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也就是1989年我初次赴台灣探親時,許世瑮先生交給我一大包許壽裳日記(1940年至1948年)的複印件。許壽裳1928年至1933年的日記現存魯迅博物館,但不完整,其中有關魯迅的內容,我曾在《友誼的記錄——許壽裳日記中的魯迅》一文中介紹,收入湖南文藝出版社1987年出版的《魯迅史實求真錄》。許世瑮先生交給我的這部分日記,時間跨度更長,涉及抗戰時期和台灣光複初期許壽裳的個人經曆和社會百態,內容更為豐富。後來由我組織人整理,1993年由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附屬東洋文獻中心刊行委員會內部印行。同年在東京大學舉行了一個首發酒會,許世瑮夫婦專程從台北趕來參加,席間手捧此書激動得掉下熱淚。現在,這本書已經在台灣和國內公開出版。
也就是在此前後,有位留學日本的台灣學生找我。他叫黃英哲,1956年出生,台灣嘉義人,是個孤兒。他從台灣師範大學曆史係畢業之後,到日本的立命館大學和關西大學攻讀雙學位,選擇的博士論文題目是《戰後初期台灣文化的重建——以許壽裳為中心》。黃英哲手持日本著名漢學家北岡正子教授和台灣著名文史學者秦賢次的介紹信,專程到北京找我。北岡正子教授的代表作《〈摩羅詩力說〉材源考》在魯迅研究界有口皆碑。秦賢次是台灣收藏中國現代文學版本的第一人,也是我最早結交的台灣朋友。魯迅說,“薦頭的麵子大”。
黃英哲手持這兩封介紹信,我豈敢怠慢,便在魯迅博物館對麵的一家烤鴨店為他接風,特意約請了許世瑋作陪。後來黃英哲去台北拜訪許世瑮,就是經由許世瑋介紹的。
黃英哲再度拜訪許世瑮時,他已經去世。徐梅麗女士不研究文史,就把許壽裳的遺稿用報紙包成一捆一捆,交給了黃英哲,委托他來處置,並說:“你來得正好,要不我就把這些東西處理掉了。”黃取走展讀,發現內容十分豐富,就妥善分類保存,有的手稿還一度存入了日本銀行的保險櫃。1996年,黃英哲的博士論文順利通過,後來又出版了《戰後台灣文化重建》《漂泊與越境》等專著,被聘為名古屋愛知大學現代中國學部教授,如今又出任了該校國際問題研究所的所長。不覺間,我當年結交的這位青年文友已經62歲了。
可能是2007年前後,黃英哲帶學生到北京旅遊,約我在賓館喝咖啡。他主動征詢我的意見,問許壽裳的這批遺稿應如此處置,因為他會一天天變老,又無子嗣。我當即建議他捐給國內的有關機構收藏:一個是上海魯迅紀念館,另一個是福建泉州的閩台緣博物館。時任上海魯迅紀念館的館長王錫榮是個事業型的學者。我跟他相識於1980年注釋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魯迅日記》期間。其時他還是從上海寶山鋼鐵公司被借調來的一位工人,自學成才,後來在複旦大學帶職讀研,如今是魯迅學術基金會的高級顧問、中國魯迅研究會副會長、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王錫榮認為研究魯迅有兩位通人,一位是馮雪峰,另一位就是許壽裳。上海魯迅紀念館已經專辟了“馮雪峰文庫”,收藏馮雪峰的遺稿,再開辟一個“許壽裳文庫”,收藏許的遺稿,這就堪稱雙璧了。
閩台緣博物館是我擔任全國政協委員期間到泉州調研時參觀過的,該館有很好的硬件設施,短缺的是館藏文物,而文物卻是博物館的鎮館之寶。閩台緣博物館當時的館長叫楊彥傑,也是一位從福建省社會科學院調來的學者型領導。於是黃英哲決定把許壽裳保存的台灣編譯館檔案捐贈閩台緣博物館,將許壽裳的其他遺稿全部捐贈上海魯迅紀念館。黃英哲的捐贈方式是裸捐,唯一的要求是將這批文稿檔案全部影印出版,以進一步推動許壽裳研究。
2008年5月3日,由黃英哲、秦賢次、陳漱渝、蕭振鳴編校的《許壽裳日記》由上海魯迅紀念館和福建教育出版社合作出版,首發儀式在閩台緣博物館舉行,同時還召開了“紀念許壽裳遇難60 周年學術座談會”。日本北岡正子夫婦專程趕來參加,並作了學術報告。2010年10月,《台灣編譯館檔案》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出版。我之所以選擇這家出版社出版此書,是因為該社當時的社長黃旭是一位有學術眼光的出版家。這部書共收309 件檔案,按“人事”“財務”“行政”“書信”四類編排,由黃英哲、許雪姬、楊彥傑主編。這本書的曆史價值和現實意義,必將隨著時光推移日益顯現。
2011年9月,黃英哲、陳漱渝、王錫榮主編的《許壽裳遺稿(1—4 卷)》由福建教育出版社公開出版。第1 卷收錄了《章(太炎)先生傳稿》《小說史》《聲韻學》《詩稿》。第2 卷收錄了《傳記研究》《中國傳記發展史》。第3 卷收錄了《詩文筆記》等。第4 卷收錄了回憶、研究魯迅的文稿。2016年3月,上海魯迅紀念館編的《許壽裳家藏書信(上、下卷)》由福建出版社出版,共收許壽裳親筆信553 件,收信91 件,同樣具有不可低估的學術價值。現在這八巨冊許壽裳遺稿遺物就擺在我的案頭,其間經過了很多人(特別是上海魯迅紀念館研究人員)20 多年的努力,耗資逾百萬。我覺得這是對許壽裳先生的一種很切實的紀念,也為今後的許壽裳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文末再提供一個花絮。2011年9月21日,《許壽裳遺稿》的發行式在上海魯迅紀念館舉行。許世瑋女士及其兒媳專程從新西蘭飛來參加。20日晚,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俞正聲設宴款待了許世瑋一行,王錫榮作陪。許世瑋告訴我,這純粹是一次家宴。俞正聲的母親範瑾原名許勉文,爺爺許銘伯是長子,許壽裳是四弟,所以俞正聲的母親稱許壽裳為“四爺爺”。席間俞書記對許世瑋說,他決不是六親不認之人,隻是因為工作關係,與親戚疏於聯係,望能體諒。9月21日下午,俞正聲以普通觀眾身份參觀了上海魯迅紀念館,接著俞正聲的夫人也不驚動任何人地參觀了該館。
第八節 魯迅的同行者
——我與許廣平研究
1925年12月12日,有一位署名平林的作者在《國民新報副刊(乙刊)》發表了一篇散文《同行者》。可以斷言,當時能夠真正讀懂這篇文章的恐怕隻有魯迅和許廣平兩個人。這並不是因為文中有什麼艱難的字詞或深奧的哲理,而是一般讀者不會了解文章的寫作背景和真實內涵。平林就是許廣平的筆名,《國民新報副刊(乙刊)》就是魯迅編輯的副刊。文章的發表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許廣平跟魯迅當時正“沐浴遊泳於愛之波”,已經從師生發展成為戀人——人生征途中的同行者。
這篇文章采用了性別代詞倒錯的獨特寫法:文中的“他”是許廣平的自稱,“她”反過來是指魯迅。文章道明了她跟魯迅產生戀情的原因——“由同情的互相憐惜而親近起來”;也就是說,他們都深受包辦婚姻之苦,故能惺惺相惜。文章還披露了他們戀愛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細節:魯迅縱酒和許廣平禁酒。
魯迅患有肺病,在北京時期曾因兄弟失和以及被章士釗免職而兩次吐血。
醫生告訴魯迅:“如果再喝酒,那麼藥亦無效了。”但是,由於憤世嫉俗而產生的一種反抗心理,魯迅仍不時沉湎於杯中之物。在許廣平心目中,魯迅是一個給人類以“光、力、血”,能夠使“世界璀璨而輝煌”的人物,所以力勸魯迅戒酒。有時魯迅偷偷喝酒,她發現後就責備說:“不誠實是叫人難過的,你知道嗎?”但許廣平同時又深感自責,因為喝酒是魯迅麵臨壓迫、排遣抑鬱的一種方式,如果讓他徹底戒酒,反使他不能容受巨大的苦痛,這豈不是有悖初衷嗎?
