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講的“無為而無不為”,“為之而無以為”。這種學術,是拿他的“自然主義”做基礎產生出來。老子以為自然的法則,本來是如此,所以常常拿自然界的現象來比方。他說:“天之道利而不害。”“天之道不爭而善勝。”“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又說:“上善若水。”都講的是自然狀態和“道”的作用很相合,教人學他。在人類裏麵,老子以為小孩和自然狀態比較的相近,我們也應該學他。所以說:“專氣致柔,能嬰兒乎?”又說:“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又說:“聖人皆孩之。”然則小孩子的狀態怎麼樣呢?老子說:“含德之厚,此於赤子……骨弱筋柔而握固……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
小孩子的好處,就是天真爛漫,無所為而為。你看他整天張著嘴在那裏哭,像是有多少傷心事,到底有沒有傷心事呢?沒有,這就是“無為”。並沒有“傷心”,卻是哭得如此熱鬧,這就是“無為而無不為”。老實講,就是一個“無所為”。這“無所為主義”最好。孔子的“席不暇暖”,墨子的“突不得黔”,到底所為何來?孔子、墨子若會打算盤,隻怕我們今日便沒有這種寶貴的學術來供研究了。所以老子又說:“眾人皆有以,而我獨頑似鄙。”說的是:“別人都有所為而為之,我卻是像頑石一般,什麼利害得失的觀念都沒有。”老子的得力處就在此。所以他說:“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又說:“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老子以為自然狀態應該如此,他既主張“道法自然”。所以要效法他,於是拿這種理想推論到政術。說道:“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又說:“小國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老死而不遠徙。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使人複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我們試評一評這兩段話的價值。“非以明民,將以愚之”這兩句,很為後人所詬病。因為秦始皇、李斯的“愚黔首”,都從這句話生出來,這豈不是老子教人壞心術嗎?其實老子何至如此,他是個“為而不有”的人,為什麼要愚弄別人呢?須知他並不是光要愚人,連自己也愚在裏頭,他不是說過“我獨頑似鄙”,“我獨如嬰兒之未孩”嗎?他以為從“分別心”生出來的智識總是害多利少,不如捐除了他。所以說:“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這分明是說,不獨被治的人應該愚,連治的人也應該愚了。然則他這話對不對呢?我說對不對暫且不論,先要問做得到做不到。小孩子可以變成大人,大人卻不會再變成小孩子。想人類由愚變智有辦法,想人類由智變愚沒有辦法。人類既已有了智識,隻能從智識方麵,盡量的睿發,盡量的剖析,叫他智識不謬誤,成為“真知灼識”,引到正軌上來,這才算順人性之自然。“法自然”的主義,才可以貫徹。老子卻要把智識封鎖起來,實行“愚民政策”,這不是違反自然嗎?孟子說:“大人不失其赤子之心。”須知所謂“泊然如嬰兒”這種境界,隻有像老子這樣偉大人物才能做到,如何能責望於一般凡夫俗子呢?像“小國寡民”那一段,算得是老子理想上政治的烏托邦。這種“烏托邦”好不好,是另一個問題,但問有什麼方法能使它出現,如必以“人民皆愚”為第一條件,試想這是辦得到的事嗎?所以司馬遷引了這一段,跟著就駁他。說道:“神農以前吾不知矣,至若詩書所述,虞夏以來,耳目欲極聲色之好,口欲穹豢芻之味。身安逸樂,而心矜誇勢能之榮使,俗之漸民久矣!雖戶說以眇論,終不能化。”(見《史記·貨殖列傳》。)這是說老子的這種理想決然辦不到,駁得最為中肯。老子的“政術論”所以失敗,根本就是這一點。失敗還不算,倒反叫後代亂臣賊子盜竊他的哲學做專製的護身符,這卻是老子意料不到的了。
老子哲學許多“政術論”,犯的都是這種毛病。所以後人得不著他用處。不過這都是“術”的錯誤,並不是“理”的錯誤。像“不有”、“不爭”這種道理,總是有益社會人群的,總是應該推行的。但推行的方法,應該拿智識做基礎。智識愈擴充,愈精密,真理自然愈能實踐。老子要人滅了智識冥合真理,結果恐將適得其反哩!
