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獨裁是達到目的的一種工具,專製則本身便是目的。從廣看,獨裁不在求獨裁者的利益,而在謀全國家的幸福;而專製除專製者本身以外,無須別圖增進其他任何人的福利。從直看,獨裁是暫時的,是適應一種最急事變的權宜之計。而專製是永久的,是安置於平常時期間的子孫萬世之業。獨裁是過程,是階段,因為它還要引到非獨裁,而專製是終局
,是目標,因為它不要進到非專製。譬如意大利的墨索裏尼便常以“大局敉平,還政於民”為言。此種論調聞之於墨氏執政之初年與1923年選舉法所掀起國會內外的評論,尤屬不一而足。如果蘇俄的當軸真是馬克思的忠實信徒,自當以階級獨裁而進求各階級的平等,決不應以目前時局為其使命的完成。就是我們中國的國民黨也何嚐不以“訓政”為手段,而以“憲政”為依歸呢?加拿大的學者馬基夫爾Mc
Iver說:“另一非常體製,便是狄克推托製;而所謂狄克推托製,便是一種暫時權宜引用以迎合一種危急情勢的君主製。羅馬的狄克推托製,在學理上便是如此的。並且在近古時代,某某統治者--有如克郎威爾輩--亦嚐假“拯救”國家之名而實行統治”。足見獨裁製乃是劇亂之世“拯救”國家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平日解決國事的長治久安之策。
第三,獨裁者隻獨攬政治權,專製者則並獨攬財產權;獨裁者隻獨攬主權,專製者則並獨攬經濟權。獨裁者隻以人民領土為其統治權的對象,專製者則直視人民領土為其所有權的對象。故獨裁者的威權雖屬龐大,然隻在一方麵龐大;而專製者則盡兩方麵所有威權而占有之。獨裁製猶近於近代民主製,而專製製則直屬於中古封建製。國家的人民與領土,歸政府統治,而不歸政府所有:在美國如斯,在英國如斯,即在目前的意大利俄國德國亦莫不如斯。但是,昔日歐洲的君主神權論者,卻以人民為帝王的子女。舊年中國的傳統觀念,亦以帝王為人民的父母:此皆為專製主義者的現身說法。又如孟子說:“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與所謂“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宗廟響之,子孫保之”一類言論,實為異曲同工:且直認人民領土為專製帝王之自由保有不動產權了。所以獨裁的流弊,隻是政府過於強大,隻是壓迫。專製的流弊,則可以生殺予奪而無所底止。
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便為獨裁與專製是否適合於中國的問題。首先,獨裁製能實行於目下的中國嗎?獨裁製是以法治的禮製與精神為先決條件的:中國一向實行的是人治。即至今日,這種法治的基本要素尚付闕如。一旦將龐大的威權搬移在某一個人的手中:則專權者國家既無法律足以限製其威權並監督其威權的行使。專權者又不甘自以法律限製其威權並監督其威權的行使。最壞的是社會上又沒有充分的法治習尚與精神足以濟政治體製之窮而限製專權者的威權並監督其威權的行使。結果,必不會造成一種暫時的,以全國幸福為前提的,專門徜徉於單純的政治權的範圍以內而不逾越雷池一步的獨裁者;而一定反會造成一種永久的,專以謀私人利益為目的的,視國家為己有而徑於人民領土之上實行其財產權的專製者。在法治製度與精神向未充分發達而立定深固基礎的今日中國或任何國家,欲實行獨裁製那是決然無疑的一件不可能的事。因為在我們這種環境之中,獨裁甫經成立甚或未經成立就要變為專製了。民國以來,從袁世凱以下,都是些專製的帝王,而不是專政的獨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