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X(2 / 3)

“接下來,我們來談談女服務生的目擊證詞。‘王同平在林東策房門外脫下雨衣。’與這個證詞矛盾的是,前台小妹見到的王同平隻是穿著花哨的西服,並沒有看見雨衣。如果強行解釋這個地方,隻會導出一個有悖常理的結論——王同平經過前台後,先在走廊上穿起了雨衣,又在進客房前脫下了。在這點上,我們不妨將思維逆轉——酒店嚴令禁止員工偷窺顧客的舉動,女服務生估計隻是用眼角的餘光掃到了客房門前的王同平而已。所謂的脫雨衣之舉,會不會隻是她看錯了呢?”

旁聽良久的小島終於忍不住插嘴問道:“這也能看錯?她該不會是把穿雨衣看成了脫雨衣吧?”

麵對二人的懷疑,陶展文擲地有聲:“服務生會看錯也無可厚非,畢竟進門前穿雨衣顯然有悖常理。但凶手確實就這麼做了,這又怎麼解釋呢?”

“為了……遮住外衣?”神尾試探著問道。

“聰明!”陶展文給了他一個讚揚的眼神,“試問,眼前突然出現一個穿著打扮與平日裏的自己如出一轍的人,你會有什麼感想?更何況凶手意在殺人,更不能讓對方產生哪怕一絲的戒備。那麼,問題又來了,凶手為什麼一定要到了房門前才穿上雨衣呢?”

神尾已跟上了陶展文的節奏,搶答道:“為了讓人看見他的花哨打扮!”

“對。要是不能製造出王同平來訪、林東策逃離的假象,一切犯罪計劃都無從談起。凶手選擇不走安全樓梯,而是堂而皇之地通過前台,也是為了這個目的。但壓帽禮純屬多餘,反倒露出了馬腳。”

神尾對眼前的食堂老板肅然起敬,歎服道:“您的推理毫無破綻……”

“待我說完再感歎也不遲。王同平愛好旅遊,時常出遠門。而與此相對應的是,遠在東京的林東策一個月之中隻有幾天會在公司露麵,情婦竹內朝子的居所更是鮮少造訪,以至於庫本甚至敢明目張膽地在公寓內與竹內苟且。警方不妨去細查一番王同平出遊與林東策露麵的具體時間,一定會大有收獲。”

陶展文略作停頓,見在座的眾人都沒有對自己的推理起疑,才繼續道:“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王同平分飾二角的原因。通過移民備案,我們可以確定被害人的本來身份就是王同平無誤。這個男人為什麼要假扮林東策呢?這就要提到五年前那一筆兩千五百萬日元的補償金了。林東策抵日第二天便死在了旅館‘鶴屋’。王同平也正是在那時竊取了他隨身攜帶的補償證明。證明上有卡朋特商會的署名,王同平本來可以憑此證明冒領補償金的,但礙事的是,美方在介紹信中以‘黑痣林’一詞描述了林東策的相貌,逼得王同平隻能在自己的額頭上貼上黑痣,裝成林東策的樣子。他本以為錢到手後便可逃之夭夭,誰料半路竟殺出個南洋財閥程就信。他騎虎難下,隻得假戲真做。所以,別看王同平表麵上優哉遊哉,實則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聽完陶展文的推理,神尾不禁狐疑道:“正牌林東策突然死亡,就沒人發現有蹊蹺?牽扯兩千五百萬的巨款,絕不是意外事故那麼簡單。陶老板,您怎麼看?”

“這得瞧你們警方的手腕了。要真是他殺,凶手多半是王同平無誤。但這個案子怕是永無水落石出之日了。畢竟是陳年舊案,嫌疑人又已經死了……”

“他殺,一定是他殺……”警察不甘心地嘟囔道。

“無論是意外還是他殺,與林、王二人毫無瓜葛的‘鶴屋’老板娘富井明子位列奧林匹亞物產股東之一,這點就足以說明王同平與此事脫不了幹係。”

“嗯,不排除王同平收買富井明子共同作案的可能性……但話又說回來了,王同平又是怎麼知道補償金一事的?”

“你們不妨走一趟入境管理局,要是我沒猜錯,這兩個人一定是搭乘同一班飛機或客輪來日本的。”

陶展文有十成把握確定林、王二人在美國就已經相識了,依據便是林東策在最後一封家書中談及“在美友人”時那句不明所以的話——我與此男,並列一站,一刀兩斷,盡皆相同。

此處提到的友人肯定就是王同平了,理由略荒謬——林東策,王同平,這兩個名字都是左右對稱的結構。將六個字排為一列,縱向截斷,左右部分是完全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