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於自我意識的形成問題
自我意識是人的意識的一個方麵,一種形式。人的意識的一些基本特點,也在自我意識中表現出來。
如果我們一般地說,人的意識是一種非常複雜的心理現象,那麼就可以說,自我意識則是其中最為複雜的心理現象。因為,在自我意識中,人所反映、認識的不是一般的外界對象,而是他自身。在這裏,人既是反映、認識的主體,又是被反映、認識的客體,這就為對它的客觀分析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難。正因為如此,自我意識問題在心理學中就成了一個解決起來非常複雜、困難的問題,一個最容易引起爭論、最容易受到歪曲的問題。
在蘇聯心理學中,關於自我意識問題的探討,特別是具體實驗研究,是進行得比較少的。下麵我們先敘述一下蘇聯心理學中關於人的自我意識問題的一些基本理論觀點,隨後再簡要地說明蘇聯心理學中關於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發展問題的具體研究。
1.關於人的自我意識問題的一些基本理論觀點蘇聯心理學中對於作為心理現象的自我意識的理解,是從它對於作為心理現象的人的意識的一般理解出發的。
關於人的自我意識和意識之間的關係,蘇聯心理學認為,人的自我意識,並不是什麼跟意識完全不同的東西,而是意識的一種形式〔8;12,263頁〕。人的意識的一些本質特點,比如,它的非封閉性質、可以客觀認識,在人的自我意識中也是存在著的。不過,在自我意識和意識之間,也不是一種完全等同的關係。說任何的自我意識都是意識,這是正確的;但是,卻不能說意識就隻是自我意識,把意識全部歸結為自我意識。因為很顯然,在沒有自我意識存在的情況下,人的意識也是可以實現的。比如,人可以正確地反映外界的某一對象,認識它,理解它,對它進行適當的反應,換言之,也就是意識到這種對象;但是,卻不必然要同時意識到作為反映、認識主體的自己,自己對這一對象的認識過程,自己對它所持的態度等等。
在蘇聯的意識心理學理論看來,和意識比較起來,自我意識的特點隻是在於,它是人關於自己的意識,意識所指向的客體是人自身。但是,不能因為自我意識有這種特點,就認為它是和現實完全隔絕、自我封閉起來的東西。關於這一點,魯賓斯坦曾經一再談到過:“就是在自我意識中,實際上也是不能取消意識的對象性的”〔4,149頁〕。“自我意識始終都不是對純粹精神的認識,而是對其存在超出意識界限之外而對於它是客觀現實個體的認識”。〔3,273頁〕因而,前麵談到的意識的非封閉性質、意識和現實相聯係的論點,對於自我意識來說也是適用的。因為人在意識到自己的某種活動、某種心理狀態等等之前,首先總必須要有自己的相應活動、心理狀態等客觀地產生和存在,否則,人是不會產生關於它們的意識的。所以,人的自我意識的客體雖然是它自身,但實際上,它仍然是人對現實的反映,隻不過是把自身作為客體的反映而已。
如果從個體發生上來看,人的自我意識是在他的意識的發展過程中出現的。關於這一點,魯賓斯坦在《普通心理學原理》中說:“意識不是由自我意識、‘自我’產生的,而是,自我意識是在人的意識發展的進程中,隨著人逐漸地實際變成獨立的主體而產生的”〔2,677頁〕。
而為著產生自我意識,意識就必須先達到一定的發展水平,作為自我意識產生的前提條件。魯賓斯坦說:“自我意識是意識發展的較晚的產物,它要求兒童實際成為實踐的主體、有意識地從環境中區分出來作為自己的基礎”〔2,678頁〕。因而,就有的心理學家指出來,從這一方麵來看,可以說自我意識是意識的一種高級形式〔12〕。
蘇聯心理學中的自我意識理論肯定,人是可以認識他的“自我”的。可是,在自我意識中,人既是進行認識的主體,又是被認識的客體,那麼,人究竟是以什麼途徑意識到自己的呢?這在自我意識理論中,也是一個直接涉及到對自我意識的唯心或唯物理解的帶有根本性質的問題。
