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 宗吾雜論(2)(2 / 3)

唯省三師校,那個校長,打了兩次未死,學校中槍彈橫飛,大眾負傷累累,一人也未死,然而其事之離奇變幻,可以說:非你我想得出的。我可把此案詳細披露出來,藉供教育家之研究。當時查辦此案者是我,省長公署教育科科長是馮一披,副科長是曾浴春,關於此案之批令,是浴春手擬的。其時省長楊滄白,已下野,政務廳長,是向仙喬,嘉陵道尹,是黃肅方,被打之王校長,及導演此劇之甲乙丙三君,無一不在,檔案具在,學生具在,如果說此案我查錯了,盡可在報上聲明。再不然說我冤誣了他,可在法庭起訴,一切證件,我還保存著,可以當庭提出。此案者天下之奇案也,諸君不可不欣賞一下,等我詳詳細細的寫,諸君慢慢的看。

王校長奉委到校視事,學生把他打一頓,拿來關起,遂寧知事聞之,夥同管獄員李某到校,對學生說道:“新校長來接事,你們不要他接算了,可以放他出來。”學生道:“校中並莫有新校長來,隻來一個小偷兒,已經捉住,跟即與知事送來。”知事是個老宦場,言時自稱“本知事”,學生說道:“起初不知你貴姓,而今才知道你姓本,你這個本知事……”百般譏嘲,知事隻得出校。其時王校長拘禁在會客室隔壁,聽見知事說話,意欲呼喊,學生把木棒高高舉起,說道:“你喊!立即把你打死!”王校長不敢聲張,知事出來,請遂寧各機關法團到校,請把校長放出,學生不允,知事電呈上峰,嘉陵道黃道尹,電令知事,率隊入校,將校長救出。電文晚間到縣,校中已探知,連夜預備,校中本有木棒啞鈴,又因習兵式操,所以有廢槍四十支,又教職員中某甲有手槍一支,一並準備好。次日早膳後,知事的隊伍一到,學生提起木棒,啞鈴,一齊打上去,隊丁用槍筒還擊,打得難解難分,學生方麵督隊的人,大喊:“提知事的槍。”學生上前搶槍,隊丁即開槍,乒乒乓乓的打起來,知事乘著轎子在後,走至藥王廟,聽見槍聲大作,嚇慌了,急命退兵,雙方負傷,血淋淋的,在地下睡一大堆。急抬入醫院,學生見同學受傷,憤極了,把王校長取出來,打第二次。說道:“因為你要當校長,才鬧得這樣。”用袍哥的話,說道:“拿來稱起。”稱起者吊起之謂也。把王校長兩手反剪在背上,吊起打,這種方式,俗呼為“打鴨兒浮水”,才打得幾下,某教員上前,將王校長抱著,向學生求情,才放下,重行禁閉,其時學生把校門禁住,斷絕交通,教職員一律禁止出外,延至半下午,遂寧各機關法團,不得校中消息,恐怕校長有生命危險,環請駐軍範司令營救,範司令親率弁(biàn)兵,勒令學生,非將校長交出不可,學生不得已,將校長交範司令帶去。

請問讀者諸君:假如你當學生,把校長交與範司令去了,你們以後如何辦?我想諸君一定想不出辦法,而學生的辦法,則妙到極點,跟即辦一公函與範司令,說道:“王某來校接事,因為聲望不足,我們否認他,他跑到知事衙門,住了許久,慫恿知事,率隊來校,槍傷多人,我等義憤填膺,奮不顧身,立將該王某,當場捕獲,茲特送交貴司令,請予從嚴懲辦。”於是王校長遂以拘禁室中的囚徒,變而為戰場上的俘虜。諸君,你看學生這種辦法,妙不妙?然而不止此也,還有更妙的:王校長第一次被打,他的私章,被學生搜去,替他撰些文電,呈報上峰,並通電各處,弄得軍政各機關,與社會人士,莫名其妙。迨及返交範司令後,又替王校長發出通電雲:“某(校長名)讀書有年,粗知自愛,校長不當,何關榮辱,不謂某知事,積恨學生,率隊到校,槍傷多人,特電聲明,用免牽累。”諸君,你看這通電文妙不妙?然而不止此也,還有更妙的。