許廣平在這篇文章中還明確表示,她將不顧那些假道學家的冷眼和專唱高調者的責難,不顧世俗的利害、是非、善惡,跟魯迅一心一意向著愛的方向奔馳。
像這種研究魯迅生平的生動史料,除開許廣平之外誰還能寫得出來呢?不管許廣平的回憶錄中有多少失誤,但她的《欣慰的紀念》《關於魯迅的生活》《魯迅回憶錄》,特別是《兩地書》中她致魯迅的書信,都是所有魯迅研究者的必讀書、入門書。
魯迅說過,他跟許廣平共同生活的10年當中,創作的成果超出了此前的20年。魯迅去世之後,許廣平為保護魯迅遺物,出版魯迅著作,弘揚魯迅業績,更是付出了巨大的心血。還應該看到,許廣平也有其獨立的事業、獨特的貢獻。抗戰時期她表現出的民族氣節,解放戰爭時期她在婦女運動中的傑出表現,都是有口皆碑的。
基於以上認識,我覺得研究許廣平其實就是研究魯迅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也是研究中國現代婦女運動史的一個側麵。所以,大約在1978年,我就撰寫了一篇長文《“攜手共艱危”——紀念魯迅的親密戰友許廣平同誌》,發表於《南開大學學報》,後收入《魯迅史實新探》一書。1979年4月,友人馬蹄疾在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許廣平憶魯迅》,將此文作為附錄收入。可以說,在當時,這是唯一一篇係統介紹許廣平生平的文章。
研究許廣平,當然離不開她的親屬的幫助。我決不會忘記周海嬰先生及其夫人馬新雲老師,是他們提供了許廣平的未刊稿《我的鬥爭史》以及當時尚未結集的一些剪報,我才能夠寫出研究許廣平的第一篇長文。後來我在這篇長文的基礎上擴寫成《許廣平的一生》,計15 萬字,1981年5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這就是關於許廣平的第一部傳記。此書出版前,我特請海嬰先生寫篇序言,他爽快地答應了。於是,他先口授,我筆錄整理,他再作修訂,於1980年9月25日完成了置於《許廣平的一生》卷首的那篇《寫在前麵》。今天重讀,仍感到海嬰的很多看法是坦誠的、中肯的,隻有兩個地方後來橫生枝節,惹出一些小麻煩和不痛快。
海嬰在《寫在前麵》中提道:“為了使魯迅著作能以較低售價供讀者購置,母親又斷然將魯迅著作的出版權和全部版稅上交國家出版部門。”不料1986年至1988年,海嬰因魯迅著作的版稅問題跟人民文學出版社發生訴訟。人民文學出版社用海嬰為我寫的這篇序言作為證據之一,在一審和二審中獲得了勝訴。其實,我對海嬰的想法和做法都是理解的,並不認為他這一次敗訴是什麼“臭名遠揚”。在我的印象當中,剛粉碎“四人幫”時,海嬰夫婦的總收入跟我們夫婦的總收入差不多,因為人們印象當中魯迅的家屬不會缺錢,所以他的單位多年沒給海嬰漲工資。當時我們家五口人,他們家六口人,而且交往廣、應酬多。每年的聖誕或春節,海嬰寄賀卡也成了一筆不小的開銷。李何林先生曾給有關方麵寫過一封建議免收海嬰房租、水電費的信,記得就是由我起草的,更何況80年代海嬰的兩個孩子都想出國深造,更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海嬰家當時不會有什麼積蓄,指望魯迅的外國友人資助也有失尊嚴,因此想動用寄存在人民文學出版社的魯迅版稅也很自然。我是個法盲,不懂得訴訟中決定勝敗的原因。海嬰希望有關部門“既講法也講情”,我也不知道這種“法外情”
應該如何去講。我認為最根本的原因是時代變了,人們的觀念自然隨之發生變化。建國初期黨和政府對許廣平的生活和工作都給予了妥善安排,當時的社會風氣又是以有錢為羞恥,甚至以有錢為罪惡,所以許廣平對魯迅的遺物和版稅都采取了裸捐的態度。但到了80年代,中國人開始懂得“錢雖然並非萬能,但沒有錢卻真是萬萬不能”這個道理。所以海嬰維權,無論成敗,都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他為我寫的那篇序言,對於官司的勝負也起不了決定性的作用。
另一處後來節外生枝的文字,是海嬰談到許廣平的死因“是江青指使戚本禹盜取魯迅手稿”。許廣平的確是因為魯迅書信手稿一時下落不明而誘發了心髒病,以致猝死。戚本禹從文化部“盜走”魯迅書信手稿也是當時的普遍說法。在《許廣平的一生》第125 頁,我同樣采用了這種說法。2005年9月28日,我在一次學術討論會上對上述提法進行了反思。原因是五天之前我在《文彙讀書周報》上看到了閆長貴的文章《魯迅手稿遺失真相》。文中說,當年文化部從魯迅博物館調走這批手稿是擔心基層單位打派仗,導致毀損文物;“中央文革”把這批手稿從文化部調走也是基於同樣的目的,因為文化部當時也在打派仗。戚本禹到文化部接收這批手稿完全是奉命行事。他履行了手續,也當場發表了講話,並不是暗箱操作,因此跟“盜竊”的性質有所不同。事實證明,這批手稿後來保存完好,並無損失。中國有句古語,叫“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所以無論戚本禹其人問題有多麼嚴重,但單就到文化部接收魯迅手稿這件事而言,定性為“盜走”恐怕有些不妥。基於以上認識,我在發言中提出,學者應該追求客觀性的闡釋學,對複雜的曆史進行還原性研究。不料我這番自省性質的發言傳到了海嬰耳中,他勃然大怒,竟然在2005年版《魯迅全集》的發行式上不點名地指責我在國際會議上美化“四人幫”,事後也不聽我解釋。
對此,我至今仍然感到非常遺憾。
在寫作《許廣平的一生》的過程中,我還得益於友人馬蹄疾的幫助。馬蹄疾編了一本資料性讀物《許廣平憶魯迅》,厚達798 頁,1979年4月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書中不僅收錄了許廣平的集外文,而且提供了一份相對齊備的《景宋著述編目》,為我寫傳提供了很多方便。馬蹄疾編這本書時,複印機還未在國內普遍使用,許廣平的很多佚文,他都是一字一句從報刊上抄錄下來的。
這種精神讓我特別感動。馬蹄疾兄寫得一手好字,如果這部書稿能夠保存下來,應該有學術和書法的雙重價值。
我跟海嬰先生在某些觀點上產生分歧之後,他來信希望我能回到當年撰寫《許廣平的一生》時的立場上。2011年《許廣平的一生》改名為《許廣平傳》,由人民日報出版社再版,我終於有機會證明30年來我在對許廣平的評價問題上基本立場並無改變。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證據:比如1998年1月16日,魯迅博物館與全國婦聯、民進中央共同舉辦了“許廣平誕生100 周年紀念大會”,雷潔瓊、許嘉璐、朱光亞、羅瓊等120 多人出席,貴賓把主席台上的座位坐得滿滿的,這次活動就是由我一手操辦。在此前後,我還跟同事、朋友合作,出版了《許廣平的故事》《許廣平紀念集》。2018年是許廣平誕生120 周年,逝世50 周年。我也在上海魯迅紀念館和上海交通大學文學院發表了題為《魯迅夫人許廣平》的講演。凡此種種,都表達了我幾十年如一日地對許廣平的敬意。
但我在新版《許廣平傳》的後麵增加了兩篇附錄:一篇題為《都是〈魔祟〉惹的禍——由一出獨幕劇引發的文壇風波》,另一篇是《我讀許廣平〈魯迅回憶錄〉(手稿本)》。前一篇跟海嬰先生多少有點關係,後一篇則直接跟海嬰先生有關。
《魔祟》是20 世紀80年代中期我發現的一篇許廣平佚文,原文是用鉛筆書寫在一張紙上,未署名,未注明寫作時間,也未曾公開發表。因為我對許廣平字跡極熟,又了解她的文風,所以一眼就能斷定是許廣平寫給自己看的作品。
《魔祟》的主要內容是許廣平回憶夜間跟魯迅共同生活的情景:她先睡,魯迅陪陪她,再繼續寫作。魯迅睡前關窗戶,雖小心翼翼,動靜並不大,但驚醒了許廣平。被睡魔控製的許廣平不禁抱怨:“你那麼大聲音關窗子,把我弄醒了。”
魯迅去世之後,許廣平也養成了夜間工作的習慣,才因當年對魯迅理解不夠、體貼不夠而深深自責。這篇作品雖然采用了獨幕劇的形式和象征的手法,但基本含義還是明白的。許廣平在《魯迅先生的日常生活》《魯迅先生的寫作生活》《我怕》等文中也有類似的描寫。
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2001年上海世紀出版集團出版了一本《魯迅與許廣平》。作者是資深編輯、藏書家倪墨炎。書中居然以《魔祟》為依據,斷言1925年8月許廣平和魯迅的愛情快速地進入了“新的更高的階段”,建立了同居關係。有一位知名學者為該書作序,說這是運用心理分析方法得出的新論。
我是一個感情用事的人,讀到這些文字非常非常生氣。因為1925年8月,北洋政府武裝接收女師大,一度想把許廣平等六名學生領袖押解遣送原籍。許廣平被迫到魯迅家避難,跟同學許羨蘇同住在南屋客房,躲過了風聲最緊的幾天。
如果倪墨炎的結論能夠成立,那魯迅的正義之舉豈不變成了乘人之危、金屋藏嬌了?更何況依據權威史料,魯迅跟許廣平定情是在1925年10月,同居是在1927年10月。
如實地說,此前我跟倪墨炎一直有學術交流。他每有新作問世總會主動寄我,其中不乏新鮮史料,使我獲益。我們之間即使說不上是朋友,但起碼沒有個人恩怨。但這次我的確憋不住了,便寫了一篇短文批駁,題為《著了魔的心理分析》。今天重讀,感到我講的雖然並非沒有道理,但使用了一些有刺激性的詞語,如“令讀者目瞪口呆,滿頭霧水”,這就有些傷人了。特別不厚道的是,我在文末還提到《魯迅與許廣平》在《文彙讀書周報》連載時,署的隻是倪墨炎一個人的名字,但結集出書時,作者中卻增添了他夫人的名字,變成了兩人合著。明眼人一看便知,我當時的意思是批評倪墨炎在“合理避稅”。現在反思,感到這就叫“文人互戕”。目前稿酬扣稅原本過高,不盡合理,作家的背後又總會有配偶不同方式的支持。人非聖賢,何必苛責於人?