蘇聯心理學的自我意識理論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人認識自己,產生自我意識,不是由於傳統的唯心心理學理論中所說的什麼人對自己的內省、人對自己的直接認識,而是通過一種間接的認識途徑〔8;12〕。魯賓斯坦在自己的著作中涉及自我意識問題的時候,曾經多次地指出過人的自我認識過程的這種間接性質。比如,“人的自我意識不是在體驗中直接呈現給他的,它是認識的結果,要求意識到自己體驗的現實製約性”〔2,682頁〕。“人是通過自己和周圍事物、別人的關係而表現自己的。這也就開辟了通過別人而對主體間接認識的基本道路”〔4,161頁〕。
魯賓斯坦提出的這個人以間接方式認識自己的觀點,是從馬克思的一個有關論點直接引申過來的。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談到過人間接地認識自己的問題:“人生下來沒有帶著鏡子,也不像菲希特派哲學家那樣,說‘我就是我’。一開始,人是像照鏡子那樣從別人身上看自己的。名叫彼得的人開始把自己當作人看待,隻是因為他已經把名叫保羅的人看作是和他自己相同的”。
在蘇聯的自我意識理論中,認為人關於自己的知識,實際上都是通過自己和其他事物、和其他人的相互關係以間接的方式獲得的。比如,兒童在自己的個體發展過程中,會逐漸覺察到冷、熱、疼痛、饑餓等感覺是發生在自己的身體上,而視覺、聽覺印象則是反映自己身體以外的對象、現象。通過這種比較關係,再和來自觸覺、動覺等的印象配合起來,兒童才會把自己的身體和外界對象、和別人的身體區分開來,認識到自己的身體。同樣,兒童要想認識自己的某種心理品質,例如,某種才能,他就必須去完成要求表現這種才能的實際活動,而後根據自己活動的結果、別人對自己活動的評價等等,來判斷自己的這種才能,從而獲得關於自己的相應知識。
在人以間接方式獲得關於自己的知識時,和其他各種中介因素比較起來,別的人有格外重要的作用。這是因為,在人的各種活動當中,別人是主體借以和自己比較的最為適當的對象。把自己和別人進行比較,這是人認識自己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有助於克服由於人同時既是認識主體又是認識客體所造成的困難。
蘇聯心理學的自我意識理論認為,人的自我意識不是什麼天生的東西,它是由人的全部生活所引起的一種屬性,是人在一定社會曆史條件下的發展的產物。魯賓斯坦說:“大家知道,兒童遠不是一開始就能把自己作為自我而意識到的;他常常像周圍的人叫他那樣用自己的名字稱呼自己。在最初,他甚至是作為別人的客體、不是作為獨立主體而存在。可見,把自己作為‘自我’而意識到是發展的結果”〔2,677頁〕。
人的自我意識本身不是天生的,隻是它的發展前提才是天生的。查馬塔在《蘇聯心理學中的人的自我意識問題》中指出,屬於這種發展前提的,首先是具有高度可塑性和自我調節能力的腦,其次是反映機體本身生活狀態的所謂“黑暗感覺”。
不過,人的自我意識借以發展的真正源泉和動力,照魯賓斯坦看來,不應當在它的天生的發展前提中去尋找,而是“應當在個體日益增長的實際的獨立性中去尋找,這種獨立性表現在個體與周圍人們的相互關係的改變上”〔2,677頁〕。比如,兒童掌握擺弄對象的隨意行動能力、開始走路、言語的發展等這樣一些兒童幼年生活中的重要事件,都可以大為擴展兒童的獨立性,使他們成為更加獨立的個體,從而也就改變著他們和周圍人們的關係。兒童的行為、與他人關係中所發生的這些變化,一旦為兒童所認識、所意識到,就會在它們的意識中引起變化,從而促使它們的自我意識形成、發展。教育在兒童自我意識形成、發展中起著主導作用,就是因為它可以調節兒童與周圍環境、與其他人的關係。
蘇聯心理學中關於自我意識問題的另一個基本觀點是,人的自我意識有社會性,受社會因素所製約〔8;12〕。
人的自我意識的社會性,一方麵,在它的內容結構上表現出來。人的自我意識所指向的對象是他自身。因而,和人自身聯係著的很多因素或方麵,都可以為人所意識到,成為自我意識的內容。人可以意識到自身的物理方麵,認識到自己的身體、器官是屬於自己的身體、器官。人也可以意識到自己的心理方麵,特別是自己的才能、性格、氣質,自己為之付出過重大努力的思想,體驗較深的情感、願望等等。人是生活於一定的社會關係之中,他的每一種活動都直接或間接地和集體、社會聯係著。他在集體、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權利和義務等等,也可以為自己所意識到,成為人的自我意識的內容。