該校修身教員鄔某,是遂寧高等小學校校長,開槍那一天,提起皮包來上課,正值學生早膳,到教員準備室坐著,知事的隊伍即到,跟著即開槍,等到知事的兵去了,校長打畢了,眼見本日不能上課,提起皮包就走,剛要出校門,學生在後麵大呼道:“鄔某,你轉來!”鄔即回轉,學生說道:“你是知事的偵探,你一到,知事的兵即來,這些兵是你帶起來的。”喊聲:“扣留起。”把鄔某扣留在校,學生一麵拍案,一麵指著自己鼻梁骨,高聲罵道:“鄔某,你怕老子們好惹嗎?老子們裹頭,棒老二(川省呼土匪為棒老二)都有。”高小校教職員聞之,來校請學生釋放他們的校長,學生不允,到下半天,王校長被範司令救去了,學生向鄔君說道:“先生不要多心,我們誤會了,此事與你無幹。”鄔君方欲起身,學生說道:“不忙,還要開教職員聯合會。”鄔君就從拘禁室出來,以高等小學校校長資格與會。把高等小學校,來接校長這些人,連同本校教職員,開一聯合會,教職員中某甲,口念電報,命鄔君寫,大旨言“王校長如何卑汙,黃道尹如何違法,某知事如何橫蠻,學生如何受屈,我輩旁觀者清,幾難坐視,特將真相陳明,以彰公道。”用教職員名義發出,鄔君以遂寧縣立高小校校長領銜,命人回校,將校印私章,拿來印了,鄔君方脫身回校。

學生跟著發出許多印刷品,請求各界主張公道,請求各縣父老援助,成渝各報,揭載該校風潮經過,大旨與教職員通電相同。其時楊省長下野,通電由政務廳長向楚代行,楊出川,又通電將向代行省長職務取消,於是向廳長不能對外發命令,公事擱置,遇著非辦不可之案件,則用政務廳長名義,以快郵代電出之,遂寧此案發生,隻好函請黃道尹辦理,黃道尹因用王某為校長,迨至風潮擴大,省議會提議案,彈劾黃道尹,並派代表到省公署,質問向廳長,學生受此冤屈,為甚不理?京滬同鄉會,來電質問黃道尹,並言:“速將某知事,及王校長,送交法庭懲辦,否則本會將宣布罪狀於全國,不能為貴道尹曲諒也。”其時重慶成立“各軍聯合辦事處”,主持川政,學生分派代表,赴成渝兩處呼應。其時我本賦閑家居,不料這場禍事,後來竟落在我頭上。

我把我參加此役之根由說一下:民國五年,我由四川省立第二中學校校長,調任四川省視學,七年任省長公署教育科副科長,九年辭職歸家,曾浴春繼任,其時楊省長尚未下野,我臨行時,向廳長對我說道:“省長留你,你又不肯,大約這類事幹厭煩了,回去耍一下,還是來任省視學,或省立中學校長這類事。”我自計自光緒三十三年冬畢業後,隻有民國九年,在家中清清靜靜耍了一年。這一年我受益不少,閉門研究厚黑學,我那厚黑叢書中,許多新理,都是這一年發現出來的。閑話休提,我且談一件掌故:四川反正以來,四川的官,無論大小,駐軍都委人充當過,獨有省視學這個官,駐軍莫有委任過一個,其原因由於省視學視察的區域,比駐軍防地寬,防區內的官,他可以更換,省視學跨有他區,他換不了。我常說:“省視學這個官,比任何官,都要榮貴些。”其時川北省視學某君,因事去職,已經很久了,向廳長想委人充當,恐怕地方上不接受,說廳長無委人之權,若久不委人,鬧得駐軍委出省視學,那就更不好了。曾副科長建議,不如委李某去,他從前就是該區省視學,當然不會生問題。向廳長命浴春寫信征求我的同意,我在鄉間,正苦兵匪騷擾,覆信應允,而遂寧那件禍事,就落在我頭上來了。

我任職後,出省查學,浴春對我說:“省三師校風潮,黃道尹和王校長,時有文電來,牛頭不對馬麵,真相不知如何,此案已委黃道尹查辦,你查學之便,無妨去調查一下。”我出省行至龍泉驛山上,前麵來了兩個學生,看見行李上標記,即喊道:“你是不是省視學李先生?”我即下轎來,學生說:“校中聽見你先生重任省視學,素知你辦事認真,主張公道,我們受黃道尹王校長蹂躪,非你先生來,我們的冤是不能申的,特派我二人來省歡迎,並到省公署,省議會請願,今既相遇,請從速前往。”我答應了,二生仍向省垣而去。