我說倪墨炎談《魔祟》的文章多少跟海嬰先生有點關係,是因為他說海嬰某日給他打電話,提供了一個“絕密信息”,可以印證魯迅跟許廣平“第一次性愛生活”的時間。2001年7月,海嬰先生在《魯迅研究月刊》發表《關於〈魔祟〉答倪墨炎先生》,嚴詞譴責倪墨炎不顧他的反對,不惜失信,不惜傷害他,公然侵犯他父母的隱私權,並重申魯迅跟許廣平同居的時間,應以許廣平認定的時間為準,作為兒子他沒有依據變更目前認定的事實。
倪墨炎也是性情中人。我的這篇短文一發表,我們不僅斷絕了正常交往,而且從此他“逢陳必反”“逢陳必罵”,不僅內容真真假假,虛虛實實,還株連了我的其他幾位朋友,如王錫榮、陳福康。新版《許廣平傳》的附錄中有一篇《都是〈魔祟〉惹的禍》,就是當時我進行的答辯。如今倪墨炎先生已經作古,我僅就我當年的批評態度進行自省。至於學術上的是非,今後的讀者自有明斷。
另一篇附錄是《我讀許廣平〈魯迅回憶錄〉(手稿本)》,原刊登於《中國現代文學研究叢刊》,談的是2010年3月湖北長江集團推出的《〈魯迅回憶錄〉手稿本》。我認為,為學術界提供許廣平著作的原稿,以便跟正式出版本的文字對照,從中了解許廣平的構思修訂過程,是一種正常做法;但把這種史料性讀物包裝成暢銷書,聽說印數高達20餘萬冊,這就不正常了。為了促銷,自然要向讀者宣傳其賣點,於是有一些權威學者就出麵站台了,說什麼許廣平1961年出版的《魯迅回憶錄》是由“上級拍板”的“集體創作”,“有很多地方違背作者原意,有被要求改動的‘左’的痕跡”。“手稿本能夠在50年後完整麵世,意味著被極左思潮遮蔽和詮釋近60年的魯迅及其代表的文化精神的那些事,將得到還原和解放。”還有些報刊宣稱,以出版《魯迅回憶錄》(手稿本)為標誌,“新世紀魯迅研究將重新啟動”。
上述提法肯定不是經過認真研究之後所得出的正確學術結論。即使將其視為廣告詞,這也是一種誇大的帶虛假色彩的廣告。
我在文章中指出,許廣平寫作《魯迅回憶錄》的時代,是一個張揚集體主義精神的時代,所以許廣平在《前言》中強調這本書采用的是“個人執筆,集體討論、修改的寫作方法”,這也含有作者自謙的意思。事實上,這本回憶錄是許廣平每天寫幾千字這樣陸續寫出來的,寫作過程中對她幫助最大的應該是秘書王永昌和那些不知名的責任編輯——他們起碼在文字加工方麵發揮了作用。對內容的把關,主要是在1960年2月13日於北京文化俱樂部召開的一次座談會上,中國作協黨組書記邵荃麟主持,參加者有陳笑雨、郭小川、劉白羽、陽翰笙、唐弢等。有人談得多,有人基本上沒發言,基本上是各抒己見。
重讀會議記錄,仍感到有些意見很好,很中肯,並沒有“左”得烏煙瘴氣。
事後許廣平對《魯迅回憶錄》作了加工潤飾,使文字更加清通,也刪掉了一些“左”得出奇的提法。我列了一張校勘表,收錄在我寫的《本色魯迅》一書第210 頁至212 頁,漓江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想深究此事的讀者可以參看。總的印象,我認為正式出版時書的整體水平比手稿本有明顯提高,而不是修訂本閹割了手稿本中的什麼精華。讓一部錯字、病句和其他問題成堆的手稿本大量印行,我認為反而有損於許廣平先生的形象。這恐怕是這部手稿本的推手始料不及的。事與願違,此之謂也。
許廣平的《魯迅回憶錄(手稿本)》中之所以出現一些“左”得離譜的文字,我認為主要是因為時代的局限,而不應該苛責於許廣平個人。中國共產黨曆屆領導人一如既往地弘揚魯迅精神,魯迅在中國現代文學史、文化史上又居於一個十分顯赫的位置。在一個政治鬥爭頻繁、政治氣候瞬息多變的時代,作為魯迅夫人的許廣平自然會生活得十分謹慎小心,唯恐自己的言行有損於居於文壇高位的魯迅。周海嬰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中有驚心動魄的一章,題為《必需(按:似應為“必須”)說明的真相》,主要回憶1966年5月下旬江青在上海召見許廣平母子的情況,從中即可見某些政治人物試圖操控許廣平的用心,以及許廣平在“文革”時期所處的政治環境的險惡。換位思考,定能對許廣平多一點理解,少一些“酷評”。
最後,我想談談《許廣平傳》的優點和不足。我自認為我這本書除開史料比較準確紮實之外,還挖掘出一些新的史料;即使重寫,恐怕在史料上也難於有大的突破。我特別感到得意的是,我發現並首次披露了許廣平初戀的史實。1940年1月10日,許廣平在《上海婦女》第4 卷第2期發表了一篇散文《新年》。這篇文章是回憶主人公霞18年前生活中發生的一幕悲劇。
我知道,許廣平幼名霞,家中亦稱她霞姑。她後來也使用過許遐的筆名,因“霞”與“遐”諧音,文中所說的“十八年前”即1922年,那時許廣平剛從天津女師畢業,考進了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她在天津女師讀書時有一位閨密叫常瑞麟,文章中稱其為玉蘭,她比許廣平小兩歲。畢業後常瑞麟考入北京醫學專門學校,許廣平卻學了文科,雖專業不同,但同在北京,每周周末她們都要相聚。那年新年前夕,常瑞麟的三妹毓麟、四妹應麟從天津到北京度年假,許廣平興衝衝跑到常家,不巧毓麟、應麟都染了喉疾,許廣平不知道這是什麼病,便親姐妹般地前去照顧,結果她自己也被傳染上了,以為是一般的扁桃腺炎。後來疾病加劇,經西醫確診,才知道得的是可怕的猩紅熱病,經過開刀,引出一盤膿液,才逐漸康複。
許廣平重病時曾處於昏迷狀態,幾近彌留狀態。在此期間,文章中提到的輝曾來探視她,並送來了自己治療喉疾的藏青果。許廣平初愈時,曾想去看望這位輝,但都被常瑞麟姐妹勸阻,因為她還很虛弱,需要靜養。直到過了農曆正月十九,許廣平才從常瑞麟的三妹毓麟那裏聽到了輝的噩耗,原來輝探望許廣平時也被傳染上了,終成不治,英年早逝。在《新年》一文的結尾,許廣平動情地寫道:“到了第十八年紀念的今天,也許輝的家裏都早已忘記了他罷,然而每到此時此際,霞的愴痛,就像那患骨節酸痛者的遭到了節氣一樣,自然會敏感到記憶的。因為它曾經摧毀了一個處女純淨的心,永沒有蘇醒。”
幸運的是,常瑞麟當時還健在,1980年剛80歲,頭腦十分清晰,是北京第二實驗小學的退休校醫。我專程拜訪了她,她又於當年6月20日給我寫了長信,才確知《新年》中提到的這位輝全名李小輝,是許廣平的表弟,也是許廣平的初戀情人。“五四”運動之後他跟他姐姐李小莊一起從廣東來到北京,準備赴法勤工儉學。因為誤了考期,隻好在北京大學當旁聽生。在許廣平筆下,李小輝是一位十分開朗活潑的青年:“他似乎正在走入人生第一步的幻境,像小孩東奔西走地去撲蝴蝶,連自己將要跌倒也沒有留意……”誰能想到,這樣一個生氣勃勃的青年,幾天之中就會被病魔吞噬呢?
如果說我的《許廣平傳》有什麼不足,那主要是隻突出了許廣平跟魯迅有關聯的生活內容,對於魯迅去世之後許廣平的生活和事業卻展示得很不充分。
這一方麵是因為我掌握的史料並不充分,二是因為對於建國後許廣平的生活和工作寫起來感到力不從心。為了彌補這一缺陷,我附錄了一份《許廣平活動簡表(1948年10月至1968年3月)》。“簡表”與傳記之間存在的差別是不言而喻的,但看來我今生已無法彌補了,隻能讓這種遺憾成為我終生的遺憾。
2010年之後,在許廣平研究方麵似乎沒有什麼大的進展。據說許廣平生前寫下了一些日記,個別文字海嬰在《我與魯迅七十年》一書中曾經引用,如1961年6月6日許廣平入黨當天的日記。若能公開出版,當然是了解許廣平思想和生活的珍稀史料。又聽說許廣平學生時代聽魯迅講《中國小說史略》時也留下了聽課筆記,這對研究魯迅的教學活動也是一種珍稀資料。所以,許廣平研究的學術水平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這是應該熱切期待的。
第九節 “怪人”“狂人”“瘋子”
——我與高長虹研究
凡是閱讀和研究魯迅作品的人,都熟悉一個名字:高長虹。僅《魯迅日記》中,關於高長虹的記載就有85 處,魯迅書信和雜文中也有不少地方涉及高長虹。
高長虹是一位“怪人”:早年帶有“尼采氣”,常以“超人”自居;晚年鬱鬱寡歡,自我封閉。抗戰時期他在重慶生活困難,當時二戰區駐重慶辦事處主任奉命送他五萬元。他即刻把錢扔在地上揚長而去,斥責說:“誰要你們這些刮地皮的臭錢。”在東北解放區,他幾乎不跟人說話,低著頭,不看任何人。
他寫出來的詩文也怪,隨便從他的詩集《閃光》中抄錄幾首:之 九
“a,b,c,d……
打字機在活動了。
之二十六
手?!
