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縱容孩子的任性
在現在社會中,任性可以說是獨生子女的通病。
3歲的芳芳聰明可愛,乖巧的時候,也著實惹人喜愛。由於芳芳能歌善舞,語言表達能力強,在家裏,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都爭著疼愛她。可是,芳芳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太任性。在家裏隨心所欲,什麼事情都得依著她,稍不如意,她就會大發脾氣,哭鬧不止,誰的話都不聽。
為此,她的父母傷透了腦筋。盡管他們一再告誡她“你下次再也不許重犯了”,可不愉快的事情還是不斷發生著。
這天,媽媽因為著急去上班,就匆忙將爺爺一大早去餐館買給芳芳的早點吃掉了。芳芳的脾氣立刻又上來了,號啕大哭:“媽媽為什麼要吃我的?這是我吃的!”她的脾氣越來越大,沒完沒了,眼看著媽媽上班要遲到了,那也不行!最後還得爺爺再去餐館買一份早點回來給哭得一抽一噎的芳芳,才算完事!
任性作為一種不良的性格,除了與天生的秉性有關以外,最主要的是與父母的教育方式有關。孩子小的時候,常常有不合理的要求,父母覺得孩子小,不懂事,就遷就他,時間長了,就會形成孩子放任自己的心理定式,習慣於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並要求他人服從自己。所以,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要把握愛的尺度,不要過分地、沒有原則地寵愛孩子。
不能無原則地遷就孩子
3歲的孩子正處於“反抗期”,自我意識強,喜歡以自我為中心。他們常常是看到什麼要什麼,如果父母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就不開心發脾氣,又哭又鬧。有的父母出於疼愛孩子,對孩子的要求過於遷就,什麼都順著孩子,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
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高人一等,處處特殊照顧,如吃“獨食”,好的食品放在他麵前供他一人享用;做“獨生”,爺爺奶奶可以不過生日,孩子過生日得買大蛋糕,送禮物……遷就和順從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實際上是助長他們的“自我為中心”,造成孩子自感特殊,習慣於高人一等,容易使孩子變得自私自利,沒有同情心,不會關心他人。
在百依百順的環境中長大的孩子,當步入社會以後,或是在複雜而正常的社會生活中會失去生活的勇氣,或是走上反抗社會、鋌而走險的道路,這樣反而害了孩子。
因此,父母們不要過分溺愛自己的孩子,對孩子不要一味遷就,要做到堅持原則,父母要拒絕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讓孩子明白,在這個世界上,不可以為所欲為,人要學會控製自己的欲望。
如果孩子看到什麼就要什麼,父母可以和孩子說明自己的觀點,傾聽孩子的想法,和孩子一起分析利害。如果孩子無理取鬧,父母可以冷處理,過後再和孩子討論對錯。
孩子和大人一樣有著自己的需要和意願。有的父母錯誤地認為隻要父母為他安排好一切,孩子是一味順從的,或者完全滿足孩子的需要,要什麼給什麼。其實這種想法是有害的,在尊重孩子意願的基礎上合理地滿足孩子需要,才能促進孩子心理的健康發展。
先讚揚優點,再批評缺點
3歲的明明是一個很任性的孩子,當父母對他要求一放鬆,他就會不好好吃飯,並損壞東西、不講衛生,總之是一副很不聽話的樣子。每當明明出現這種情況,父親就帶他出去玩,在他開心的時候再指出他的錯誤。明明有一天明白了,不得不吐舌頭,以示悔意。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批評是必不可少的。當孩子不聽話做出錯誤行為時,父母在批評孩子時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具體來說,要做到以下幾點:批評孩子,最好是單獨進行,不要讓孩子當眾丟臉,不要傷害孩子幼小的心靈。
批評的重點隻對事不對人,不要過分強調孩子的過失,重點應該放在如何幫助孩子改正上。
批評前,先說說他的一些優點。這樣,孩子對大人的批評會心悅誠服,更易於接受。
父母批評孩子時,態度要和善,切勿居高臨下,咄咄逼人,使孩子對父母產生逆反心理。
父母批評孩子時切不可囉唆,簡明扼要,找準錯誤的要害,嚴肅認真進行教育。
父母批評孩子時不能情緒化,要態度明確,絕不可時而批評,時而放任,這樣會使幼兒難辨是非。
孩子一旦有錯,要立即批評糾正。如果錯誤發生已久,再進行批評,孩子會覺得莫名其妙。
不要以為一次批評,孩子就會徹底改正。如果孩子重犯錯誤,要堅持耐心說服教育。
隻要孩子領會了批評的意思而又有悔改之意,就要原諒他,終止批評。
每次批評都應該以愛護孩子、培養孩子良好行為為出發點,並充分相信孩子能改正錯誤。
給孩子說“不”的權利
專橫的父母,是不讓孩子說“不”的。試想,這樣的父母,又怎能與孩子成為真誠的、平等的朋友呢?這樣的父母又怎能把孩子放在最為重要的位置上呢?
在生活中,我們時常聽到一些父母在說:“我的孩子理解能力很強,說了就能夠理解,因此,他幾乎沒有什麼反抗。”這樣的話在教育學家們看來是危險的。
以色列學者瑞巴曾經將孩子分成反抗期現象與沒有反抗期現象兩種。就這個問題,瑞巴曾做過近20年的追蹤調查,他專門調查這些孩子們的成長情形。結果發現,顯示有反抗期現象的孩子,後來成為具有自主性較強的人格特質者,而未顯示有反抗期現象的孩子,長大之後多成為缺乏自主性的人。
孩子沒有表現反抗期現象其實有兩種原因,一是孩子缺乏自己的主張與精神,二是由於父母施加太大的壓力。這樣就使孩子成為溫順、有固定形式的人格。
不少孩子之所以能成為活潑、有反抗精神的人,是因為在某一時期體驗過自己的主張,能夠以自身的實際體驗為基礎,進一步學習並能表現自己的欲望或主張。
成長中的孩子具有反抗行為。這是極為正常的事,也是自然的事。這表示孩子已經開始有自己的想法,而不僅僅隻是接受。
特別“狠心”特別愛
嚴格要求對3歲孩子的成長來說,是有必要也很重要的。這是因為,3歲孩子是非界限有時不清,而且對自己的情感和行為往往也不善於獨立控製。如果父母對他們不嚴格要求,他們往往還不能主動、自覺、正確地按行為道德標準來行動。
因而,這就更需要父母對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有嚴格的要求,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思想和行為習慣。僅有愛不見得能教育和培養出優秀的孩子來,而應該把熱愛和嚴格要求結合起來。
嚴格要求也是熱愛孩子的一種體現。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就是說,嚴格要求正是出於深切的愛。所以,做父母的不應該受盲目的愛所支配,要“嚴”中有“愛”,“愛”中有“嚴”。當然嚴格要求並不意味著對孩子的嚴厲、動輒訓斥打罵,而是要做到以合理為前提。同樣,態度應該是耐心的,循循善誘的。
父母對子女一定要懷著帶有嚴格要求的熱愛,千萬不要溺愛姑息孩子、過分地遷就孩子與寵愛孩子。一定要有理智,有“分寸感”。隻有這樣,才能把孩子培養成為有良好個性品行的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