我行至樂至縣,正遇該縣學款,發生糾葛,這件事是川省教育經費上一種沿革史,不妨順帶敘一下:該縣勸學所(即後來之教育局)的產業,被強有力者佃去,轉佃與別人,從中獲利數倍,已有多年,曆任辦學者,無如之何,我同縣視學(即後來之教育局長)蔣恕凡商議,擬定章程,呈上峰核準,投標競佃,結果增加學款四五倍。民國十一年,重慶開“全省視學會議”,蔣恕凡提議案:“勸學所的田地,和牙行鬥秤,一律投標競佃。”經會議通過,故川省教育經費,有所謂投標競佃,實以樂至為起點。我在樂至,召集學界人士,開會討論章程,省三師校,又派學生來,守催前往,我開會一畢即去,把行李搬入校中住起,從此就身落虎口了。

校中莫得校長了,學生成立一個自治會,主持全校事務,校中教職員,一律隸屬於自治會之下,教職員進出,非向自治會請假得允,不能出去,有個曆史兼國文教員姓張,是張船山後人,家有病人,向自治會請假五次,未允,竟不能歸。學生派人在校門值衛,進出檢查,我到校,與我敷衍麵子,值衛者撤去,校中雍雍肅肅,照常上課,秩序很好。我一到,教職員多人,向我訴說,當局如何黑暗,學生如何受屈,跟著學生又來訴說。其時遂寧知事,業經重慶“各軍職合辦事處”,撤任查辦,他聽見我到了,命人來說:“已交卸,現在縣署內,明早準定起身赴軍慶,請今夜到署一談。”我因時間將近九鍾,恐怕校中關門,答應明日早膳後去會。

次日是星期,學生派代表來說:“學生開會歡迎,請先生去一下。”我說:“查學是我的職務,不能說歡迎才查,不歡迎就不查,此種會我不能到。”學生說:“我們有話要陳述。”我說:“那麼,我可以到。”我上講堂,學生紛紛訴說冤屈。我說:“你們既這樣說,我就照這幾點查去,將來自有正當解決,此時照常上課就是了。”

我跟著到縣署會知事,新任知事姓趙,他說:“舊任業已上船,此時趕去,還能會麵。”我趕至船上,舊任說:“你來得恰好,我的隊丁受傷若幹人,學生隻有一人是槍傷,餘均木器傷,乃是混打之際,學生開槍誤傷自家人,隊丁並未開槍,學生反誣我開槍,受撤任處分,我當赴重慶申訴。”我詫異道:“據我所聞,學生打校長是實,開槍則係隊丁,學生哪有槍來?”知事說:“有外國醫生可證,醫院傷單,證明是土炮,我知事衙門,哪得有土炮?我業把傷單取來,帶下重慶,與學校打官司就是了。”

我立回縣署,對趙知事說:“此案太離奇了,此案本來委黃道尹查辦,但黃道尹已被學生攻擊得體無完膚,將來不委省視學覆查,即委新知事覆查,抑或雙方會查,學生方麵,太利害了,查案者,一定不得好結果,我們總是抱定‘排難解紛’的宗旨做去,結果好不好,聽之而已。此時我同你結個秘約,關於此案要點,我二人即著手查去,將來委我二人會查不說了,如單委你查,你覆文中引我為證人,單委我查,我引你為證人,此時舊知事如何如何說,我們可即到醫院去查。”趙允諾,即同赴醫院。

