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沒有夢想,何必遠方(2 / 3)

更慘的是,有年從武漢回到深圳,快過年了,想著過年放假租房子,有空擋不劃算,就沒租,睡在同事的客廳沙發裏。沙發已經破損,堆了很多雜物,髒兮兮的,積了很厚的灰塵。白天鋪蓋卷起,晚上就在上麵睡著,頭枕在沙發背上,沒有枕頭,同事洗澡,腳步聲從客廳踏過,我都能聽到。哪裏能睡著呢。其實,大部分時間我會最後才睡。這樣的湊合了二十多天,放假,回家,年後回來才租的房子。現在想來,這是不是都是對我的考驗呢?

二十來歲,真的沒有意氣風發過。一直找不到自己,一直為生存奔波,一直在可憐地求職,換工作,而在這個過程裏,唯一不變的是閱讀,通宵,徹夜,寫作,投稿,發表文章,想做作家,這是一直沒有改變的。

時光就是這樣迅疾,不知不覺我也早過了二十來歲,不知道是怎麼過來的。曾經以為隨時會倒下,曾經擔心不知道下一步怎麼走,明天怎麼麵對。然而,竟然也過來了。然後,有四年的雜誌歲月,讓我專心地寫專欄,成為一個作家,又過了兩年,我積累多了,見識多了,也知道自己要什麼了,離開那家雜誌社,去財經雜誌,做了11個月,我辭職創業了。創業了一年,感覺還是喜歡寫作,然後又全職寫作了。

然後我就成了現在的我。

終於自由了。還好,也終於沒有餓死。這真是奇跡。

所以,我的二十來歲,真的無什麼光榮事跡,唯一的驕傲是,從來沒放棄過夢想。當年,深圳交通頻率的主持人曾經訪問我,做夢想與人生。有聽眾留言,為什麼請一個無名之輩。他們想通成功人士的成功經驗,然後換取自己的人生教訓和啟發,這時代就是這樣現實。而我那朋友,他大約感動於我對夢想的堅持,不放棄,並且覺得這樣的一個人值得鼓舞。謝謝那個朋友,他的人生與我不同,畢業在合肥做主持,之後來深圳,老媽都會給他安排好婚姻。如今他移民了,我卻還在辛苦地寫作,這就是人與人積累的不同,我曾經說他是心有猛虎細嗅薔薇,而我心裏,住著一隻兔子。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我不能改變當時的狀況,但我可以快速地提升現在的自己。這是我現在可以把我的事。

如今,看到電視裏十七八歲的孩子做出很驚天動地的事情,我總是覺得慚愧。看看,人家在十七八歲,二十來歲的時候都做了什麼,而你,你那時候在做什麼嗯?其實,想想,也不必這樣苛責自己。每個人的現在都有他的過去所奠定。我在那個時代沒有那樣的環境支持,所以便隻能有那樣的境遇,這是很多因素的綜合結果。而我那個時候,似乎隻能那樣,否則,那也不會稱其為我了。

村上春樹好奇別人的二十歲是什麼樣的,或曾經是什麼樣的,是認真地想知道,而我,雖然二十來歲苦逼動蕩,但依然想知道,你的二十來歲是什麼樣呢?

第五節 恨天才——“就是如此的焦慮,就是如此的野心!”

“要成為一名作家,成就那榮耀之事,我想我離開是必需的。實際寫作的時候,回去也是必需的。那兒是我的自我認識的開端。”

陳保才

最近有人寫了一本書,叫恨天才。真是很有意思的書名。為什麼要恨天才呢?或許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天才夢。但能實現這個天才夢的卻沒有幾人。所以,平乏的我們便有點羨慕嫉妒恨,所以要恨天才。

恨當然是一種開玩笑的說法。事實上,我想此書作者或許想表達的是對天才的一種羨慕與敬仰,畢竟人家展現了天才;還有一種是致敬。天才給我們帶來這麼傑出的作品,天才讓我們看到豐饒的人生,如果沒有天才,這世界該遜色多少——話說很多天才都是生活上的白癡或生活混亂,有的人生還弄得一團糟,長處很長,短處很短,這或許讓人覺得公平。