可是,在人的自我意識的心理構成當中,並不是可以成為自我意識內容的所有這些因素都具有同樣的意義。人把自己意識為社會、集體的成員,意識到自己和它們的聯係,自己對它們的權利和義務等,是自我意識的最重要因素。人的道德方麵的發展,就和自我意識的這些因素不可分割地聯係著〔2;8〕。
人的自我意識的社會製約性,另一方麵,也表現在它的形成上。自我意識是在人類社會的曆史發展過程中發生、發展起來的。在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發展上,別的人、集體、社會起著非常大的作用〔8;12〕。
對於兒童自我意識的形成來說,兒童周圍的別的人是一種重要的促進因素。前麵已經談到過,人是通過別的人而間接地認識自己的,別的人是主體借以和自己進行比較的最為方便的對象。另外,在兒童幼年,成人經常組織他們從事利用外界某種對象進行的遊戲活動,而這就有助於使他們把外界對象和自己的身體區分開來。成人經常在不同的情境裏,不同的心理和生理狀態下,用兒童的名字稱呼兒童,這就有助於使兒童意識到自己的動作,把自己的動作和自己、和動作所指向的對象區分開來,並使兒童形成“自我”的概念,把它作為一個由行動、願望以及其他心理屬性所組成的穩定的整體。
集體生活中的正常評價關係,對於兒童自我意識的形成有直接的意義。成人、同學對兒童行為的評價,可以促使兒童意識到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促使他們形成自我評價、自我控製等,而自我評價和自我控製,這都是人的自我意識的最重要的表現形式。另一方麵,兒童在集體生活中評價別人的行為、品質,也有助於他自己發現、評價自己的相應的品質。
集體生活中存在著一定的輿論,也向兒童提出了一定的社會要求,為他規定了一定的行為準則。這些都可以成為一種推動力量,促使兒童去分析自己的行為活動,意識到自己的心理品質。
兒童的自我意識的發展,既表現在兒童把自己從集體中區分出來,把自己意識為一個個體,也表現在兒童把自己和集體聯係起來,不隻是把自己意識為一個個體,而且也把自己意識為集體活動的主體,意識為一定集體的成員、整個社會的一部分。後麵這種意識到自己和集體、和社會的聯係,是兒童自我意識發展的高級水平。兒童參加一定的集體生活,是促使兒童自我意識達到這一高級發展水平的必不可少的條件。
以上這些論點,都是蘇聯心理學中關於人的自我意識問題的一些最基本的觀點。後麵即將概要說明的蘇聯心理學中關於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發展問題的具體研究,就是根據這些基本理論觀點而進行的。
2. 關於兒童自我意識的產生和發展問題
人的自我意識的心理特點,最清楚地在兒童的自我意識的發生發展過程中表現出來。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發展過程也比較便於研究,既可以直接觀察,也可以進行實驗研究。正因為如此,蘇聯心理學中關於自我意識問題的具體實驗研究,大都是圍繞著它在兒童身上的發生發展過程進行的。
在蘇聯心理學的自我意識理論中,認為人認識自己的時候,經曆著和他認識外界事物時所經曆著的同樣的曆程。這就是先產生感覺,而後由感覺過渡到表象,再由表象過渡到思維。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過程,實際上也就是形成自我感覺、關於自己的表象和思想的過程。這種發生過程是在兒童把自己和外界區分開來的過程中實現的。
Б·Г·安納耶夫根據在他領導下所進行的一些有關研究工作,按照兒童從外界事物中把自己區分出來的水平,把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過程劃分為以下的一些階段〔16〕。