此日是星期,外國醫生尚未他出,據他說:“學生,隊丁,抬來醫者若幹人,均木器傷,輕重不一,唯一學生,腳杆上受子彈擦傷。”我問:“是不是土炮?”他說:“分不出是否土炮,但知為一顆子彈擦傷。”我問:“何以傷單上填為土炮?”他說:“並無其事。”隨入房中,取出英文傷單,解釋與我二人聽。我問:“除此一張傷單而外,曾否寫有中文傷單,或英文傷單,交與看護婦,或貼在病人室中?”答:“隻寫此一張,存在我房中。”我問:“舊知事曾來醫院否?”答:“不曾來。”我問:“縣署曾派人來詢問否?”答:“莫人來。”問畢,即與趙知事分手回校。不意到了第三日,我幾乎挨打,是日早膳後,學生請我上講堂,問我:“查得情形如何?”我說:“尚未查明,俟查明後再說。”學生說:“將來回覆的呈文,須先拿與我們學生看過,方能繕發。”我說:“這就奇了,我們查案的人,有完全主權,查錯了,你們可以依法起訴,未呈覆之先,慢說學生不能過問,就是省長也不能過問,他委我出來查案,說我查錯了,撤職可以,交法庭可以,判坐範模監獄可以,獨不能叫我先把呈稿拿與省長看了,才呈覆。”學生嘩然道:“那倒不行!我們學生,受此冤屈,業已對你講得明明白白,一切證據,都與你看了,你還說未查明白,顯係袒護王某?(即王校長,學生不承認其為校長,故直呼其名。)呈文不經我們看過,由你呈覆上去,學生的冤,還能申嗎?今日非先說清楚不可。”於是學生紛紛站起來,喊道:“那不行,那不行。”我知道,他們要用武了,即說道:“你們的意思,我完全了解,權且坐下,聽我說。”我於是說道:“此案共有兩個要點:(1)你們說知事開槍,知事說學生開槍。(2)王某說你們打了他,你們說莫有打。隻要把這兩點查明,其他皆是閑話,可以不管。我業同趙知事如何結約,舊知事如何說,外國醫生如何說,足知知事開槍是實,第一點算已查明,隻有第二點,將來我同趙知事查明後,再商量如何解決,總是朝息事寧人方麵做去!這一層我也同趙知事結有密約的。至於今日你們疑我之原因,我也知道,我在校中,查寢室,查自習室,查講堂,事事都查,獨於有個受傷的學生,臥在床上,我莫有去看,隊丁開槍,門上有一個子彈眼,也未去看,你們因疑我,有意袒護王某,殊不知二者我都是清清楚楚的。校門上那顆子彈,外麵入口小,內麵出口大,足證隊丁向內射擊,我業已看見了的,其所以未叫校中管理人,領導去看者,也有個原因,我既同趙知事結有密約,關於案中要點,共同負責,我既去拜了趙知事,照例他要來個回拜,我等他來了,才請校中人領導去,共同查看,共同判斷。今日你們既有疑於我,我也不多說,你們派人,拿我的片子,去請趙知事立即來校,我下去休息,趙知事來,直請他上講堂,我不與他交談,請他把我同他談的密話,和在醫院查明的情形,同你們宣布就是了。”說畢,我即退下講堂。

未幾趙知事來了,站在講堂上,請我上去,我對趙知事說道:“我當日在署中對你說的話,和到醫院去查的情形,已向學生全說了,請你現在當著學生說,看與我說的符不符。”趙知事一一說畢。我說道:“我還要問知事一句,當日我對你說,我們查辦此案,應抱何種宗旨?”趙說:“你說,應抱排難解紛的宗旨。”我遂向學生說:“這下你們可明白了,難道我還有意陷害你們嗎?本來我們查案的人,不能將內容宣布出來,因為你們既有疑於我,暫把查明這一半宣布出來,其餘一半我再同知事商量查,你們不必過問。此案既委黃道尹查辦,我二人不能從他手中抓過來辦。此時總是將事實查明,隨後再說。我可忠告你們一句,此事鬧得這樣大,總要想過解決的法子,我同趙知事既抱定排難解紛之宗旨而來,舍了我二人,恐怕別個解決不了。你們總是安心上課,聽候辦理就是了。”學生遂無異言,這個難關,我竟安然渡過。

事後探知,學生此日欲勒逼我,依著他們的意思,作一呈文,呈報上峰,如不允許,就把我打一頓,把我同黃道尹,王校長,舊知事,作為同一戰線的人,同樣攻擊,免得我站在第三者方麵,說公道話。他們定下了這種計策,才派人歡迎我來校。初時對我很客氣,所謂先禮後兵也。及見我的態度,似乎於他們不利,就準備動作。及到講堂,我一宣布出來,所謂外國醫生傷單也,所謂排難解紛也,都是於他們有利的,他們的憤氣就消下去了。兼之我在外麵,還沒有一個攻守同盟之人,坐在衙門裏麵,是不受威脅的。古人雲:“衛青不敗由天幸。”我之不挨打,真是天幸。我同趙知事談那些秘密話,及同到醫院查傷單,也隻是就事辦事,哪知後來竟成了我的護身符。

從此以後,學生就與我講親善了,向我道歉,說道:“我們不知先生這樣愛護學生,語言冒犯,要請原諒。”我說:“這算甚麼,怎說得上冒犯二字,我從前辦學堂,那些學生,鬧起事來,再三開導都不聽,哪能像你們,一說即了解。”從此以後,我也與他們講親善,非常融洽。該校的經費,是按月在征收局撥領,風潮起後,黃道尹電飭征收局停發,我同趙知事,會銜請黃道尹轉令征收局照常發給,學生更是喜歡。

