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傳福管理日誌127(1 / 1)

7月9日

競爭對手之戰

企業就是這樣嘛,在你要上市的時候,出來給你搗點亂。

——摘自2007年8月《IT經理世界》

背景分析

王傳福說這句話的時候,正是比亞迪分拆上市的前期,也恰是富士康又提起新訴訟的時候。其實,早在2004年比亞迪開始介入手機代工業後,富士康與比亞迪就結了怨。雙方第一次訴訟發生在2006年,官司緣於2005年多名富士康高管人員轉投比亞迪。進入2007年,比亞迪開始準備把手機業務分拆上市。2007年9月27日,在比亞迪再次遞交分拆上市排期申請表後,富士康於10月5日撤銷了原訴訟,又在10月9日提起新訴訟,原因是比亞迪分拆上市造成主體發生變化,由原來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變為比亞迪電子(國際)公司。富士康的一紙訴狀,再次將比亞迪推向了風口浪尖。以手機電池業務起家的比亞迪,基本上實現了向多元化業務的戰略轉型,從電池一種產品成功地擴展到了手機和汽車領域。也正是這種業務的擴張讓比亞迪從單項冠軍,走上了一條和富士康越來越相似的“多項全能”之路。實際上,現在富士康公司除了繼續擴張其原有的“3C”產品線,已經開始進入其第4個C——Cars——汽車領域。這樣一來,兩家企業幾乎開始了門對門的對抗戰。因此,有人甚至預測比亞迪與富士康的知識產權訴訟恐怕不僅僅是由於一方要在“戰術上搗亂”,而將成為兩家“戰略趨同企業”的一場長期鬥爭。富士康的一紙訴狀也正是抓住了這個節骨眼,對此,王傳福卻是不以為然。

行動指南

作為競爭對手,其對抗賽已經從單一的終端戰進入了多個機會點的戰爭,包括企業轉型期、新品推出、企業上市等諸多方麵。因此,企業必須有強大的容忍力,不被任何攻擊、困擾所擾亂心神,堅持按照自己既定的軌道前行,這樣才能到達成功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