不過,我們倒真的可以討論下天才。

世界上真的存在天才嗎?長久以來,我們對天才其實有種誤解。奈保爾說,他父親寫作,然後他就做了一個決定,長大後要當一名作家。其實,僅此而已。而他父親是一個並不成功的作家,一個小報的記者。如果說作家是天生的,那做多也就以性格來說,一個人立誌要做作家,大約也跟他的敏感的個性有關,細膩的心思,敏捷的思維,獨特的角度,先天的與眾不同的氣質,但是,寫作才華還是要靠後天修煉的。就如奈保爾,他也不是天生就會寫東西,看他的自傳,他要是寫作也是沒有信息,寫了好幾稿,很多時候,寫完看不下去就扔了。在BBC的廣播劇編輯室裏,他在草稿紙上寫,讓人家提意見,那時的他完全不是大師範。但是,他的心靈已經是大師的心靈了,比如,離開故鄉,什麼都不想幹,隻想寫作,比如焦慮,就如他自己所說,“就是如此的焦慮,就是如此的野心!”因為焦慮,所以寫作,可是,寫作反而讓他陷入更大更深的焦慮,這就是一個作家的煩惱悖論。

不過,離開卻是是作家的必須,很多大作家都有離開自己的故鄉,精神的流浪更是注定的。大約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所以義無反顧——“我十一歲,沒有表現出任何天才的跡象,但我要當一名作家。”天才都是有這話的自覺的。

在那部自傳的結尾,奈保爾寫道:“要成為一名作家,成就那榮耀之事,我想我離開是必需的。實際寫作的時候,回去也是必需的。那兒是我的自我認識的開端。”每一個成功的作家都會離開自己的熟悉的範圍,好讓自己拉開一段距離,但是,每一個成功的作家又都是寫的他最熟稔的事情,否則,他就不能寫得深刻透徹。這種離開與返回,是作家的自我把控,也是文學的離開與回返。

馬爾克斯說,“從寫《枯枝敗葉》的那一刻起,我要做的唯一一件事,便是成為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作家,沒有人可以阻攔我。”《枯枝敗葉》是加西亞·馬爾克斯的成名作,被譽為百年孤獨的雛形,其後才是神話一般的百年孤獨,但是,在那之前,在寫成名作的時候,他就已經立誌,成為世界上最好的作家,這種豪言,可以說是狂放,也可以說是自信。而反麵現象是,凡事寫得不夠好的人,大多自己都不夠自信。我經常遇到許多作家,讓我給他的書提意見,確實有許多需要提的地方,但是,自己不是可以醒覺並糾正的嗎?

至於我自己,總覺得大師是一件離自己好遠的事情,覺得寫長篇是好耗費精力的事,即使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也沒鼓勵我,因為我覺得那樣的文章還難寫,我好像不太善於寫別人的心理,隻想寫自己的心理,我是個深挖自己內心的人。

而最大的麻煩是缺乏耐心——多少次,開頭寫了幾千字,便很難再寫下去。其實,要說寫作技巧,怎麼寫才能更好,自己比誰都清楚——唯一缺乏的就是描摹生活的細致。也許,一切都怪我沒寫。如果我埋頭寫下去,折騰幾個長篇出來,沒準我的自信也就出來了。所以,當務之急,還是寫長篇。

第六節 未選擇的另一種生活

一片樹林裏分出兩條路\/而我選擇了人跡更少的一條\/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陳保才

南方都市報美女記者采訪,問我情人節如果私奔最想去什麼地方?我脫口而出,亳州。為什麼會這樣呢?世界上有那麼多地方,對於我這樣浪漫的人來說,巴黎,紐約,尼泊爾,托斯卡納,布宜諾斯艾利斯,這些地方都該是很好的私奔目的地。為什麼我偏偏推薦了亳州?

其實也很好理解:我曾經在那裏生活過。而紐約巴黎布拉格這些地方,雖然很美,但我畢竟沒去過。沒去過的地方向往,但不會有感情;而亳州,是我生活過的地方,是我留下足跡的地方,懷念它,一如懷念曾經的戀人。

我向記者描述了那裏的生活,滿城都飄著中藥的芳香,春夏秋冬,地裏都長著開花的各類中草藥,作為華佗和曹操的故鄉,你能看到遠古的文化遺跡,曹操故居,古墓遺址,曹氏公園,武侯祠,那裏的人有淳樸的風俗,老人鶴發童顏,會跳一種華佗發明的五禽戲,如果是晚上,你還可以吃著狗肉火鍋,趕巧了還能聽到罕見的吹響表演……當我這麼說的時候,之前對亳州毫無印象、去過很多旅遊地的美女記者也禁不住對亳州發起了向往之意。

是的。我明顯是美化了。而更為關鍵的是,數年前,當我生活在那裏的時候,我是迫不及待地要逃出去。我覺得那裏落伍、封閉、壓抑,我不喜歡那裏的髒、破,舊,我想過一種張愛玲或穆時英似的的生活,我要去上海。那時候,我是發瘋地要逃開的啊。為什麼現在我還說她好呢?

或許,人都是這樣吧。當你身在某個環境的時候,你不覺得她好,當你離開之後,你能以一種更包容的心態來看她,你不再被她捆縛,你便可以不在乎她的缺陷。所以,時過境遷的我,能以更博大的胸懷來評價亳州,能看出她的好(當你離開之後,你發現,她原本平常的東西都成了她的特色,甚至是獨一無二的優點),世界上還有這麼特別的地方嗎?