我初到校時,每請監學來說話,總是遲之又久才來,監學隻二人,來時必帶兩個教員,共是四人,我很詫異,從來沒有人告訴我,他們一切辦法,是布置好了的。見省視學如何說,預先商量停妥,教職員避嫌,怕人說他私見省視學,說出實情,所以一來即是四人。我心想:你要避嫌,我總使你避不了。我每日出外邊去查學,回來即同教職員談天,幾個人在一處我也去,一人在房內我也去,你總不能說:“我要避嫌,請省視學出去。”有時我在教員寢室,拿一本書,躺在床上看,教員上課去了,我就睡一覺,與他相忘於無形。不時又跑在學生寢習室,東談西談,一大堆學生我也去,一個學生單獨在一處我也去。久之,教員學生,單獨一人,也能到我室中來耍了。

我表麵上,雖做得坦然無事,而裏子卻時時戒備,怕學生跑來打我,彼時省三師校,就是遂寧考棚改修的,裏麵有勸學所,占學校一隅,同大門進出,我住在勸學所裏麵。房舍雖與學校相連,但學生有事才來,平時也莫有學生來窺探。有晚,我業已睡了,忽然有人扣門,我問何人?答:“我是學生”。我心著急道:“完了!來打我了!”隻得披衣起床,將燈點燃,開門,進來二生,我問何事?一生說道:“校中無有校長,先生也當如我們的校長,我二人有點事,請先生裁判一下:我同他賭錢,他輸了七八串錢,我一讓再讓,隻收三千五百文,他約期幾次不付,最終約今日付,如不付,許我扣他被條,到今晚九鍾尚不付,我才把他被條抱了,請省視學裁判,我何嚐會錯。”另一學生說道:“我欠你錢,並非不付,是實在整不出錢,今天星期,我走了幾處,未弄好,將來無論如何是要付的,今夜你把被條拿去,我怎麼睡?”我聽了,心中一塊石頭落下,說道:“這件事,我擔負起來,今夜你把被條還他,明天我請督學與你們裁判,如果此錢無著,你在我手中來取三千五百文就是了。”次日學生自治會聞之,認為有損名譽,把二生用學校名義斥退了。

我是發明厚黑學的人,教職員中,有時問及,我就大談特談,把厚黑經,厚黑傳習錄,細細講與他們聽,又把求官六字真言,做官六字真言,鋸箭法,補鍋法,傳授他們,聽者皆大歡喜。有天我對他們說:校長是很容易當的。校長的資格,第一是不講氣節,省立學校的校長,我也當過,上課有教員,排功課有教務,管理有監學,銀錢有庶務,辦公文有文牘,其他雜務書記,莫不有人,校長可一事不管,朝日睡覺,月支百元(其時省立師範中學校長,月薪一百元),請問:校長拿來幹甚麼的?是拿來受氣的。教員教錯了怪校長,功課排錯了怪校長,學生不守規則怪校長,以及賬目有錯,公文上有錯,廚房飲食不好,甚至地下未掃幹淨,無一不怪校長,校長月支一百元,是請他來受氣的。教職員有氣,學生有氣,甚至雜役都有氣,這些氣都要從校長這個地方出去,等於泄水的陰溝,如果校長也講起氣節來,那就糟了。我當校長,每逢教職員發生事故,我即說道:“各位先生不要鬧,我是不講氣節的,我來與你賠個禮,我先年當教習,也像你們這樣講氣節,而今幹了這種營生,說不得了,這個氣,我受了即是。你們再不聽,我就咒你,將來還是當校長下場。”

次日遂寧那位張教員,對我說:“你的話,真是不錯,今日早膳,某某兩教員因為點言語,幾次決裂,假使有校長在,兩句話就可了事,莫得校長,氣就莫得泄處。”我說:“豈但校長,你是曆史教員,漢文帝致趙佗書,第一句‘朕高皇帝側室子。’開口就說:我是小婆子的兒,趙佗見了,惶然大恐,知道漢文帝是不講氣節的人,立把帝號削去。所以隻要不講氣節,就可治天下而有餘。”我朝日在校,說這類怪話,教職員學生,都與我處得很好,而案中真相,我就查得清清楚楚了。

