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愛養貓。我家的貓曾經繁衍了三代。每逢小貓出生,我媽就極盡當媽媽、外婆之責,拿眼藥水瓶灌牛奶,喂小貓喝。
我爸媽都愛打麻將,但牌技有天壤之別。我媽常輸,我爸猛贏,所以約打麻將時,還要田忌賽馬。比如,有兩家來分別約爸媽,我爸就要分配:“甲家比較弱,你去;乙家比較強,我去。”類似於此。
我爸給我看的第一本西方著作,我記得極清楚,是上海譯文社20世紀70年代末出版的紅皮本《三個火槍手》,李青崖譯。第二本是《基督山伯爵》,第三本是《高老頭》。從此我記下了達達尼昂、拉斯底涅和巴黎。所以,後來,我對我爸說我要去巴黎,我爸問我“幹什麼去,學什麼”時,我說:“就跟達達尼昂一樣。”我爸就點頭,不說話了。
我爸媽一直不太管我的學業。每次別人問:“你們兒子進大橋中學、進一中(在當時的無錫,第一的初中和第一的高中),沒要你們掏一分錢(當時進這倆中學,略差一點的都要幾萬元讚助,現在不知怎麼樣了),你們怎麼教的?”我爸總是說:“什麼也不教,隨他自己去。”
我爸隻有一次認真管過我。那時我上大一,成績不大好。我爸跟我嚴肅地談過一次。他認為我不擅長處理人際關係,做事有時太任性,將來想走什麼路要想清楚,類似於此,關切之情溢於言表。之前,我們一直有點多年父子成兄弟的意思,那是他第一次拿父親的姿態來跟我說話。之後,我開始能寫字掙錢了,他就稍微放了點心。
我外婆生了三年病,全由我媽照顧。2005年外婆過世後,媽好像忽然卸了副擔子。她把我的後外公照顧歸天,整個人脾氣開始變溫柔了。她開始承認自己有點老了,開始發胖,事業心弱了,急性子收斂了。我覺得,那和她養了條小鹿犬有關。
我一直懷疑我媽愛養寵物,是為了彌補我長大的一種情感補償。那條小鹿犬的乖巧,讓我媽的生活節奏逐漸朝我爸那裏走了。從急切奮進到優遊舒適,我媽的日子過得慢了,但也開心了。現在,她偶爾還去上班,大多數時候就讓手下管事,自己在家,喂狗、遛狗、買菜、和全小區的人打招呼、做飯、看電視、上網、和人打麻將。
我爸依然是慢性子隨隨便便,如今尤甚。每飯必帶酒,啤酒或黃酒,吃吃停停,我媽所謂“前三灶吃到後三灶”。比如六點開吃,我媽恨不得六點半就全吃完,六點三刻把碗洗掉,七點半全家洗完澡各就各位看電視。我爸則一杯酒要喝半小時,偶爾還去偷幾杯,一頓飯總得吃到七點半。現在我媽還是叨咕著怨我爸,但我爸都不回嘴了,就是笑嘻嘻地滋溜一口酒,吧唧一口菜。
我媽近來愛上了教小區老大媽們做健身有氧操,就差開班授徒了。如今她已經控製了小區足療店、菜場和超市,汽車打蠟店和藥店老板娘也都成了她的擁躉。我給她買的各類移動通信工具,她玩得順溜無比,還見天跟我念叨:“我是終於明白啦,什麼都是假的,開心健康才是真的……我以前是太緊張了,還好現在想通了……”
實際上,這本書裏,那篇《愛情故事》,就是寫他們倆的。他們給我的最大影響,其實在於這一點:
他們倆,從我小時候,就希望我當個開心的普通人,而且時刻讓我覺得,這個意願極其合理,毫無疑問,是最正確的生活方式。
而他們自己,到得老來,才覺得自己挺幸福的——隻是我媽可能在意識到自己挺幸福這事上,稍微晚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