兒童在開始走路之前,時常擺弄自己的腳,把它當作和外界對象一樣的東西。這一個極為普通的事實表明,兒童這時候還不能把自己身體的器官和外界對象區分開來。到生後10個月左右兒童開始能夠走路時,他對自己的腳的態度就突然改變了。自己的腳不再是自己進行遊戲活動的對象,而是變成了自己對其他對象進行遊戲活動的手段。
隨著兒童空間活動能力的日漸發展,他們也可以逐漸把自身作為一個單獨的空間整體而和周圍的外界空間初步區分開來。兒童的這種把自己的身體、器官和外界對象區分開來,是在他們從事對象活動的過程中形成的。在對象活動中,他們主動地作用於活動所指向的對象,經常變化著自己的器官的功能,從而他們就會體驗到外界對象的客觀屬性和自己器官的屬性,把外界對象和自己的身體、器官初步區分開來。
兒童的這種把自己的器官、身體和外界區分開來,是否意味著他們開始出現了自我意識呢?照安納耶夫看來,這時的兒童還沒有出現自我意識,他們還隻是體驗到了自己的器官、身體,而不是真正意識到了它們。安納耶夫為著證明自己的這個論斷而舉出的觀察和實驗事實是,已經開始走路的10個月的兒童,還不能找出藏在他的衣服裏麵的貼身的玩具,11至12個月的兒童能夠相當容易地找出藏在貼近自己的頭、手、足等處的東西,但是很難找出貼近自己的胸、腹前麵的東西。他認為,這些事實材料表明,他們還不能把自己的身體和外界對象的界限劃分得很清楚,還沒有形成關於自己的器官、身體的完整的意識。
照安納耶夫看來,標誌著自我意識的真正出現的是兒童能夠把自己的動作和動作所指向的對象區分開來,這大約發生在一歲末的時候。兒童的這種從動作對象中區分出自己的動作的能力,是在他們從事對象性動作的過程中形成的。對於這種能力的形成,成人和兒童之間的評價情境是一項重要條件。成人參加、指導兒童的遊戲活動時,經常要通過各種手段,比如表情、聲調、目光等,對兒童施加評價性影響。通過這種評價關係,兒童就可以逐漸學會把自己的動作從動作的對象中區分開來。促使兒童把動作的對象跟自己的動作區分開來的更為直接的重要條件是,兒童在出現自己所希望的對象時抑製自己的動作。在這種抑製自己動作的情況下,兒童勢必要意識到自己的動作、動作的動機和目的。而這實際上也就意味著,他們出現了初期的自我意識了。
安納耶夫的兒童自我意識發生的下一個階段是兒童把自己和自己的動作區分開來,這意味著,兒童意識到他所作的動作是他自己的動作,自己是活動的主體。在兒童發展的一段相當長的時間裏,兒童談到自己的時候不是說“我”,而是用第三人稱,說自己的名字。例如,××吃、××坐等等。根據這種事實,有的人認為,這時兒童還沒有自我意識。安納耶夫不同意這種觀點,肯定在兒童用第三人稱(自己的名字)稱呼自己這一事實後麵,隱藏著早期形式的自我意識——把自己和自己的動作區分開來。“從發生學的觀點來看,使用自己的名字是兒童意識發展中的巨大飛躍,是過渡到把自己作為固定的整體從變化著的動作連續進程中區分出來。這就使兒童口述自己的名字不同於他對成人喊他的名字的感受性反應(這種反應在6個月時便已產生)。嬰兒對聲音組合的選擇性反應還不是意識性動作,而主動地應用自己的名字……就是意識性動作了。顯然,這種動作是兒童的自我意識、特別是‘自我感覺’的概括,關於自己的動作和願望的表象的最初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16,110頁〕。
關於這個問題,р·и·茹科夫斯卡婭作過專門的實驗,以證明兒童使用自己的名字在他們的自我意識形成中的作用。她改寫了一些兒歌,把歌詞中的生人的名字換成兒童自己的名字,讓兒童學習。結果發現,在換成自己的名字的條件下,兒童會表現大得多的積極性。而且,當兒童再唱這些兒歌時,從來不會忘記把自己的名字插進去,並且是用愛稱的形式。就連那些通常表現沉默、羞怯的兒童,也從不例外〔17〕。
兒童自我意識發生的再下一個重要階段,是兒童從使用自己的名字過渡到使用更為抽象的說法:“我的”、“我有”、特別是“我”。安納耶夫認為,兒童有意地使用第一人稱代詞“我”,這也是他的自我意識形成中的一個重大進展。它意味著,兒童已經從關於自己的表象過渡到了關於自己的思想。