至於校中何以會發生此種風潮,原因很複雜。而主動者,全是教職員中之某甲,最初曾為該校校長,我到校時,某甲親口對我說;“我當此校校長,有同學某乙,窮途流落,來見我,身上隻穿單衣一件,我留他在校當教務員,他辦事也很認真,校中甚得其力,他要嫁女,我借錢與他,聘其婿當教員,薦其女任遂寧女學校校長,又聘其子任校中某事,我之對乙,可謂仁至義盡。後來川省政變,楊省長下野,軍界某公,赴重慶,由遂寧過,乙竭力鑽營,某公遂委乙為校長,來接我的事,我不交,乙串些兵來,把我弄去看管起,甚至毆辱我,勒逼我把事交來,學生不直乙之所為,驅逐他,才生出種種風潮。”甲之言如此,惜我到遂寧時,乙已他去,未能晤麵,不知乙有何種說法。乙接事,即聘他同學某丙當教務,丙又想當校長,學生就鬧事起風潮,驅逐乙,擁丙為校長,省中無主,遂寧知事委丙為校長,勒令乙把事交了。丙接事,即聘甲任教務,甲尋報複,對乙痛加攻擊,說他交代不清,乙亦健者,雙方遂大起衝突。

此時省長莫有了,政務廳長,不能對外,乃用快郵代電,請嘉陵道尹辦理,王校長與黃道尹本是老朋友,適到道尹公署來,黃道尹就委他當該校校長,王遠道而來,未另約教員,隻身同一個同事來接事,丙見名片上是省三師校校長頭銜,很詫異,出來問道:“校長是我,怎麼是你?你拿委狀與我看。”王取出,丙看了,即說道:“這是省立學校,怎麼道尹能委校長?”王問:“你這校長,是哪個委的?”丙說:“學校起風潮,縣知事請我維持現狀,已呈請上峰加委去了。”王問:“委狀到了莫有?”答:“莫有。”王曰:“然則你這個校長,是縣知事委的,省立學校校長,道尹不能委,縣知事反能委嗎?”丙語塞,然而事是不能交的,王隻得覓旅館住著。

丙往見縣知事,知事說:“你不必交,有我做主,他是道尹委的人,我已呈請重慶某公加委你,委狀不日即到,王某來接事,不理他。”王在遂寧接洽各機關法團,其時乙雖去職,尚在城內,王與乙曾晤麵,校中遂喧傳,王已聘乙任教務,教職員同學生大起恐慌,心想:“乙一回來,我們還得了嗎?”這即是王校長挨打之根。但我問王校長,他堅言:“無聘乙任教務之事,與乙素不相識,到遂寧不過會會麵而已。”校中相約,所有教職員學生,一律不許去會王,修身教員鄔君,是縣立高等小學校長,王曾去拜會他,他去王寓回拜,眾人遂說他破壞公約,所以後來說他是知事偵探,把他扣留起。

王在遂寧,住了許久,不能接事,重返道署,黃道尹打電與重慶某公,說明詳情,某公電令知事,迅飭移交,措詞非常嚴厲,有雲:“否則將該知事撤任嚴懲。”知事得電,才知王校長來曆不小,心一下慌了,對王說:“你到校中接事,丙敢不交,我逮捕他就是了。”丙聞之,即帶著校印,率全校學生,到安嶽旅行。王校長電呈道尹公署,覆電借縣印入校視事。王帶著司事,入校辦公,借知事印,出了許多牌告。有人說:“校印是某司事,某書記保存著,知事遂將二人扣押縣署:勒令將印交出。”教職員學生聞知事已開始逮捕人,心想:“我輩回去,還得了嗎?”於是丙攜著校印,朝成都走,全校學生,交由教務員某甲,同教職員,率領回校。行至離城三裏之廣應寺,甲集合學生演說,末後說道:“你們一入校,即抓著王某打,打死了,有我負責。”他就喊口令:“立正,向左轉:開步跑。”學生身著操衣,飛跑入城,城中人以為匪來了,家家關店門,學生一入辦公室,抓著王校長即打,王帶去之司事,跑在勸學所毛房躲藏,學生拖出來,捆起打,圍著吐口水,周身痰涎,吊起尺多長。知事電稟道尹,遂發生槍傷學生之事。此案王校長真是冤枉極了,所有一切神出鬼沒之計,都是出自某甲,此君真是槃磐大才,聽說:任何事來,他立即有辦法,撰擬文電,下筆千言,一揮而就。把鴉片煙盤子攜起,學生聚在床前,說說笑笑,要發文電,睡在煙盤側邊,一麵念,學生一麵寫,直到我到校,才把煙盤撤去。他對學生說:“當今之世,讀書何用,事情鬧濫了,我幫你們各人買一杆槍,去辦招安軍。”他之所以敢於打王校長,並派人歡迎我到校,預備打我,原來有這條退路。學生發出文電,對前校長乙百般醜詆,有雲:“乙謀當校長,久不諧,忽然計上心來,請某軍官來家吃酒,其女身著玻璃衫,炫露窗下,次日委狀即下來。”其他醜詆之詞,大都類此。及至王校長被毆,乙見事已決裂,隻身赴重慶,學生借口食費不清,跑去他家中肆鬧,乙幼子十二三歲,學生捉交縣署請管押,乙妻跑在大堂上大哭,署中人勸她回去,她說:“學生尚有多人,盤踞在家,不敢回去。”乙女當遂寧校校長,辦得很好,深得學生愛戴,至此辭職,縣人及學生挽留不得,母女上船回家,學生又說他攜有校中器物,跑上船去,傾箱倒篋的搜索,百般謔侮。我到遂寧,縣人談及,均言學生太無理。

