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參觀了這兩個學院之後,就到鄉下去看鄉村小學。鄉村小學可說是“夫婦學校”,一星期上五天課。星期日,學校變作教堂,教員變成牧師。平日,遊藝會、交誼會都在學校舉行。所以學校是社會中心,與社會發生直接關係。在南方,這種夫婦學校是很普遍的,影響黑人的教育是很廣泛的。我們要問這種辦學的精神是從哪裏來的;這些在鄉下埋頭苦幹的男女青年,是從哪裏教育出來的?他們是從上麵所說的兩個學院培養出來的,那種辦學精神是從阿姆斯特朗將軍和塔斯基吉學院的創辦人、黑奴偉人布克 T.華盛頓(Booker. T.Washington)那兩個人來的。阿姆斯特朗我已介紹過,現在我要介紹那位黑奴偉人了。
布克小時候做過人家的奴隸。他企慕美國總統喬治 華盛頓,也就取姓為華盛頓。在十五六歲的時候,他在礦裏做工,聽見在弗吉尼亞州有一個專為教育黑人的學校,叫做漢普頓。他一聽見這個消息,就立誌到那裏去讀書。他就開始儲蓄。到了19歲那一年,他決意到那裏讀書去了。他把他所儲蓄的錢買了一張火車票,但是錢不夠,不能買到漢普頓,他隻得乘到離漢普頓還有一段路的地方。他下車後,一路做工一路走。一天,他居然走到了漢普頓學院的門口,看見一位女教員,就告訴她來意,並且請求她幫忙。這位女教員看他很誠懇,就給他一把拖帚、一塊抹布。他就抓住拖帚,捏牢抹布不肯放了。他認為他的機會到了。他就來拖地板,一遍不夠,兩遍;兩遍不夠,三遍,把一塊原來肮髒的地板,拖得幹幹淨淨。他又把房間裏麵的門戶桌椅揩得精光爍亮。做好之後,那位教員出來一看,大為高興,就留他半工半讀。這是他最得意的入學考試。布克非常用功,四年工夫就畢業了,畢業後就決意要像阿姆斯特朗那樣辦一個黑人學校,完全由黑人自己教授。他善於演說,於是就到本國及英國去募捐。結果非常美滿,可說“有誌竟成”,一個像漢普頓學院的學校成立了。現今這兩個學校好像兩座燈塔,在美國南方黑人世界大大地放著燦爛的光輝。
布克寫了一本自傳,叫做《黑奴成功傳》(Up from Slavery)。這本書後來我看到的,給了我很大的感動和鼓勵。一個到了19歲開始讀書的黑奴,能夠努力奮鬥,教導群眾,為社會謀幸福,為民族增光榮!我們自命為優秀分子,曾受過高等教育,應如何奮發惕厲,為國努力呢?
十、我是從來不失信的
我從南方考察教育回到紐約後,再在師範學院繼續讀書。第二年(1918年)夏天我讀滿30個學分,得了一個教育碩士學位。那時候,我想專攻教育心理,就在那年冬天去應考博士學位的初級考試,不料沒有通過。心理學教授桑代克(E.L.Thorndike)說我的心理學知識不夠,還是讀教育學好。我聽了有點不服氣,遂跑到大學心理係主任伍德沃思(Woodworth)那裏,請他許我轉入心理係,做他的學生。他把我所讀過的心理功課查了一下,就允許我了。我心裏覺得很高興,遂多選了心理學課程,並且開始準備博士研究論文。論文題目是他給我出的,就是《各民族智力之比較》。我就花了幾個月的工夫,把智力測驗材料選擇妥當,預備1919年下學期到檀香山去研究那裏七八種民族的智力。這種研究工作是很費時的,大概要用半年工夫才能完成,再用半年工夫,才可把測驗的結果統計好,所以這樣算來至少要有一年工夫。但是我的清華五年遊學年限到1919年上學期滿期。要研究這個智力比較問題,非請清華母校予以展期一年不可。我遂於1919年一二月間呈請展期。但呈請手續相當麻煩,要把呈請書、教授介紹書和成績報告單,由駐美中國公使館轉至清華校長,由校長審查合格後,再行通知使館,再由使館通知我。這樣幾轉,公文就慢了。
我等到5月底,還沒有得到通知,我想是無望了。那時候郭秉文先生正到美國,為南京高等師範物色教員。他到紐約,看見了我,約我下學期回國教書。我要求他三年後設法送我回來。他答應了我,我也就答應了他。到了6月,眼看展期無希望,就呈請公使發給護照、路費,準備回國。在未動身回國之先,我到巴爾的摩向我的教授、朋友和同學辭行。我的德文教師克馬合爾(Kermeyer)博士勸我不要急於回國,再等一等。我說:“三年之後,一定回來,再讀博士學位。”他說:“你去了,就不容易再回來了。你回國娶親成家,就走不動了。”我自以為意誌非常堅決,一切困難一定能夠克服,遂不聽克氏的勸告,竟然回國了。後來我在東南大學教了三年書,郭先生失了約,不能送我回美,我很懊悔!現在算算,回國已經21個年頭了,還是沒有一點回美的希望。博士學位隻好在夢中實現吧。青年血氣方剛,隻往前衝,一遇陷阱,噬臍莫及。這是我的一樁終身大憾事。
這樁事我還沒有說完呢!讓我來補說一下。那年7月我離開巴爾的摩,辭別了師友之後,就買了船票乘火車到俄亥俄州的哥倫布(Co1umbus)城參加美以美會百周紀念大會。到了那裏,遇見了公使館的秘書某君。他告訴我說:“你的請求展期一年已核準了。”我就說道:“那麼我不回去了。”他又說:“路費已領到了,船票已買好了,還是回去吧!”我給他一說,也就算了。假使某君也有克氏博士那樣的先見之明,我想他也會勸我不回國了。假使我不呆守信約,改變計劃,也可以再回到哥校而得博士學位了,那時我自己想道:我已經允諾郭先生去教書。我若不去,他不是又要費時費力去找人嗎?我不是對他要失信嗎?我是從來不失信的,況且我剛剛出來做事,哪裏可以不守信約呢?所以某君不勸我繼續求學,我也不加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