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潘菽先生的心理學基本理論思想
潘菽先生是我國著名的心理學家,他長期領導我國的心理學工作,堅持以辯證唯物論為指導改革傳統的心理學,堅持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心理學的正確發展方向。
在心理學的基本理論問題領域,他進行了許多開拓性的研究工作,所涉及的問題很廣,大體上說有:心理學的對象問題,體係問題,學科性質問題,方法論問題,腦的雙重機能問題,心身關係問題,意識問題,個性問題,性習問題,知行關係問題,人的自然性和社會性問題等。潘先生是中國理論心理學的一位重要奠基者。我曾長期在他的直接指導下學習和工作,現僅就自己理解所及,簡廓地談談他的心理學基本理論思想。
一、近代心理學
學習和理解潘菽先生的心理學思想的基本觀點,應該從他對近代心理學的看法開始。對於近代心理學的發展曆史、所出現的各種心理學派別的理論觀點,潘先生從其指導思想、本質、基本特征方麵,進行過深入剖析。他認為傳統的心理學“有它成果累累、光輝出色的方麵”,但我們不能由此而引起迷惑。它還有另外的一麵,這就是“近代心理學主要是在唯心論和形而上學的指導下形成起來的,患有嚴重的先天不足病症,這也一直阻礙了它的成長”。因此,它隻能在唯心論和近代科學之間的夾縫裏討生活。“近代心理學有意識模糊、人獸不分和心生混淆三種嚴重病症。”這也是它的三個本質特點。[1]記得在心理研究所基本理論室的業務討論會上,有人曾對潘先生的這種觀點質疑:“潘老這樣來評價傳統心理學,是不是太低了一些?也未免叫廣大心理學工作者寒心。”潘先生當時回答說:“那我可以回問你,我所說的是不是心理學的實際情況?如果屬實,那就談不上評價高低問題了。我是愛之深盼之切啊!”
新中國成立後,蘇聯心理學曾在我國盛行。對於蘇聯心理學,潘先生也提出過深有見地的評論:“蘇聯在十月革命後不久就提出要建立辯證唯物論的心理學,要以馬克思主義的哲學為心理學的思想指導。半個多世紀以來蘇聯心理學者在這方麵顯然也走了一些彎路,並非一帆風順。到現在他們是否已完全實現了最初的願望,也還難說。建立辯證唯物論的心理學……似乎是很不容易的事,並非想到就能做到。亦許這是項非常重大的工程,要經過可能以世代計的長期經營才能完成。或者,這項工程包含一些基本的難題要解決,如果那一關通不過就影響到全局。究竟是什麼原因呢?這是蘇聯半個多世紀的心理學發展史向我們提出的一個最重要的值得我們加以深思並從而學習其中應有的經驗教訓的問題。”[2]
根據畢生獻身於心理學的科學實踐經驗,分析了心理學發展曆史上的得失成敗,潘先生於1987年在《我的心理學曆程》一文中,就心理學的一些基本理論、中國心理學的發展道路、前景等問題提出了十點總的看法。[3]
潘先生的心理學思想的基本觀點,就是在這樣總的背景情況的基礎上提出、展開來的。
二、人及其實質
心理學是研究人的一門主要科學,心理學研究要從人開始,而後又歸結到人。所以人及其實質的問題,對心理學是極為重要的根本性問題。聯係著這一問題,潘先生提出了他的“新三界說”。據我理解,新三界說主要包括以下觀點。
1. 自從達爾文以來,生物學者大多是從純生物學觀點出發,把人看作一種動物,這是不妥當的。
2. 舊的三界說由於對人的心理能力、精神能力有特別深刻的印象,把有機界分成三個界——人界、動物界、植物界。它跳出了生物學的舊框框,使人自成一界,是一種光輝的、很有卓見的思想。但它仍是限於有機界,所以還有不足之處。
3. 人的一些主要特征已經超出了一般的生物學意義。所以,可以考慮把整個世界分為三界,即無生物界、生物界、人界,使人在這個世界中自成一界。人界也就是人類界,也就是人類社會界。
4. “人的實質有兩種主要成分,即自然的成分和社會的成分。人的本質的這兩種成分並不是各居一半,而可以有所多少和主次之分。但人的實質有這兩個主要的方麵則是可以肯定的”。[4]
5. 人在這個世界上自成一界,卻並不因此而喪失了他的自然性。他並沒有脫離和自然界的密切結合而仍然是世界萬物中的一物,是自然界一個無比優越的構成部分。
6. 嬰兒必須經過一係列的自然發展和社會發展才能成其為人。所以,人的實質可以看作具有自然和社會兩方麵。但歸根到底來看,它全部是屬於自然的,所謂社會方麵是相對而說的。否則把社會和自然看作完全是兩回事,不相統一,那就要走向二元論或唯心論的世界觀。
7. 心理學既不是一種生物學意義上的自然科學,也不是通常所理解的一種社會科學,而是兼有非生物學意義的自然科學性質和非通常意義的社會科學性質的一種研究人的主要科學。[4]
潘先生就是根據對人及其實質問題的這樣理解,引出了他對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學科性質、任務等問題的觀點。
三、人的心理、意識
人類的最本質特征就在於具有可以高度發展的心理智能,心理學就是研究人類這種最本質特征的科學。那麼,人的心理、意識又是怎樣的呢?
