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黃氏家族發函意欲收回非上市門麵店,這一招在很多人看來是大股東的一張牌,警告陳曉不要玩兒火,否則國美就會分裂。但是這一招並沒有令投資者害怕,事實上適得其反,我在跟一些投資者聊天的時候,他們提出,這個時候搞分裂會讓其他投資者覺得,黃家這是在威脅其他股東,一定要投陳曉讚成票。
這一張牌的背後,跟控製權密切相關的就是大股東利益問題。我問過國美管理層的一些高管們,如果說當年非上市門麵店是因為質量或者新開張問題而沒有加入上市公司,那麼為什麼非上市門麵店還要跟上市公司的擴張率一樣高呢?
上市公司跟大股東形成同業競爭,這無論是在香港還是在大陸,我相信都不是上市公司的投資者們願意看到這樣的局麵。如果考慮上市公司股東們的利益,那麼大股東就不應該繼續擴張,擴張的地盤應該讓與上市公司,因為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的方式,更快地與對手蘇寧等競爭。
“大股東的行為我們也不能理解,但黃光裕在的時候那是一個強權時代,我們隻有執行的份兒,現在反而讓這一塊兒成為了他們遏製上市公司其他股東的籌碼。如果說競爭者是蘇寧,相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東們來說,黃氏家族內部跟上市公司的競爭更大。”國美的一位高管跟我聊天的時候說,盡管每年有管理費,可是上市公司在大股東開店的地方就失去了開店的機會,可能上市公司開店賺取的不止這些管理費,因為都是同樣一幫人在經營。
控製董事會,掌握控股權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問題的關鍵在兩個:如果失去控製權,第一,黃氏家族將非上市門麵店裝入上市公司的價格不會在高位進行;第二,可能上市公司提出現金收購,而不是股權,這樣黃氏家族希望用門麵店換股權的夢想就落空了。
事實上,控製董事會還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可以不斷收割,如割韭菜一樣,割完一茬,又長一茬。大股東第一次沒有將門麵店全部裝入上市公司,那麼以後裝入的時候一樣麵臨一個新開店以及虧損門麵店的問題,到時候大股東依然可以用這個理由將部分門麵店留在上市公司之外,然後在這個基礎之上繼續開店擴張。
接下來的事情就很明顯,那就是黃氏家族通過控製董事會,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想大比例控製上市公司股權的時候,就增發配股;想套現的時候就讓上市公司回購;想賣掉手上非上市門麵店的時候,就讓上市公司高位接盤;想要現金就多拿現金,想要股權就可以提高控股比例,以後依然可以套現。更為關鍵的是,大股東可以跟上市公司形成蹺蹺板,永遠開自己的店,然後去上市公司套現。
陳曉跟董事會的這幫人太不聽話了,打亂了黃氏家族的如意算盤,這也就觸及到了黃氏家族的根本利益,這樣能讓人家心情好麼?事實上,黃氏家族如果不拋售一股,等到黃光裕出獄,可能股份會更多,因為上市公司分紅送股,他的股份權益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問題的關鍵在於,以後能不能持續套現。
創始人控製權問題是從道義上指責陳曉的最佳理由,看家護院的怎麼能圖謀主人的家呢?確實,就是這個理由讓陳曉備受指責。陳曉說這是為公司好,但是黃氏家族說我是創始人,公司都是我創辦的,當然我會為公司好。黃氏家族說得沒錯,公司不弄好,怎麼套現?
按照遊戲規則,董事會確實應該聽取全體股東或者大多數股東的建議,而不是大股東的。我們知道,在國際上的大型企業,大股東的股份隻有10%甚至百分之幾而已,那麼這樣的大股東是不能決定公司命運的,董事會自然不能聽大股東一個人的。我們走出國門的那些投資,為什麼不能發揮有效的作用?原因也是一樣。連話語權都沒有,又能改變什麼呢?相反董事局主席都是獨立董事,總裁才是真正的決策者。
創始人應該贏得尊重,這一點不能否認。創始人的權益也應該得到保護,這話也沒錯。但是,保護創始人的權益並不是為了保護創始人不斷從上市公司套現的權力。蘇寧可以將所有門麵店注入上市公司,蘇寧的大股東可以同全體股東一樣享受分紅送股,大家得到好處的概率都是均等的,自然也就不存在失去控製權,利益就會受到傷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