一滴血在水裏散開。
他知道自己是這樣的人,總記得住許多事情的開頭。比如,他來首都,尋找他久未聯係的妻子,可妻子長什麼樣來著?他忘了。家裏不是沒有照片,妻子雖然三年沒回過家了,但半年前,即與他失去聯係前,也用手機發來過一些在首都工作之外的自拍。但他的記憶,就像入冬的白晝越來越短,而且如首都高速公路上的煙塵一樣日益灰暗。他隻記得,自己初見妻子的那天:一個公園,兩個學校的聯誼會,三五句笨拙的道白,在遠處竊笑的同學。他未來的新娘,當時著一件滿是玫瑰圖案的白衣裳,正煩惱於初春時節女孩子臉上慣有的皮膚病。他說不出學術名詞來緩解女孩的緊張,隻好用不容置疑的口氣來掩蓋他的緊張:
“你得了玫瑰症!”
他沒想到,天能再度亮起來。穿過了漫長的塵霧帶,車停在了首都站。他下車。發現口袋裏隻剩最後一支煙,於是敬給司機聊表謝意。得再買一盒煙。他小心翼翼,守著斑馬線過路,穿過路中央的玫瑰花圃,往街對麵的煙攤走去。對首都的一切,他陌生,因此敬畏。所以在玫瑰花圃邊,他朝玫瑰花伸手,更像出於好奇而漫無目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想要那朵玫瑰,還是隻想小心翼翼地觸碰一下。他的手指點一下花枝,就像測試水的溫度。玫瑰的脆弱出乎他的想象,手指劃開了水流,花朵折斷,落進他手裏,像一個剛被砍掉首級、還沒倒下去的人。順便,玫瑰花刺給了他一下,左手食指出了血。他很久沒見過自己的血了。跟他砂紙樣的皮膚、灰蒙蒙的衣服相比,血活潑得不像他身上能出產的東西,反而像一件櫥窗裏供著的他買不起的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