手?!
……?!
之132
……
那邊有人來了!
之138
完了,
完了
閉幕!”
高長虹又是一位“狂人”。所謂“狂”,是指他既有反叛傳統思想和黑暗勢力的一麵,也有自以為是、目空一切的一麵。他揚言隻佩服兩個人的文字:一個是魯迅,另一個是吳稚暉。但他在魯迅麵前也桀驁不馴。他自己肯定過魯迅是“思想界的先驅者”,但未名社的韋素園稱魯迅為“中國思想界之權威者”
時,他渾身不舒服,覺得“瘟臭”“痛惋”“而且嘔吐”。
把高長虹說成“瘋子”,原是延安時期中宣部部長凱豐的說法。高長虹是提著一個布包,從重慶徒步走到延安的。1942年,毛澤東召開文藝座談會,100多個被邀請的作家全部出席,高長虹是唯一沒有參加這次座談的文藝界人士。
1945年秋天,毛澤東找高長虹談話,征求他對工作安排的意見:是準備繼續留在延安,還是奔赴新開辟的解放區?不料高長虹卻要求派他去美國考察經濟,結果談得不歡而散。
據高長虹研究專家廖久明說,在20 世紀80年代之前,研究這位作家以及他組建的狂飆社的文章隻有兩篇:一篇是“左聯”成員韓起寫的《狂飆社論》,發表於1931年5月15日《流露月刊》第2 卷第1期;另一篇是魯迅研究前輩林辰寫的《魯迅與狂飆社》,發表在1948年4月《文藝春秋》第6 卷第4期。剛剛進入80年代後最全麵介紹高長虹的一篇文字,是1981年我在《新文學史料》第3期發表的《魯迅與狂飆社》。廖久明寫道:“陳漱渝的《魯迅與狂飆社》發表後,高長虹研究受到重視……甚至日本也有人研究高長虹。”(《一群被驚醒的人——狂飆社研究》,武漢出版社2011年1月版,第13 頁)。
像我這樣一個對高長虹作品原本不感興趣的人,怎麼會在粉碎“四人幫”
之後率先研究高長虹,並產生了始料不及的影響呢?這其中有偶然性。
早在“文革”後期,我就開始著手研究魯迅在北京時期跟文藝社團和報刊的關係,自然會涉及狂飆社與《狂飆周刊》。這些文章曾刊登於《南開大學學報》,並結集為《魯迅在北京》一書出版。每次重讀這些文章,我都會因文字的粗糙、史料的單薄、看法的膚淺而汗顏。這當然跟我學識的淺陋和當時治學條件的惡劣都有關聯。不過,同時如實地說,這些文章也拓寬了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的一些思路;用時髦的話來說,就叫作提供了若幹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的學術生長點。
直接誘發我撰寫有關高長虹的文章的是山西太原出版社的《汾水》雜誌。
估計是該刊編輯董大中對高長虹這個人物頗感興趣,該刊1980年第2期上發表了一篇曹平安的文章《狂飆社及其他——訪老作家高沐鴻同誌》。我經常說,凡回憶錄必須鑒別,因為記憶不可能完全準確,其中往往有誤、偽、隱的成分。記不清我從高沐鴻的回憶中挑出了什麼毛病,便寫了一篇《關於〈狂飆社及其他〉的幾點補正》。大中兄寬容大度,又在《汾水》1981年第7期刊登了這篇文章。我覺得興猶未盡,又寫了一篇長文《魯迅與狂飆社》,通過詩人牛漢發表在《新文學史料》1981年第3期。印象中,牛漢當時正在編輯《新文學史料》。他的工作單位人民文學出版社在北京東城,家住西城二七劇場附近,上下班都要經過我上班的魯迅博物館,所以他有事沒事都會到我辦公室坐坐,聊聊天,歇歇腳。他身材魁梧,騎著一輛舊自行車,我常擔心車上那個坐墊會被他壓塌。1981年是魯迅誕生100 周年,我的這篇文章就成了《新文學史料》發表的紀念文章之一。文章主要分為四個部分:一、狂飆社及其刊物;二、高長虹的家世及其與魯迅交往的始末;三、狂飆社解體之後的高長虹;四、關於《弦上》周刊。廖久明說這篇文章內容比較全麵即指此而言。
我寫這篇文章當然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比如《狂飆周刊》共17期,我記得隻有魯迅博物館保存得最為完整,在其他地方是看不到的,所以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覺。但是高長虹研究畢竟處於起步階段,所以我對狂飆社解體之後高長虹的情況雖然勾勒出了一個相對完整的輪廓,但不可在細節上做到完全準確。關於《弦上》的情況,我也是通過其他報刊間接了解的,而不知藏書家薑德明就收藏了完整的《弦上》周刊。由於《新文學史料》的權威性,拙文刊出之後產生了廣泛影響,引出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文章,如尚鉞的《“狂飆”
瑣記》,薑德明的《關於〈弦上〉周刊》,張稼夫的《我和“狂飆社”》,高曙的《高長虹的家世和青年時代》,高戈武的《憶長虹同誌》等。這就為高長虹研究增添了許多第一手資料。
談起高長虹研究,我認為必須提及五個人:董大中、閆繼經、廖久明、高曙、高淑萍。
董大中是山西的一位老作家,1935年出生,長期致力於山西近現代地域文化研究,除了在趙樹理研究方麵卓有成績之外,在高長虹研究方麵也應該位居首功。我在董大中所著的《魯迅與高長虹》一書的序言中寫下了初見他的印象:“我已經記不起跟大中兄會麵的準確時間,也許是在太原召開的一次文藝理論研討會上,也許是他到北京來專程拜訪我。總之,他最初留給我的印象是未老先衰,頭發黑白相間,耳朵聾得厲害,走路時略顯佝僂。他的穿著特別平民化——說得好聽叫樸素,說得難聽就叫不入時。如果以貌取人,人們也許很難把他的打扮跟他作為一位有影響的評論家的身份聯係起來。”
的確如此,老董不僅沒有什麼可以炫耀於人的學曆,而且貌不驚人,一般人很難想象他的知識會如此豐富,觀點會如此新潮。他不僅對現當代文學有興趣,而且對傳統文化、民俗文化也有興趣;不僅對詩歌創作感興趣,而且對國際政治也感興趣。他的著作至少在千萬字之上,至今未能全部出版。他的夫人看上去同樣像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婦女,其實也是一位內秀於中的詩人。可見,人的確不可貌相。
在2010年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的《高長虹全集》的扉頁上,我被列名為顧問,老董被列名為主編。但我掛的是虛名,既無“顧”,也無“問”,隻是出麵請原文化部部長賀敬之題寫了一個書名而已。董大中的貢獻則不可同日而語。老作家賈植芳教授說:“記得他(按:指董大中)為搜求高長虹的作品,專程來上海圖書館查閱資料,並於1989年在作家家鄉山西盂縣政協大力資助下出版了三卷本的《高長虹文集》。這套書基本上收入了高長虹這個傳奇性的作家的各種文體的全部作品,以及未刊手稿。接著,他又編輯了《高長虹研究文選》,收入了各個曆史時期各作家對高長虹其人其作的評價和議論文章。更難能可貴的是,作為該書的附錄,還收入了未見於《文集》的若幹則高長虹的佚文和書信。這一浩大的工程,為多年來曆史風雨中遭到堙沒,在二三十年代崛起的這一文學社團——狂飆社及其有關作家作品的研究,提供了翔實的史料,為我國現代文學史的研究填補了一個重要的缺門。”(《魯迅與高長虹》,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版,第2 頁)由此可見,把董大中稱為高長虹研究的奠基人,的確是實至名歸。
