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無以置答。“看來,你對詭稱宣判無罪不感興趣,”畫家說,“也許無限期延緩審理對你更為適合。我是不是需要向你解釋一下,無限期延緩審理是怎麼回事?”K點點頭。畫家懶洋洋地重新躺到椅子上,他睡衣前麵的紐扣脫開了,他伸進一隻手,輕輕撫摩著自己的胸部。“無限期延緩審理,”他說,他凝視著前方,停了一會兒,像要找出一個十分確切的解釋,“無限期延緩審理就是訴訟停留在開始階段,不再繼續往下進行。為了取得延緩審理的結果,被告和他的代理人,尤其是他的代理人,必須與法院不斷保持個人接觸。請允許我再次指出,這雖然不像爭取詭稱宣判無罪那樣,需要全力以赴,不過從另一方麵來說,卻需要更加保持警覺。你得經常注視著案子的情況,除了在緊急情況下要去找主管法官外,每隔一定時間也得去找他一次,而且要盡可能和他搞好關係。如果你本人不認識這位法官,那就應該通過你認識的那些法官盡量給他施加影響,同時要繼續努力,爭取親自和他見一次麵。如果這些事情中的任何一件你都沒有忽略,那你就肯定能使訴訟不至於超越開始階段。這並不意味著不再審理了,但是被告基本上可以不受判決的約束,就像一個自由的人一樣。”
“與詭稱宣判無罪相比,無限期延緩審理有其優越性,即被告的前景較為明朗,沒有突然被捕的危險,用不著擔心、緊張和焦慮,而這在爭取詭稱宣判無罪時是不可避免的,類似情況很可能在一個最不合宜的時刻出現。當然,對被告來說,無限期延緩審理也有一些欠缺之處,這也不容忽視。我這麼說,並不是因為考慮到被告在這種情況下永遠也不會真正獲得自由,因為他在得到詭稱宣判無罪後,也不見得能夠真正獲得自由。無限期延緩審理的弊端在其他方麵。要想把案子無限期地擱置起來,就必須找到幾條站得住腳的理由。因此,每隔一段時間便得做做樣子,采取各種措施,審問一次被告,收集一點兒證據等,這當然隻是走走過場而已。因為案子還得讓它繼續向前進展,盡管隻是局限在人為畫定的一個小圈子中。這當然意味著被告會偶爾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不過,你別以為這些事情會使人很不愉快,因為一切都是走走過場而已。比如說,審訊被告隻消三言兩語,如果你沒有時間,或者不想去,你可以表示抱歉而不出庭,你還可以事先安排和某些法官見麵。總之,你要做的一切隻是隔一段時間到你的主審法官那兒去一次,以這種方式從形式上承認你處於被告地位。”畫家講最後這句話的時候,K已經把上衣搭在手臂上站了起來。
“他現在站起來了。”門外立即傳來了喊聲。“你就要走了嗎?”畫家問,他也站了起來。“我相信,是這兒的空氣促使你離開的,我很遺憾。我還有好多話要對你說,我不得不講得很簡短。但是我希望已經解釋得夠清楚了。”“啊,是的。”K說,他不得不聚精會神地聽畫家講話,頭都疼了。雖然K承認畫家已經講清楚了,可是畫家又接著總結了幾句,想利用最後一次機會使他放心:“這兩種方式的共同點是,可以避免被告受到判決。”“但是,它們也使被告不能真正無罪開釋。”K低聲說,他似乎因為自己做了這麼一個尖銳的判斷而感到窘迫。“你抓住了事情的核心。”畫家緊接著說。K伸手去拿外套,但還沒有決定是否把上衣穿上。他很想把外套和上衣捆成一捆,拿在手裏,奔到外麵去呼吸新鮮空氣。他想到了姑娘們,盡管她們已經做出預報,說是他已經在穿衣服了,他還是不想把衣服穿上。畫家急於猜度K的意圖,便說道:“我覺得,你對於我的那幾個建議還沒有做出決定。這是對的。你如果想要匆匆決定的話,我還會勸阻你呢。需要細細斟酌,權衡利弊。每件事情都要仔細掂量。但是,從另一方麵來說,你也不應該拖得太久。”“我不久會再來找你的。”K說,他頓時下定決心,穿好上衣,把外套往肩上一搭,匆匆朝門口走去,門外的女孩子們立即尖叫起來。
“你得守信用,”畫家說,他沒有跟著K,“否則我隻好自己到銀行裏來了解情況了。”“請你開門,好嗎?”K說,他拉了一下門把,覺得有阻力,他知道是門外的姑娘們在拽著。“你不想受到女孩子們的糾纏吧?”畫家問,“最好還是從這邊出去吧。”他指指床後的那扇門。這正中K的下懷,他趕緊走回床邊,可是畫家卻沒去開門,而是鑽到床底下,在那兒說道:“等一會兒,你想看一兩幅畫嗎?你可能會想買的。”K不想失禮,要知道畫家確實很關心他,還答應今後幫助他呢。此外,K一直到現在都沒提怎麼付給畫家報酬的事,這完全是他的疏忽,既然畫家自己提出賣畫,他當然不能推諉。於是他同意看一看,盡管他急著想出去,已經不耐煩到了極點。