老子教人用功最要緊的兩句話,說是“為學日益,為道日損。”
他的意思是說道:“若是為求智識起見,應該日日一日的添些東西上去。若是為修身心起見,應該把所有外緣漸漸減少他。”這種理論的根據在那裏呢?他說:“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這段話對不對呢?我說這個倒完全是對的。試舉一個例:我們的祖宗晚上點個油燈,兩根燈草,也過了幾千年了。近來漸漸用起煤油燈,漸漸用起電燈,從十幾枝燭光的電燈加到幾十枝幾百枝,漸漸大街上做招牌上的電燈更裝起五顏六色來。漸漸又忽燃忽滅的在那裏閃亮,這些都是我們視覺漸鈍的原因,亦是我們視覺既鈍的結果。初時因為有了亮燈,把目力漫無節製的亂用,漸漸就消耗多了。用慣亮燈之後,非照樣的亮則不能看見,再過些日子,照樣的亮也不夠了,還要加亮。加——加——加——加到了無了期。總之,因為視覺鈍了之後,非加倍刺激即不能發動他的本能。越刺激越鈍,越鈍越刺激,原因結果,相互循環。若照樣鬧下去,經過幾代遺傳,非“令人目盲”不可。此外五聲五味,都同此理。近來歐美人患所謂“文明病”諸如神經衰弱、胃髒病的,年加一年。而煙酒等類麻醉興奮之品日用日廣都是靠它的刺激作用。文學、美術、音樂,也是越帶刺激性的越流行,無非神經疲勞的反響。越刺激,疲勞越盛,像吃辣椒吃鴉片的人,越吃量越大。所以有人說這是病的社會狀態,這是文明破滅的征兆。雖然說得太過,也不能不算含有一麵真理。老子是要預防這種病的狀態,所以提倡“日損”主義。如說:“治人事天莫若嗇。”
韓非子解這“嗇”字最好。他說:“視強則目不明,聽甚則耳不聰,思慮過度則智識亂……嗇之者,愛其精神,嗇其智識也……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謂之侈。聖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少費謂之嗇……神靜而後和多,和多而後計得,計得而後能禦萬物。”
解老篇
這話很能說明老子的精意。老子說“去甚、去奢、去泰”,說“見素抱樸,少私寡欲”,說“致虛極,守靜篤”,都是教人要把精神使用得經濟的。俾使節一份官禮上的嗜欲,以得一份心境上的清明。所以又說:“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凡官體上的嗜好,那動機都起於“占有”的衝動,就是老子所謂“欲得”。既已常常欲得,自然常常不會滿足,豈不是自尋煩惱。把精神弄得很昏亂,還能夠替世界人類做事嗎?所以老子“少私寡欲”的教訓,不當專從消極方麵看他,還要從積極方麵看他。他又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自知自勝兩義,可算得老子“修養論”的入門了。
常人多說“老子哲學”是“厭世哲學”,我讀了一部《道德經》,就沒有看見一句厭世的話。他若是厭世,也不必著這五千言了。其實老子是一位最熱心熱腸的人!說他厭世的,隻看見“無為”兩個字,把底下“無不為”三個字讀漏了。
老子哲學最通行的話,像那“不敢為天下先”,“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谿。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穀”,“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都很像是教人投機取巧。但就老子本身論,像他那種“為而不有,長而不宰”的人物,還有什麼機可投?巧可取?不過他這種話不能說他沒有流弊,因為將人類的“機心”揭得太破,未免就教猱升木了。
老子的大功德,是在替中國創造出這種有係統的哲學。他的哲學,規模很大,提出許多人生問題,以供後人研究。他的人生觀,是極高尚而極適用。莊子批評他,說道:“以本為精,以末為粗,以有積為不足;澹然獨與神明居……常寬容於物,不削於人,可謂至極。關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這幾句話,真可當得是老子的稱讚了!
