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遊學時代一(3 / 3)

9月7日到舊金山,領事、華僑代表、青年會中西幹事,都來歡迎我們。

宴會之後,去參觀斯坦福(Stanford)大學。第二天全體師生就乘聖菲線(Santa Fe Line)火車到芝加哥去了,路過鹽湖城(Salt Lake City)時停了幾個鍾頭,坐了汽車去觀光。這個城好似人間天堂,看起來是新建設的,什麼東西都是新的,房屋又新又高,道路又闊又長,有自來水,有電燈,有大學,有教堂,一切近代設備應有盡有。還有一樣建築,別的地方所難以看見的,這就是摩門教堂(Mormon Temple)。教堂裏麵的風琴非常之大,要算世界上第二個最大的了。承教堂牧師的厚意,我們還聽到風琴的洪鍾似的音樂!

聽說這個城市70年前還是一片沙漠。摩門教徒受美國東部人民的壓迫,跑到西部求生路。1847年有47個摩門教徒先發現這個地方,兩年之後就有兩萬移民到此墾殖了。他們為什麼受逼迫呢?他們所相信的摩門教,究竟與別的教有什麼分別呢?摩門是一種新教,他們的首領是約瑟夫 史密斯(Joseph Smith),他們的信仰根據《聖經》與《摩門書》,他們相信這本《摩門書》是美洲史前時代的曆史。他們相信“合群原則”(Principle of Gathering)。他們到什麼地方,總是住在一起,做起事來,也大家一起做,所以他們到一處地方就受那處地方人的猜忌、妒忌、排擠、逼迫。我參觀後,受了很大感動,就是“事在人為”,沙漠能變天堂!

9月13日我們到芝加哥。在那裏大部分同學往紐約新英格蘭諸州去了。

我與少數同學往東南行。第二日夜半到了匹茲堡(Pittsburgh),有的下車了,有的往別處去了,我一個人等在車站裏換車到巴爾的摩(Baltimore)去。那時候,覺得形單影隻,舉目無親,大有念家思鄉之感,且夜深人稀,若遇歹人,將何以應付?戰戰兢兢,心境頗不自安。

是夜天氣寒冷,遂披上雨衣以禦寒。等到早上4時左右,火車來了,我提著小箱子上車。一到車子裏,還未坐下,一個工人對我看了一看,問道:“喂!查利(Charlie),外麵下大雨嗎?”我以為他真心問我,我就回答說:“不!”他聽了哈哈大笑,因為我上他的當了。我見他大笑,就知道了,原來他笑我穿雨衣呢。其實我因為要省錢,秋大衣不做,雨衣就當大衣穿了。

美國人很幽默,雖普通工人,也善於取笑呢!

9月15日清晨,火車到巴爾的摩了。一到車站,四麵一望,沒有一個中國人來迎接我,心中就覺得很難過,不得已提了箱子,拿著雨衣(恐怕別人再笑我)從車站跟了行人魚貫而出,一走到收票處,看見一個中國人就喊起來說:“你不是來接我的嗎?”

他對我望了一望,懷疑似的問道:“你不是到巴爾的摩來念書的嗎?”

我說:“是的,是的!”

他就帶了我到青年會住了。美國大學開學是很遲的,霍普金斯要到10月15日才開學,現在不過9月15日,離開學還有一個月。這一個月長長的日子,真是難過極了。“想家病”(Home Sick)我是從來沒有生過的。現在我居然生起想家病來了,你們想想看,我在那種環境怎樣不想家呢?

巴爾的摩城有60萬人,在全美國,要算是第六大城市了。在這樣大的城市裏,我走來走去,看不見一個認識的人,也沒有一個人認識我。

學校既然尚未開學,我要問問我的功課,也無從去問。究竟我可以插幾年級,讀什麼書,什麼先生教得好,功課要怎樣預備,將來住在什麼地方?一切的一切,都無從去商量。幸而那個來歡迎的中國人是一位霍普金斯醫科學生。他姓胡,名宣明,現今是國內數一數二的公共衛生專家,這位胡先生待我非常好。我當時一個人住在青年會很孤獨很無聊的時候,他老是來看我,並且帶我到他的美國朋友家裏去玩。到後來,我們二人成了最好的知己呢!

七、都要知道一些

現在我先說求學的情形吧!我在美國讀書可分兩個時期:一個時期是在霍普金斯研究普通學科,一個時期是在哥倫比亞專攻教育和心理學。在第一個時期,隨便什麼知識我像海綿似的都要吸收。在第二個時期,我隻專心於教育或與教育有關的學科,比第一個時期要專心得多了。

那時候,我對於求學有一個原則:就是“凡百事物都要知道一些,有一些事物,都要徹底知道”(Try to know something of everything and everything of something)。所以,原則的第一段應用到第一個時期,第二段應用到第二個時期。

10月15日霍普金斯開學了。在開學前三天,我把在清華所讀的功課和成績送給教務處審查。審查的結果,有一部分功課可以承認,一部分功課認為太淺,不得作為大學功課,就把我插人大學二年級。兩年後,同學朱君毅在清華讀的是文科,到霍普金斯來就插人大學三年級,這不是朱君在清華讀的功課比我讀得多,或者讀得好,這是因為霍普金斯當初不知道這個清華學校。我是第一個在那裏讀書的清華學生,也是第一個在那裏取得學士學位的中國學生。

胡宣明也是清華學生,不過他沒有在清華讀過書,他是考取了庚款留美考試直接到霍普金斯大學學醫科的。

我根據“凡百事物都要知道一些”的原則開始在霍普金斯求學了。德文、法文、英文是必須要讀的。我在清華已經讀過一年德文,一年半法文,三年英文,現在霍普金斯又要讀了,一讀讀了兩年,這樣我先後讀了三年德文,三年半法文。我覺得法文比德文容易。我也喜歡讀法文。法文文字似乎比較美麗,而讀音也似乎比較來得悅耳,所以那時我能看看法文文學書。1934~1935年往歐洲遊曆時,我還能勉強用法文應付環境呢。在霍普金斯我還上過幾位名教授的功課,什麼威洛比(W.W.Willoughby)的政治學、古德諾(Goodnow)(曾任中國政府的高等顧問)的市政學、巴尼特(Barnet)的經濟學、布赫(Bucher)的教育學、鄧拉普(Dunlap)的心理學。但是我最感興趣的要算地質學和生物學了。我一讀到地質,好像發現了兩個世界:一個現代的世界,一個古代的世界。從前看見了高山大江,隻知道山之高,江之大,而不知道山是怎樣構成,江是怎樣變成的。哪裏知道現代的山頂,就是古代的海底;現代的海底,就是將來的山頂。從前隻看見平地、高原、沙漠、森林,而不知道它們怎樣來的,現在知道地球是怎樣形成的,地球是個什麼東西了。

石頭對於地質學家發生一種特別的神秘魔力。我的地質學先生斯沃茨(Swartz)在他的實驗室裏麵不知藏了多少石頭。他常常帶我們去采各種石頭,我也采了許多石頭回來,現在還保存著呢!有時想想看那研究地質學的先生、學生都是些“石頭蟲”呢。別人死讀書的,叫做“蛀書蟲”;他們死讀石頭的,不是“石頭蟲”嗎?

是的,石頭是很重要的,石頭對於研究地質學的,就是一部書,一部地球形成曆史書。現在的石子、沙子、結晶體、化石,就是古代曆史的文字。我們的地球有萬萬年的曆史,這些曆史,都用這些文字寫在石頭上的。一層一層的石頭,好像是一頁一頁的書,每一層地層寫著一些地球的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