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神秘千佛之國——緬甸(3 / 3)

1. 軍人執政色彩仍濃

從當前緬權力架構情況看,重要職位多由現役、退役軍人和前軍政府閣員把持,且數量占優。在立法機構方麵,鑒於選前緬軍動員大批軍人退役加入“鞏發黨”參選,加之 2008 年新憲法規定各級議會軍人代表須占 25 % ,致使現役和退役軍人議員占總數 55 %以上。行政體係方麵,政府 75 名閣員中有現役和退役軍人 48 名,占總數 64 % ,現役和退役軍人占正職閣員人數的 81.3 % ;在 14 名省、邦首席部長中,有 10 人是現役和退役軍人;另外,現役和退役軍人還把持著國防、安全、財政、公務員任免和選舉委員會主席等要職。在司法係統方麵,軍事法院全由現役軍人司職,其他法院及其所屬機構也有大批職員是前軍政府任用的法官。軍人集團“換裝執政”,表明軍人在今後一個時期仍將牢牢掌控著國家權力機構,現政權本質上仍是軍政府,軍人隻不過是從“台前”走向“幕後”。

2. 緩和與西方國家關係

“和發會”執政 23 年來始終伴隨著西方國家日益嚴厲的製裁,以致雙方關係長期緊張、對立。然而,西方此舉並未奏效,緬甸也從未屈從。2009年9月,美國政府出於全球戰略和強權政治需要,把對緬製裁政策調整為“製裁+接觸”,緬與西方國家關係出現鬆動。緬甸軍人集團通過多黨民主選舉“換裝執政”後,以美為首的西方國家雖對其多黨大選和“民選政府”頗有微詞,但措辭較以往緩和,態度有所軟化。美國強調“不會再製定新的對緬製裁措施”,歐盟認為“承認緬甸政治進程具有現實意義”,德、意、法和日本等國表示將加強同緬接觸、對話與合作,英國、加拿大、荷蘭、丹麥等少數西方國家雖態度強硬,拒絕承認大選結果,但其強硬立場恐難以持久。

長期以來,緬甸軍政府將昂山素季排除在政壇之外,但昂氏仍以民盟為平台,借慈善公益活動向政府發難。因其是西方勢力在緬樹立的民主大旗,對其處置如鯁在喉,難以下咽。若處置不當,將招致西方更加嚴厲製裁,使緬西關係改善喪失轉機。緬甸高層認為,民主是個長期漸進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隻有全體國民不懈努力,在充分提高全民族整體素質的基礎上,民主化進程才能逐步實現。美國等西方國家在緬尚未具備充分條件的情況下強推民主改革,隻能適得其反。吳登盛則表示,“民主隻有輔之以良好的管理才能取得成功”。

另外,在發展與中國關係方麵,吳登盛持積極態度。2007年6月,吳登盛以“和發委”第一秘書長身份訪華,2008年8月出席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並於同年10月出席在南寧舉行的第五屆中國—東盟博覽會。2009年4月,吳登盛出席在中國海南舉行的亞洲博鼇論壇,稱“新政府成立後,緬甸對華政策沒有改變,將繼續推動兩國經貿合作發展”。2012年10月10日,吳登盛訪問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接受名譽博士學位並發表演講。

緬甸經濟脫胎於英國殖民統治時期形成的以農、林、礦資源開發和大米、礦產品等初級產品出口為主的殖民地經濟,當時外國資本尤其是英國資本壟斷了緬甸經濟命脈。1948年獨立後,通過國有化等措施,緬甸恢複了經濟主權。但到1962年,經濟還沒有恢複到獨立前的水平。

緬甸社會主義綱領黨執政後,實行由中央統製的計劃經濟和閉關鎖國政策,經濟發展近乎停滯,傳統農業和低效的國有企業始終占據國民經濟的主導地位。1987年12月被聯合國列為世界上最不發達的國家之一。

1988年軍政府上台後,放棄中央計劃經濟,實行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改革,采取包括對外開放吸引外資,在工業、商業、外貿、金融等各個領域鼓勵私人經營,鼓勵農民開墾荒地、空閑地,放開對農產品的價格控製等一係列舉措,經濟狀況有所好轉。1992年至2006年,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超過9%,2008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271億美元。

但由於發展基礎薄弱,資金嚴重短缺,經濟體製轉軌,改革開放政策不完善以及西方國家的製裁等原因,緬甸經濟雖在艱難中有所發展,仍處於較低水平;加之緬甸科技落後,長期計劃經濟束縛了國民積極性、創造性,導致體製性、結構性弊端積重難返,目前經濟發展仍然麵臨許多困難。