下麵要談閆繼經,筆名言行,1933年生,是一位離休幹部。他還有一個特殊身份:高長虹的外甥。俗話說“外甥多似舅”。這位閆先生身上也有他舅舅身上那種頑強而偏執的勁頭。他的夫人邢維清說,老閆脾氣倔,倔了一輩子,寧折不彎,要不然“文化大革命”中就不會從政工幹部被貶為一線工人,一當就是13年。他1988年開始研究高長虹,那時已55歲,不算年輕,治學條件也不能算好,但接連出版了《春柳集》《一生落寞,一生輝煌——高長虹評傳》《曆史的沉重》《造神的祭品——高長虹冤案探秘》這四本著作,還在報刊發表過一些文章。他就是因為常給《魯迅研究月刊》和《魯迅研究資料》投稿而結識我的。從他撰寫的《高長虹到延安的前前後後》一文中,我也了解到一些前所未聞的情況,頗有獲益。
然而,他的偏執也是十分明顯的。這集中體現在《造神的祭品——高長虹冤案探秘》一書(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9月版)中。這本書由四個人分別撰寫序言:第一位是我,第二位是高長虹的獨子高曙,第三位是他的夫人邢維清,第四位是年齡比他小但在學術界輩分比他高的董大中。
高曙的序言大體上說出了他們心目中的“高長虹冤案”:“我的父親高長虹全心全意為國為民奮鬥一生,但卻被魯迅研究家罵了一輩子。屈原式的一個好人,被貶成了一個逢蒙式的小人。我們全家都跟著受了很大的委屈。1957年我被打成‘右派’,‘文化大革命’中我和我的侄子高林珠都被打成了‘反革命’。
全家人都抬不起頭來。我們心裏委屈,嘴裏說不出來,鬧不清我父親在外頭闖了什麼大禍,犯下了什麼彌天大罪。”(該書第5 頁)閆繼經聲明,應該為高長虹冤案承擔罪責的並不是“一大批魯迅研究者”,而隻有兩人:一個是1956年版《魯迅全集》中《奔月》這篇小說的注釋者,另一個是1981年版《魯迅全集》1926年12月29日魯迅致韋素園信的注釋者。
小說《奔月》的注釋8 中,注釋者說高長虹是“當時一個非常狂妄的青年作家,一個在思想上帶有虛無主義和無政府主義色彩的極端個人主義者”,魯迅1926年12月29日致韋素園信的注釋者在注文中指明高長虹短詩《給——》當中,“自比太陽,以月亮喻許廣平,以暗夜影射魯迅。”
今天看來,這兩條注文的確有缺點。對經典作品的注釋,隻需提供有助於解讀作品的準確史料,以疏通文義,而不宜脫離文本發表注釋者本人的價值判斷,尤其不應在注文中使用帶情緒化的文字。對於並非影射文學的詩歌作品,從來都會有不同的詮釋,即所謂“詩無達詁”,因此更不宜把詩歌中的意象跟現實生活中的人物直接畫上等號。1981年版《魯迅全集》對高長虹詩作《給——》的注釋,來自當時北京文學界的傳言,帶有八卦性質,即使魯迅誤信這種傳言,也不宜正式寫進注文。不過,所謂“高長虹冤案”的造成,有其複雜的政治背景和社會原因,不能把高長虹後人在“反右”運動和“文化大革命”中的不公待遇全部歸罪於這兩條注釋的執筆者。建國之後,《魯迅全集》的編注從來就是一種國家行為,也可以被視為一種集體科研成果,其成績從來未歸功於參加此項工作的一兩個人,因此局部失誤也不能歸咎於參加編注的一兩個人。目前,新版《魯迅全集》的文字和注釋一直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中,因此像閆繼經那樣對基本上屬於學術範疇的問題進行政治性的聲討是不妥當的。在為《造神的祭品》一書所寫的序言中,我坦誠表達了自己的上述態度。
高長虹研究領域的後起之秀,無疑是任職於四川樂山師範學院的廖久明教授。我的案頭,擺著他的三種厚重的著作:《高長虹與魯迅及許廣平》(東方出版社2005年版)、《一群被驚醒的人——狂飆社研究》(武漢出版社2011年版)、《高長虹年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四卷本的《高長虹全集》,他也列名於三位副主編之首。廖久明研究高長虹10餘年,付出了巨大心血;不過也有回報,那就是從碩士研究生變成了教授。
廖久明的《高長虹年譜》出版之後,他給我寄贈了簽名本,還附了一張小條,希望我能寫一篇書評。我知道他這是表達對我的尊重和友誼。但是我至今也沒有動筆。因為他研究高長虹這十年,我的時間都花費在別的方麵,對他的新作貢獻不出有價值的意見。這次倉促翻閱了廖久明的幾部專著,也隻能談點膚淺的感受。
首先,我覺得,廖久明的貢獻之一是他對高長虹為首的狂飆社進行了係統的研究。狂飆社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較早成立的文學社團。它雖隻存在了5年多,但編輯出版了近20 種期刊,六七種叢書,作者隊伍發展到70人左右。我的《魯迅與狂飆社》一文隻有15000字,而廖久明的《一群被驚醒的人——狂飆社研究》多達24 萬字,除提供了大量史料之外,還闡述了狂飆社研究的意義,的確是功不可沒。
廖久明的第二個貢獻,是他出任了《高長虹全集》的副主編和編委會委員。我不知道編委會的具體分工,但我知道高長虹在重慶時期的187 篇文章,很多都是廖久明在他的學生李麗娟協助下發現的,這在我看來近乎一種奇跡,因為研究者長期以來對高長虹後期的創作幾乎處於一種無知狀態。離開重慶到延安之後,高長虹僅發表了十幾篇詩文。所以,高長虹在重慶時期的作品,對於研究他後期的文學活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廖久明的貢獻之三是他在史料研究方法上進行了一些新的探索,體現出一種存真求實的謹嚴學風。比如,對高長虹《給——》(“月亮詩”)的研究,他就從網絡上收集整理了大量資料,並作為附錄收入了《高長虹與魯迅及許廣平》一書。這對於傳統的文學研究方法無疑是一種突破,也有利於把中國現代文學的研究成果普及到更廣泛的受眾之中。在編撰《高長虹年譜》一書時,廖久明使用了高長虹小說中的一些材料。其實我在撰寫《魯迅與狂飆社》一文時也嚐試過這種做法,我認為是可取的。高長虹的小說中雖有虛構,但含有大量的自傳成分。隻要選擇精當,就能夠豐富和開拓高長虹的研究資料。在《高長江年譜》的附錄部分,收入了廖久明跟董大中的有關通信,內容是辨析《抗戰文藝》第3 卷第1期和1939年2月16日、3月24日在《新蜀報》上署名虹的四篇作品。這個署名虹的作者究竟是高長虹呢,還是另一位戲劇家、翻譯家葛一虹?董大中認為“應是高長虹所作無疑”,判斷標準是文章的思想、特殊用語、修辭手法,以及整篇文章的構思和句式。廖久明則認為其中《論曆史劇》一文的作者是葛一虹,至多不過是“疑似高長虹作品”。雖然雙方最終都未能說服對方,但保存下來的近兩萬字的通信,卻提供了一個關於佚文考證和收錄問題的生動案例,字裏行間表現出來的那種書生氣,尤值得人們尊重。
在行將結束此文時,還必須提及兩位學界之外的人物。他們就是高長虹的獨子高曙和高曙的養女高淑萍。
高長虹在1927年寫了一部書信體散文,書名叫《曙》,1928年4月由上海泰東圖書局印行,“曙”是高長虹獨子的名字,他於1921年2月17日(正月初十)出生;但作品中的“曙”也是作為“未來時代的象征”。高長虹寫這本書時高曙剛7歲,但在父親身邊的日子不過一年零兩個月。高長虹摯愛他的兒子,但又不忍心從他那個不懂教育的妻子身邊把孩子牽走,隻能讓孩子生活在他的思念當中。高曙童年天分頗高,由於生活環境的限製,他沒有走出盂縣這個偏遠縣城,一直擔任鄉村教師。我已經沒有會見高曙的印象,但他的確拜訪過我。那證據就是他在1988年9月3日寫給我的一封信——陳漱渝同誌:
您好!
在京時前去拜訪,獲益頗多,非常感激!
