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位卑未敢忘憂國”:我的10年政協生涯(1 / 3)

第一節 兩屆全國政協委員

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曾以“知識分子”的身份被下放勞動,接受工人階級和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在那個荒唐歲月,知識分子的稱謂是跟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比較最無知識”聯係在一起的。進入新時期以來,我又聽到了對知識分子的另一種界定,說知識分子是“麥田裏的守望者”“精神家園的守夜人”“精神現代化的引領者”“社會的道德表率”……把我單純置於被改造的地位,我當然並不心服,但我也承受不起“博雅之士”“社會精英”一類桂冠,承擔不起“思想啟蒙”的神聖職責。我隻是一個在蹉跎歲月中沒有接受過完整教育的普通讀書人,僅僅想以自己的綿薄之力為社會做一點力所能及的事情。作為老百姓當中的一員,我當然最關心跟老百姓生存、溫飽和發展息息相關的事情,但人微言輕,有話也無人聽、無處說。不料從1998年3月至2008年3月,我居然擔任了全國政協第九、第十兩屆的委員。政協委員不是職務,不是待遇,實話說,也並不是所有人都認為這是一種榮譽。但應該承認,政協的會議和活動為擔任委員的人搭建了一個“平台”,使他們能夠發表超乎於專業領域之外的言論,在公共領域產生一定的影響。如果有意做一名“公共知識分子”,當政協委員倒的確是一種機遇。

我說自己“不料”擔任了全國政協委員,這“不料”二字完完全全是寫實,並不是一種文學性的誇張。1998年1月22日上午,全國政協中國文史出版社呂長賦副總編來電話,祝賀我擔任了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我問他怎麼知道的。他說名單已經見報。我說這不可能,中國同名同姓者多得很。第八屆全國政協委員中有一位孫瑛將軍,就跟魯迅博物館原副館長孫瑛同名。我既非中共高幹,又非民主黨派成員,更無任何特殊背景,怎會突然當上政協委員?接著電話鈴聲又響起,我接到周海嬰先生同樣內容的電話,他說消息十分可靠。我隨即打電話詢問魯迅博物館副館長賈學平,她說不知道此事;再問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馬自樹,他也說不知道。但沒過幾天,我接到了全國政協辦公廳的正式通知,要我填寫表格,洗印照片,我這才相信這件事情是的的確確發生了。不久讀到文化部的機關報《中國文化報》,才知道文化部係統此次共增補了21 名委員,其中有文化部部長劉忠德、副部長陳昌本,藝術院校教授金鐵霖、潘公凱、陳鋼、肖峰,演員於魁智、吳雁澤、劉秀榮、楊春霞、劉秉義、鮑國安、馮英、李羚等。記得在一次魯迅研究的學術討論會上,首都師範大學一位資深教授曾發感慨:“如今什麼行業都出政協委員,但從來沒有代表魯迅研究界的政協委員。”我並不認為我專屬於什麼“界”,更不認為我有資格代表什麼“界”,但由於我從1976年就開始在北京魯迅博物館供職,從事了幾十年魯迅研究工作,本能地感到當上政協委員之後,應該以自己的特殊身份為魯迅研究事業說一些話,辦一些有益的事情。

當時通往魯迅博物館大門的主幹道兩旁違章建築林立,有些攤位在路旁出售內衣內褲,既有礙交通,又有礙觀瞻;館內的魯迅藏書(特別是報刊)因為年代久遠,紙質老化,一碰即碎,既不能長期保存,更無法提供使用。鑒於這種狀況,在全國政協九屆一次會議期間,我這個還沒有完全進入角色的政協委員就提交了兩份提案:一份題為《拆除魯迅博物館附近街道的違章建築》,另一份是《搶救瀕臨毀損的魯迅收藏報刊》。這兩份提案當年就得到了落實。經西城區人民政府派員調查,魯博所在的阜內北街雖然僅長155 米,但有違章建築35 處,占地194平方米,經營人員中還有勞改勞教釋放者,工作難度很大。

整治工作進行時,魯博人保處的同事主動在我下班時目送一程,擔心有不法分子在我身後扔磚頭進行報複。魯博資料部的數字化工程也開始啟動,經過多年的共同努力,目前已達到了國內名人博物館係統的先進水平。此外,在全國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我提交了《隆重紀念魯迅誕辰120 周年》的提案,《關於籌建魯迅文化廣場》的提案;在全國政協九屆四次會議上,我領銜提交了《關於在南京建立魯迅紀念館的建議案》;在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上,我提交了《把北京阜成門魯迅故居列為全國文物重點保護單位》的提案。上述提案,除《關於籌建魯迅文化廣場》的提案得到了部分落實之外,其餘提案全部得到了落實。

