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現在,巴菲特都不曾擁有一間科技公司;他承認自己無法對這類公司有充分的了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除此之外,他也不曾擁有任何公用事業公司。他對於利潤固定的行業從來不感興趣。巴菲特曾經對石油業進行短暫的投資:1979年的阿姆拉達赫斯公司(Amerada Hess)以及1984年的埃克森公司(Exxon)。這些年來,巴菲特曾經為了套利,而購買一些股票;阿卡他公司(Arcata Corporation,1981年)、比阿特麗斯食品公司(Beatrice,1985年)和裏耳西格勒(Lear Siegler。1986年)等都是。盡管潛在的利潤不大,巴菲特以轉換現金持有力式,投資其他證券當做套利,來增加收益。
1978年,巴菲特完成了他到現在為止最大宗的投資,以2380萬美元收購一間名叫SAFECO的公司。根據巴菲特的分析,它是當時全國最好的產物及意外保險公司,甚至比柏克夏自己的產物及意外保險公司還要好。除了SAFECO之外,再加上GEICO(政府員工保險公司)裏的投資,總共占了柏克夏股市投資的29%。廣告、廣播以及出版公司占了37%。柏克夏的股市投資,幾乎有2/3都集中在兩種產業團體上:金融和周期性消費產業。
(二)巴菲特論多元化組合
巴菲特說:“多元化隻是起到保護無知的作用。如果你想讓市場對你不產生任何壞作用,你應當擁有每一種股票,這樣做也沒有錯呀。這對那些不知如何分析企業情況的人來說,是一種完美無缺的戰略。”
1980年,柏克夏擁有18問市場價值超過500萬美元的公司。除了廣告、廣播、保險以及出版公司以外,巴非特也擁有銀行(底特律全國銀行[National Detroit Bank])、食品公司(通用食品公司),采礦公司(美國鋁業公司[Aluminum Company of America]、凱塞鋁業化學公司[Kaiser Aluminum & chemical]、克裏夫蘭--克裏夫鋼鐵公司[Cleveland-CiIiffs lron Company])、零售商(吾爾渥斯[F.W.Woolworth])、服務公司(平克頓[Pinkerton])和煙草公司(雷諾煙草公司[R.J.Reynolds])。這就是巴菲特最多元化的股資組合狀況。他除了資本財、能源、科技和公用事業以外的各個主要工業集團,都有股票投資以產業性質來區分,柏克夏的普通投資組台裏,52%是從事日常消費性產品的生產,29%是金融業,周期性消費產業占了15%,而資本財則列為4%。
有些批評者指出,因為基金經理人不斷地設法從事分散化的投資,所以他們比巴菲特更保守。巴菲特不同意這個說法。他的確承認基金經理人以比較傳統的態度從事投資行為。然而他認為,遵照傳統並不一定就是保守。保守的行為必須是有事實和推理為依據的。巴菲特並不會因為一些“重要人上”同意他,而增加自己的信心,也不會因為那些人的意見與他相左就喪失信心。不管他是以傳統或非傳統的方式來投資,或別人同不同意,巴菲特永遠維持他保守經營的方式。
巴菲特說,大多數投資組合經理人的表現比那些主要指數還差,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能力不足,而是受了機構投資人決策程序所害。根據巴菲特的說法,大多數機構投資人的決策,是由那些堅持遵守公認的投資組合必須分散,才能分散風險此一主張的團體或委員會所製定。那些雇用基金經理人的機構投資人視投資安全與市場上的平均收益為一回事。不論合不合情理,遵守分散的原則,絕對比個人的獨立思考更受嘉獎。遵守標準的分散投資組合的基金經理人,不管合不舍理,他們被獎賞的機會,超過有獨立想法的經理人。
巴菲特從經驗中得知,體質優良且經營得當的企業通常價格都不便宜。一旦見到價格低廉的績優企業,他一定毫不遲疑地大量收購。他的收購行為完全不受經濟景氣低迷,或是市場悲觀氣氛的影響。隻要他相信這項投資是絕對具有吸引力的,他就會大膽購買。巴菲特這種集中投資的理論,在柏克夏1991年的年度報告中有更進一步的解釋。在那裏麵。巴菲特引用了梅納德·凱因斯(John Maynard Keynes)寫給同事史考特(F.C.Scott)這裏的話:“隨著年歲增長,我越來越相信,正確的投資方式是把大量的資金,投入到那些你了解,而且對其經營深具信心的企業。有人把資金分散在一些他們所知有限,又缺乏任何賣點的投資之上,以為可以借此降低風險。這樣的觀點其實是錯誤的……每個人的知識和經驗必然是有限的,而我也很少能夠同時在市場上發現兩家或三家以上可以讓我深具信心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