前次提到的《高長虹家史》,因原來的打算有變動,我寫了個《高長虹生平》,家史的一部分也寫了進去。這些文字是我幾年來所了解到的一些東西,也包括您提供的資料。但由於自己水平低,寫得很不成熟,也由於我知道的不多,有些地方還是空白或者有出入,或者為“流言”所誤,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助。
關於我父親和魯迅的關係問題,我以為有深入研究的必要,在這些文字中是遵循革命前輩張稼夫的《我和狂飆社》(《山西文學》1982年第12期)一文中的看法,不知妥否?我以為這是作為一個曆史問題來看,是對一個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應取慎重態度,作客觀的有根有據的分析。在這方麵您知道的是要比我多的,我也將在這方麵多做努力。
盂縣政協不知給您去信了沒有,我們總的想法是想得到您的支持和幫助。
上次您提到讓蕭軍的女兒蕭濱寫篇文章,這是我們很歡迎的,可於九月中旬或稍後寄盂縣政協辦公室張海慧同誌收,稿子寫明工作崗位和職務,我們現在對有關高長虹的回憶文章和評論文章都是歡迎的。
您有什麼看法請來信。
並致
敬禮
高曙
八八年九月三日
重讀這封信,可知高曙跟我見麵之前已有通信聯係。他撰寫的《高長虹的家世和青少年時代》一文,經我之手刊登於《魯迅研究月刊》1988年第11期。
在他寫此信之前,政協盂縣委員會也已經跟我聯係上了。他們在同年8月10日的來函中寫道:“前些日子,我們委派高長虹之子高曙同誌前往拜訪,受到了您的熱情接待,對您給予我們的關懷和支持,我們謹致衷心的謝意。”可見高曙來京找我屬於出公差的性質。政協盂縣委員會希望我多提供一些高長虹研究資料的影印件,並撰寫有關評價文章,我還是盡了一些力的。至於請蕭軍之女蕭濱寫文章一事則完全忘了。“蕭濱”可能是“蕭耘”之誤。蕭軍在延安跟高長虹相識,蕭耘當時擔任蕭軍的秘書,可能會有這種想法和建議,究竟寫了沒有也全無印象。
從那次之後,我跟高曙再無聯係。2001年8月,突然傳來他的噩耗,說他8月8日外出看戲,猝死於郊外,時年80歲。法醫開具的證明是:“2001年8月13日,河底鎮山底村牛腰灣半山坡上發現高曙的屍體,屍體衣著整齊,高度腐爛,雙小腿少量摔傷,特此證明。”人死在山坡上,五天後就會“高度腐爛”
嗎?我缺乏這方麵的醫學知識。無論如何,高曙跟他的父親一樣,也是一個悲劇人物。
對於高曙的婚姻狀況,我一無所知,隻知道他收養了一個女兒叫高淑萍,高中畢業生,後來嫁到了太原小站區北格鎮梁家莊。我之所以關注這位女性,是因為2005年7月,58歲的她自費來到沈陽,經過種種曲折,終於找到了高長虹臨終前的三位見證人,確認了這位狂飆社的創始人1954年暮春死於沈陽的東北旅社,時年56歲。他比魯迅小17歲,但終年跟魯迅一樣。這就解決了《魯迅全集》注釋上的一個大問題,也是我苦苦調查了25年但懸而未決的問題。
2008年秋,我正式退休,應友人之邀到太原散心。高淑萍和她的丈夫一起到賓館看我,還買了一些水果糕點作為禮物。她跟他的丈夫都是樸實的農民,皮膚黝黑,身材微胖,性格憨厚。高淑萍的特異之處是跟他的爺爺和養父一樣,性格頑強而執拗。她雖然文化程度不高,但密切關注高長虹研究的進展,四處奔走,想籌建高長虹的紀念設施,弘揚高長虹的業績。雖然實現她的願望的可能性十分渺茫,但她仍然在不斷呼籲,四處求援。
從上可知,近30 多年來,高長虹研究可謂取得了長足進展。但目前又遇到了一個瓶頸。在高長虹研究資料大體齊備的情況下,高長虹研究的學術水平應該如何提升?看來隻有期待廖久明這一代學者和他的弟子們。
第十節 呼喚溫情
——我寫懷人散文
兒時做過作家夢,成人之後才知自己與創作無緣:一是因為生活土壤貧瘠,二是因為藝術感受能力太差。所謂創造需要天才,就是說,摘取文學桂冠的隻能是那種既閱曆豐富又感覺敏銳的人。後來走上了學術研究之路,興趣又偏向於考證,整日在故紙堆裏討生活,原有的那一點點寫作稟賦也逐漸被磨蝕了。
然而積習終究難以滌除殆盡,所以有時技癢,也想寫點學術之外的文章。
詩歌是絕對不敢去碰的,這是文學殿堂裏那塊最神聖的地方,褻瀆不得。寫小說也難,因為皓首書齋,自己掘坑自己埋,與外部世界幾乎處於隔絕狀態,哪裏來的素材?唯一能寫的就是散文。我也不懂深奧的文藝理論,隻知道凡韻文之外的文字均可被視為散文;凡從心底流淌出的文字,跟口語接近的文字,均可被視為散文。寫散文就是跟朋友擺龍門陣,而跟朋友聊天必須坦誠相見,不必穿盔披甲,所以講真話就成了寫散文的極境。真話說得漂亮,有點含蓄美、朦朧美和形式美,於是就成了美文。
散文中我最愛讀的是懷人散文。屈原《九歌· 湘夫人》中有“沅有芷兮醴有蘭,思公子兮未敢言”之句,可見懷人是一種人之常情,也是一種文學傳統。山水遊記可以寫得意境深遠,字字珠璣,但讓人激情難遏,血脈僨張,或拍案,或唏噓,或噴飯者並不多見;而懷人散文則可以產生以上效應。中學時代上語文課,讀過魯迅的《記念劉和珍君》《為了忘卻的記念》,後來又讀過魯迅的《憶韋素園君》《憶劉半農君》《關於太炎先生二三事》……前輩和英烈那一張張和藹親切的麵孔就傳神寫意地鐫刻在心版上了,始終陪伴和激勵我不畏艱難,不懼坎坷,奮然前行。朱自清的《背影》,巴金的《懷念蕭珊》,丁玲的《我所認識的瞿秋白同誌》我也愛讀。我想,這一類飽蘸深情緬懷故人的文章,統統都可以被稱為“懷人散文”吧。
我在學術意義上跟“懷人散文”接觸,是在20 世紀90年代中期。那時,友人馬蹄疾兄為知識出版社(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的分支)編了一套懷人散文,選收了茅盾、冰心、丁玲、唐弢、謝冰瑩、曹聚仁、周作人等中國現代作家的懷人散文。這項工程剛剛啟動,馬兄就患上了不治之症,於是後續的工作就隻好由我來勉力完成。這套叢書當然不能說毫無欠缺,但在編撰過程中也增進了我對懷人散文的感受。
我感到,撰寫懷人散文有其特殊的難度。這也就是俗語所說的“畫鬼容易畫人難”。描神畫鬼,可以馳騁想象,無所依傍,創作空間相對遼闊。而人物是客觀存在,雖可濃縮,也可擴大,但絕不能胡編亂造。而且人物既有其本質所在,又有其複雜一麵,取舍失當,即會變形。更何況不同人對同一人物有著不同的理解、評價和描寫角度,所以寫出來也就難於取得共識。我還有一個感受,就是對一個並不熟識的人,如果隻需突出其某一側麵,行文並不困難,有如記者筆下的“人物專訪”;但如想描寫一個熟識的人物,立體化地展現其風采,下筆就難免躊躇再三。我曾出版一部30 萬字的自傳,其中寫得最為單薄的就是妻子。其原因就是了解太多、太深,反而覺得分寸難以把握,筆下難以駕馭。
盡管創作懷人散文有相當難度,我還是勉力寫了幾十篇,如今將其中的21篇遴選出來,交北方文藝出版社出版。因為緬懷的人物大多是我的師友,又大多已經作古,很多往事已成追憶,所以便從唐人李商隱的七律《無題》中取出“昨夜星辰昨夜風”七個字作為書名。我原想為自己的枯澀文字增添些許詩意,待書印成之後才知道撞書名的不同讀物竟有幾十種。為脫俗反而媚俗,這實在是始料不及,讓我十分尷尬。
這本小書出版之後得到了一些友人的鼓勵。作家張抗抗說:“《昨夜星辰昨夜風》是一本感情真摯、內容豐富、製作精良的懷人散文。在書中我們見到了一位又一位令人尊敬的文化大師及他們的故地,由於該書所記述的人物、場景,大多來自作者的第一手材料,所以格外珍貴。大師們生動、可親、可信、可愛的形象,在作者陳漱渝先生筆下複活,栩栩如生,娓娓道來,與我們親切對視、對話。他們曾經生活工作的歲月雖已遠逝,但書中所描述、所讚頌、所弘揚的大師們承載的文化精神、人文情懷,對真理的執著追求,對自由獨立人格的堅守,對真善美、生命、友誼的尊重和熱愛,通過陳漱渝先生的記述抒發,清晰地呈現在我們麵前,走進我們心裏,並將長久地留在讀者記憶中。”巴金研究專家周立民說:“這本書裸線裝,拿在手裏很舒服。所懷之人,從胡適開始,都是現代文學大家、大學者。懷人之文,是現在被寫得很濫的一種文體,很多人抹著眼淚說了很多廢話。這本書卻不是這樣,而是篇篇有‘料’,這‘料’還不僅是交往中的難忘細節,而是史料的發掘、辯證、澄清,不少都關於文學史實。”著名民國史專家楊天石、原中國出版集團總裁聶震寧、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院長孫鬱、中國文藝評論基地執行主任李林榮教授等也出席了這本書的發布會,熱情洋溢地講了不少鼓勵的話。
文友們的褒揚,其中自然包含有偏私和謬獎的成分,不過其中有一點倒是正確的,就是我寫的懷人散文雖然難以在文采方麵跟當下的那些散文大家比肩,但拙作中的史料性卻是相當多的懷人散文所欠缺的。《昨夜星辰昨夜風》中抒寫的對象有胡愈之、胡適、蕭三、李霽野、戈寶權、章川島、李何林、林辰、台靜農、蘇雪林、柏楊、李敖、林海音等文壇耆宿和知名學者,他們本人即是現當代文學史上的研究對象,而我提供的又大多是親曆、親聞、親見的資料,所以這本懷人散文集除開可以從文學角度閱讀賞析之外,還可以供現當代文學的研究者參考收藏。
我在前麵記過,這本書中的緬懷對象,大多數是我的師友。人貴知恩,貴在感恩:既感天地嗬護之恩、父母養育之恩,也感師友提攜相知之恩。在我的漫漫人生路上,他們曾給予我無私而切實的幫助。我有一個做人的原則:如果我做了些許有益於他人的事情,一定要提醒自己趕快忘掉;如果他人曾經給過我或大或小的幫助,那一定要銘記不忘,常懷感恩之心。所以對於我自己,《昨夜星辰昨夜風》也是一本感恩的書。對於在紙質書籍出版維艱的當下,仍樂意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和精益求精的責任編輯,我同樣懷著感恩之心。當今社會競爭激烈,人際關係中功利色彩愈益濃厚,所以我想用這本感恩的書來呼喚人間的溫情。如果多少能在這方麵取得一些效果,那這本書的意義就會超越於文學和學術。這是我十分企盼的!