安納耶夫認為,對於兒童的自我意識的形成,具有決定性意義的促進因素是,兒童參加集體生活,以及兒童集體生活中評價關係的正常發展,這種健康的評價關係有助於兒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另外,也還有研究材料表明,兒童掌握言語,對他們的自我意識的形成有重大影響。兒童言語的發展是他們自我意識發展的一項重要標誌,同時,兒童掌握言語也會促進他們的自我意識的發展。例如,兒童掌握了感受性言語,他在回答成人的問話時,就能正確指出自己的手、足、眼、耳等身體部分。隨著言語的進一步發展,他們就能說出自己身體的這些部分,確定它們的作用。這些,無疑地會對兒童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動作起促進作用。
除了兒童自我意識的發生問題之外,在蘇聯的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心理學領域中,還有一些研究工作是涉及學齡和學前兒童的自我意識的發展問題的。〔8〕這些研究工作,概括起來大致上可以歸屬於三個方麵:(1)研究兒童自我意識的內容(例如,對自己的道德品質的意識)的年齡變化;(2)研究兒童自我意識的個別表現形式(例如,自我評價、自製)的發展情況;(3)研究兒童自我意識的培養途徑(例如,集體、勞動在兒童自我意識發展中的作用)。
從這些為數不多、比較分散的研究材料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來,在兒童自我意識的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比較明顯地表現出兩種大致的趨勢。第一種趨勢是,兒童認識自己的時候,也和認識外界事物一樣,是從認識外部的、現象的特征逐漸向認識內部的、本質的特征過渡。
在上麵安納耶夫所劃分的兒童自我意識發生過程的各個階段中,已經可以看出來,兒童先是在掌握自己的器官和身體作用於外界對象的過程中,體驗到它們是自己的身體和器官,而後是意識到自己的動作。再後才是意識到自己的心理狀態。另外的一些研究材料表明,到學齡時期,兒童自我意識的內容仍然是繼續沿著這種“由外而內”的路線向前發展。學齡初期的兒童最初是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他們時常是從成人要求的觀點來評價自己的行為。隨著兒童的日漸發展,在他們的意識中很快就出現了新的因素,例如興趣、希望等等。這些因素在兒童的自我意識中越來越占據更多的地位,獲得主要意義。到少年時期,兒童就不隻是可以意識到自己的道德品質,而且也可以意識到自己的性格特點和才能了。
自我評價是自我意識的一種最為直接的表現形式。從兒童的自我評價的發展中,也可以反映出兒童自我意識的這種“由外而內”的發展趨勢。安納耶夫等曾對兒童的自我評價進行研究。他們的材料說明,兒童對自己和自己的行動的評價,起初隻是重複父母、教師等成人對自己的評價。這實際上還不是自我評價。在兒童的真正的自我評價的發展中表現出兩個階段。在第一個發展階段,兒童隻是評價自己的外部的具體動作和特點。在第二個發展階段,兒童的自我評價中才包括了內部心理狀態和道德品質〔16;18〕。另外,也還有研究材料表明,學前兒童評價自己的體力,要比評價自己的道德品質更為正確。在他們評價自己的道德品質的時候,經常要使用不恰當的概念。
兒童自我意識發展中的另一種大致趨勢是,兒童對自己的某種品質的意識的發展,一般要落後於他們對別人的相應品質的意識的發展。Л·M·查普良加洛娃根據她研究低年級學生形成自我評價的特點的材料指出,學齡初期兒童自我評價的能力,大大落後於他們評價別人、特別是本班同學的能力。他們可以順利地評價同學們的行動和作業,但是卻往往難於評價自己。〔8,101-102頁〕到少年時期,這種評價自己的能力落後的現象仍然存在著。有的研究材料表明,在少年意識到自己和別人的品質的範圍上,看不出有什麼顯著的差別。但是,在水平上卻有很大不同。少年意識到別人的品質要比意識到自己的相應品質更為深刻〔19〕。因而,根據這樣一些材料,似乎可以認為,兒童先是意識到別人的某種品質,而後才逐漸過渡到意識到自己的相應品質的。這裏,實際上又接觸到了前麵談過的人是以間接途徑認識自己的問題。