(一)心理的本質特性
潘先生首先從辯證唯物論哲學的高度,闡述了人的心理具有如下一些本質特征。
1. 心理是人體而尤其是人腦這樣高度複雜、高度組織起來的有機物質體的一種高級機能或作用或活動。它不是什麼和物質對等或對立的東西,而是一定類型的物質的一種高級運動形式。
2. 心理主要是人和客觀世界相互作用時在主觀方麵還沒有見之於客觀的活動,是人在生活實踐中見之於客觀的行動的主觀活動的部分。
3. 心理是主觀的東西,但也是客觀的東西。它的主觀性是相對的,客觀性是絕對的。說它是主觀的,這是指它對生活實踐的客觀對象而說的;但當把它作為觀察或變革的對象時,它們和其他客觀事物一樣,也是客觀事物。所以,它的客觀性是絕對的。
4. 一切心理活動都具有空間性和時間性。心理活動是一種過程,它的時間性是顯然的;它的空間性則決定於它所從屬的主體的空間性。心理的空間性和時間性說明它是和其他物質運動同樣的物質運動。
5. 人的心理的所有矛盾來自主體和客體、主觀和客觀、或人和他的客觀世界的矛盾。每一個人都處在和他的外在世界不斷地產生和解決矛盾的關係這種過程中,他的心理活動中的矛盾全部是由此而起。人不斷地和客觀世界產生與解決矛盾,這就表現為他的生活、實踐的活動方式的改變和發展。[5]
潘先生1979年在一次關於心理活動的矛盾問題的討論會上的發言中,曾對心理活動中的各種矛盾表現,諸如意向活動、認識活動、意向和認識之間等的矛盾問題,做過具體分析。[16]
(二)二分法、認識和意向
人的心理的內部結構是怎樣的?
現在心理學上流行三分法,把心理劃分為知、情、意三個範疇。潘先生認為三分法是不恰當的,他主張二分法,即把人的心理分為認識活動和意向活動。對此,他提出三個方麵的論據。①三分法不符合人的心理的實際情況。因為情和意是屬於同一性質的心理活動,情是意的一種形式。在人的實際生活中,情和意是很難分的,有情就一定有意,有意也常常就有情。把二者概括在一起,稱為情意也無不可。②中國思想史上也流行著知和行的兩分法。知就是認識、認識活動。行就是意或意的客觀表現,和意是分不開的。③人對客觀世界的相互作用主要表現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兩個方麵,這也是同知和意的兩分法相符合的。知就是對世界的認識活動。意和它的客觀表現的行就是對客觀世界的改造或變革活動。
意向和認識兩者的關係又是如何呢?潘先生認為,意向和認識活動兩者是結合在一起而相輔相成的。意向和認識兩者是相互矛盾而又統一著的兩個方麵。在一般情況下,意向總是其中的主要方麵,起著主導作用。沒有一定的意向,就難於或不能產生認識活動。所以,意向對認識的關係是主導的決定性關係。但意象活動離開了一定的認識活動,也就難於完成,不能進行。所以認識對意向的關係是指引的依據性關係。但在人的具體的心理活動中,究竟以何者為主,何者為輔,則需視具體情況(如在生產實踐活動中,或是在科學研究的實踐活動中)而有所不同。
關於個性和兩大範疇的關係,潘先生認為,人的心理活動有動態和靜態兩種表現。心理過程是它的動態表現,心理狀態則是指它的比較經久的靜態存在。所謂個性,就是指一個人(或每個人)所有心理狀態或較穩定的狀態的全部內容。同時,心理的動態或靜態表現應該是兩兩相應的,可以相互轉化。個性也並非一成不變,而是發展的、變化的。
潘先生還指出,在心理學中,“個性”這個詞是比較恰當的。“人格”一詞則很欠恰當。[5,7,16]
(三)意識
意識問題是心理學中一個帶有根本性而又難於解決的老大難問題,它是心理學史上眾多紛爭、混亂產生的根源。潘先生長期致力於意識問題的心理學研究,他對傳統心理學中各心理學派的意識觀點進行過正本清源性的剖析,指出它們的觀點的失誤所在。對於蘇聯心理學理論構架的奠基者С·Л·魯賓斯坦的意識觀點,也作了一分為二的剖析、評估。他指出,魯賓斯坦認為意識是一個動名詞,意識就是意識到的過程。這種觀點比傳統心理學中的意識觀點有明顯的進步。但同時,魯賓斯坦認為意識就是知(знание),同時也是體驗(пережение)的觀點,也就使他產生了混亂,成了舊意識心理學的同路人。[8,16]
潘先生晚年的意識觀點,具體包含以下幾點:
1. 意識是人在生活實踐中對客觀世界的一種綜合的、整體的認識活動或認識作用。它不是心理活動的全部,隻是人的心理活動的知的一麵。
2. 意識是人對客觀世界的綜合的、整體的認識作用。人對客觀世界的認識本來就是一種綜合的認識作用。感覺、知覺、思維等,這是人們在研究中抽象出來的,意識是包括它們在內的綜合的、整體的認識作用。在意識中,思維是核心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