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沃倫·巴菲特的投資戰略》中,羅伯特將巴菲特原理與柏克夏公司持有的普通股相結合並按股本的多少排序,形成供學習之用的案例研究。這些案例中有好幾家公司的“息票”都預計會永久性增長而且增長收益均超過無風險比率。對這些公司來說,需要使用分兩步走的股息折現模式--初期用一種增長率,然後在第二階段較長的時期裏用另一種較低的增長率。
巴菲特在1988年購買的可口可樂股票就是例證。在那時政府的長期債券利率是9%,可口可樂公司的增長率是15%,用9%減去15%將會得出一個負數,使得計算沒有意義。為了克服這個限製,羅伯特使用了分二步走的折現模式。首先他假設可口可樂公司的持股收益至少在10年內高於平均水平,然後將收益降低到5%的水平。從第11年起,他用9%的無風險利率減去5%的收益增長率,得到4%的用於公司未來收益的折現比率。
當被問及許多涉及到股息折現模式的問題,羅伯特提到的真正能徹底解決的辦法是,徹底去研究並且計算公司的內在價值,而對於諸如價格-收益比率、價格-帳簿比率或與市場相關的方法等要降低依賴程序。
巴菲特告訴我們,當處於低利率環境時,他上調折現率,當債券收益率低於7%時,巴菲特將折現率調至10%。如果利率今後逐漸上揚,他的折現率就成功地從長期角度與之相符了。如果利率今後不上揚,他就為他的安全邊際增加了額外的3個百分點。
(二)正確理解和靈活運用“經濟附加值”理論
沒有人會否認一個有吸引力的公司一定是有高額利潤額並為其股民產生高現金收益的公司。如果公司的淨利潤為公司的股本產生高回報,這種魅力還會持續下去。然而,關於經濟附加值的方法以及它是否在巴菲特的思想體係中占有一席之地確引起人們的廣泛爭議。
經濟附加值原理的商標權歸紐約谘詢公司(New York consulting firm)斯特恩·斯圖爾特(Stern Stewart)所有。它是一種決定投資收益是否超出資本成本的衡量體係。在過去的幾年中,許多公司都已采納了經濟附加值的計算方法,其中包括可口可樂公司、愛利·理力公司(Eli Lilly)和美國電報電話公司(AT&T)。
它的計算方法就是先決定公司的資本成本,然後減去公司的淨收益。資本成本等於債務成本與權益成本按一定比例相加。
債務成本隻不過是公司借款應付的利息率,按實際利息支出額進行調節。權益成本是由企業的風險決定的,計算的方法可依照固定資產價格模式。
資本成本的加權平均數公式為:
資本構成中相對權益比例×它的成本+債務比例×它的成本。
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資本掛構為60%的權益和40%的債務,如果權益成本為15%,債務的利息率為9%,那麼公司的資本成本加權平均數為:
60%×15%+40%×9%=12.6%
如果一個公司能夠賺回15%的資本回報率,而資本成本為12.6%,我們可以說公司增加了經濟附加值。如果它能持續地保持較高比率的資本回報,它的股價市值一定會攀升。相反,如果公司的資本回報率持續幾年停留在10%,它的股價就會下挫。
經濟附加值是一根衡量棒,一種特殊的門檻比率。巴菲特使用的是另一種不同的衡量尺度。它通過衡量一個公司增加其市值的能力來決定公司的門檻比率。這個比率至少應與公司的留成收益比率相等。巴菲特認為公司每留成1美元的收益,它的市值就會增加1美元。從遠處看,巴菲特的理論似乎與斯圖爾特的經濟附加值理論相似,但巴菲特理論在很多細微之處無法與經濟附加值完全等同。
首先,經濟附加值理論是基於固定資產價格模式之上的。這個模式根據價格的波動來衡量風險。我們已經知道巴菲特的觀點是價格波動大的股票風險也更大。其次,由於權益成本總是高於債務成本,在經濟附加值模式中,隨著債務的相對增加,資本成本實際上反而減少了。經濟附加值的支持者們很難說服巴菲特將債務增加說成是件好事,原因是它等於降低了資本成本。巴菲特本人喜歡無債或幾乎無債的公司。
資本成本是商界的最大謎團之一。經濟附加值原理僅僅是找出成本的方法之一。巴菲特也許不使用經濟附加值的方法來計算資本成本,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對這個問題棄之不理。所有從巴菲特那裏獲得資本的子公司都必須向伯克謝爾·海舍威公司付費。巴菲特承認他不使用複雜的公式,相反:“我們認為向人們收取一筆合理的費用,然後放手讓他們去想,到底是購買一筆新的析股還是什麼其他股,這種方法更為簡便。每次的費用有些差異,取決於我們入市的曆史,買入時的利率,但總的來說,我們收取資本的15%的費用。我們發現15%這個數字會引起他們足夠的重視,但又不會使門檻太高以至做不成我們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