三、關於意識和“無意識”①[①這裏順便說明一下,在蘇聯心理學的理論體係中,一般都不應用“無意識”(бессознательное)這個名詞,而是用“沒有意識到的”(неосознанное)、“沒有意識伴隨著的”來表達相應的心理現象。當作為精神分析理論的特殊概念而應用“無意識”的時候,通常都要加上引號,加上所謂字樣,或是加上注釋性說明。在本文中,為著敘述起來簡便一些,我們仍舊使用“無意識”這個名詞,隻是給它加上引號,以示區別。
]的關係問題
意識心理學理論和“無意識”問題緊密聯係著。人的意識的基本心理特點,它在心理現象體係中的地位,也在意識和“無意識”的相互關係中表現出來。
在蘇聯心理學中,關於“無意識”問題,可以說還沒有形成比較係統的理論。蘇聯心理學家關於“無意識”問題的一些觀點,大都是在批判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時表露出來的。對於精神分析理論對“無意識”心理現象所作的解釋以及它所采用的方法論原則,蘇聯心理學是持根本否定態度的。在本文中,不準備比較全麵地反映蘇聯心理學中和精神分析理論進行鬥爭的情況,而隻是在敘述問題的過程中,在必要的時候,從意識和“無意識”的關係的角度,涉及這個問題。
1.“無意識”心理現象是客觀存在著的
在開始敘述蘇聯心理學中關於意識和“無意識”的相互關係的一些論點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一個作為根本前提的問題,這就是,在人身上是否客觀存在著這樣一種過程,它是屬於心理活動範疇的,實際上影響著人的行為,但是是在意識範圍之外進行的?對於這個問題,蘇聯心理學的回答是肯定的。實際上,從心理學文獻中也很難找到否認這種現象存在的觀點。人們在“無意識”問題上所發生的激烈爭論,隻是由於對它的心理實質、研究方法,特別是它在人的行為中的作用的理解彼此不同。
蘇聯心理學中有一個基本論點,這就是,不能把人的意識和心理混為一談,彼此等同起來。關於這樣的觀點,在謝切諾夫和巴甫洛夫的著作中早就談到過。他們的這一思想,為後來的蘇聯心理學家所普遍接受。魯賓斯坦在《存在和意識》中說:“意識不能包括盡人的整個心理活動。心理的東西和意識到的東西是不能混為一談的”〔3,276頁〕。
說人的意識和心理並不等同,需要對它們加以區分,這實際上就意味著:一方麵,意識是人所特有的,動物隻有心理,沒有意識;另一方麵,心理是一種更為廣泛的東西,在它裏麵,除了意識之外,還包含有“無意識”的東西存在。
“無意識”心理現象並不是由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所首先發現的,也不是隻有他這一學派對它感到興趣,進行研究。在人們的通常印象中,“無意識”問題之所以和精神分析理論緊密聯係著,隻是由於這個學派用以分析“無意識”的奇特方法,以及對它所作的奇特解釋。巴辛在1962年的全蘇高級神經活動生理學和心理學哲學問題會議上的“意識”和‘無意識’的報告中指出,在精神分析學派之外,甚至在弗洛伊德以前,還曾有不少人注意到“無意識”現象,以不同於精神分析理論的客觀方法,對它進行實驗和臨床研究。
照巴辛看來,根據精神分析學派以外的這些客觀研究材料,至少可以得出一個原則性的重要結論,這就是:“各種複雜刺激物可以作為信號而作用於人,引起複雜的回答反應,而同時,作用的刺激,推動著去完成反應的動機,甚至反應本身的實現,卻沒有被明確地意識到”〔11,453頁〕。同時,這種刺激的客觀效果和刺激、效果的意識之間的“脫節”現象,並不是人腦活動中偶然發生的個別情況。它在病理和正常的情況下,都會經常表現出來。
在這種“脫節”情況下所發生的腦活動,巴辛認為,無疑地也是一種高級神經活動,因為它可以運用個體的全部經驗、條件反射接通的各種複雜形式。巴辛讚同把它叫作沒有意識到的高級神經活動。