我的思想係統
1912年,我發表《厚黑學》,受的影響,真是不小。處處遭人疑忌,以致淪落不偶,一事無成,久之又久,一般人覺得黔驢無技,才與我相忘於無形。但是,常常有人問我,發表此文,動機安在?目的安在?是否憤世嫉俗,有意同社會搗亂,抑或意在改良社會,特將黑幕揭穿?我說:“我寫此文,最初目的,不過開玩笑罷了。”
清朝末年,我入四川高等學堂學習,與同班友人張列五(名培爵,1915年,在北平殉義,重慶浮屠關,有衣冠墓。)加入同盟會,光緒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畢業,列五對我說道:“將來我們起事,一定要派你帶一支兵。”我聽了很高興,就用歸納法,把曆史上的英雄(彼時尚無偉人的名詞)一一考察,尋他成功秘訣,很久也沒有收獲。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我當富順中學堂監督(彼時中學校長名曰監督)。一夜臥在監督室,偶然想到曹操劉備幾個人,恍然大悟,就把厚黑學發明了。每逢朋友聚會動不動講說之,以供笑樂。友人王簡恒說:“你說的道理很不錯,但是我要忠告你,你照著你的說法,埋頭做去,包管你幹出轟轟烈烈的事業,但切不可拿在口中講,更不可形諸筆墨,否則於你種種不利。”雷民心也說:“厚黑學,是做得說不得的。”後來我不聽良言,竟把它發表了。
辛亥年(公元1911年)武昌起義,重慶響應,列五被舉為蜀軍政府都督,成都跟著反正,成渝合並,列五到省裏,退居副都督,專管民政,我在自流井家中,列五打電報叫我同廖緒初上省裏去。那時黨人在成都童子街,辦一報名叫《公論日報》。我住報社內,社中人叫我寫點文章,我想不出什麼文章,眾人慫恿我把厚黑學寫出。我開始很遲疑,緒初說:“你可以寫出,我替你作一序。”緒初是講程朱學的人,循規蹈矩,簡恒民心等人,都呼之為“廖大聖人”。我想,聖人都說寫得,當然寫得。就寫出來開玩笑,哪知所產生影響,果不出簡恒民心的所料。
我發表此文,用的筆名,是“獨尊”二字,卻無人不知厚黑學是我做的。以為我會如何如何,殊不知我發明了厚黑學,這個學說反成了天地鬼神,降臨在上,在旁,每想做一事,才一動念,自己想道:像這樣做去,旁人豈不說我實行厚黑學嗎?因此凡事不敢放手做,我之不能成為偉人者,根源實在於此。厚黑學,真把我誤了。
後來我才悟得:“厚黑”二字,確是成功秘訣,而且是辦事上的必要技術。用這種技術,以圖謀一己的私利,我們名之曰厚,曰黑,用此種技術,以圖謀眾人之公利,則厚字就成為忍辱負重的人,都是剛毅果斷的人。假令我當日悟得此理,一旦注定眾人公利,放手去做,舉世非之而不顧,豈不成了轟轟烈烈的偉人?無奈悟得時,年已老矣,機會已過矣,回想生平,追悔莫及,隻好著書立說,將此秘訣,傳之於人。所以才在成都《華西日報》,寫《厚黑叢話》,反反複複,說明此理。我是生性好辯的人,《厚黑學》,是以荀子“性惡說”為立足地,許多人以孟子“性善說”來駁我,我說道,“孟子說:‘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今試任喊一個當母親的,把他親生的孩子,抱出來,當眾試驗,母親手拿糕餅一塊,小孩一見,即伸手來拖,母親不給他,放在自己口中,露半截在外,小孩立刻會從母親口中取出,放在自己口中,請問:這種現象,是否愛親?小孩坐在母親懷中,食乳食糕餅,哥哥近前他就要用手推他打他。請問:這種現象,是否敬兄?隻要全世尋得出一個小孩,不這樣幹,我的厚黑學立即不講,讓孟子的‘性善說’成立,既是全世界小孩,無一不這樣幹,我的厚黑學非成立不可。”我口雖這樣的說,然而心中也自懷疑,小孩的天性,何以會這樣呢?
