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六年八月七日,丏尊記於上海江灣立達學園
《文章作法》緒言
“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做詩也會吟。”這句話雖然隻指示學習“做詩” 的初步方法,但中國人學習作文,也是同一的態度。原來中國文人是認定“文無定法”,隻有“神而明之”,所以古代雖然有幾部論到作文法的書如劉勰的《文心雕龍》和唐彪的《讀書作文譜》之類以及其他的零碎論文,不是依然脫不了“神而明之”的根本思想,陳義過高,流於玄妙,就是不合時宜。近來在這方麵雖已漸漸有人注意,新出版的書也有了好幾種,隻是適合於中等學校作教科用的仍不易得;而為應教學上的需要,實在又不能久待;所以參考他國現行關於這一類的書籍,編成這本書以救急。
文章本是為了傳達自己的意思或情感而作的,所以隻是一種工具。單有意思或情感,沒有用文字發表出來,就隻能保藏在自己的心裏,別人無從得知。單有文字而無意思或情感,不過是文字的排列,也不能使讀的人得到點什麼。意思或情感是文章的內容,文字的結構是文章的形式。內容是否充實,這關係作者的經驗、知力、修養。至於形式的美醜,那便是一種技術。嚴格地說,這兩方麵雖是同樣地沒有成法可依賴,但後者畢竟有些基本方法可以遵照,作文法就是講明這些方法的。
技術要達到巧妙的地步,不能隻靠規矩,非自己努力鍛煉不可。學遊泳的人不是隻讀幾本書就能成,學木工的人不是隻聽別人講幾次便會,作文也是如此,單知道作文法也不能就作得出好文章。反過來說,不知作文法的人,就是所謂“神而明之”的也竟有成功的。總之,一切技術都相同,僅僅仗那外來的知識而缺乏練習,絕不能純熟而達到巧妙的境地。“多讀,多作,多商量,” 這話雖然簡單,實在是很中肯綮,顛撲不破;要想作好文章的不能不在這方麵下番切實的工夫。
照上麵所說的一段話,必定有人疑心到作文法全無價值,依舊確信“文無定法”,隻想“神而明之”,這也是錯的。專一依賴法則固然是不中用,但法則究竟能指示人以必由的途徑,使人得到正規。漁父的兒子雖然善於遊泳,但比之於有正當知識,再經過練習的專門家,究竟相差很遠。而跟著漁父的兒子去學遊泳,比之於跟著專門家去練習也不同,後者總比前者來得正確快速。法則對於技術是必要而不充足的條件,真正憑著練習成功的,必是暗合於法則而不自知的。法則沒用而有用,就在這一點,作文法的真價值,也就在這一點。
《文章作法》,開明書店,1926年8月版
《鳥與文學》序
壁上掛一把拉皮黃調的胡琴與懸一張破舊的無弦古琴,主人的胸中的情調是大不相同的。一盆芬芳的薔薇與一枝枯瘦的梅花,在普通文人的心目中,也會有雅俗之分。這事實可用民族對於事物的文學曆史的多寡而說明。琴在中國已有很濃厚的文學背景,普通人見了琴就會引起種種聯想,胡琴雖時下流行,但在近人的詠物詩以外卻舉不出文學上的故事或傳說來,所以不能為聯想的原素。薔薇在西洋原是有長久的文學的背景的,在中國,究不能與梅花並列。如果把梅花放在西洋的文人麵前,其感興也當然不及薔薇的吧。
文學不能無所緣,文學所緣的東西,在自然現象中要算草蟲鳥為最普通。孔子舉讀詩的益處,其一種就是說“多識乎鳥獸草木之名”。試翻毛詩來看,第一首《關雎》,是以鳥為緣的,第二首《葛覃》,是以草木為緣的。民族各以其常見的事物為對象,發為歌詠或編成傳說,經過多人的歌詠及普遍的傳說以後,那事物就在民族的血脈中,遺下某種情調,呈出一種特有的觀感。這些情調與觀感,足以長久地作為酵素,來溫暖潤澤民族的心情。日本人對於櫻的情調,中國人對於鶴的趣味,都是他民族所不能翻譯共喻的。
事物的文學背景愈豐富,愈足以溫暖潤澤人的心情,反之,如果對於某事物毫不知道其往昔的文獻或典故,就會興味索然。故對於某事物關聯地來灌輸些文學上的文獻或典故,使對於某事物得擴張其趣味,也是青年教育上一件要務。祖璋的《鳥與文學》,在這意義上,不失為有價值的書。
小泉八雲(Lafcádio Heam)曾著了一部有名的《蟲的文學》,把日本的蟲的故事與詩歌和西洋的關於蟲的文獻比較研究過。我在往時讀了很感興趣。現在讀祖璋此書,有許多地方,令我記起讀《蟲的文學》的印象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