第十一節 居然跟“性博士”沾上了邊
——我與張競生研究
2018年9月,從遙遠的廣東汕頭發來一封邀請信,內容是2018年12月14日至17日,韓山師範學院、廣東省文史研究館和廣東省檔案局將聯合召開“張競生與現代中國學術研討會”。聯係人李彬老師來電話說,這次會議邀請了一些學界大腕;此外也邀請了我,原因是在新時期我研究張競生起步較早。大約在27年之前,我在《人物》雜誌和台灣《聯合文學》先後發表了一篇長文《“性博士”傳奇——平心論張競生》。這篇文章在當時產生了一定影響。
對我而言,“研究張競生”是一種誇大之辭,準確地說我隻是關注過而已。
起因是魯迅和許廣平之間的一次調侃。1926年9月30日,魯迅在致許廣平的一封信中,講到廈門大學選修他的課程的學生多起來了,其中有五位女士。因為當時魯迅跟許廣平正在熱戀之中,所以他對遠在廣州的戀人承諾:“我決定目不邪視,而且將來永遠如此。”許廣平讀到這封孩子氣十足的情書,想起了張競生在《美的社會組織法》中的觀點。張競生把女子比喻為花:“藝術之花”“慈善之花”“新社會之花”“點綴之花”……認為人應該破除“私有之念”,可以像欣賞一切鮮花那樣去欣賞一切女人。同年10月4日,許廣平在回複魯迅的信中俏皮地建議魯迅對女生不必“邪視”,而可以“冷不提防地一瞪”。魯迅於同年10月20日再複許廣平:“張先生的偉論,我也很佩服,我若作文,也許這樣說的,但事實怕很難。”“以己之心,度人之心,知道私有之念的消除,大約當在二十五世紀,所以決計不瞪了。”可見魯迅並非從根本上反對張競生的上述觀點,而是認為他的想法和說法不切實際,帶有烏托邦色彩,至少在500年之後才可望實現。
後來在魯迅的《三閑集》裏讀到《書籍和財色》一文,我對張競生的印象就不免複雜起來了。這篇雜文是揭露有些書店用不正當的手段促銷,除先定高價後再打折之外,還有買書贈絲襪、送畫片、請吃冰淇淋等方式。最露骨的是情色促銷,例子就是張競生開了一家“美的書店”,“曾經對麵呆站著兩個年青臉白的女店員,給買主可以問她《第三種水》出了沒有?”張競生提倡“美的人生觀”和“美的社會組織法”,所以也以“美的”作為書店店名。魯迅未必去過“美的書店”,他的評論肯定是根據當時報刊上的報道寫的,而這種報道又肯定帶有誇張和漫畫化的成分。事實是張競生把1927年他在《新文化》月刊發表的五篇文章,以“性育叢談”為叢書名在美的書店出售,其中第一篇題為《第三種水與卵珠及生機的電和優生的關係》(又名《美的性欲》),曾刊登在《新文化月刊》第1 卷第2期。張競生的所謂“第三種水”即“巴多林液”。他認為女性在性生活中如果能分泌出這種水,其孕育的胎兒必定壯健優良。張競生是從性學、優生學和胚胎學的角度研究這種生理現象的,但一般人卻把“第三種水”
簡稱為“淫水”,從而也就簡單化地把張競生的學術研究視為“誨淫誨盜”。其實,女性的這種生理現象在古希臘哲學家的著作中已有記載,中國古代的野史小說中對此亦有描繪。從20 世紀50年代到80年代,西方的性學專家更有一批新的研究成果問世。至於雇傭女店員的做法,打破了上海商店隻雇傭男店員的傳統,在當時似乎是一件驚世駭俗的事情。今天人們不僅對此習以為常,而且還有人認為張競生開辟了女性就業的新途徑。對張競生看法的見仁見智,引發了我對這位傳奇人物的興趣,因此收集了一些資料,寫成了一篇《“性博士”傳奇——平心論張競生》。我從他的學生時代,辛亥革命期間的革命活動,留學法國的經曆,《性史》風波,婚姻戀愛,晚年境遇諸方麵介紹了他的一生。文中有兩個章節,專門介紹“美的書店”和關於《第三種水》的論爭。
大約是20 世紀90年代初,我把此文交給人民出版社的《人物》雜誌發表。
當時這份雜誌頗具權威性,責編是我的朋友李京華女士。1991年我到台灣訪學,又將此文交給台灣《聯合報》係統的《曆史月刊》發表。該刊負責人林載爵是位學者,他欣然同意,但臨近付排時卻被他的上峰撤稿,他們認為談論張競生頗為無聊。這件事傳到《聯合報》係統的另一份刊物《聯合文學》主編初安民的耳中,他大為不平,說:“這麼好的文章,他們不登我們登!”這樣一來,這篇文章又在《聯合文學》第7 卷第4期刊出了。《聯合文學》是當時台灣文學刊物中的頂級刊物,稿酬一字一元台幣,使我名利雙收。張競生在廣東汕頭和在台灣台北的親屬對此文均表示認可。張競生的嫡子、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政協副主席張超還多次到北京看我,這些都使我感到十分欣慰。
應該是在撰寫《“性博士”傳奇》之前,我在《團結報》還發表過一篇跟張競生有關的文章,題目是《譚陳聯姻與愛情定則——六十年前關於愛情的大討論》。當時友人楊天石在《團結報》主持一個《民國史談》專欄,責編全靈又是我的同鄉和朋友,所以我寫了一係列短文擂鼓助陣。後來《民國史談》的文章經篩選結集之後曾兩次出版,我也將有關文章收進了我的自編文集。我不知道這組文章產生了什麼影響,但在百度上檢索,此後類似這一標題的文章很多,2011年還有人將當時的討論文章結集為《愛情定則》一書,由三聯書店出版。
“愛情定則”討論的曆史背景,我在文章中已經介紹,故不贅述。在此僅僅重提張競生給愛情下的四個定則:一、愛情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包括感情、人格、狀貌、才能、名譽、財產等項。條件愈完全,愛情愈深厚。
二、愛情是可比較的。愛情既是有條件的,就是可比較的東西。以組合愛情條件的多少和濃薄作為擇偶標準,是人類心理中的必然定則。
三、愛情是可以變遷的。有比較,自然就有選擇;有選擇,自然就希望善益求善,所以愛情是變遷的,不是凝固不變的。由訂婚至解約,成夫妻至離異,用可變遷的原則衡量,實在是很正當的事情。
四、夫妻為朋友的一種。夫妻的關係與朋友的交好有相似的性質,不同之處是夫妻比密切的朋友更加密切,所以夫妻的愛情應比深厚的友情更加深厚。
夫妻若無深厚的愛情,就不免離散。
何謂“愛情”?張競生的“愛情定則”是否正確?這應該是一個古老的世界性的問題,見仁見智,一直在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長期爭論不休。在中國現代,較早提出愛情是何物的人應該是魯迅。早在1919年,魯迅就在《熱風·隨感錄四十一》中借一位“不相識的少年”之口發出了這樣的聲音:“我是一個可憐的中國人。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魯迅的回答是:“愛情是什麼東西?我也不知道。”在這篇雜文中,魯迅反對無愛情的婚姻,反對一男多女、一夫多妻的婚姻製度;叫出了“沒有愛的悲哀”“無所可愛的悲哀”。
那麼當代人對“愛情”又作何解釋?查閱《辭海》,沒有關於“愛情”的條目,估計是因為這個詞的含義並非三言兩語所能道明。查百度百科,對愛情的解釋是:“愛情,簡單的理解為,因對某些物的喜愛所產生的情愫。愛情有愛情情感、願望、欲望等,愛情倫理關係,愛情承諾關係。”(原文如此)又說,“愛情”指兩個人之間相愛的感情、情誼。還有專家把愛情分為形而上層麵和形而下層麵,越說越玄虛,讓我不想深究下去。比較起來,我還是認為張競生的理解表述得比較直白,相對切合實際,雖然當年《晨報副刊》刊登的60 多篇討論文章當中,以反對張競生的意見居多。
直言不諱地宣稱“愛情是有條件的”,這很容易給人以功利主義的印象,被認為玷汙了愛情的純潔性。比如許廣平曾以維心為筆名參加討論。她首先強調的就是愛情的高尚性和理智性,有別於動物的生理衝動。在其他文章中,許廣平更強調自己是“真愛”的追求者。這種“真愛”可以使她毅然向舊傳統、舊禮教宣戰,“寧可丟棄名譽、地位、家庭、財富,忍受責罵,或委曲自己”,“不自量也罷,不相當也罷;合法也罷,不合法也罷”,“一心一意的向著愛的方向奔馳”。
但不能因此就認為許廣平的愛情是無條件的。她十二三歲桀傲不馴地公開反對包辦婚姻,就是因為對方家長是個劣紳,民憤極大。她的初戀對象是表弟李小輝,愛他的原因是他“熱情、任俠、豪爽、廉潔”,這些其實就是許廣平的擇偶條件。李小輝因猩紅熱病去世之後,許廣平毅然選擇了魯迅,首先是因為魯迅是她的人生導師,雙方有著反叛包辦婚姻的共同思想基礎,又在女師大風潮中攜手偕行,跟教育界的保守勢力進行了艱苦卓絕的鬥爭。沒有這些條件,許廣平絕不可能無緣無故地愛上一個比自己年長18歲的異性。所以,說“愛情是有條件的”並沒有錯,否則就成了魯迅所反對的“盲目”的愛。隻不過不同的人擇偶的條件不同:有的高尚,有的世俗,有的低下。前些年有些拜金女宣稱“寧可坐在寶馬車裏哭,也不願坐在自行車上笑”,在我看來就是一種低下的擇偶觀。
“愛情是可以比較的”,這更是一個事實。既然擇偶觀有高下之分,不同的人愛情的美滿幸福度當然就可以區分。有人認為婚前可以比較,婚後就不應該比較,以免出現“吃著碗裏的,瞧著鍋裏”的情況,破壞家庭的穩定秩序。這其實是不同範疇的問題。所謂“比較”並非限定當事人進行比較,旁觀者也會有意無意地比較。因為不同的個體都是相對獨立的存在,而有差別就有比較。