2. 軍事力量初具規模

緬甸軍隊的前身,是成立於1942年7月27日的緬甸國防軍,1943年改名為緬甸國民軍。1945年3月27日,緬甸國民軍以“人民獨立軍”的名義和其他抗日武裝舉行抗日總起義,為了紀念這次起義,1954年起緬甸政府把每年的3月27日定為建軍節。緬甸獨立後,又將軍隊名稱改為緬甸國防軍。

長期以來,緬軍一直遵循“以陸軍為主,適度發展海軍、空軍”的傳統建軍思想,著重發展軍隊數量。20世紀90年代以來,緬軍逐步提出和形成了“建立一支裝備精良、具有相當規模和素質高、戰鬥力強、能抵禦內外威脅的現代化武裝力量”的建軍方針,確立了增加數量和提高質量並舉的發展方問,重點加強陸、海、空三軍的快速反應、防禦作戰、預警和後勤支援能力建設。

緬甸實行誌願兵役製,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其中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準軍事部隊包括警察部隊和政府允許成立的自衛隊。緬甸現有總兵力50萬人,其中陸軍46.8萬人,海軍1.7萬人,空軍1.5萬多人,另有6萬多人的警察部隊。2002年9月,緬軍編製調整為國防軍最高司令部、陸軍總司令部、三軍情報總部(2004年改為軍事安全局)、空軍司令部和海軍司令部。陸軍編成12個軍區、10個機動師,全緬設有7個海軍基地和9個空軍基地。

五 中緬關係與邊界問題

緬中胞波情誼源遠流長,緬中關係在緬甸對外關係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自從緬甸獨立後,緬中之間除在20世紀60年代後期曾有過短暫的不愉快之外,其餘時間一直保持著密切的睦鄰友好關係。

緬甸於1949年12月16日宣布承認新中國,是最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國家之一。緬中兩國於1950年6月8日正式建立外交關係。1954年6月,周恩來總理首次訪緬,與緬甸聯邦政府總理吳努共同倡導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緬建交幾十年來,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兩國高層互訪和民間交往頻繁,睦鄰友好關係不斷發展,經貿等各個領域的交流合作不斷加強,2005年雙方貿易額已達到15億美元,中國已成為緬甸第二大貿易夥伴和第四大投資國。

中緬兩國有著漫長的邊界線,1960年1月,緬甸看守政府總理奈溫率團訪華,在北京與中國領導人簽訂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中緬關於兩國邊界問題的協定》。1960年4月,周恩來總理與吳努總理在仰光發表聯合公報,同意盡快解決兩國邊界問題。同年10月1日,中緬兩國在北京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邊界條約》。1961年1月4日,兩國政府在仰光互換了《中緬邊界條約》批準書,從而使這一條約在法律正式生效。中緬兩國邊界問題的和平解決,不僅對中緬關係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且為亞洲和世界各國樹立了國與國之間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邊界問題的典範。

[專家點評]

緬甸是我國的重要鄰國,與我國有著漫長的陸地邊界,是我國西南方向的安全屏障,地緣政治和戰略地位十分重要。進入21世紀後,緬甸國內局勢正在發生複雜而深刻的變化,不僅事關地區的穩定與發展,也將對我國國家安全產生重要影響。

中緬兩國人民有著深厚的胞波情誼,兩國保持著長期睦鄰友好關係。緬甸政府加緊調整對外政策,著眼擴大外交回旋空間,緩和與西方國家關係,可能給中緬關係發展增添複雜因素。外國勢力積極介入緬甸內部事務,對緬影響力不斷增大,也將給中緬關係投下諸多變數。近年來,中緬雙邊貿易發展迅速,我國在緬國內擁有眾多投資項目和大量經商務工人員。若緬政局發生變化,將直接影響我國在緬能源和經濟利益,甚至波及我國在當地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從當前情況看,緬甸仍將我國視為其應對國際風雲、打破西方封鎖的戰略支撐和重要依托,短期內尚不會改變對華政策,但有些問題值得關注:一方麵,緬新生代領導人從國家利益出發,奉行“利益至上”的現實主義理念,積極推行“大國平衡外交”戰略,民族主義有抬頭之勢;另一方麵,緬甸推行“民地武”改編計劃,但在如何改編問題上歧見嚴重,矛盾難解,實現國家、軍隊統一是緬當局既定戰略和目標,若迫其歸編而“民地武”不從,很可能引發摩擦衝突,將直接影響中緬邊境穩定,乃至對兩國關係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