蒂托雷裏從床底下拽出一堆沒有鑲框的畫來,畫上蓋著厚厚一層灰塵,輕輕一吹便滿屋子飛揚起來,弄得K睜不開眼睛,喘不過氣來。“大自然,荒野景色。”畫家一麵說,一麵把畫遞給K。畫麵上是兩棵低矮的樹,分別位於一片深綠色草地的兩端,背景是色彩斑斕的落日景象。“很漂亮,”K說,“我買。”K的回答短得出乎自己的預料,但畫家並沒有覺得受辱,而是從地板上又拿起一幅畫來,所以K很高興。“這幅畫正好和那幅配對。”畫家說。這幅畫和那幅畫倒真可以配對,兩者沒有絲毫區別:這幅畫上也是兩棵樹、一片草地和一輪西斜的紅日。不過K並不計較這點。“是兩幅極美的風景畫,”他說,“我都買下,我要把它們掛在我的辦公室裏。”“看來你喜歡風景畫,”畫家一麵說,一麵又挑出一幅畫來,“碰巧的是,我還有一幅這樣的習作。”可是,它不僅畫的是同樣的題材,而且是又一幅一模一樣的荒原風景畫。畫家顯然正在盡量利用這個機會,推銷過去畫的畫。“這幅我也買下,”K說,“三幅一共多少錢?”“下次再說吧,”畫家說,“你今天急著要走,反正咱們會保持聯係的。老實說,你喜歡這些畫,使我很高興,我以後要把床底下的所有畫都附送給你。全是荒野風景畫,當初我畫了幾十幅。有些人不喜歡這類題材,說是格調太低沉,可是我相信總能找到一些像你這樣的人,喜歡格調低沉的畫。”然而,K再也沒有心思聽這位兜售自己作品的畫家發表他的藝術見解了。“請把這三幅畫包好,”他打斷蒂托雷裏的絮叨,大聲說,“我的仆人明天會來取的。”“不必要,”畫家說,“我可以找個搬運工,現在就跟你走,把畫給你送去。”他終於走到床後麵,把門打開。“別怕踩在床上,”他說,“從這扇門出去的人都從床上踩過去。”畫家即使不這麼說,K也會這麼做的,他的一隻腳已經踩在羽毛褥墊的正中間,可是,他透過開著的門朝外一望,又把那隻腳收了回來。
“怎麼回事?”他問畫家。“什麼東西使你這麼奇怪?”畫家反問道,他也覺得奇怪了,“這些是法院辦公室。你原先不知道這兒有法院的辦公室嗎?幾乎每棟房子的閣樓上都有法院的辦公室,這棟房子為什麼應該是例外呢?我的畫室實際上也是屬於法院辦公室的,不過法院把它交給我使用了。”使K大吃一驚的倒並不是發現了法院辦公室,而是發現自己居然對有關法院的事情如此一無所知。他承認,對於一個被告來說,一條根本原則是事事提防,永遠不處於措手不及的地位,如果法官在左麵出現,被告的眼睛絕不能漫不經心地看著右麵——而他卻一次又一次地違反了這條原則。他的麵前是一條長長的過道,畫室裏的空氣和這裏的空氣一比,就算很新鮮了。過道兩邊擺著長凳,和審理K的案子的那些辦公室之間的過道一模一樣。這麼看來,辦公室的內部布置有特定的規則。當時沒有多少當事人來來往往。一個男人在長凳上半坐半靠著,雙手捂著臉,好像睡著了,另外一個男人站在過道盡頭一個光線陰暗的地方。
K這時從床上走過去,畫家拿著畫,跟在他後麵。他們很快便找到了一個門房——這些人雖然穿著普通衣服,但衣服上除了一般的紐扣外,還有一顆金扣子,K現在已經能把他們辨認出來了——畫家讓他拿著畫送K回家。K掏出手絹,捂著嘴,他不像走路,而是在跑步。他們快要走到過道盡頭時,姑娘們擁了上來,K終於未能避免和她們相遇。姑娘們顯然看見畫室的第二扇門開了,她們趕快繞著圈子趕到這兒來了。“我不能再送你了,”畫家笑著大聲說道,他已經被女孩子們團團圍住了,“下次再見吧,抓緊時間好好考慮一下!”K甚至沒有回頭看一眼。他來到馬路上後,叫過頭一輛馳來的出租馬車。他得甩掉門房,因為門房的金扣子使他心煩,雖然它看來並沒有引起任何別人的注意。忠心耿耿的門房上了車,坐在車夫旁邊,但是K吩咐他下了車。K到達銀行時,早已過了中午。他本想把畫扔在車內,但又怕哪一天畫家會問起這些畫所表達的意境,所以他隻好把畫帶進辦公室,鎖在寫字台最下麵的那個抽屜裏,至少最近幾天不能讓副經理看見這幾幅畫。
[1] 被告提出特殊的或新的情況,使訴訟不能成立。——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