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人是既有情感又有理智的動物。正常生活中的男女在結婚之後都會用道德進行自律,自我主宰,不可能有“閱盡人間春色”的奢望。那種包含性衝動的激情自然不能持久,但愛情再添加上親情之後就像沙石遇到水泥,會凝結得更加牢固。除開道德、法律意識之外,子女、財產和其他親友關係也都能成為維係家庭穩定的重要因素。
說愛情是可以變遷的,更不是提倡見異思遷,而隻是在陳述一種現實。中國傳統道德一直提倡“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夫妻不但要共同凝視大陽初升,而且要共同凝視夕陽西下。然而對於一般人而言,初戀的成功率大約不高,因此有人甚至做出了“初戀大多是悲劇”的判斷。其原因就是初戀的男女情竇初開,重視的是眼緣或其他瞬間感受,而對構建家庭的複雜性缺乏充分的認識。
一旦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現實生活中的種種矛盾就產生了,初戀雙方就會因為分歧不可調和而導致感情破裂。在當下社會,離婚率升高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據統計,2016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有437.4 萬對,比2015年增長5.2%。
我們雖然不能把離婚一律視為“愛情保鮮”,但離婚的社會原因確實存在,應該深入研究,妥善解決。真正做到“愛時珍惜,不愛時放手”,絕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定要把家庭穩定視為社會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廣平當年參加“愛情定則”的討論時,曾反對愛情可以比較、可以變遷的觀點,她反駁說:“我個人理想,以為愛情是最真摯,不屈於一切的。彼此如果有深厚愛情……忘我忘他,舍生忘死,心目中隻有一人,那時尚容得著比較嗎?尚有可以變遷嗎?”許廣平的肺腑之言,反映的是愛情的一種崇高境界、理想境界,但不能因此認為凡變遷之後的愛情就不是愛情,就一定貶值。許廣平初戀李小輝時的愛情是崇高的;許廣平在李小輝病故之後對魯迅的愛情更是崇高的。在漫長的人生旅途中隻有一次情感經曆並從一而終的人畢竟是少數,這應該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張競生認為“夫妻為朋友的一種”,在當時也遭到了大多數人的反對,認為夫妻在家庭、子女、經濟等方麵關係密切,並且互受性生理驅動力的作用,跟一般朋友並不一樣。問題是張競生並沒有將“夫妻”跟“朋友”之間畫上一個等號,而隻說是“朋友的一種”,我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妥。有人把朋友比喻為暗夜的燈、雨中的傘,沒有年齡、性別、地域、種族之分,關鍵是要情誼深篤,心靈契合,困難時能夠相濡以沫。因此,從廣義而言,將夫妻視為朋友關係的一種是可以的。夫妻和異性普通朋友兩者之間的實質性差別,僅僅取決於是否有性生活。
最後我還想談談張競生關於“情人製”的構想。張競生認為,“夫婦之道苦多而樂少”,所以他既反對多夫多妻的群婚製,也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和現在世界上最為通行的一夫一妻製。張競生斷言這些婚姻製度背逆人性,最終將被“情人製”取代。需要說明的是,張競生的“情人製”並非提倡濫交胡搞,而是“以情愛為男女結合的根本條件”,因為“愛的真義不是占有,也不是給與,乃是欣賞的。惟有行情人製的男女才能彼此互相欣賞”,“利多而害少”
(《美的社會組織法·情人製》)。
“情人製”的“利”在何處?張競生開列了四點:“第一,使男女了解情愛的意義;第二,他們知兩性的結合全在情愛;第三,使人知情愛可以變遷與進化,岌岌努力創造新情愛者才能保全;第四,使人知愛有差等,即在一時,可以專愛一人而又能泛愛他人。”張競生主張婚姻應以情愛為基礎,而情愛隻有不斷創造才能保鮮,這種看法無疑是可取的。魯迅小說《傷逝》中男女主人公婚姻的破裂,就是因為愛情未能更新、生長。但張競生忘記了根本的一點,就是男女之間的性愛是有排他性的。如果允許“泛愛”,那又如何能談及“專愛”?
所以,他所說的“人盡夫也,而實無夫之名;人盡妻也,但又無妻之實”,恐怕會導致戀愛中的“杯水主義”,在現階段更容易造成對婦女兒童權益的損害。
需要聲明的是,我對倫理學、社會學毫無研究,更沒有考察過婚姻製度的問題。但我畢竟是社會的一員,多少有些閱曆,所以還想對“情人製”發表一點淺見。在中國古代,“情人”可以指情感深厚的友人;但在當下,“情人”恐怕是多指有同居生活而無法律名分的男女。青春期正當戀愛的雙方,一般都被稱為“戀人”,或互稱“男友”“女友”。我們無論對情人現象做出何種道德評價,這種現象的存在恐怕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而且甚至有發展的勢頭。我所說的情人現象,絕不包括貪官或大款包養二奶,因為那是一種性賄賂或性交易,是對男女愛情的玷汙和褻瀆。據我觀察,當下的情人現象不僅產生在中青年人群當中,老年人隊伍中同樣存在。如果中青年男女同居,隻要雙方未婚,社會上已經采取了默認態度,沒有單位和他人會去追究。不過如雙方或其中一方婚姻關係未能解除,那仍然會受到道德和輿論的譴責。當下社會之所以對同居現象采取了越來越寬容的態度,跟改革開放過程中人口的流動不無關聯。大量農村青年到城市打工就業,他們有了結婚的需求而沒有正式結婚的條件,同居現象於是應運而生,隻是同居時間長短不同,分手的狀況也有所不同。老年人隊伍之所以也出現同居狀況,多半是因為喪偶之後感到孤單,如果正式結婚又可能遭到兒女反對或遇到財產分割之類的麻煩。總之,情人現象業已成為當下婚姻製度的一種補充形式,在法律麵前處於一種尷尬狀況,也有人稱之為“事實婚姻”。從原始社會的群婚製到當代社會的一夫一妻製,顯然是一種曆史的進步,也適應於當下的社會經濟條件。張競生提倡“情人製”,動機是反叛當時的包辦婚姻製,但他的理論既不符合中國國情,本身又十分片麵偏執,因而沒有可行性。未來的婚姻製度究竟如何,那恐怕會像魯迅預言的那樣,隻有500年後才能見到分曉。
張競生在他的傳奇人生中,自然有多方麵的活動和貢獻。但他的毀和譽都與性學研究相關。所謂性學,是指以性生理、性心理和社會中性現象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問,也是人類認識自身性行為及其發展規律的科學。雖然原始初民即有生殖器崇拜,廣義的性學也有約2000年的曆史,但現代的性科學直到18 世紀80年代至20 世紀初才初具規模。在中國,一方麵有色情文化的存在,直至當下,在網絡空間還可以輕易看到色情視頻,賣淫或變相賣淫的情況還客觀存在,性騷擾的事件也時有曝光;但另一方麵,在全社會,特別是在青少年人群中還缺失應有的性教育。不少人仍舊談性色變,把性學視為神秘而又肮髒的領域。據統計,從2014年至2015年,到公立醫院流產的有900 多萬人,而到2017年竟增加到了1300 萬人,其中65% 都是未婚女性。由此可見,作為中國現代性學研究的前驅,張競生的研究還是有開拓意義的。雖然他的理論有種種偏執和局限,但他絕不是提倡“禽獸般地濫交”。20 世紀50年代,張競生在新加坡出版了一本《十年情場》,對他的性學研究進行了回顧反思和自我批判,我認為態度誠懇,實事求是。
結語
寫完這組雜七雜八的短文,我的體會是:雖說這些都算是我的“雜學”,但其實仍然跟魯迅研究這門“主學”相關聯。因為我涉獵的這些人物都是魯迅的同時代人,而且都跟魯迅有所交集:或為“友”,或為“仇”,或先為“友”
後為“仇”。魯迅並不是一個孤立的存在,不對魯迅的同時代人進行獨立的研究,也就不可能對魯迅做出客觀公正的科學評價。我的懷人散文當中寫的那些人物,也大多是魯迅的友人或研究者。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些“雜學”也不雜。知識總是觸類旁通的。俗語說:“生有涯,知無涯。”在向80歲進軍的征途中,我最深的體會就是我的知識麵太狹窄,所以仍需秉燭讀書,給此生少留些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