後來見小孩見著木頭石塊和銅鐵等物,都取來朝口中送,心想:此等現象,豈不等於地心吸力,把外麵任何物件,都朝內部吸引一般?因憶在學堂時,教習講心理學,曾說:“人是莫得心的,心中一切知識,都是從外麵來的。例如:看見花,知是香的,是我曾經聞過,看見鹽知是鹹的,是我曾經嚐過,某種事該做,某種事不該做,是我曾聽某人說過,抑或在書上見過。我們如把心中所有知識,一一考察其來源,從耳入者,仍從耳退出去,從目入者,仍從目退出去,其他從嗅覺味覺感覺入者,一一從其本來路退出,此心即空無所有了。”又憶圓覺經雲:“一切眾生,自元始來,種種顛倒,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我從此著想,就覺得心之構成,與地球之構成,完全相同。牛頓說:“地心有引力,能將泥土沙石,有形有體之物,吸集之而成為地球。”我們何妨說:“人心也有引力,能將耳聞目睹,無形無體之物,吸集之而成為心。”我於是把牛頓的公例,和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應用到人事上來,果然處處可通。我把孟子的“性善說”,荀子的“性惡說”和宋儒的“去私說”,繪為甲乙丙三圖而細玩,才知人心現象,純是“萬有引力”現象,並無善惡之可言,民國九年,著一文曰:《心理與力學》,載入《宗吾臆談》內,創一臆說:“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後來擴大為一單行本,此書算是我思想之中心點。
人事千變萬化,不外人與人接觸生出來的,一個我,一個人,是為數學上之二元,一個X,一個Y,依解析幾何,可得五種線:(1)二直線,(2)圓,(3)拋物線,(4)橢圓,(5)雙曲線,人世一切事變,總不出此五種線。我詳加考察,認為人與人不相衝突之線,隻有四種,直線兩種,曲線兩種,除此四線而外,任走何種路線,皆是衝突的,至於世界進化,則為三元,一曰力,二曰空間,三曰時間,其軌道則為三元中之螺旋線。我們每做一事,須把力線考察清楚,才不至與人衝突,主持國家大政的人,規定法令製度,也須把力線考察清楚;施行起來,才不至處處窒礙。
達爾文倡互竟主義,其弊流於互相衝突,克魯泡特金,倡互助主義,其弊流於互相倚賴,我們應改行合力主義,如射箭然,懸一箭垛,支支箭向之射去,彼此不相衝突,而又不相倚賴,則可兼達克二氏之長,而無其流弊。達爾文講進化不錯,錯在講進化而提倡弱肉強食,克魯泡特金,講互助不錯,錯在講互助而主張無政府,互競和互助,其力線是橫的,成立不起政府,由達爾文之學說,有時亦能成立政府,而其政府,則是極端專製的。國中力線,鬱而不伸,斷不能永久安定,我們講合力主義,其力線是縱的,全國有若幹人民,即有若幹力線,根據力線,直達中央,成一個極強之政府,是為政治上之合力,例如經濟也,外交也,亦須取合力主義,不如是則世界永不太平。自有曆史以來,皆是人與人相爭,其力線是橫的,我們應取縱的方向,懸出地球為目的物,合全世界人,向之進攻,把他內部蘊藏的財富,取出來,全人類平分,是為合力主義之終點,著者本此主張,曾作一篇;《解決社會問題之我見》,十六年載入《宗吾臆談》,十八年擴大為單行本,曰:《社會問題之商榷》。二十五年,我寫《厚黑叢話》,內麵會涉及國際問題。