巴辛認為,他根據廣泛的客觀研究所概括出來的這個結論,對於理解“無意識”問題有很重要的意義。它以客觀研究肯定了“無意識”心理現象的存在,同時也以具體材料支持了魯賓斯坦關於人的意識的實質的基本論點。照魯賓斯坦看來,“意識就是關於在它以外的某種東西、關於跟認識主體相對立的客體的知識”〔4,153頁〕。“不包括在意識中的心理過程是直接地作為信號來調節人的行動的。對於意識來說,行動的條件則不單單是表現為在意識之外來調節行動的信號,而是表現在完成行動的時候所要考慮到的客觀情況”。〔4,153頁〕從而,意識的產生就是和主體把自己從周圍事物中區分出來,周圍事物對他表現為客體或對象,出現了關於主體以外的某種東西的知識聯係著的〔3,272-273頁;4,153頁〕。
如果把魯賓斯坦的這種論點加以具體化,那麼這就意味著,人的心理活動可以按兩種不同的方式進行。試以聽覺為例。人在知覺某一聲音刺激物的時候,如果他能夠把自己和這個刺激物區分開來,並將其列入客觀事物的聯係係統之中,那麼,他就會把這一個聲音信號知覺為客觀現實的一定因素、一定的對象或客體。在這樣的情況下,人不僅會聽到聲音信號,而且還會知道所聽到的是什麼。也就是說,他產生了關於這一聲音信號的知識,有意識地知覺到了它。而當對聲音刺激物的知覺過程以另一種方式進行的時候,人可以實際上知覺到這一聲音刺激物,並根據它的信號意義來行動,可是他並不知道自己知覺到了它。也就是說,在這樣的情況下,他並沒有意識到這種聲音信號,沒有對它產生有意識的反映。
在巴辛上麵談到的“脫節”情況下所發生的,實際上也就是這第二種的、沒有意識伴隨著的反映。
總起來說,在蘇聯心理學中,認為“無意識”心理現象是客觀存在著的。而且,它在人的心理生活中,還不是什麼偶然發生的特殊情況,而是隨時都會出現的一種極為普通的心理現象。它並不神秘,和意識到的心理反映一樣,它也是對作用於人的外界客觀影響的反映,也是和人的周圍客觀現實聯係著的。
2.“無意識”在意識中的作用問題
“無意識”心理現象既然是客觀存在著,而且還是一種很普通的心理現象,那麼,它在人的心理生活中的作用、它和意識活動的關係是怎樣的呢?這是“無意識”理論中的一個核心問題,也是蘇聯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理論鬥爭中的一個中心問題。
巴辛在他的《意識和無意識》中,比較詳細地討論過這個問題〔11〕。他認為,關於“無意識”心理現象和意識間的關係,到目前為止還研究得很不夠,知道的比較少。不過可以肯定說,它們兩者間決不是一種簡單的、單一的關係,而是一種極為複雜的關係。精神分析理論對這個問題的理解是不正確的。
在弗洛伊德和他的追隨者看來,“無意識”和意識間的關係可以歸結為一種機能拮抗關係。這種拮抗關係體現在精神分析理論的“壓抑”、“象征作用”的學說中。照弗洛伊德看來,人的一些跟社會準則、道德觀點相矛盾的欲望,受到壓抑就進入“無意識”的領域,成為“無意識”的內容。而所謂象征作用,則是一種克服這種技能拮抗的手段。在精神分析理論中,從來不談“無意識”和意識間的機能協同作用。精神分析理論中的所謂“升華作用”,在弗洛伊德看來,也不過和他的“象征作用”相似,隻是一種彌補“無意識”和意識的機能拮抗的後果的手段,而不是意味著消除了這種機能拮抗作用。這樣,由於他對“無意識”和意識間的關係的簡單化解釋,實際上他也就掩蔽了、歪曲了兩者間的真正複雜關係。巴辛認為,把這種複雜關係加以粗暴地簡單化,是弗洛伊德理論的一個最重大錯誤。〔11,457頁〕弗洛伊德理論對於“無意識”和意識間的這種複雜關係的簡單化和歪曲是怎樣產生的呢?關於這個問題,巴辛同意H·威爾斯的分析。威爾斯在《巴甫洛夫和弗洛伊德》中說:“弗洛伊德並沒有就自己的‘無意識心理過程的科學’應用於心理學領域作過仔細研究”。巴辛認為,情況確實是這樣。弗洛伊德企圖利用自己的“無意識”理論所要解決的隻是一個他感到興趣的心理學問題,這就是那些沒有能夠得到滿足的欲望、意向的出路問題。至於作為心理學重大理論問題的整個的“無意識”問題,對於弗洛伊德來說,實際上從來就沒有提出來過。因而,他就看不到“無意識”問題的複雜性,看不到“無意識”和意識間的多種多樣的複雜關係。而為了替沒能得到滿足的欲望、意向尋找一個出路,用“壓抑”、“象征作用”來說明“無意識”和意識間的關係,對他來說也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