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4章 明神宗晏處深宮(2 / 2)

這一年,明神宗因為有人批評他唯好酒色財貨,暴跳如雷,大怒不止,從此章奏留中不發。

萬曆十八年二月,再罷日講,“自後講筵遂永絕”。缺官嚴重而不補,也是從這一時期開始的。

萬曆十九年十月,京營武官鬧事,直衝入長安門。舉朝驚駭,人心不安。是時,明神宗也不得不承認這樣嚴峻的現實:“近年以來,人各有心,眾思為政以致國是紛紛,朝綱陵替,大臣解體,爭欲乞身,國無其人,誰與共理。內治不舉,外患漸生,四夷交侵。”可惜他非但不吸取教訓,反而越走越遠,繼續大逞酒色之樂。萬曆二十年正月,禦史馮從吾奏言:陛下郊廟不親,朝講不禦,章奏不發,而“每夕必飲,每飲必醉,每醉必怒”,真是“內治不舉,外患漸生”。同年二月,寧夏致仕副總兵官哱拜起兵反叛;五月,日本發動侵朝戰爭;其時西南又發生播州楊應龍之亂。明神宗被迫令軍三路出征,史稱“萬曆三大征”。西征、東征、南征,曆時十餘年,喪師數十萬,耗銀千萬兩;兵連禍結,國庫空虛,百姓遭難。明神宗本人至此也徹底完成了由勤變懶的過程,昔日“少年天子”的氣派與風采,已經不複存在。代之而來的是,成年累月深居九重,一味發脾氣整人、嗜酒、戀色、貪財。

閻崇年評價明神宗時,用了“六做”、“六不做”概括。

“六不做”,即不郊、不廟、不朝、不見、不批、不講。

不郊。就是不親自郊祭天地。不廟。就是不親自祭祀宗廟、太廟。不朝。就是不上朝。不見。就是不接見大臣。不批。就是對大臣的奏章不做批示。不講。就是不參加經筵講席。經筵,是為皇帝專設的講席,由大學士、翰林院侍講學士等擔任主講,並同皇帝切磋經史,也是君臣共同探討治國理念與治策的場所。

“六做”:

第一,沉湎酒色。

第二,貪斂錢財萬曆帝派礦監、稅監到全國各地去搜刮,“明珠、異寶、文毳、錦綺山積,贏羨億萬計”(《明史?諸王五》)。這些錢財不入戶部的國庫,而歸入內帑,就是皇帝的私庫。

第三,亂封濫贈。萬曆帝自己的皇莊占地210萬畝,賜給他弟弟潞王翊鏐400萬畝田,賜給他兒子福王常洵200萬畝田。沒有田了,就將周圍郡縣的土地劃過來。他們父子、兄弟三家占地810萬畝,而萬曆六年,全國的田地是5.1億畝,他們三家占全國總田地數的6.3%。

第四,肆意揮霍。《明史?食貨誌》記載:鄭貴妃生子賞銀15萬兩、過生日賞銀20萬兩,潞王就國賞銀30萬兩,福王結婚用銀30萬兩、建洛陽府邸用銀28萬兩,營建定陵用銀800萬兩,皇子冊封等用銀1200萬兩、采辦珠寶等用銀2400萬兩。而萬曆初年,年國庫收入才隻有400萬兩。

第五,大興土木。

第六,胡作非為。有的書說他愛“吸大煙”,有的書說他玩“孌童”。據說當時宮中有“十俊”,就是十個聰明俊秀的小太監,“給事禦前,或承恩與上同起臥”。

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奮發圖強,中間十年由勤變懶,最後近三十年“萬事不理”。他的主要特征,是貪酒、貪色、貪財而又貪權,始終“魁柄獨持”,可謂操權有術,從這一點說,他不是一個庸人之輩。但他又缺乏明太祖、明成祖那樣的雄才大略。他即位於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初,終於十七世紀二十年代。當時,正是整個世界處於翻天覆地的大變動時期。中國封建社會也已經發展到晚期,“天崩地裂”,新的生產關係開始萌芽,生產力有了巨大發展,也同樣處於由古代社會向著近代社會轉型的劇變前夜。在這個曆史的大變動中,由於幾千年中國封建製度的頑症根深蒂固,加上他沉溺酒色、財貨的心理病態,非但未能使中國跟上世界新潮流,迎來新時代的曙光,相反在他的手裏把明朝推向絕境,加快了其終結的曆史進程。“故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