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武練兵,殺一儆百(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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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齊國人孫武,帶著他的《孫子兵法》到了吳國,呈給吳王。吳王細細閱讀後對伍子胥說:“孫武的這十三篇兵法好極了,他真是個奇才!”於是命伍子胥去請孫武來王宮相見。

見麵之後,吳王說及本國兵微將寡,問孫武怎樣才可以擴軍強國。孫武將當前形勢分析後,便說:“我的十三篇兵法,不但可施於軍旅,還可以動員婦人女子,驅而用之!”吳王大笑起來,說:“我從來未曾聽說過可以訓練女人上戰場殺敵的!”

孫武說:“不相信可以當麵試試,如不成功,甘當欺君之罪!”“真的嗎?”吳王說,“好,且看看你的本領!”於是就在後宮選出180名宮女,交給孫武接受訓練。

孫武將她們分為兩隊,命吳王的兩個寵姬擔任兩隊隊長,又令所有宮女,每人各執一支戟。孫武說:“軍旅之事,紀律森嚴,有賞有罰,號令必行。”孫武把宮女編成左右兩隊,右姬管右隊,左姬管左隊,各拿兵器,示以軍法:一不許隊伍混亂;二不許交談喧嘩;三不許私自行動。

第二天一早,全體齊集教場訓練,吳王也坐在樓上觀看。180名娘子軍全副武裝,右手握劍,左手拿盾,分站兩旁。吳王看見心愛的寵姬威風凜凜,心裏著實歡喜。孫武升帳,傳令布陣,將黃旗兩麵,授給兩位隊長,令為前導,眾女跟隨隊長之後,五人為伍,十人為總,要緊隨相繼,不得脫離。聽鼓聲進退,腳步不得混亂。傳諭已畢,令隊伍皆跪下聽命。一會兒,孫武又下命令:“鼓聲一響,兩隊齊起;鼓聲再響,左隊向右轉,右隊向左轉;鼓起三通,各挺劍互鬥。鑼聲起後收兵!”將規矩講得一清二楚。

號令一出,眾女都掩口嬉笑起來。擊鼓的軍士稟告,第一次鼓已擊過了,但她們有的起,有的站,參差不齊。孫武站起來非常嚴肅地說:“規矩不明,號令不熟,是將領的罪過。可再申前令,解釋清楚!”軍吏奉命再大聲告諭一次。鼓吏第二次擊鼓,這些女子依舊嬉笑耳語,挨肩斜倚,亂成一片。

孫武忽然雙目一瞪,大發虎威,喝問:“執法吏何在?”“有!”“我已說過,規矩不明,號令不熟,是將領的罪過;今已約束再三,號令已明,卻明知故犯,違反號令,就是軍官和兵士之罪。”左右見孫武正發怒,不敢違抗,便將兩姬捆綁起來。

吳王看見,要斬他的愛姬,大吃一驚,急命人持節馳救,令曰:“寡人已知將軍的用兵能力了,但兩姬乃寡人心愛之人,非此兩人,食不甘味,睡不安寢,請看寡人麵上,赦免一番!”孫武拒絕,說:“軍中無戲言,臣已奉命為將,若聽君命,赦免有罪,將何以服眾?斬!”

不一會,兩姬頭顱掛起來,宮女無不身體發抖,牙關發顫,誠惶誠恐地跪在帳下聽令。

孫武又將副隊長任命為隊長。於是再擊鼓發令,宮女們前、後、左、右、跪、起都符合規矩要求,沒有一個敢出聲的。

自此之後,吳王深知孫武善於用兵,於是拜孫武為將軍。孫武縱兵馳騁,西破強楚,北威齊晉,捷報頻傳,顯名諸侯,使吳王闔廬稱雄一方。

所謂“殺雞儆猴”、“殺一儆百”,就是威懾恫嚇之意,這是權術,是馭眾手段。步驟劃一,法令貫徹執行,必須依靠嚴厲的手段。軍隊如果沒有鐵的紀律,就不能令行禁止,就不會有戰鬥力。同時紀律應該是無私的,罰不避親,行不畏貴,法才有權威性,令才有號召力。

管理現代企業和機構,也同治軍一樣,要有嚴明的紀律和有令則行的作風。在執行紀律中,做到一視同仁,公開、公平、公正,不受個人因素影響,不可感情用事。以一警眾,是為了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秩序和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