二十六年,定期十一月十二日,召集國民代表大會,製定憲法,我寫了一篇:《製憲私議》。從六月二十九日起,逐日在成都《華西日報》發表,以供參考,我打算寫一篇:《外交私議》,方著手寫,七七事變發生,乃改寫一篇:《抗日計劃之商榷》,是年九月合刊一冊,曰:《製憲與抗日》,這些書現已售罄,此外我還寫有《中國民族之特性》,和《從戰國說起》等文,在日報上發表,現在我已不想再印了。我原想寫一本:《中國主義》,現已不想再寫,茲把各種文字的大意,分經濟、政治、國際三方麵寫出來就是了。
(一)關於經濟方麵
我們改革經濟製度,首先應將世間的財物,何者應歸公有,何者應歸私有,劃分清楚,公者歸之公,私者歸之私,社會上才能相安無事。
第一項,地球生產力:洪荒之世,地球是禽獸公有物,人類出來,把禽獸打敗,地球就為人類公有物。所以地球這個東西,應該由全人類公共享受,根本上不能用金錢買賣,資本家買去,招佃收租,固是侵占公有物,勞動家買去,自行耕種,也是侵占公有物。何以故呢?以川省言之,七七事變以前,請人工作一日,每日工資夥食,至多不過大洋二元,(抗戰期中,生活程度高漲,是暫時現象,當以事變前為準)假令我們請工人,在荒山上種樹一日,給以大洋二元,他得了報酬,勞力即算消滅,樹在山上,聽其自然生長,若幹年後,出售得價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全是出於地球之生產力,地球為人類公有物,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該全人類平攤,勞動家隻能享受相當之代價,而不能享受此項生產力,所以說:勞動家買去耕種,也是侵占了公有物。因此之故,全國土地,應一律收歸公有,由公家招佃收租,其利歸全社會享受,方為合理。
第二項,機器生產力:替人作工一日,得大洋二元,作手工業,每日獲利,也不過大洋二元,這算是勞力之報酬,若改用機器,每日可獲利百元,或千元,此多得之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乃出於機器之生產力,非工人之勞力也,當初發明機器之人,業將發明權拋棄,機器成為人類公有物,此九十八元,或九百九十八元,即該全人類平攤,舊日歸諸廠主所有,是為侵占了公有物,我們應該收歸公有,給工人以相當代價,由機器生出之利益,歸全社會享受,方為合理,勞力既得代價,即與普通人無異,所以“勞工專政”之說,是不合理。
第三項,腦力和體力:世間之物,隻有身體是個人私有的,由身體發出來,有兩種力:一曰,腦之思考力,二曰,手足之運動力。這兩種力,即是個人私有物,社會上欲使用之,非出相當代價不可,並且出售與否,各人有完全自主權,不能任意侵犯之。
基於上麵之研究,括為二語曰:“地球生產力,和機器生產力,是社會公有物,腦力和體力,是個人私有物”。我們持此原則,以改革經濟製度,社會與個人,自然相安無事。
斯密士主張營業自由,個人之腦力和體力,可以盡量發展,這層是合理的,而他同時主張:有金錢的人,可購土地以收佃租,可購機器以開工廠,這就未免奪公有物以歸私。
我們本中山先生遺意,定出一原則曰:“金錢可私有,土地和機器不可私有。”將現在私人所有的土地,和使用機器之工廠,一律收歸公有,就成為“共將來不共現在”了,但是全國工廠如此之多,土地如此之廣,購買之款,從何而出呢?