更重要的,其實是我已不可能再過那種生活。所以,如果讓我找出我思念亳州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遠離了那種生活:如果我在那裏,也許在當老師,也許被調到報社,也許進了官場——如果我肯爬的話;而我會不會變得世俗,會不會違背心智,現在的我因為沒過上那種生活,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在那,每個月兩千多元,可以走路上班,打的,繞全城也不過二三十塊錢,或許會買一套房子,04年的時候,一百平米11萬,後來應該漲了,但也不會太多,如果我買,也許是二三十萬吧;可能早幾年就結婚了,也許孩子都上小學了。

我中午可以回家吃飯,下午沒課就可以不必來了,不會離家千萬裏,不會千山萬水被思念和鄉愁煎熬,那裏的工業不多,或許環境也沒那麼壞,雖然塵土多了點,可能身體會好點,生活悠閑,也許我有心思寫長篇小說……我想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可是,如果我真在那裏生活,我真的會過得如此完美嗎?首先我可能沒那麼多錢,房價雖高,但當年我離開的時候家裏是欠賬的;沒有汙染,但塵土灰塵也是我不喜歡的;生活閑適,可我又喜歡都市的浪漫;或許能深入生活適合寫小說,可不經曆過大都市的動蕩錘煉,我有今天的開闊思維嗎?所以,這些都得打一個問號。但有一點卻十分肯定:如果我在那裏,我也可以生活。人的適應能力是驚人的,用我爸的話說,哪裏的黃土不埋人。

我隻是沒有選擇那種生活,但那並不是必然的。如果我那樣生活,那也是我的人生。

一切正如羅伯特弗羅斯特《未選擇的路》所說:但我選了另外一條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顯得更誘人,更美麗\/雖然在這條小路上\/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跡……也許多少年後在某個地方\/我將輕聲歎息將往事回顧\/一片樹林裏分出兩條路\/而我選擇了人跡更少的一條\/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亳州,就是我未選擇的另一種生活!

第七節 一切都是剛剛好

不英俊,腿不長,不是天才,不過這都剛剛好!

陳保才

在KKMALL做愛情講座,咖啡主題。來的人都是俊男靚女,看起來職業光鮮,而據我所知,裏麵就有金融才俊,政府公務員,教師,企業CEO,女性高管,年齡大都二十多歲到三十二三歲之間,有兩個姐姐可能上了四十,不過,心態和年輕人一樣,優雅中有時尚。

活動結束,我看到不少人的分享,其中一個說,“陳老師,很喜歡你的人,也很喜歡你的文字和語言!也很喜歡你做嘉賓的《夜夜談》節目。”這個分享我看後特別開心。因為她是那麼真摯,自然,看不出任何需要恭維我的地方,也沒任何目的。而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某種特別珍貴的東西。

從前的我並不討人喜歡。那時候我非常孤僻,也有人說是傲慢,雖然我不承認,歸結起來,還是覺得自己比別人強,清高,不合群,不愛熱鬧,喜歡獨來獨往,這樣的人,讓別人喜歡真的很難哦。

何況,我又不是帥哥,不是長腿哥哥,沒有靚麗的外形,不愛搞笑,不會幽默,還是電腦白癡,怎麼會受人歡迎呢?

不過,現在這種情況似乎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前,真的有幾個女生對我說,你不帥氣。真的當我的麵說的哦。真的不給麵子,讓人傷心啊。不過,許多年後,這樣的情形再也沒出現過。現在出現的,都是說我很帥的,帥氣的,有才的。雖然我覺得自己依然平淡,在電視上看自己也很難開心,因為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種帥,但讀者和觀眾的反饋卻是,陳老師帥呆了。這讓我很喜歡。

不過,說客觀點,電視上的我的確要比我本人帥一些。因為我是小臉,瘦,在電視上反而顯得好看,上鏡,這個發現讓我驚喜,多年耿耿於懷的瘦,終於有了美好的結果,這真是讓人意外。

而再看我這張臉,也漸漸地具備了男性的討人喜歡的特質,有時候我在鏡子中看到自己,都由衷地覺得,還真是挺標致的。除了不高、瘦之外,單看我的臉,還是帥哥啊。不過也有時候,又覺得怎麼一點都不帥呢,那張臉咋就缺乏生氣呢,瘦,有了額頭紋,法令紋也出來了,這麼想著,不僅有點難過。歌妮也經常對我說,“有時候覺得你挺帥的嘛”,但有時又忽然說,“長這個樣”,看來,糾結的不光是我自己,也是看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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