魯迅博物館是國家文物局的直屬單位。1999年3月4日下午,在全國政協九屆二次會議期間,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李鵬同誌到我所在的社會科學小組參加討論,聽取意見。我反映了當時有些省市將兵馬俑等著名文物遺址作為“名牌產品”推出,成立公司,發行股票,甚至準備將重慶的革命遺址“周公館”跟後來迫害革命誌士的中美合作所捆綁上市的情況。對於旅遊部門兼並文物部門的做法,我也表示了疑慮。我認為,旅遊工作和文物工作原本是可以互相促進的。一方麵,文物部門為旅遊部門提供了景點,沒有文物,旅遊就會缺少內涵;另一方麵,旅遊部門可以為文物單位組織觀眾,使文物更好地發揮審美、教育功能。問題在於這兩個部門性質不同:旅遊作為一種產業,需要創收,是營利性的;文物則是一種公益事業,在兩個效益當中以社會效益為第一位。把這兩個係統強行捆綁在一起必然產生矛盾。以前,由於文物經費的匱乏,一些文物單位希望掛靠在旅遊部門,以便爭取旅遊部門的經費支持,增加工資、獎金,增加文物科研經費。事實上,文物係統內部各單位的條件並不相同,劃歸旅遊部門管理的文物單位有些原來條件就相當好。比如陝西的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從來就不缺少客源,本身就有很強的“造血功能”,有非常好的門票收入,被旅遊部門兼並之後,旅遊部門著眼的是它的門票收入,這對兵馬俑博物館來講,就有一種被剝奪的感覺。紹興魯迅紀念館也一樣。因為紹興是魯迅的故鄉,遊客到紹興的第一站就是紹興魯迅紀念館,它的門票收入本來就可觀,發展得也不錯。被旅遊部門兼並後,大部分職工待遇降低了,一些專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整個陳列也沒有多少改進,當時僅增加了一台觸摸屏。魯迅故居、三味書屋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也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

周邊擴大建築群,使觀眾誤認為魯迅故家特別闊氣。旅遊和文物是兩個專業,如果文物部門讓一個不精通文物的領導人來決策,很多問題就可能背離文物工作自身的規律,導致文物的毀損、破壞,曲阜孔廟被兼並後,壁畫遭破壞就是一例。我認為應該提倡文物部門與旅遊部門的戰略合作,而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李鵬同誌認真聽取了我的意見,並讓秘書要走了我的發言提綱。上海《新民晚報》對此作了報道,題為《文物保護不宜姓“錢”》。文章引述我的發言,指出“文物遺址上市的做法不僅在國際上尚無先例,還將由此引發文物資源歸屬、文物資產評估、上市後由誰承擔風險等問題,有可能使原本屬於國家的民族文化遺產化為集體所有、私人所有,甚至被境外財團控製”(《新民晚報》1999年3月5日第4 版)。

我深深懂得,政協委員並不是行會代表,不能將眼光僅僅停留在某一個局部的利益,而忽略了全局。根據我作為一個公民的切身感受,影響當前安定團結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收入分配問題。

我最近看到一個材料,說中國經濟總量在過去30年中增加了18 倍,有專家估計中國人在自己的生命周期內生活水平可以提高7 倍。我並不懷疑這種說法。以我的情況為例,剛粉碎“四人幫”時月薪是54 元,如今領取的退休月薪是5034 元,單純從錢數來計算,提高了將近100 倍,即使考慮物價上漲指數,那提高的幅度也相對明顯。30年來,我國絕對貧困人口和相對貧困人口迅速下降,同樣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另一方麵的問題是收入分配不合理,貧富差距拉大,有悖社會主義的公平正義原則,影響了社會的長治久安。在1997年至2007年我國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勞動者報酬占GDP 的比重從53.4% 下降到39.74% ;而在發達國家,勞動者的報酬大多占到GDP 比重的50% 以上。

誠然,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說過,允許一部分地區和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但這是基於承認現狀和改變現狀的務實考慮,目的是通過勤勞致富和科技致富等正當手段,讓全社會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而絕不是讓少數人依賴政策保護和資源壟斷致富,使我國貧富差距逼近社會容忍的“紅線”,更不是默認逃稅致富、特權致富等非法致富途徑。在社會財富這塊“蛋糕”逐漸做大的情況下,如何把“蛋糕”切得更好非常重要;歸根結底,分不好“蛋糕”,也就做不大“蛋糕”。

2004年4月16日,全國政協辦公廳特聘我為全國政協信息特邀委員,列席政協常委會。我感到責任的重大。我當時關注的主要問題就是收入分配問題。

全國政協信息局在北京海澱區召開的一次內部座談會上,我作了一次發言,題為《我對當前收入分配的看法》:中共中央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和目標。我理解,其針對性就是承認當今的社會分化,迫切需要通過實踐逐步實現社會公正,否則就會背離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而實現社會公正的重要手段,就是主動調節分配製度,切實提高中等收入階層在全社會人口結構中的比重,使收入分配的金字塔形變為橄欖形。20 多年改革開放的曆史經驗已經證明,社會財富增長的最大化與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化相統一,是保持社會穩定的基本要求。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形勢很好。國內生產總值增長幅度為9.5%,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可以達到1000 美元。農民收入增長10%,是1985年以來最好的一年。城鎮新增就業人員910 萬,460 萬下崗失業人員重新走上工作崗位。城鎮登記失業率4.2%,比2003年下降0.1個百分點。北京的形勢也不錯。今年前10個月,北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去年實增11.8%,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了1.3 萬元,人均住房使用麵積增至18.7平方米,居民預期平均壽命已達到79.6歲。