我在校中,住了許久,學生已知我深悉底蘊,又不便向我承認打校長之事,總是與我講親善,看如何設法,替他們開脫。當學生從廣德寺飛跑回校之時,由附屬小學教員某君帶隊,一進辦公室,他首先抓住王校長就打,其兄與我交好,他常來同我閑談,我知他是本案中重要人物,他們的團體很堅固,我想解散他,遂暗示之曰:“此案真相,不消說,都是了然的,起因不過一二人有點私仇,因而許多人牽入漩渦,未免不值。我對於此案抱定‘和平了息’四字,希望曾經參加此役之人,不必像從前那樣幹下去,我才好設法替他解脫。”他問我:“如何辦?”我反問他:“假如你處我這個地位,對於此事如何辦?一麵要使黃道尹,王校長無異言,一麵要使學生和教職員不吃虧,你想該如何辦?”他想了許久,把頭擺了幾擺,說道:“實在不好辦。”我說:“辦法是有的,不過此時不能說,其辦法大約類似醫院查傷單一樣,將來揭曉出來,大家都會說我很公道的。”他又說:“學生知我同先生有關係,特托我代為求情。”我說:“你轉告他們,此後一切事,依著我的話做去,包管他們不吃虧。”他聽了歡然而去。

我在校中,忽然傳說,重慶“各軍職合辦事處”委我查辦。我想:此時不走,更待何時,萬一重慶委查的公事到了,學生叫我把回覆的呈文拿與他們看,如何得了。我就說:“潼南有件案,出省時,就奉委查辦,而今我要往查了。”學生聽了,來留我道:“重慶已委先生查辦,怎能他去?”我說:“我自到遂寧以來,並未接得成渝兩方公文信件,校中傳事處是知道的。既未奉令,怎能查報?漢南那件案,擱置太久了,好在離此地不遠。案子也簡單,我從速把它了結了,重慶公事一到,即專人與我送來,我即回來。”我又說道:“舊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我已查明是冤枉的,隻是王校長一口咬定,說你們打了他,你們須從速提出證據,證明未打他,我才好辦。”學生說:“有證據。”遂檢出京滬同鄉會來電,成都報紙上的批評,省議會的提案,遂寧教職員聯合會的通電,又範司令來校,將王校長取去後,呈報重慶各軍聯合辦事處的呈文,報紙上俱已登載。學生說道:“先生根據這些證據,即可呈覆了。”我說:“這些證據,我留作參考,隻是王校長現提有很強硬的證據,我希望你們再去搜些證倨來,才可以抵對,將來我總是根據證據說話。”學生遂去。

此案有最困難之點:內容雖查得清清楚楚,確未獲得實據。凡告訴我的人,都這樣說:“我把真情詳詳細細告訴你,但是公文上,你不能把我牽出來,他們學生太厲害了,我不敢得罪他。你如果說是我說的,我就具呈聲明,莫有這樣說。”這層把我為難極了。想了許久,忽然想出文章,跑到高等小學校,把鄔校長請在秘密室,對他說道:“此案真相,我已查明,實對你說,我的辦法是呈請上峰,首先把你撤職歸案,送交法庭訊辦。”他慌了,說道:“你怎麼這樣幹?”我說道:“不這樣幹,叫我怎樣幹?此案我已查得明明白白,隻有你領銜發有個主張公道的通電,在中間橫亙起,不把你逮交法庭,則我所查皆虛。”他說:“你不知道我是受了威脅嗎?”我說:“我是明知道的,而今我要脫我的關係,顧不得你了。我當省視學,這種案情,查不清楚,豈不受處分嗎?發通電時,你固然受威脅,脫離出校後,為甚不通電聲明?把你逮交法庭,難道還枉冤了你嗎?”他慨然說道:“本來學生這樣無法無天的幹法,如果聽其得勝,世上還有公理嗎?他們都是師範生,將來畢業出去,不知教壞若幹,這種風氣都長得嗎?我置身學界,本該出來維持正義,但川局這樣紊亂,請問政府能徹底辦嗎?辦不徹底,我挺身作證,像他們這種凶人,我豈無生命危險嗎?我請問省視學,能否保證政府徹底嚴辦?隻要能夠徹底,我出來作證就是了。”我說:“你的話不錯,今之政府,我也不敢保證。你寫個證明,交與我,我以人格擔保,決不披露,我把他們的黑幕,揭呈省署,他們倘敢狡賴,說我冤枉了他,我把他們弄到法庭,與之對質。如果頭一堂我辯訴不清,第二堂我才把證明書呈出來,請你到案。”鄔校長說:“省視學既能這樣負責,我寫就是了。”提起筆來,源源本本,寫一大篇,署名蓋章,交與我,我得了這個東西,如獲異寶,歡喜不了,即宣稱次日起身赴潼南。