我們首先定出一條法令,銀行由國家設立,私人不得設立,人民有款者,存之銀行,需款者,向銀行貸用,其有私相借貸者,法律上不予保障,因借貸而涉訟者,其款沒收歸公,藏巨款於家,而被劫竊者,賊人捕獲時,其款亦予以沒收,有存款於外國銀行者,查確後,取消國籍,華僑所在地,設立國家銀行,存儲華僑之款,由國家轉存外國銀行,私人不得徑往存儲,如此則人民金錢,集中國家銀行,可供一切應用。
銀行月息多少,依現情為準,茲假定月息一分,以便說明。存入銀行,月息一分,貸出為一分半,或二分,即無異於以金錢放借者,繳所得稅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與公家矣。
首都設中央銀行,各省設省銀行,各縣設縣銀行,縣之下設區銀行和鄉村銀行,川省有場而無村,則設場銀行,銀行法既確定,即著手收買。
(1)私人銀行,一律取消,其股本存入國家銀行,給以月息。
(2)使用機器之工廠和輪船,火車,礦山,鐵道等,一律收歸公有,私人股本,存入國家銀行,經理及職員工人等,悉仍其舊,不予變更,隻將紅息繳歸國家,手續是很簡單的。其手工業之工廠則聽之。
(3)全國土地房屋,一律照價收買,例如:某甲有土地一段,月收租銀一百元,即定為價值一萬元,存入銀行,每月給以息銀一百元;人民需用土地房屋者,向公家承佃。其有土地自耕,房屋自住者,則公共估價,抑或投標競佃,以確定其租息,原業主有優先承佃權。如此則我國四萬萬五千萬人,無一人不是佃戶,也即是無一人不是地主,是之謂:“平均地權。”
(4)國際貿易歸公,國內貿易歸私。出口貨,由人民售之公家,轉售外國,人口貨,由公家購而售之人民,聽其自由銷售,不再課稅。蓋價值之高低,公家操縱在手,取多取少,可適合國家之需要,無須多設機關,多用冗員,向銷售者瑣瑣征取,徒滋中飽營私之弊,而阻商業之發達也,執簡馭繁,固應如此。外人在內地設有工廠者,人民不得與之直接交易。如此則關稅無形取消,外貨以百元購得者,以一百五十元,或二百元,售之人民,即無異值百抽五士,值百抽百。
綜計收歸國有者,凡四項:(1)銀行,(2)使用機器之工廠和公司,(3)土地,(4)國際貿易。自學理言之,土地和機器,當然收歸國有,銀行和國際貿易之歸公,則本於中山先生“發達國家資本,節製私人資本”之主張。至其他私人資本,應當如何節製,則俊此四者辦到後,再酌量而行之。
上麵四者,辦理完畢後,即可按照全國人口,發給生活費,以能維持最低生活為原則,(實施時,除未成年,及老年人外,對於壯年人,當視其過去工作情況,分別酌發,以防怠工等弊)因為人民既將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之收益,交之國家,國家即應保障人民之生存權。法國革命,是政治上要求人權,我們改革經濟製度,則注重生存權。孫中山先生,把生活程度,分為三級:(1)需要即生存,(2)安適,(3)奢侈。現在的經濟製度,人民一遇不幸,即會凍死餓死,是以死字為立足點,進而求生存,進而求安適和奢侈。我們發給生活費,則是以生字為立足點,進而求安適,求奢侈,中山先生說“生存為社會中心”,人人能生存,重心即算穩定。
舊日貧富懸殊,我們把土地、工廠、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則富者削低一級,全國人民,一律發給生活費,則貧者升高一級,高低二級之間,為人民活動餘地。語雲:“饑寒起盜心。”我們發給生活費,社會上可減少許多罪惡,衣食足而禮義興,風俗可日趨醇厚,學問家不憂衣食,可專心深造,事業家無內顧憂,可一意圖功。如此則社會文明,必蒸蒸日上。
改革社會,猶如醫病,有病之部分,該治療,無病之部分,不可妄動刀針。我們從舊經濟製度中,將土地、機器、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有,這即是有病之處,加以治療,其餘則悉仍其舊,私人生活,非有害於社會者,不加幹涉,這即是無病之處,不動刀針,如此辦去,就與孫中山先生之民生主義適合了。
世界富豪,除銀行大王摩爾根,其父為富人,承受有遺產外,其餘如煤油大王洛克依蘭,鋼鐵大王卡匿奇,鐵道大王福介舍爾,汽車大王福爾特,商業大王瓦納邁爾,銅山大王章洛克,砂糖大王斯布累克,法國大銀行家勞惠脫,美國大富豪休窪布等,無不由赤貧之子起家。我們把上述四者,收歸國有,這些大王,就無從出現了,歐美之銀行大王,煤油大王等,養成了雄厚之勢力,欲推翻之而不能,我國尚無此種大王出現,然而業已萌芽了。為虺弗搉,為蛇奈何,韓非曰:“設押非所以備鼠也,所以使怯弱能服虎也。”訂立法令規章者,如果對於鼠則防之唯恐不周,對於虎則縱之而不過問,其弊將有不可勝言者,我們規定:土地、工廠、銀行和國際貿易四者收歸國家經營,即所以防虎也。
大凡規劃國家大計,目光至少須注及五百年後,否則施行一二百,又要來一個第二次改革,國家所受犧牲,也就不小了,現在地主之土地,如果不收歸國家,而移轉佃農手中,並允許私人集資開設銀行,開設使用機器之工廠公司,抑或經營國際貿易,即是發生流弊之根源,負有改革之責者,幸思之!思之!又深思之!