在全國35座大城市中,北京市的居民收入水平位居第六位,僅低於深圳、廣州、寧波、上海、廈門。

大好形勢下的新問題是分配不均,差距持續擴大,一時難於遏製。反映收入分配均等狀況的實證指標是基尼係數。在國際上,將基尼係數0.4作為監控貧富差距的警戒線。據世界銀行發展報告,中國最早在1998年基尼係數就達到了0.4,目前大約擴大到0.458,遠遠高於發達國家,僅次於塞拉利昂、巴西等少數發展中國家。去年以來,我國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農村的3.32 倍。但這一數據反映出的僅僅是以貨幣為標誌的“顯性收入”,如果考慮到城市人口實際享受的福利待遇,諸如醫療、福利保險、住房補貼、財政價格補貼、單位發放的實物等“隱性收入”,城鄉居民的差距就更為明顯。城市居民之間的差距也在拉大。據國家統計局的一項調查,20% 的高收入戶占調查戶收入的51%,而20% 的低收入戶占調查戶收入的4%。高低收入差距已從改革初期的4.5 ∶ 1 擴大到12.66 ∶ 1。據北京市統計局顯示,北京高低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也由2000年的3.1 ∶ 1 擴大到2003年的4.7 ∶ 1。目前大陸的富豪們可以購置每棟1.3 億元的豪華別墅,每輛1188 萬元的賓利轎車,每塊600 萬元的瑞士寶珀機械表,每把18萬元的明代椅子……據中國品牌戰略協會統計,目前國內奢侈品消費者已占總人口的13%,約1.6 億人。演出這種“消費神話劇”的主要是私人企業主。

我學文學出身,不懂經濟,提不出什麼政策性的建議,隻能談一些浮淺的感受。我覺得,麵對當今兩極分化,應嚴厲打擊非法收入,有力遏製過高收入,大力增加中間階層的收入,同時給低收入的群體以切實的基本生活保障,讓改革成果惠及全體人民。跟發展基礎教育和改變城鄉二元模式相比較,這些可能是治標的做法,但標本必須兼治,雙管齊下。

非法致富是當前最激起民憤的事情,必須嚴懲不貸。最近北京嚴查盜版音像製品,很快就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毛澤東同誌曾經說過,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我始終堅信,凡是共產黨真正想辦的事情,就沒有辦不了的,因為共產黨是執政黨,有權力,又走群眾路線,這種力量是無堅不摧的。今後,對於醫保中的黑洞,對於教育界亂收費的腐敗現象,都應該像懲治腐敗一樣加大打擊力度。據查,去年一度教育界亂收費的數額多達21.4 億元,成了全國亂收費投訴的熱點。教育是興國立人的根基,縱容教育界的違法行為,國家民族的前途就令人擔憂!

對於過高收入應該予以遏製。去年,房地產業、高速公路業、殯葬業、駕校業、電力業、有線電視業、醫療業、教育、教材出版業、網絡電子遊戲業被有些媒體評為“中國十大暴利行業”。這種評估不一定都妥當,但房地產的暴利卻是有目共睹的。2004年1月至11月,全國商品房平均售價為每平方米2759 元,同比上漲12.5%。而地產業的暴利又遠遠高於房產業。比如四川某地建設高新技術開發區,以每畝8000 元的地價征得15000 畝土地,轉手則以20 萬元到30 萬元一畝賣出。在房地產暴利的背後,經常隱藏著權錢交易的腐敗行為和對農民利益的剝奪,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大型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工資應如何規定,也應該有一個科學評估依據。國企老總究竟應該持有企業的多少股份?如果由組織任命的國企領導每年能拿數百萬元年薪,其分配依據是什麼?這些問題解決不好,就難免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也會造成個人收入的失度。國家公務員的待遇,同樣不應超過其他創造財富的產權部門的平均報酬。前不久浙江嵊州以8 萬元年薪為承諾招聘旅遊局長(月薪在外),引起輿論非議,是可以理解的。

切實保護中間階層的經濟利益是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據2002年的統計數字,中國資本總額為38.5 萬億元,其中22 萬億元為國內居民個人擁有,占資本總額的57%,其次是國有資本、外商資本、集體資本,分別占26%、11% 和6%,居民的資本以住房和儲蓄存款為主。

除去住房資產,居民擁有的資本仍達12.3 萬億元,大多存入了銀行。

但近些年銀行利率偏低,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甚至連續九個月負利率,其結果是將居民的合法財富變相轉移到了貸款受益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