是夜學生舉代表來說:“先生既這樣愛護學生,明日早膳後,全體整隊歡送先生。”我說道:“你們太客氣了,我來時不受歡迎,去時也不必歡送,隻要此案能和平了結,達到排難解紛之目的,已是歡欣不了,何必在虛文上計較?但有句要緊話,王校長把你們咬得很緊,希望你們多尋些實證出來,我才好辦。”學生退出,我剛要睡,忽聽外麵人聲鬧嚷,一直入勸學所來,越鬧越近,我大驚,以為鄔校長寫證明書,被學生偵悉,跑來打我,久之寂然,命人去看,才是勸學所幾個雜役吵架,我遂安然而睡。

次日早膳後,我把行李對直擔入知事衙門,對趙知事說道:“我是省視學,無須奉文,都可查報,此案我負責報上去,請你做個證人就是了。王校長現住征收局內,請你派人請他來,我要問他幾句話。前知事到校,請學生釋放校長,有個姓李的管獄員同去,也請他來。”二人來,我當著趙知事問明當日情形。對知事又說:“請派你的文案老夫子,同我一路,到範司令營部去一下。並請立派人把遂寧各機關法團人員,請到縣署來,等我往營部回來開會。”我到營部,範司令已下重慶去了,書記官出來會,我問當日情形,他細說一番。我問道:“實情既是這樣,何以你們司令官呈報上峰的文,全與事實違反?”因把成都報紙檢與他看。他說道:“呈文是我起的稿,哪裏是這樣!”檢卷與我看,我照抄下來。我回到縣署,各機關法團,人已到齊。我問當日情形,眾人說得吞吞吐吐的。我說:“此案我已查明,各位先生不必說,等我說,各位看我說錯了莫有?如有錯,當麵指出。”我就說:“學生把王校長打來關起,知事去說,不放,轉請各位先生去說,各位先生到校如何說,學生如何說。第二次把校長吊起打,各位恐校長有生命危險,請範司令營救,情形又如何,各位看我說錯莫有?”眾人說:“絲毫不錯。”

我說:“既莫有錯,我就宣布結論。此案重要之點二:(1)知事說學生開槍打隊丁,這層是虛誣的。(2)王校長說學生打了他,這層是確實的。真相既是如此,學生還要文電紛馳,痛罵黃道尹,請嚴辦王校長。請問:王校長能甘心嗎?黃道尹堂堂一個道尹,受得下嗎?各位先生,是老公事,請問此事就是這樣,能否了下去。”眾人說:“實在了不下去。”我說:“此案肇事諸人,懲辦不懲辦,抑或辦輕辦重,都在其次,道理總要擺端,我主張把事實弄明白,在公事上,我替學生說幾句好話,黃道尹和王校長是我多年舊友,我以私人資格,從中調停,做一個話明氣散,我的呈文,將來要披露,各位可以看見,我是不欺人的。學生種種證據,我都拿齊了,此時暫不宣布,夥同動作的人,許多向我悔罪輸誠(誠心誠意),並且出有證明書,交我保存。請各位先生轉告他們,以後幹這類事,手段還要高明點。第一,證據不要被人拿住;第二,自家的團體,要結緊,不要中途解體。叫他們安分守己,聽候解決,李省視學,筆下超生,如果敢於捏造黑白,妄發文電,拿對付黃道尹的手段對付我,我莫得好的與他。”一席話,才把我在校所受悶氣發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