孔子倡大同之說,目光注及數千年後,而下手則從小康做起走,孔子死後,二千餘年,大同尚未出現,其學說之價值,不唯不滅,反益覺其偉大,何也?懸出一個目標,使人望之而走,數千年俱走不到,數千年後之人,俱有路可走。不似達爾文,尼采和斯密士諸人,所創學說,行之數十年,或百餘年,即處處碰壁,無路可走,隻好彼此打戰,規劃國家大計,猶如修一大房子,須先把全部式樣繪出,按照修之,即說財力不夠,可先修某部分,次修某部分,最終就成一個很好的房子。
孫中山先生講“民權主義”曾說:“天生萬物,除了水平麵以外,莫有一物是平的。各人聰明才力,有天賦之不同,……如果把他們壓下去,一律要平等,世界便沒有進步,人類便要退化。”所以孫中山先生主張的主權平等,是各人在政治中立足點平等,不是從上麵壓下去,成為平頭的平等。我們把此種原則,適用到經濟方麵,不把平等線,放在平頭上,使國中貧富相等,而把平等線,放在立足點,使各人致富的機會相等。欲務農者,向公家承佃土地,欲作工者,向工廠尋覓工作,為官吏,為教員,為商賈,悉任自由,不加限製。因勞動種類之不同。所得之報酬即不同,或富或貧,純視各人努力與否以為斷。如此則可促進人民向上心,而國家可日益進步。猶之水然,地勢高下不平,就滔滔泊泊,奔趨於海,一若平而不流,即成死水。
斯密士倡營業自由之說,認為人人皆有自私之心,利用此種自私心,就可把世間利源,盡量開發出來,其說是以性惡說為立足點,社會主義創始者,如聖西門諸人,皆謂人有同情心,是以性善說為立足點。……我們知道:“心理依力學規律而變化。”無所謂善,無所謂惡,即是會善惡而為一。所以我們改革經濟製度,即應將個人主義,和社會主義,合而一之,才合孫中山先生民生主義。
(二)關於政治方麵
我國辛亥革命而後,改為民主共和國,意欲取法歐美,這是一種錯誤。我們要行民主共和製,辦法很簡單,隻消把真正君主專製國的辦法,打一個顛倒,就成為真正的民主共和國了。君主專製國,是一個人做皇帝,我們行民主共和製,是四萬萬五千萬人做皇帝,把一個皇帝權,剖成四萬萬五千萬塊,每人各執一塊,我們隻研究這每塊皇帝權如何行使就是了。
我國從前的皇帝,要想興革一事,就把他的主張,提交軍機處,由軍機大臣議決了,就通傷各省,轉傷各縣,以及鄉村照辦,其辦法是由上而下的。民主共和國,以鄉村議會,為人民的軍機處,鄉村議員,為人民的軍機大臣,川省有場而無村,人民對於國家想興革一事,即提交場議會,經場議員議決了,即提交區議會,由是而縣議會而省議會,而國會,經國會議決了,即施行,其辦法是由下而上,與君主專製國,恰成一反對形式。
君主專製時代,軍機大臣議決之案,須奏請皇帝批準,方能施行。民主共和時代,國會議決之案,須經全體人民投票認可,方能施行。小事由國會議決之,大點的事,由各省議會議決行之,再大的事,由各縣議會議決行之,頂大的事,才由全體人民投票公決。最困難的,是如何才能使四萬萬五千萬人,直接投票,直接發表意見,不致為人操縱舞弊,這就大費研究,而辦法就不得不麻煩了,然而我們要想直接行使民權,這種麻煩,是無法避免的。
第一要緊的,是整頓戶籍,每縣分若幹場,場之下分若幹保,每保分若幹甲,每甲轄十家,投票不分男女老幼,一人有一投票權,一生下地,而取得此權,投票時,以家長為代表,某甲家有十人,某甲一票即算十票,某乙家有八人,某乙一票,即算八票。用聯二票,記名投票,甲長親到各家收票,列榜宣示,某甲家十票可決,某乙家八票否決……榜末合計,本甲可決者共若幹票,否決者共若幹票,投票之家,持存根前往查對無誤後,甲長送之保長,保長又列榜宣示,第一甲可決者若幹票,否決者若幹票,第二甲可決者若幹票,否決者若幹票,……榜末合計,本保可決者共若幹票,否決者共若幹票,將榜送之區長,由是而縣,而省,而中央,層層發榜,最終以多數決定。此就關於全國之大事言之,關於省縣市之事,仿此辦理。
我國人民,對於國事,向不過問,要他裁決大政,判定可否,他是茫然不解的。所以必須訓政,訓之者何人呢?在他省為鄉村議員,在吾川則為場議員,場議員,一方麵為軍機大臣,一方麵又為太師、太傅、太保。凡是場議員,其知識當然比農民為高,對於國事能明了,每當裁決大政時,就白場議員公開講演,使眾人了解真相,應投可決票,或否決票,由各人自行判斷,歸家書票,等候甲長來取。以川省習慣言之,每三天趕場一次,鄉村農民,無事都要趕場,場上發生一事,頃刻傳遍全場,有未趕場者,亦可轉相告語。所以施行此種辦法,在川省尚無何種困難。議會設立在場上,人民有議案,直接向之提出,有不了解之事,可向議員請問,於人民很便利。以上係人民行使創製權,否決權之實施辦法。
選舉大總統,由四萬萬五千萬人,直接選舉,投票時,也以家長為代表,每票舉三人,如投票人意中,認為可當大總統者隻有一人,或二人,則票上隻寫一人,或二人,例如某甲上寫趙一等三人,某甲家有十口,則趙一等,即為各得十票,某乙票上,寫錢二等二人,某乙家有八口,則錢二等即為各得八票,用聯二票,甲長親到各家將票收齊後,即列榜書明:某甲家舉趙一等三人,某乙家舉錢二等二人……榜末合計,趙一共若幹票,錢二共得若幹票……各家持存根,查對無誤後,由甲長將榜送之保長。保長又列榜宣示:第一甲,趙一得若幹票,錢二得若幹票……第二甲,孫三得若幹票,李四得若幹票……合計趙一共得若幹票……由保而區,而縣,而省,而中央,層層發榜,以最多數之一人為大總統,次多數之二人為副總統,大總統任期四年,如中途病故,或經全國人民,總投票撤職,即以副總統代理,以湊滿四年為止。第一任大總統於某年某月某日就職,以後每滿四年,於該月該日,新任大總統,必須就職,舊任大總統,得票最多數,可以連任。
人民欲彈劾大總統者,向場議會提出彈劾案,經場議員議決,以全場名義向區議會提出,區議會議定,以全區名義,向縣議會提出,由是而省議會,而國會,經國會議決,彈劾案成立,送交大總統,令其自行答辯,由國會將彈劾案,及答辯書,加具按語,刊印成冊,發布全國,由人民裁決之。對於大總統,或留任,或免職,仍總投票,層層發榜,取決於多數。省長、縣長,以至保長、甲長、人民行使選舉權,罷免權,亦參酌此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